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地榜最后一战!步平庸对李锦!
作者:卖萝卜的小兔子   玄幻:我个权臣,追女帝很合理吧最新章节     
    红鸾最后自然是满载而归,开心的不得了。
    不仅如此,步平庸走之前还让她带走了三串糖葫芦,毕竟小说里面,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吃这玩意。
    红鸾也高兴的吧唧亲了步平庸的脸蛋一口,那架势,看样子要是不拦着,能亲好几口。
    步平庸当然想被亲的香香的,但他还是觉得这样不太好,毕竟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他害羞。
    下次在屋子里可以继续亲。
    步平庸告辞了红鸾后,便去了地榜的赛场。
    他现在积分第一高,虽然地榜的高手藏龙卧虎,但步平庸可是六品儒修,还是手持法宝的儒修,还是有儒道之心的六品儒修!
    今天要是再打赢前来挑战的几名选手,他就是地榜第一!
    十九岁,六品儒修,地榜第一,这便是步平庸的可怕之处。
    但这也只是他明面上的身份而已。
    步平庸在台上打败了孔家,王家,崔家,以及五大门派的前来挑战的高手,傲立于擂台正中央。
    他,就是这么狂!
    尽管那些人走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的,尤其是王家,骂他不讲武德。
    堂堂六品儒修,上来就让人家掉裤子。
    这是几个意思啊?
    从哪学的这么坏啊。
    殊不知这些都是从司马翰书和徐祭酒身上学来的优秀品质。
    嗯,还别说,挺管用的。
    但也有不畏生死,上来就莽着贴身打步平庸的。
    儒修脆皮,瞬间可带走。
    但是,步平庸是那种简单的儒修吗?
    他就算是不用法修的实力,光是身体素质,也不是这些人可以一套带走的啊。
    何况步平庸早有准备,上来就是给自己身上加肉装。
    “我有佛门金身!”
    “他的攻击偏一寸!”
    “我有金钟罩,铁布衫!”
    虽然步平庸的言出法随就能持续三秒,但也足够做很多事了,在轩墨笔承受了一些伤害后,他受到的反噬,身体素质还承受的住。
    而步平庸在晚上月圆之夜,也迎来了自己的最后一位挑战者,李锦!
    当银白色的月光洒在李锦的脸上,仿佛给她披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衣,加上金色的面具一闪一闪的,很是好看。
    月圆之夜,决战皇城之外,也是一大快哉之事。
    “你来了。”步平庸调息过后,看着李锦道。
    李锦点了点头,神色并不好看。
    该死的步平庸,居然送她那种衣服!
    女帝今天高高兴兴拆步平庸买的衣服呢,然后就拆出来一件小黑色包裹的衣服,打开一看。
    差点儿扔了!
    什么东西啊,两个布条.....
    这是人穿的吗,恐怕青楼姑娘才穿的吧。
    但女帝还是忍住了没扔,甚至还偷偷试了试,倒是挺凉快的。
    但这也不是这个登徒子送这个的理由!
    回头就找个理由好好收拾他,反正自己点了他的将,到了北方,有的是机会。
    今天,是两个人的单挑之日。
    她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
    她长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这场战斗看的人很多,大家都对李锦这个神秘姑娘感兴趣,毕竟遮遮掩掩的才最吸引人。
    步平庸倒是坦荡的说道:“我不用下三滥的手段对付你,姑娘,请吧。”
    李锦哼了一声,心说你可不是表里如一的正人君子,背地里可是个花心大萝卜呢。
    但对于步平庸的君子所为,她还是很受用的,毕竟他说喜欢李锦,这也算是尊敬了。
    战斗,正式开始!
    李锦剑在一瞬间出鞘,然后一道寒光从出鞘那一刻闪烁!
    她在上场就开始酝酿这一剑了,本就是宝剑再加上顶尖的剑法加持,自然不弱!
    “嘶,这一剑,有七品的影子!”
    场外有人惊叹道。
    不愧是六品最终之战,这样的剑法都能看到。
    李锦的东西和剑法,本身就是大燕集成之物,自然不是些许剑客能比的。
    这一剑,君临天下!
    步平庸感觉整个人都被锁定了,他哪怕是言出法随,都避无可避。
    躲不掉,只能接!
    步平庸叹了口气,手中的轩墨笔写下了金钟罩。
    金色的光芒出现在他身上,但仅仅是抵抗了三秒,便被剑芒撕碎!
    但步平庸要的就是这三秒。
    只见他使用出了十几年的麒麟臂,飞快的写下了两句诗词: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剑气诗!
    一道来自虚空中的剑意出现在步平庸的笔尖上,“刷!”的一声对上了李锦这一剑。
    “嘭!”
    这一刻,剑光满皇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