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回忆录·其六·日轮与阴影!
(本篇为五十三章,劳奇与幻影重伤失忆后的故事)
(当然,还有幻影身为杀手的余罪)
(熟悉《王国保卫战·前线》原作的读者,也一定会对本章登场的“新角色”感到惊喜,他可能是很多人的老朋友)
血与沙中的故事…
杀人前要闷一口苦茶,是阿尔里奇的规矩。
审问开始前先说出规矩,这是阿尔里奇的风格。
黄沙与铁甲下的荒漠行者,他不在乎拷问过程如何,他只关心结果。过去,他可能会关心从小到大他被教导灌输的荣耀、公平与正义。
他曾是哈克南族的沙丘王子,他能徒手制服一头湾鳄体型的成年沙漠坑道虫。可是他无法阻止自己的种族,被弗雷曼人联合塔斯肯佣兵送入灭亡。
都是些陈年旧事。
不同种族间冲突不断,从五百年前开始,哈克南人与弗雷曼人便为了争夺沙漠绿洲与坑道虫栖息地征战不断。
雨季是沙漠坑道虫的繁育旺时,雄性坑道虫为吸引异性,鳞片与甲壳下将渗出一种味道奇特的紫色体液。
有人说那是唾液,有人说那是汗水。
也有人说那是果酱—最后一种,是阿尔里奇还是个赤脚跑步的小男孩时,望着坑道虫留下的踪迹,对爷爷讲出的推测。
爷爷病逝前总是乐意成为阿尔里奇的倾听者,他会在阿尔里奇的故事进行到高潮时闭口沉思,也会为完美的故事结局露出微笑。
现实没有故事那样完美无瑕。
三百年前,哈克南人重创弗雷曼人的大营。五十年前,名为伊凡的弗雷曼人皇族遗子诞生。
十五年前,伊凡通过鹰嘴峰一战夺得“伊凡雷帝”的名号。沙漠坑道虫的栖息处,绿洲与商道悉数归为弗雷曼人手中。
名为阿尔里奇的男孩,就此沦为沙海中的游民。
对了,还记得沙虫为求偶分泌出的紫色体液么?那东西很昂贵,那东西呈膏条状凝固后烧出的烟雾更加昂贵。
按照吸入香薰粉末的人们竭尽理智吐露的形容,那是一种“如临天堂的快感”。当最后一缕烟雾散去,快感破碎,吸食者将坠回人间炼狱。
这就是那种紫色液体及其提纯物,在走私的行道中被称作“抗衰香料”的原因。吸入它的感觉,好比饮下东方传说中的不老神丹。
不少有钱人愿意购买更多,不少供应商愿意为了夺下一头沙虫发动战争。
伊凡雷帝,也不过是因其偏激疯狂的想法被扶持上位的傀儡。
在阿尔里奇忙着同“利尼维亚盟军”追踪疯子马加拉尔时,雷帝已是行将就木。
当名为马加拉尔的黑暗信徒坠入深渊,伊凡雷帝的名字,也成为弗雷曼人砂岩方碑后的辉煌历史。
阿尔里奇得到迪纳斯王的褒奖。
他和手下的哈克南屠杀幸存者们不再是流民与非法游侠,国王为他们颁发签证,阿尔里奇的地位,也由无名小卒变为驻防将领。
沙洲勇士们成为利尼维亚东南荒漠,战锤要塞外围人血钢墙的代名词。
阿尔里奇也没想过,自己会为了个老朋友重走老路。
身为雇佣兵和流民时的老路,对,没有规矩没有法律,自由自在,只要你能忍受吃了这顿没下顿的生活,你就能当一辈子赏金猎人。
做出请求的人,是利尼维亚讨伐黑暗巫师时的盟友之一。
蛇人族的首领沙达曼巴,他亲身莅临,只求面见当年同他有一面之缘的男孩。
阿尔里奇没有拒绝,但他的脸上也写不出有多高兴。
比起这帮随时可能把老皮蜕在待客大厅的半兽人爬虫,他更关心为何沙达曼巴要不远千里亲自赶来,而不是差遣他身边那位忠心耿耿的幻影小姐。
沙达曼巴没有要为这个话题留下空闲的意思。
