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路遇碰瓷
作者:冲鸭鸭鸭   寻龙藏珠最新章节     
    我连忙将这个木制扭头给巫河看:“你快来,看看这个是不是神文。”
    巫河接过这个工艺品仔细看了一下,说道:“有点像,但又感觉不太像。”
    现在的巫河可不是轩辕了,对于神文的认识,他还没有我深入呢,毕竟我可是去过一趟远古时代的人,基本的神文都认识了。
    此时这木制品上的文字已经经过演变,我也看不懂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就像现代人类看甲骨文一样,有点熟悉,却无法理解。但既然这些文字和神文有点类似,那肯定不是寻常文字,说不定循着这个,还真能查出点什么来。
    其他人也凑过来看,但他们对神文完全不理解,而且不敢多看,否则就会感觉目眩神迷头疼欲裂。而此时木牛头上的文字,他们过来看了片刻后表示,依旧会有那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但比起《三皇经》上的那些文字来说,那种难受的感觉已经减轻许多,可以直视较长时间了。
    之前在百目岛的时候,山田大雄也会会背诵《三皇经》上的一段神文,但那是通过口口相传背诵下来的,而且错漏百出。真正能够通过‘阅读’这个动作去理解神文并且说出它,当今世上可能就只有我和巫河两人了。
    而现在的这种文字,可以将它当成半神文来看待,就是介于神文和现在普通文字之间的一个过渡文体。
    “这种文字……”程卦凑过来看了一会儿,然后捂着眼睛缓好久才继续说道:“好像在西方教中有一本古圣经,就是用这种文字写就的,我看过照片,但没有看过那本圣经的原本,不知道有没有看错。”
    圣经的来源也很悠久,但是比起人类起源来说确实微不足道,也不知道这种文字是在什么时代出现的,说不定它和远古时代的三皇之间还有所联系呢。
    “要不我们明天再去那家店看看。”我对几人说道:“说不定还能发现些别的什么东西。”
    “嗯。”大家都没什么意见,第二天我们特意起了个大早,吃完早餐后就前往那家店。
    这其实是一家杂货铺,除了工艺品之外,还会卖一些复古怀旧的老物件,比如旧电视机、收音机等,一些中古的衣物箱包等,也能在这边找到不错的品相。所以这边也吸引了不少女孩子过来逛,每天的客人都不少。
    好在我们来得挺早,店家还没开门,我们就已经在外面蹲着了。
    店家过来,见到我们这几个大老爷们就这么蹲在他店门口,差点以为是啥地痞无赖来挑衅滋事的,拿出电话打算报警。
    我们连忙上前阻止他,顺便说明来意。
    凌莫冉的外语最好,便由他出面当外交官。
    “店家,先别激动。”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尤其还是凌莫冉这么一张帅脸,他笑嘻嘻的朝这店家说道:“我们昨天其实来过的,在你们店里买了一只木制牛头,还记得吗?”
    那店家怀疑的看着他,迅速说道:“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没有没有,我们不是要退换。”凌莫冉说着,拿出那个木制牛头,对商家继续道:“只是觉得这牛头的工艺制作得非常精致漂亮,我们无比喜爱!所以想过来问问您,当初这东西是在哪里收的,还有没有类似的?我们都给买下来!”
    听凌莫冉这么说,那店家的态度顿时缓和许多,脸上也带上了笑模样。
    他将店门打开,对我们说道:“各位先进店里看看吧,那牛头的来源我得再翻翻账本才能找到在哪里收的。你们可以先看看其他的东西,看有没有喜欢的,给你们打折!”
