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肃清奸佞天日重明
作者:贝格格   为了她的心爱之人,我决定去弑君最新章节     
    “儿臣发现,永康十一年,涉及施家二十三口人命的粟税案,实乃冤案无疑。”
    紫宸殿内,岑思卿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朝堂瞬间风起云涌,众人心绪难平。
    一些官员面露愕然,他们未曾料到岑思卿会提及如此久远的旧案,彼此间眼神交汇,低语连连。
    户部尚书闻言,脸色骤变,额头青筋隐现。他显然对岑思卿所言之事感到极度不满和愤怒,却又强行按捺,但眼神中已透露出强烈的敌意和警惕。
    西陵文璟嘴角依旧挂着那抹轻蔑,但眼底闪过一抹复杂之色,似乎在快速盘算着如何将此变为对岑思卿不利的棋子,暗中筹谋反击之策。
    而皇帝高坐于龙椅,面色严峻,目光在岑思卿与户部尚书间游移,心中暗自掂量岑思卿之言的可信程度,同时思索着此案若属实,将对朝堂格局造成的深远影响。
    忽然,整个朝堂陷入了一片短暂的沉默。然这平静之下,暗流涌动,众人皆知一场风暴即将来临。
    终于,皇帝注视着岑思卿,缓缓开口:“你说,此乃冤案,可有何证据?”
    岑思卿闻言,心中早已有所准备。他从容不迫地再次躬身行礼,随后拿出当年施家粟税案的卷宗,并递予上前恭候的袁福,转而向皇帝禀明:“父皇明鉴,儿臣手中这本,正是当年粟税案的都察院记录。经儿臣多方查证,发现案中多处疑点,施家被控贪污粟税,实则乃遭人陷害,证据多为伪造。且当年审理此案之官员,与施家有旧怨,其判决难以服众。”
    皇帝的目光顺着岑思卿的话语,缓缓移至卷宗上那几位审判官员的名字之上。结案卷宗之上的三名官员之中,其中,两名赫然来自西陵家,而另一人,虽当时仅为都事,但早已调任户部,现已位极人臣,成为了今日的户部尚书。
    户部尚书见状,心中惶恐不已,深知此案一旦重审,自己必难脱干系。情急之下,他跪倒在地,声音中带着几分急切与无奈:“圣上明鉴,臣虽曾涉此案,然始终秉持公正,未有丝毫偏颇。太子殿下仅凭一卷旧卷宗,便断定此案为冤,未免太过草率。请陛下三思!”
    岑思卿早已洞悉户部尚书不会轻易伏首认罪,于是他不动声色地朝身后的萧明忠投去一抹深意。
    萧明忠心领神会,稳步上前,躬身行礼,言辞恳切:“圣上,微臣手中确有证据,足可佐证太子殿下所言非虚。” 言罢,他双手平举,恭敬地呈上那本合二为一的账簿和一本名册。
    户部尚书与西陵文璟的目光瞬间聚焦于这账簿和名册之上,然二人心中一片茫然,皆不知其究竟为何物。
    袁福上前接过萧明忠手中之物,送至皇帝手中。皇帝接过账簿,缓缓展开,细细审阅起来。又翻开名册,须臾之间,眉头紧锁,神色凝重。
    这账簿之中,不仅详尽记录了当年全国各地粟税的流转与收支,更揭露了西陵氏一族如何利用权势,大肆贪污公款,数额之巨,令人咋舌。且其手段之狡猾,竟勾结外县官绅,将家族财产巧妙隐匿,散布于他人名下,以降低户等,欺瞒乡里,州县乃至府衙皆受其蒙蔽,种种奸猾行径,无所不用其极,致使朝政蒙尘,民不聊生。
    不仅如此,此名册上详尽无遗地揭露了西陵一党在瑞京之外,公然进行的买官卖官之实。借西陵氏之贪欲而扶摇直上者,不乏地方要员,他们手握重权,盘踞一方,为西陵氏之私利保驾护航,其行径之恶劣,实乃朝纲之大蠹。
    皇帝龙颜大怒,将手中名册猛然掷于龙案之上,继而拍案怒喝道:“西陵文璟,你可知罪?”
