第318章 套马的汉子最爱吃的手把肉
作者:声声听龙   美食:随机摆摊,游遍河山最新章节     
    “这是要凉水下锅啊。”
    “对的,凉水下锅,煮的肉比较好吃,因为热水的话,把肉一激发,里面的肉不熟。”
    老板出声给徐尽欢解释。
    “噢,收缩太厉害了。”
    “对对对,就是这么个道理。”老板连忙点头。
    想尽欢看着老板将肉下锅后,并没有盖上锅盖,而是让它一点一点煮。
    这就是最原始的烹饪方式,什么调料都没有。
    白水煮出来,蘸着蘸料吃,想想就觉得...自然。
    就是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接受这样的味道。
    很快,徐尽欢点的肉都煮好了,真的就就是纯白水煮的,煮出来的肉就是原本煮熟的色泽,每一个铁盘上都会放上生菜垫底。
    手把肉,就是用的羊肉肋排的部分,也是最好的部分。
    手把系列,离了刀就吃不下去。
    每一个肉全部都是浑的,一体的,没有给切开,全部要拿小刀,一点一点的割。
    徐尽欢拿起一整根的肋条肉,有肥有瘦,它没有切,其实如果直接啃,也是可以的,但这就业余了。
    专业的都是用刀!
    刀的使用也很有讲究,刀口切的地方不能朝外,对准别人,这样不礼貌,就是对客人的不尊重。
    就像是泡茶,壶嘴不对着对面的人一样,要朝内对着自己。
    徐尽欢拿着小刀,一点点的割开肉,肉的话还是有点偏硬,里面还有一点红血丝,主打的就是一个原汁原味。
    将一块割下来的肉塞进嘴里,现吃原味的。
    一口下去,老实讲,他还是能吃出一些膻味,还带着一点青草味,或许是因为他现在的味觉太过于灵敏。
    但如果一般人来吃的话,基本是吃不出的,口感的话有那么一点点嚼劲,但是后续的口感确是嫩的,不是那种嚼不动的感觉。
    不过...
    “我还是喜欢吃蘸料的,虽然我现在还没吃。”
    徐尽欢又割开一块肉,蘸盐吃。
    他面前有五种小料,第一种是盐,当地的牧民就是喜欢蘸盐吃,最正宗的吃法。
    蘸了盐之后徐尽欢发现这羊肉的鲜味一下就被提出来了,一块肉,有肥有瘦,晶莹剔透。
    轻轻一捏都感觉有油脂从肉里渗透出来,吃到嘴里也是筋道里头带着滑嫩。
    吃完一块蘸盐的羊肉,徐尽欢又将视线转移到另一碗蘸料,青料上。
    颜色是很绿,就像苔藓的绿。
    是用青菜、葱、辣椒和蒜做成的。
    还有芝麻酱、韭花酱、豆腐乳这三种酱料,这三种要混合在一块吃。
    首先尝一下青料,闻起来有一股辣椒的味道,虽然他能接受这羊肉的膻味,但回口的时候味道更膻了,所以蘸一下青料,吃起来这膻味就去了一半,而且它还是辣的。
    爱吃羊肉和爱吃辣的,绝对会喜欢这道菜。
    接着再拿一块肉蘸韭花酱,只蘸韭花酱于是当地的特色,韭花里面的钠离子能够激发不含盐不含任何调料的羊肉的香味。
    但徐尽欢还是更喜欢青料。
    接着徐尽欢将豆腐乳、韭花酱和芝麻酱混合在一起搅拌均匀,看一看是什么味道。
    虽然叫搅拌后边的颜值看得...嗯,不咋地,但确实是香。
    徐尽欢再嘎一块肉,蘸搅拌好的酱:“嗯,这三合一是最好吃的。”
    徐尽欢满意的点点头的,偌大的餐厅里,就他一个人。
    手把肉,是内蒙古游牧和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美食,手把肉其实不单单指羊肉,也可以用牛肉、马肉甚至是骆驼肉等都可以做成手把肉。
    就是左手把着,然后用刀割,这样吃的形式,就叫做手把肉。
    而且当地人吃手把肉不煮熟,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不煮熟,这肉就更有营养,很耐饥。
    在明代的《夷俗记食用》里面,有一句话。
    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
    “这是我们当地的早餐哦,配着一壶奶茶吃,很好吃的。”
    店长闲来无事,见到徐尽欢猛猛吃肉,端来一壶奶茶给他。
    “哎,老板,为什么你们会早上吃这么多肉啊?”徐尽欢真的很好奇。
    “因为走啊上要吃好呀,别看现在是夏天,但我们这儿早晚温大,需要体能热量,而且我们满草原跑的,到中午就该饿了。”
    老板笑着说道。
    徐尽欢听完点点头。
    “原来是这样,有点道理。”
    徐尽欢按照老板说的吃法,将割好的肉放到碗里,然后奶茶也倒进碗里。
    徐尽欢喝了一口,是咸的,一点甜味都没有,突出的是奶香味,而且茶味很淡。
    和他在西藏喝的奶茶差不多。
    因为这是咸的,所以配上羊肉刚刚好。
    既有奶香味,也有羊肉的香味。
    这手把肉,如果让徐尽欢总结。
    他只能想到一句话。
    着名当代作家汪曾祺先生形容的:我一生中吃过很多羊肉,我以手把羊肉为第一。
    无与伦比。
    吃完手把羊肉再尝一尝羊血肠,外头是羊肠,但里头的羊血加了羊汤,还有各种的调料,所以这比手把肉有味。
    徐尽欢咕扭咕扭的切下一块羊血肠,不沾酱吃一口,很滑嫩,还不错。
    一开始觉得手把羊肉好,但一吃血肠,又觉得血肠好。
    吃手拉系列,从羊肉一直拉到肠子,现在拉到肚子了。
    眼前的一整个羊肚,特别像一块毛巾。
    羊肚是高压锅压过的,很嫩,而且很有弹性。
    就跟皮筋儿似的。
    吃上一口,咯吱咯吱的声音传来,舌头触感到羊肚粗糙的那一面,感觉...
    浑身都得劲儿,虎躯一震的那种感觉。
    吃玩羊肚到羊肝。
    羊肝的造型很奇特,被切得像菠萝一样,按照纹路切下一小块。
    其实徐尽欢不是很喜欢吃动物的肝的部位,那种口感他形容不来。
    不是不喜欢味道,毕竟他烧什么菜都好吃。
    就是不喜欢口感。
    这也是他第一次吃羊肝,脑子一抽就点了。
    羊肝切开,里面还是稍微有一点红红的,蘸上自己最爱的青料。
    吃到嘴里,羊肝外面一层皮很有韧性儿,“嘚”一下,弹一下之后里面特别软。
    “果然,还是肝的腥味最大。”
    所以他蘸了很多的青料。
    一顿下来,给徐尽欢撑得不行。
    这四道手拉,他最爱的居然是血肠,然打后到手把羊,羊肝...倒数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