他让邪魁失望太多次了,同哈克南人商讨香料贸易的关税,并尽可能将之下压拖延…是邪魁为他安排的任务。
不过,身为一条蛇,他还是能察觉到阿尔里奇眼中波纹的变动。
就是那变动,嗯,人类的荷尔蒙与情愫。
比黄金钻石,比香料成瘾还要诱人,更易令人失去理智。
有趣,非常有趣。
黄金蟒沙达曼巴通过蛇尾卷起水杯。他呷饮两口杯中的苦茶,通过有些刻意的吸水声扰乱阿尔里奇的思路。
“沙达曼巴阁下,由衷感谢您屈尊至此。”
“可是,这样繁琐的事物…”
“…此前一直是由幻影,由莎莉小姐代劳商讨。”
阿尔里奇压低声音,面前载歌载舞的侍女与班卓琴手,他用眼神暗示他们是时候收拾家伙走人。阿尔里奇,他不需要派对伙计。
黑剑般的竖瞳,悬上阿尔里奇的眉心。
很好,沙达曼巴知道自己赌对了。
同甘共苦的男孩与少女,当年正处在互生情愫的年龄。
战争结束,利益构成的同盟如绳结般松动,见面的机会也仅限于这种商业会谈。不过他们不再能为儿女情长开放心门,他们必须报对方以冷酷。
方桌即战场。
多一份仁慈便要少一分利益,少一分利益便要割下一片活肉。
“那不是我们今天的重点。”
“阿尔里奇,您有所逾越了,我的将军。”
不过。—沙达曼巴根据通用语字母,排列出“不过”一词,将之推出门牙,打入阿尔里奇的耳道。
他看到阿尔里奇饮下苦茶,示意沙达曼巴说下去。
不,他可以说,但天底下没有免费的烙饼。
不是每只兔子都会撞上木桩,哈克南的王子。
哈克南的王子能从蛇人口中得到心上人的下落,那蛇人能从阿尔里奇嘴里、手里或是心里拿到什么好处?
沙达曼巴认为,暗示后的谜面都摆在桌上了。
昔日的王子做出他的选择。
“商道税收会下调百分之十五,这是我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沙达曼巴对面前的哈克南人微微点头。
他为阿尔里奇留下一个名字。
沉井小镇,去沉井小镇吧。
那是幻影遭遇不测前,去到过的地方。
如果阿尔里奇自认为他的眼睛比蛇人族的探子、奔走利尼维亚的情报贩和其它赏金猎人都要敏锐的话。
“多谢了,沙达曼巴阁下。”
“另外,我还有句话要说…”
沙达曼巴杯中多出三滴黄色粘液。
那是蛇腺毒素与牙龈血液的混合。
阿尔里奇擦净刀刃边缘的蛇毒与血液,收起弯刀。
“…我们说到哪里了?对,关于香料生意。”
“我们不再需要蛇人通过草药炼出的替代品。”
“合作终止。你也不再需要纳税了,阁下。”
阿尔里奇为断掉半根毒牙的黄金巨蟒撩起门帘。沙达曼巴可以离开了,阿尔里奇相信初到此处的他,也不会喜欢阿尔里奇的苦茶。
蛇人护卫们未能抽出手的毒匕,也在沙漠勇士们以长枪抵住其脊梁后静止不动。阿尔里奇手中,多出一块棕色砂岩。
棱角分明的砂岩,通过阿尔里奇食指提供的助力,弹入蛇人护卫之一的眼球。
水袋,战马,关卡签证。
“等等,你真的算听个满口矮人国矿车的家伙的话,去瓦拉杜勒边境的镇子找个姑娘—先让我清理下思绪!”
战锤要塞北门,矮人卢瑟正对他战马上的朋友做出质问。
“老套的爱情小说式开展,对吧?”
“别拦着我,卢瑟。你知道的—”
“—我想做的事,就是灯灵纳泽鲁站在面前,也拦不住。”
阿尔里奇接过卢瑟抛来的水袋。
卢瑟还是想多说一句。
阿尔里奇让他闭嘴。
卢瑟想要张口,阿尔里奇命令他闭上嘴巴。卢瑟没戴围巾和面纱,起风后灰尘很容易被大风灌进嘴里。
“嘿,这家伙还是这样,和骡子一样倔!”