    西陵文璟身躯一震,即刻跪伏于地,竭力为自己申辩:“臣自任吏部尚书以来,始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勤勉于公,未曾有丝毫懈怠。此证物非出自清秋阁,臣实不知其来源,更不敢妄自认罪。恳请请圣上明鉴。”
    萧明忠见状,上前一步,神情坚定,朗声道:“圣上,此账簿和名册确非存于清秋阁,而是从多方搜集线索,逐一查证所得。其中所记,字字句句皆有出处,非凭空捏造。西陵氏一族在朝中结党营私,买官卖官,贪污腐败,已非一日之寒。此账簿便是其罪行的铁证,望圣上明鉴,严惩不贷,以正朝纲,安民心。”
    皇帝复又缓缓翻开账簿,目光骤然凝于其中一页,其上竟钤印着一枚熟悉的图纹,色泽沉郁如干涸之血,清晰可辨“御前带刀侍卫长”几字,下方则是苍劲有力的一个“卫”字印记。此图纹印记,正是昔日卫世杰腰牌之标识,独一无二。
    皇帝自然知道,宫中侍卫若是身故或离职,其腰牌必被收缴销毁。若是想要假造,何其之难。看到这个印记,皇帝心中一震,皇帝瞬间明白了这本账簿的来源,对萧明忠的陈词深信不疑。
    当年,皇帝确曾密令卫世杰暗中追查西陵一族不法之事,意图剪除其羽翼,以固皇权。然而,永康十一年间,天灾频仍,皇帝吩咐卫世杰后,便不得不离宫为万民祈福,无暇他顾。待归宫之时,却惊闻卫世杰擅闯顺妃寝殿,行止有亏,意图不轨,遂被囚于狱中。谁料,在狱中受审之际,卫世杰坚称无辜,终因用刑失度,不幸罹难。此事之后,皇帝对西陵家的调查便暂时搁置。
    此刻,凝视着那血色印记,皇帝心中五味杂陈,一切疑云豁然开朗。原来,卫世杰当年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已悄然将搜集的关键证据紧握手中,只是命运弄人,终归还是迟了一步。
    而这一迟,便是漫长的十四个春秋。
    好在,十四年后,卫世杰的忠诚与牺牲终得昭彰,其一番苦心与努力未曾白费。皇帝看着卫世杰的腰牌图案,明白此印记便是十四年前卫世杰留给他的讯息——此证物所现,即为铁证,真相不容掩盖。
    然而,账簿虽为铁证,但孤证难立,皇帝深知仅凭此难以服众。于是,皇帝抬眸望向了岑思卿,给予厚望与其,他深信岑思卿必然还有其他证据。
    “仅此,确实不足以为信。”皇帝注视着岑思卿,神情威严,眼中却有几分期待地问道:“你可还有其余证据,能与此账簿相互印证?”
    言毕,殿内静谧无声,众人屏息以待,目光皆聚焦于岑思卿身上。
    果不其然,岑思卿未负圣望,轻轻颔首,随后目光示意大殿后方。站在大殿后方的萧博衍见状,立即走出紫宸殿,并引领了三人至御前,而后悄然退至一旁。
    皇帝威严地俯视着跪拜于殿前的三人,目光扫过其中一人的满身伤痕,不禁心生疑惑:“你们三人是何人?”
    岑思卿连忙上前一步,恭敬代为解释道:“父皇,此三人乃是西陵氏在地方贪赃枉法、买官卖爵、构陷忠良、欺上瞒下,乃至雇凶杀人种种恶行的证人。”
    不待皇帝进一步垂询,三人已按捺不住,纷纷将所知所历,一一和盘托出。他们详细叙述了西陵氏如何在地方上巧取豪夺、聚敛钱财,又如何以权势为饵,诱使他们步入仕途;而后,当罪行败露之际,西陵氏又如何冷酷无情,企图将他们灭口以绝后患。
    西陵文璟在一旁,听闻此言,心如寒冰。即便春意已渐浓,他身躯却止不住微微发颤,冷汗直下。他颤抖着双膝,勉强跪行至前,声音中带着难以掩饰的惶恐:“圣上,臣西陵文璟恳请圣上明察,我西陵氏与此三人素昧平生,更无瓜葛。此等贩夫走卒之言,真假难辨,望圣上切勿轻信,以免遭人蒙蔽啊!”
