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甄秀儿的过去
作者:喜欢二次元的宅熊   炉鼎,媚骨,纯阳体最新章节     
    “李兄,你觉得甄秀儿如何。”甄德恒问道。
    闻言,李奇才面色怪异地上下打量甄德恒,然后伸手勾住了他的肩膀。
    这勾肩搭背的感觉,让甄德恒十分不适。
    放眼整个宗门,还没有人敢这么干。
    李奇才嘿嘿一笑,伸手捶了捶他的胸口,道:“你小子,想追求秀儿师姐?”
    甄德恒眼睛差点瞪出来,他是甄秀儿的爹!这小子说的什么虎狼之词!
    可想到他还不知道自己身份,心底便也原谅了他。
    “额……是,这个……秀儿师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谁不喜欢,李兄,我这里还有些好酒好菜,咱们去僻静处好好谈谈。”
    二人来到一处空地,甄德恒拿出一些凉菜和美酒,两人边吃边边谈了起来。
    “你说秀儿师姐喜欢你?她和你道明心意了?”
    李奇才望着甄德恒花白的头发,由衷地道:“师兄,难怪你都这把年纪了还没个道侣。这种事儿,人家能明着告诉你吗?而且我是纯阳之体,她不说还能当朋友,说了连朋友都当不成了。”
    甄德恒点点头,原来如此,这么说,甄秀这几天不开心,是因为李奇才是纯阳之体了?
    李奇才痛饮一口,只觉一股浓郁的灵气如涓涓细流一般化开,进入了四肢百骸。
    而且灵气充满奇经八脉后竟没有丝毫的堆积,而是渗入了血肉,改善他的身躯。
    李奇才惊异地看了看手里的美酒,道:“师兄,你到底是谁,这酒好像不是凡品啊。”
    甄德恒心里一紧,眼神闪动地道:“哦,我叫张三,之前在修士大酒厂工作过,懂一些粗浅的酿酒之术。这酒不算珍贵,李兄敞开喝,我这里多的是。”
    说完,甄德恒又放下了两坛好酒。
    李奇才这才松了口气,好东西谁会这么不要命的往出拿,自己真是多想了。
    他又痛饮一番,已经微微有些醉意,“不过老兄,我劝你一句,秀儿师姐不适合你,她这人很有主见,事业心很强。更重要的是,她很贪财。”
    想起甄秀儿刚才偷偷摸摸顺走灵石的动作,李奇才又加了一句。
    “极其贪财,你养活不起。”
    说完,李奇才又嘀咕道:“真是奇了怪了,他一个宗主之女,金枝玉叶,应该看不上那些黄白之物才是。”
    闻言,甄德恒深深一叹,“李兄,这点你就有所不知了,其实秀儿师姐是几百年前宗主从外面领回来的。”
    李奇才一愣,八卦道:“私生女?”
    甄德恒连忙摇了摇头,道:“不,但也并非明媒正娶。”
    “什么意思?”李奇才不解道。
    甄德恒的脸上浮现一抹愧疚,娓娓道来。
    “宗主甄德恒修为高深,一心只想成仙,从未有过道侣。五百年前,他外出遇袭,重伤垂死,险些陨落。
    为了躲避大妖,便化作凡人隐匿于世。那段时日,他与一个凡间女子相恋,。”
    李奇才似乎能够脑补出那副画面,原本飞天遁地的仙人,重伤之时被凡间女子所救,然后垂青。
    这在前世不多了去了吗?
    云华天女,三圣母,织女、七仙女……
    这么说来,甄秀儿是女版沉香,杨戬了?
    李奇才自顾自地想着,全然没有注意甄德恒脸上的怅然。
    “可二人毕竟不是一路人,一年的时光对凡间女子来说是几百个日日夜夜,但对我等修士来说,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罢了。
    待大妖离去,甄德恒便向女子挑明身份。让他没想到的是,女子似乎并不吃惊,安静地放任甄德恒离去。”
    甄德恒的眼里有泪,时至今日,他也忘不了离别时她那平静的模样。
    那晚,身为天衍宗宗主的他,甚至不敢去看一个凡人女子的眼睛。
    “第二天,甄德恒走了,留下了许多延年益寿的丹药。回到宗门,他努力恢复修为,却发现自己陷入情关,苦苦无法挣脱。脑海中,时时刻刻都是那个女子,于是他又再次出门去寻那个女子。”
    不知不觉,李奇才也听得入了迷,“后来呢?”
    甄德恒眼眶通红,起身背对着李奇才,声音有些哽咽。
    “我等修士闭关,几十年也不过一眨眼高的功夫,甄德恒闭关十三年才恢复修为。等他再回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只有一座孤坟。”
    李奇才心中一颤,“怎么会这样,才十三年。”
    “其实在甄德恒离去之后,女子便发现自己怀了身孕,她是难产而死。”
    李奇才默然,这种事情,多不胜数。
    “不对啊,甄德恒不是留了许多丹药给她吗?服用丹药,最起码也能强身健体,怎么也不至于难产至死啊。”
    甄德恒的心都在抖,紧紧抓着衣服。
    “那些丹药,她未服用,而是与她……与她……葬在一起。”
    李奇才张了半天的嘴,最终深深一叹。
    这等痴情,傻的令人心疼。
    “她生下的那个女子,甄秀,从小由祖母抚养长大。可在五岁那年,她的祖母也已逝去。五岁的孩童能怎么活?只能沦为乞丐,颠沛流离地要饭。”
    李奇才低垂着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他也明白了甄秀儿为何如此贪财,和他一样。
    吃过太多苦,忘不了那种穷。
    “甄德恒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十三岁了,瘦的和竹竿一样,走街串巷地要饭。”
    甄德恒已经说不下去了,即便过了这么久,和甄秀的第一次见面都让他无比地心疼。
    那时候,甄秀紧紧抓着拐杖,穿着破烂的衣衫,赤脚站在充满臭味的小巷里,望着他的眼睛充满了恐惧。
    因为在她的印象里,穿着好看的人追她到巷子里,只会带给她一种结果:
    毒打。
    她的一条腿就是那时候残的。
    甄德恒知道,即便自己将甄秀接回,为她重新接骨,化去暗伤,教她修行,以丹药堆积,她还是恨自己的。
    童年的阴影,是永痕的疤。
    肩膀忽然被动戳了戳,甄德恒一回头吓了一跳。
    李奇才满脸泪花,哭得比他还伤心,递出酒瓶道:“太感动了,不过恒兄,你怎么知道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