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狱中的凶手1
作者:张家港小赵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最新章节     
    2001年11月20日。
    天气十分寒冷。
    家住山东省高唐县的吕洪生早已经做好了晚饭,等待在外开出租车的儿子吕金磊回家吃饭。
    可是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儿子还没有回家。
    老吕十分着急,赶紧跑到儿子经常等待客人的汽车站去打听。
    却并没有见到人和车,他的心一下子就提起来了。
    在和家人、朋友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了儿子整个晚上后,依然没有发现吕金磊的踪迹。
    老吕的情绪逐渐崩溃了,他知道:儿子肯定是出事了!
    果然,2001年11月21日一大早,聊城市茌平县警方接到报案。
    在某个村庄的一条小路上发现了一具男尸。
    据报案人描述,他清晨一大早起床去自家地里的大棚查看作物生长情况。
    在经过一条小路时,发现地上有血迹。
    顺着血迹走到玉米垛前,发现里面藏着一具男尸。
    报案人吓得大惊失色。
    他不敢怠慢立马报警,并守在一旁保护案发现场。
    警察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后,发现此处是县郊一片偏远的田地。
    如果不是去干农活,平时很少有人会经过这里。
    经过对死者验尸,法医判断其死亡时间是在昨天深夜至凌晨。
    身上有几十处刀伤,多处地方被砍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勘察现场之后,警方判断这个玉米垛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死者应该是被凶手残忍杀害后,移尸抛弃到这里的。
    那么死者是谁?
    是在哪里被害的呢?
    又是什么人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呢?
    很快,从死者遗留在现场的上衣口袋里,警察发现了一张电话缴费单。
    用上面的电话号码进行核实。
    死者的身份得到确认,他正是老吕21岁的儿子吕金磊!
    吕金磊一家住在高唐县。
    高唐县和茌平县相邻。
    经过联系,11月21日上午,老吕从警方那里得知了儿子遇害的消息。
    虽然事先有所预感,但儿子遇害的消息得到证实后,老吕无法接受,一下子晕了过去。
    老吕自己开了一家小旅馆,吕金磊是他唯一的儿子。
    多年前,老吕离婚,儿子便跟随他一起生活。
    后来他再娶,第二任妻子给他带来了一个女儿。
    一家四口生活的十分和睦美满。
    吕金磊上完高中,就报名参军入伍了。
    从部队退伍回家后,老吕自己掏了五万多块钱,给他买了一辆崭新的昌河牌小面包车跑出租。
    那时候老吕已经52岁了,他甚至做上了抱孙子的美梦。
    可是这一切随着儿子的被害全部化成了泡影,留下的只有内心无限的伤痛。
    考虑到死者是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又是新买的,才开了没几个月。
    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出租车抢劫案。
    然而,就在尸体被发现的当天。
    死者吕金磊驾驶的出租车,在距离案发现场大约十公里的地方,被村民发现了。
    在出租车的驾驶座位上,布满了大量的血迹。
    车顶上喷溅着血斑,后排座位上也存在着大量血污。
    通过进一步勘察,警方还发现,在车顶的顶部以及旁侧,都有挥舞凶器后留下的划痕。
    由此,警方断定,出租车内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在对死者的死因进行了专业鉴定后,发现致死原因是由于头部受到外力打击,造成颅脑损伤死亡的。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21岁的出租车司机被凶手残忍的杀害呢?
    对于案件的定性,刑警队里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一部分人认为,这起案件是仇杀。
    因为法医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近100处的刀伤,死状非常惨烈。
    如果没有深仇大恨,凶手是不会采取这种极端报复性手段的。
    另一部分人认为,不能单从伤情就认定是仇杀。
    尽管死者死状惨烈,但也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因为恐惧害怕、不计后果、胆大妄为酿成的惨案,所以他们认为是抢劫杀人。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案件的定性和杀人动机的判断非常重要。
    因为这直接决定了案件的侦查方向。
    如果是仇杀,警方会围绕着受害人和他家庭的社会矛盾、社会关系展开排查。
    如果是抢劫杀人,侦查的重点就要以抛车抛尸的现场为中心开展。
    在案件的走访调查中,一个目击者提供的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据同样是开出租的一位目击者描述。
    当天晚上,他和吕金磊以及其他几名出租车司机正在一起等待客人。
    不一会儿,有两个年轻人来搭出租车。
    一开始,他们是向一辆旧车打听运输的价格。
    后来眼睛瞟到吕金磊开的新面包车后,便主动走过来商议价格,双方商定好30元的车费,两人上了吕金磊的车离开了。
    警方认为,这两个年轻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他们很可能就是抢劫杀害吕金磊的凶手。
    可是问题又来了。
    如果凶手是为了抢劫,那这辆崭新的、价值较为昂贵的面包车又为什么会被抛弃在田里呢?
    这似乎和抢劫的动机不符。
    由于两种观点各有各的道理,侦查方向难以判定。
    为了保险起见,聊城市公安局最终决定兵分两路:
    由死者居住地所在的高唐县警方以仇杀为出发点。
    重点调查死者及其家人的社会关系。
    案发所在地的茌平县警方则以抢劫为重点,从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就在警方展开调查后不久,老吕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
    老吕说在儿子出事前不久,自己和本地一个名叫王诚的年轻人结过怨。
    他觉得那个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原来,老吕当时除了经营旅馆外,还在车站旁边经营着照看自行车、摩托车的生意。
    案发三个月之前,一个名叫汪诚的人在他那儿存了一辆摩托车。
    20天后汪诚来取车,老吕让他缴纳20块钱的看车费。
    汪诚嫌价格太贵,两人发生了争执。
    老吕将汪诚的摩托车扣留,让他交了停车费后才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