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精打采地下床,心里无名泛起一种丧气的想法。
这种想法倒也没有驱使着我干什么,只是让我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我呆坐在椅子上,眼睛盯着镜子里自己熟悉的脸,连寝室里有人在和我说话都没有注意。
大概是看我出神得厉害,那个人最终放弃了和我沟通,去哪了我不知道,因为此时的我注意力都在自己的脸上。
盯了不知有多久,我突然很恨自己这张脸,那种恨是混杂着嫉妒、厌恶、痛苦和无奈的。
我猛地抓起笔筒里的拆件刀,向自己的眼睛扎来。
就在拆件刀锋利的刀头距离我的左眼球只有不到十厘米时,我手腕上的骨镯突然蓝光一闪。
我也像突然从梦魇中醒来,惊恐地将手中的刀丢开,刀“当啷”一声掉落在地上。
“呀!”程文欣听到声响回头轻呼了一声。
我此时的样子实在是可怕,红着一双眼睛,眼中一片惊慌和害怕,左手维持着握刀的姿势,脸颊有泪珠滑过,胸膛随着剧烈的呼吸大幅度地起伏。
“诉诉你怎么了?”
程文欣起身走到我身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的刀,语气中带着不安和关心。
我低下头无力地摇了摇,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竟然要伤害我自己。
因为从小被疼爱我的奶奶灌输了“女孩子要时刻保护自己”的思想,我对于自己的身体一直很爱护。
虽然不至于矫情做作,但是自残的事情根本不应该存在于我的意识中。
脑海中突然响起薄从怀带着不容置疑意味的声音,“出来,寝室楼下”。
我这才意识到已经很久没有听过他的声音了。
事情好像超过了我的预想,我又惊又怕,还没等见到他,光是听到他的声音就要委屈死了。
借口要出去散散心,同时拒绝了程文欣要陪伴我的善意。
我换了衣服套了外套,将自己用宽大的外套帽子裹起来才出了寝室门。
走出楼门,薄从怀直直地站着,面上平静,但是可以看出他深蓝色的眼眸暗潮汹涌。
他没有像平时那样在原地等我走过去,而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就大跨步向我走来。
站在我的面前,虽然什么都没说,我却感到一阵心安。
我抬头和他对视,他那么高,我总是要仰头才能看到他那双好看的桃花眼。
此时那双桃花眼低垂,纤长浓密的睫毛投下一层阴影。
“薄从怀……”
我瘪瘪嘴,带着委屈和害怕开口叫他的名字。
薄从怀的睫毛轻轻扇动,他给了我一个简短而充满安全感的回应,
“我在”。
我张开嘴,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泪水就在此时决堤而出。
我站在他面前,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袖子,指尖泛白,以最丑的样子,哭成了一个无法自已的泪人。
薄从怀什么都没有多说,只是静静地站在我面前,等着我肆意发泄着情绪。
他伸手用大拇指轻轻拂去我脸颊上的泪,我听到他用平稳的嗓音对上别人探究的眼神,
“我女朋友在和我吵架。”
诶等等,女朋友?
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的趁虚而入?
我抬手一抹眼泪,眼皮因为大哭过而发肿,向上一翻变成了欧式大双。
我也顾不上现在的窘态了,瞪着薄从怀,眼睛中的质问意味很明显,我想他肯定能看懂。
薄从怀很淡定地一弯嘴角,嗓音慵懒磁性,
“怎么停了,小哭包?”
“谁允许你说我是你的女朋友的?”
明明很正常的一句质问,我没想过落到旁人耳里恰巧证实我正是个和男朋友闹脾气的“作精”。
毕竟男朋友这么帅还要吵架,实在是太作了。
“那你要我怎么和她们解释我面前站着一个哭天抢地的你呢?”
薄从怀逻辑清晰地反问,我说过他思路一贯是很清明的。
我被一句反问噎住,最后没理找理地一撅嘴一偏头,
“我不管,你就是趁虚而入,入室抢劫,劫财劫色,色胆包天,天…天…”
薄从怀好笑地一勾我的鼻尖,丝毫不在意我词语接龙地甩出一串贬义词形容他。
抬手轻轻一转我的肩膀,将我转向奶茶店的方向,“走吧,给你买奶茶,喝了再慢慢说。”
学校有几家市场上很风靡的奶茶品牌加盟店,联合其他卖水果、小吃的商贩开了一家规模不大的小超市,里边提供桌椅给买了奶茶零食的同学休息。
薄从怀有了上次买奶茶的经验,这次没有伸手就是金豆,不仅学会了用人类的货币,还引申学习了当下最主流的线上支付。
听到奶茶店支某宝到账金额的提示音响起,我不禁给这位既聪明又能紧跟潮流的神龙竖了个大拇指。
薄从怀握着两杯大杯珍珠奶茶朝我走来,帅气的容貌、超模般的身高身材吸引了不少为之惊呼的花痴小妹。
我略带醋意地想,这个男人的存在就注定会招蜂引蝶。
不爽!
将吸管插进奶茶中,薄从怀向我递来,同时欠身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大杯,常温七分糖,对吗?”
记性倒挺好,我吸着奶茶,心里又爽了。
真奇怪,我的心情已经会因为薄从怀的一言一行而产生改变,这可不妙。
虽然我知道自己对他也是有好感的,但是毕竟先表达出来的是他,而我又因为想知道那个秘密而矜持地将自己的心意暂时保密了,所以我在他眼中应该还处于确定自己心意的状态。
心意嘛,只要没有确定就是个未知数,所以目前还是我占主导地位的吧。
但是一直不给他一个回应,会不会有一天他幡然醒悟,明白“舔狗”的含义,并将自己定义为舔狗,然后拂袖而去呢?
这更不好了。
我就说和男生相处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吧,可惜我作为初学者还没进行实践就已经用理论将自己绕晕了。
薄从怀没有因为我的出神而有意见,他翘着腿,慵懒随意地用手指一下一下扣着桌子。
他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指尖是一抹娇艳欲滴的粉红,即使是最简单的动作也尽显高贵。
上天也许真的不公,一个长相已经足够惊艳的人连手都这样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