靠住石拱门,卢瑟灌下橙汁消气解乏。
阿尔里奇与他的战马消失在沙丘边缘。
“我只是想告诉他,驿站里有更好骑的骆驼…”
“…算了,等他的马渴死饿死后…”
“小里奇下次会试着听听老矮人的建议。”
卢瑟牵出门后的骆驼,摇晃驼铃转身向驿站折返。
她没有名字,没有记忆。模糊的过去,对她不再重要。
……
……
过去那同爆破坍塌有关的记忆—它们是锁—回忆起曾经,现实中的她便要遭受诅咒,身体的疼痛,如同被钢针贯穿每一颗细胞。
她索性放弃了。
过去,比起过去还是把握当前更为现实。不知为什么,她知道没有帮助是免费的,她知道当自己睁开双眼时,名为劳奇的男人不会让自己轻松离开。
可能是她的过去,为她附加的肌肉记忆。
她大体能够猜测,此前自己在度过怎样的日子。不会有无端的关心,只有命令、执行与服从,没有打趣与调侃。
还是看看现在吧,一星期前,她第一次碰烤炉时,烤出来的东西不比墙角堆砌的煤块好上多少。
看看现在,眼前托盘中的面点香气扑鼻。待热气散去,她的刀刃为它们均分彼此,加入熏肉或新鲜蔬菜。
就像所有老式爱情小说的发展,劳奇与被河水冲刷上岸、大难不死的无名少女,他们生活在一起。
爱情小说,付几块铜板就能在书摊看五六个小时的老套货,居然还能发生在现实,在两个此前素未谋面的人眼前。
相爱,还是说真的如劳奇所说,只是因为他在她昏迷时照顾过她,她必须先把住宿费和饭钱挣回来?
要溜走对少女而言并不难,那名兽人傻大个一走就没有回来。就劳奇本人的眼球,也没法时时刻刻“钉”在她身上。
腿长在自己身上,她完全可以趁夜深人静时逃跑的。这里的窗户没有上锁,没准走之前还能顺走不少油水。
不,她还是选择留下。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过去是谁,也不知道离开这里后,自己还能去哪里过活。
这地方不仅是她醒来的地方,不仅是她遇上劳奇与史德瑞克的地方。可能也是记忆恢复前唯一的避风港。
“劳奇,你还真是幸运啊。”
“居然在河边捡到这么好的姑娘…”
“…可要好好珍惜!”
休工的伐木人又在逗忙着上酒的劳奇,少女也听得见,她能做的也只有报以微笑,为伐木人送上他的盐水煮蛋。
“等你们…如果有那天的话,记得通知我们来喝酒。我会请神父来的。”
开玩笑的,伐木人都成了教堂和圣母院的黑名单禁客了。就因为他上次发酒疯时,把某位神甫的白袍当成呕吐袋用。
劳奇没有对伐木人点头,也没有摇头。
他只是对伐木人做出解释:他和她只是临时性雇佣关系,等她赚够伙食费和医药费,她要去哪里劳奇都不会管。
白衣少女为伐木人打包好三块黄油面包。按照他的要求,多加酸黄瓜番茄少加熏肉,他喜欢酸味和多汁的腌菜。
伐木人走后,酒馆的生意还要继续下去。劳奇知道,自己不能一直用“喂”和“小家伙”称呼一名失去记忆的女孩。
嗯,这问题需要咨询女孩本人的意见。
那是他最后一次用“喂”来称呼她。
因为她只用十分钟,便在洽谈后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
劳奇将莎莉的名字赐给女孩,白衣女孩也为劳奇端上她成功烤出的曲奇饼干。
很松软,外酥里嫩。
唔,用来形容饼干是不是有点违和?不,一点也不,它们的味道…劳奇认为莎莉可以出师了。
就这样过去不知多久,在少女得到莎莉的名字约两个月后。
原来劳奇和她最大的不同,是他拥有过去却选择遗忘。原来二人间的差异不在经历,而是面对绝境时的选择。