    估计他真把我们当成大主顾了,尤其凌莫冉这一身装备和气质,一看就是个有钱人。
    店家进去找账本,我们便也在店里四处浏览着。
    这家店的面积不算特别大,到处都塞得满满当当,在里面闲逛很有一种挖宝的感觉,还挺有趣的。但是逛了许久,一直到商家找出账本查清牛头的来源,我们也没在店里发现其他类似的东西。
    “这个牛头是在一个名叫‘克里缇亚’的小镇上收购的,当时一户农家正准备把它劈了当柴烧,并觉得这东西有点奇怪,看久了会头晕。我当时无意间看到,觉得外形还算特别,便将它收购了。”店家说着,遗憾的摊摊手继续道:“这件工艺品具体来源于哪个时代 已经不可考究了,只有这么一个,无法再卖多余的给你们。”
    其实我们也能猜到这东西不可能有多的,毕竟可是用半神文镌刻出来的。之所以这么问,也只是想探听出这牛头的来历而已。
    我们打开手机上的地图搜索,发现那个克里缇亚小镇是在e国的一个南部小镇,靠近e国的边界处,位置有点偏僻。看来这店家的业务范围还挺广泛,竟然到那么偏远的小镇去挖宝。
    至于具体是向哪户农家收购的,这店家已经记不清了,账本里也没有详细记载。
    我们又装模作样的在这店里又买了几件东西,把这店家给哄得挺高兴,然后才离开这家店。
    下一步,便是出发前往克里提亚小镇,去那边看看能不能获得一些别的线索。
    我们订了机票连夜赶过去,那个小镇并没有机场,我们只能在附近的城市降落,再找辆大的房车开过去。因为那小镇恐怕连旅馆都没有,也懒得再去那里到处找住的地方了。
    从晚上到白天,到那边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
    这座小镇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还不错,一大早的就听见鸡鸣犬吠的声音,家家户户都在门前种了鲜花,空气无比清新,伴随着袅袅升起的炊烟,令人感觉心旷神怡。
    我们从房车上下来,活动一下筋骨。也没啥准确的目的地,便先准备在附近溜达一圈。反正这小镇不大,多逛两天总能逛完。
    小镇上好像有小型集市,类似于以物易物的跳蚤市场,每个星期开一次,我们到的时候正好赶上。
    房车停在外围,我们几人徒步走进去,到那跳蚤市场上闲逛。
    程卦跟颗小皮球似的蹦蹦跳跳在前面引路,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看起来少年老成还特爱装逼,但现在倒是越来越活泼了,像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
    这跳蚤市场上稀稀拉拉的开始来一些人,但因为时间还早,所以人流量并不算大,一些摊贩也将东西摆出来了。
    都是一些家庭常用的闲置物品,用来和别人进行交换,自然也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但这里却是信息交换的最佳场地,多走走问问,估计能够探听出点什么东西。
    好在这边除了闲置的日用品之外,也有几个摊贩在卖吃的,总算解决了我们的食物问题,否则就得回房车里啃干粮了。
    我们买了几个热狗和奶茶,味道一般般,但这时候也不能要求太多,能够填饱肚子就行。
    就杨天呈这人有点穷讲究,吸了一口奶茶之后,他撇撇嘴吐槽道:“难喝死了,全是科技与狠活。”
    凌莫冉在他旁边笑着说道:“喝不了就给我,等下回房车里给你泡雨前龙井,保证纯天然无污染。”
    “不给。”杨天呈哼了一声,又吸溜了一大口奶茶,吧唧吧唧嚼着里面的珍珠丸子,完全没看出嫌弃的样子。
    我们在旁边看得好笑,这家伙就是口嫌体正直,也难得凌莫冉这大少爷竟然能受得了他。
    巫河走到我身边,也跟着问了一句:“难喝吗?”