    “圣上明鉴,草民所言,绝无半点虚妄。”其中一人愤然抬头,目光坚定,反驳道,“草民身上这些伤痕,正是西陵家族豢养的刺客,为灭口而留下的铁证。若非为揭露西陵一族的滔天恶行,以正视听,草民何至于不顾生死,千里迢迢赶来瑞京,只为在圣上面前求得一个公道?”
    “父皇。”岑思卿语气凝重,接续道:“西陵一党的恶行,非但十四年前之旧账,实则根深蒂固,至今仍在朝野间暗中作祟,僭越妄为,欲图一手遮天,混淆视听。”言罢,他恭敬地呈上几份奏章,继续解释道:“此乃儿臣派人秘密查探而得。骞北之地,近来风波暗涌,异动频频,然朝堂上下皆闻所未闻,无人知晓。全因西陵氏一党,暗中勾结,拦截了所有骞北向宫中传报的消息,意图越俎代庖,掩盖真相,蒙蔽圣听。”
    皇帝缓缓展开岑思卿呈上的几份来自骞北驻军的奏章,字字句句,皆是边疆传来的紧急与真相。他沉默良久,眼神在字里行间穿梭,最终,缓缓抬眸,目光如炬,直视着殿下的西陵文璟,语气中满是对往昔的感慨与现今的失望:“西陵氏,昔日为我朝开国勋臣,身披战袍,铁血丹心,为我岳国开疆拓土,立下不朽功勋;朝堂之上,亦是智计百出,为社稷安宁,呕心沥血。先帝与朕亦皆铭记其恩,厚待其族,以彰其功。”
    言及此处,皇帝语气骤变,威严之中夹杂着难以遏制的愤怒:“然,世事无常,人心易逝。西陵一族,竟背弃先祖之训,德行沦丧,以权柄为私器,行贪污枉法之事。更胆大妄为,构陷忠良,视社稷安危于无物。此等行径,实乃天理难容,令朕痛心疾首,愤不能平。”
    西陵文璟闻言,即刻再次叩首恳请道:“圣上,我西陵氏对岳国和圣上,忠心耿耿,断不可行那刁民口中诽谤之事,望圣上洞察秋毫,明辨是非。”
    皇帝凝视西陵文璟片刻,沉默之中似在权衡,终是深吸一口气,强压怒火,继续道:“好,念尔等先辈昔日之功勋,朕愿予尔等一次机会,以证清白。”说着,皇帝举起账簿,宣布道:“西陵氏涉案之人,即日起与吏部尚书一同收监,以待详审。”
    西陵文璟闻讯,面色骤变,惨白如纸,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犹如遭逢晴天霹雳,对这突如其来的判决惊愕难言,几欲窒息。他猛地抬头,直视那龙椅上威严无双的皇帝,嘴唇颤抖,良久方吐出几字:“圣上圣明,西陵氏实乃遭人诬陷,冤枉至极!恳请圣上再行核查所呈证据之真伪,以及这几人的身份,还我西陵一族之清白!”
    然而,皇帝不为所动,而是缓缓扫视过满朝文武,气势磅礴,震人心魄。随后,皇帝沉声宣布:“自即日起,都察院将重启永康十一年粟税贪腐一案并彻查。凡账簿所涉官员,无论位高权重,皆需一一过堂,接受严审,并由太子亲自监审以昭天日,以明公道!”
    言及此处,皇帝语气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坚决:“朕深知此案牵连甚广,影响重大。待都察院与太子监审完毕,朕必不会让任何一个无辜之人蒙冤受屈。”
    闻言,岑思卿上前一步,躬身行礼,声音坚定而有力。
    “儿臣领命,定当不负父皇厚望,亲率都察院众臣,秉持公正,严加审查永康十一年粟税贪污案。定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还忠良以清白,惩奸佞以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