劳奇不是被幸运眷顾的人,至少在莎莉看来他本该过得更好。
劳奇是在两杯红酒过后,同她讲述起这个故事的。他不是个酒力高强的人,第一杯红酒后他就坐不太稳了。
三,五,七…不…劳奇也记不清是过去多少年了,但不会超过十五年。
他们的狩猎始于黄昏,他们就喜欢趁着夜色凉爽的氛围,对侵入领土的冒犯者刺下毒牙与铁匕。
沦为其囚徒的人,会祈祷自己能落在哥布林和兽人手里。
当时,他记得他的父母都是商人,他们让劳奇留在商铺里。
他记得自己的妹妹很是活泼好动,她大哭大闹也要跟着父母,去沙漠看看城市外的自然绘卷。
他记得当警司与骑士前来通知时,看到父母尸首时的自己。
他还记得当自己对骑士之一询问“还有一个女孩”的下落时,他们所做的只有别过脸去,从哀叹中保持沉默。
“是蛇人夺走了他们…”
“可当时深居沙漠的他们,没有人会为两个商人与商人的女儿出兵征讨…”
“…打那之后很长时间,我找不到今后的路…我失去坚持下去的目标。”
劳奇开始用生命去玩乐,距离现在也就五六年左右。
他去赌场,但不是去做赌徒。
他让自己成为赌场的筹码,莎莉应该知道马戏团里的蒙眼飞刀把戏…哦…她不知道,她失忆了。
飞刀手蒙上眼睛,让另一人头顶苹果站在标靶墙前。
遮住双眼。是生是死,完全凭直觉和失去视觉前的短暂记忆。
“五十一次,我记得,一天两次,一周去三到四天。我可真幸运,在最想要求死的时候…飞刀连我的皮都没蹭掉过!”
劳奇认为,命运是种引力的随机作用。幸运与厄运的引力,就像无数铁块两侧互斥互吸的磁石。
谁是铁块?世上每个人都是无可奈何,任由两者争抢的铁块。
“劳奇…我们…”莎莉为劳奇倒好一杯清水。
“后来,我还是决定回来。我决定退出赌场筹码的活计,不是要痛改前非,而是飞刀手决定提升难度,一次抛出三把刀…”
“…我知道这东西再加五百块也干不成,所以我交了散伙费,保证不会告诉警司。”
“他们还是玩脱了。第二天那里就死了人,那家伙的父母让事情闹大,整座赌场都被查封—我没被他们供出来,他们也没有证据。”
劳奇抓起餐叉,仔细思考后还是决定将之放回原处。
他对莎莉坦白了,他不是个好家伙,也不是什么好男孩。
他就是个借助命运巧合残存的赌徒,他没有投注过一颗硬币,可他两次押上自己摇摆不定的命运。
莎莉,如果原本那个跟着父母前往沙漠的女孩还活着,她应该有劳奇眼前的…她…这么大了。不,她不会是记忆中的她。
抱歉,他居然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的软弱。他是不是很好笑?他肯定是喝多了。
劳奇就这样睡去。
他最无忧无虑的一夜,迎来梦境最为温柔的沉眠。倾诉烦恼后,脑中只有解脱般的自由。
萤虫飞上他的鼻尖,照上阴影中的侧颜。
……
……
利尼维亚,平原南郊。
阿尔里奇对兽人与哥布林的态度,从来就像他对沙子一样。
又粗又硬,有风的地方就少不了沙子。生于沙漠的人,对它的厌恶不会随岁月流逝而消退,只会发酵发炎。
哥布林和兽人,能在利尼维亚境内碰上这些祸害不算稀奇。
这帮生活质量要求不比穴居人高多少的生番择水而居,不论树林,平原还是矿山边的小径,野狗能活的地方他们就从不挑剔。
最后一只妄图发动偷袭的尖耳妖精,也被阿尔里奇报以弯刀。
“要是地狱里的恶魔,每天都忙着接收这种杂碎,那倒是个苦差事。”
阿尔里奇对战斗习以为常,一支八个绿皮原始人组成的小部落,由力气大到能举起树干的食人魔统领。