    我摇摇头,“不难喝啊,我就喜欢吃这种垃圾食品。你是不是不喜欢?不喜欢给我。”
    巫河手一抬躲过,说道:“喜欢。”
    这家伙,会喜欢才怪呢,我对他的口味可算是了解透彻,他就不爱吃甜的东西,更何况是奶茶这种又甜又腻的。
    巫河吸溜了一口奶茶,又看看我,继续说道:“不是你说的吗?感受热爱这个世界。”
    我闻言失笑,对他说道:“对对对,垃圾食品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好好感受,热爱就不必了。”
    “嗯。”巫河点点头,又吸溜一口,那张冷冰冰的脸喝奶茶的模样,竟然还有一种反差萌。
    我们几人在这集市里一直逛到中午,这时候人也越来越多了, 来来往往的显得拥挤起来。一个小孩子跑着跑着,朝着阚大山的身上撞了过来。
    阚大山本身就长得高大健壮,那小孩大概六七岁左右,这一撞之后因为反弹的作用力,砰一下摔到地上,估计是摔得有点疼了,眼圈立刻红起来。
    阚大山见状连忙蹲下身去,想将这小孩给抱起来。但是他本身的气势就有点凌厉,又刚被那小孩碰到摔倒。此时那小孩好像有点怕的,原本只是红着眼圈,见阚大山伸出手后,直接哇哇大哭起来。
    很快,小孩的家长也赶到,是一男一女的年轻夫妇,男的身材很高大,看起来有一米九多将近两米了,女的也有一米七出头。我们几人虽然个子都不算低,但是在这边也只能算是一般般的。
    那男的有点脸色不善,看着我们几个跟看人贩子似的。
    虽然这件事我们这边并没有错,但是在别人的地盘还是低调点好,而且就是小孩子摔一下,连皮都没擦破,多大点事儿啊。
    一开始我确实没太在意,想着道句歉就过去了。谁料那小孩的家长,也就是那个身高将近两米的高个子男人,他凶神恶煞的看了我们几个一眼,粗着嗓门用带着当地口音的英文朝我们喊道:“外地来的?还是亚裔。你们把我的孩子撞伤了,得赔钱!”
    瞧这话说的,我都听得想笑,出个国还能碰到碰瓷,明明是他家小孩自己撞过来的,而且也没受伤。
    那男的大嗓门,已经将周围不少人引了过来,对着我们这边指指点点。
    我的英文也还行,勉强听懂了几句,那些围观群众的大概意思就是说我们要倒霉了,竟然被约翰一家给缠上。
    我在心中思索,这些人,难不成是当地的毒瘤?为什么被他们缠上会倒霉?
    可能是因为我曾经在远古时代看惯了那些动辄两米多高的原始人类,所以此时面对这个身高将近两米的约翰,并没有多少惧怕之意。更何况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真要打起来,我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够直接将他给电得外焦里嫩。
    我们只是不爱惹事,但不代表怕事,这刺头惹上我们,也算他倒霉。
    那小孩此时已经躲到他父母身后,嘴上还挂着狡黠的笑,看起来像个小恶魔。
    此时我算是确定了,这一家三口确实就是来碰瓷的,先派那个小男孩过来,特意挑我们这几个亚裔面孔下手。撞上最高大的阚大山,给自己这边营造出弱者的形象。然后再由父母出面,尤其是这个叫约翰的男的,想以自己高大的体型来吓退我们。
    一般人可能就选择赔钱了事了,但咱哥几个各个都轴得很,不可能就这么妥协。
    阚大山上前一步,他的身高也接近一米九,并没有比这个约翰低多少。再加上他那身常年锻炼塑造出来的精壮结实腱子肉,看上去比这个约翰的一身肥膘厉害多了。
    不过下一秒,阚大山的气势就维持不住了,因为他不会说英文,双方语言不通之下根本没法沟通,就是在鸡同鸭讲。无奈只能扯扯凌莫冉,“你给我翻译一下。”
    凌莫冉忍笑,站了出来给阚大山当翻译。
    双方你来我往,约翰要求赔偿一千英镑,但是阚大山寸步不让,别说一千英镑,连一英镑都不会出,毕竟一开始就是那小孩自己撞上来的,明晃晃的碰瓷,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忍。
    阚大山本身就是军人出身,骨子里有一种刚正不阿的气质,遇到这样的事,他甚至还想把这碰瓷的一家三口给抓了送警察局里。
    双方僵持不下,约翰的态度也越来越嚣张跋扈,掰着手腕似乎想跟阚大山干一架。
    我们也不阻止,就站一旁看。
    傻子才会想跟阚大山打架,这个约翰今天看起来要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