直到食人魔手中的树干被阿尔里奇挥拳打断—哥布林们才发现那不过是空心树干,街头骗子表演举重时的通用把戏。
失去威信的食人魔首领,他的脑袋很快成为熟透的西瓜,掉落地面。
不,西瓜不是树上长的。谁知道呢?两只哥布林又没有阅读人类书本的机会,更不可能学到如何种出西瓜。
它们只能看到,它们的食人魔大酋长没了脑袋,脑袋裂开后露出的皮肉很像西瓜里的红瓤和瓜子。
它们只吃过半块西瓜。那是在两星期前,他们成功洗劫一支人类商队过后。
它们再也用不着吃西瓜了。
阿尔里奇正要提刀收拾幸存的兽人,不料身后早已有人帮他代办。
杀兽人的兽人?稀奇。
皮肤灰绿的兽人,不是浅绿或森叶绿,灰色偏纯。更加稀奇。
不是用皮草兽毛围住大胯,手持木棍骨棒自封酋长的兽人,还是很稀奇。
兽人刀客卷走他“同胞”们身上的兽皮、相对值钱的骨质手势和余下的铜钱。
“连铁公鸡都不如,铁公鸡是一毛不拔。这六个家伙就是六只秃鹫…”
“…浑身上下,都和它们的头顶一样,扫一把凑不出三根毛来,呸!”
以上便是史德瑞克,对六名“部落成员”尸体的评价。
杀了他们可不是史德瑞克的本意。他们惹谁不好,非要惹手持链锯的兽人刀客?
它们还想按着自己的头,让自己去跪一只脑袋没蚂蚁大的食人魔做酋长。抱歉,史德瑞克对加入疯人院没兴趣。
是那两头兽人先动手的。呃,食人魔把它们称作“皇家护卫”。
很好,两个听到史德瑞克拉动链锯就傻站原地的护卫。
它们还真尽职。
见阿尔里奇的弯刀侧向自己,史德瑞克也松掉他从食人魔的皮裙下搜到的钱袋。
“好吧,人类。它们都归你了,我自认倒霉可以么?”史德瑞克试着用幽默化解剑拔弩张的氛围。
对,他是个兽人。
但他不是个部落信仰者,不是原始人,不是喜欢吃人肉的家伙,也没忘记带脑子。
他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就被卖到人类的竞技场。怎么学的人话?简单,从奴隶主骂他的脏话学起。
但是他对面前人类,唔,红围巾小子,他对和阿尔里奇打一架没有兴趣。
他是个赏金猎人。但悬赏令外的人头,砍起来不是多余就是浪费时间。
“那就走开。”阿尔里奇的语气,向温柔与冷漠间的中立地带放缓。
“你需要一名向导,小子,”史德瑞克见对方不再横举刀刃,便又捡起钱袋,倒出一半酬劳后将钱袋抛到阿尔里奇脚边,“我之前没见过你。接下来是第一课:多带点钱,这是世界通用语言。”
“谢谢,我只是来找个人。”阿尔里奇捡起布袋,收入囊中。
其他的事情,阿尔里奇不想关心。他相信史德瑞克在这方面和他是一类人。
“要找人?我知道个好地方,”史德瑞克指了指阿尔里奇身后的炊烟,“有种地方不用花钱,就免费的真话和瞎话听。”
别急,别急。—史德瑞克知道阿尔里奇在想什么,但是先别急。午后的太阳可能把人烤成熟香肠。
“有话快说。”阿尔里奇开始对面前的兽人失去耐心了。
“看看你身后,伙计。我们去喝一杯,你会懂我是什么意思的。”史德瑞克总算将他的手搭上阿尔里奇的肩膀。
钱的事不用担心,史德瑞克认识那里的老板—他和劳奇的交情,应该能帮他讨个优惠或续杯之类。
“不,再等等。”阿尔里奇对史德瑞克说道。
“怎么了?”史德瑞克提起链锯,双眼扫过周边的草丛。
没有兽人,没有野狼或盗匪出没的痕迹。
“不是什么大事,我的马要喝点水。”阿尔里奇指着身后的四脚朋友。
实话实说,阿尔里奇开始想念卢瑟的提醒了—他该在启程时选骆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