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写“血情书”的老同学
作者:王大姑娘   负债百万后,我在年代开工厂最新章节     
    崔长嘉立刻道,“叔,今天中午我请。”
    “你请什么,这点钱叔还能拿不起?快来吧。”
    “那我去买酒,五粮液行吗?”
    常远亮不让崔长嘉买,道,“不用,我车上有,你直接来就行了。”
    “好。”
    崔长嘉挂了电话,一边开车一边给崔修远汇报了今天的事情,但她只是说了结果,然后说要和常叔去吃个饭,等晚上回去之后再细说。
    殊不知就在刚才,叶国初也给崔修远打了电话,但是崔长嘉早给崔修远把他电话拉黑了,他根本就打不进去。
    叶国初拿了员工的手机去打,才打通了。
    叶国初诉说了一番,指责道,“修远,这事你们做的太过了,你们这就是直接断我生意啊!”
    崔修远只道妹妹让他不要着急,却不知道妹妹背着他干了这么件大事。
    “然后呢?”崔修远淡漠道,“你想怎么样?”
    叶国初对崔修远的态度很不满,“什么怎么样,”他火很大,“是你们欠我的钱,反过来还得咬我一口,还我想怎么样,抓紧让人把我店的封条去掉!”
    崔修远淡淡的说道,“叶老板,这么几年你在我家多挣的钱少说也有百十万了,关几天就关几天,着急什么?”
    “崔修远,你丧良心!”
    崔修远道,“对,我丧良心,你叶国初是一等一的大好人。我还在忙着就这样,挂了!”
    叶国初被崔修远挂了电话,他再打就打不通了,气得叶国初几乎砸了电话。
    叶明知打了一圈电话回来也是臊眉耷拉眼的,满脸的阴郁,一听说是工商的事情都找借口挂了电话。
    叶国初看越看越来气,指着叶明知骂道,“都怪你,你去惹崔长嘉干什么!”
    “她打我,我还不能出口气?”叶明知气呼呼的说道,“爸,你怕什么,我们在水产市场的摊子马上就要装修好了,到时候一年轻轻松松挣个百十万,不比五金店的生意好做?”
    叶国初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若不是靠着他女朋友宋冬爱的关系,这次他肯定要把叶明知揍一顿!
    “这事别让你女朋友知道了!”叶国初冷眼嘱咐道。
    “为什么?”
    叶国初照着他的后脑勺就拍了一巴掌,“缺心眼啊,这是什么光彩的事吗?”
    叶明知的女朋友宋冬爱家里是做水产生意的,听说家里十来辆冷藏运输车,每天从海边往返州城一次,卖的都是最新鲜的海产品,还听说和州城的好多大饭店都有合作。
    这次能在水产市场上盘下两个摊位,也是宋冬爱和他们说的。
    三五十万的投资,叶家还是能拿得起的,到时候他们也谈几个酒店供货,一年下来轻轻松松搞个百十万,比干五金店这些小零碎的买卖舒服多了!
    话虽如此,但是五金店是他的根本啊,这个买卖还是不能扔的啊……
    崔长嘉再不想应酬,但是今天常远亮帮了她,这个饭局她也得去,不仅去,费用她也得拿。
    富华酒店就是魏富强的那个酒店。
    崔长嘉到了之后,直接去了前台,崔文泉已经和她说了包间号。
    崔长嘉一边和前台服务员说话一边打开了自己的包,“你好,清和园包间我先预存上两千块钱,若是有人说过来结账,你就说我结过了。”
    服务员微笑着说道,“常总交代过的,任何人都不能结账,只有他能结。”
    “没事,常总今天不结了,我来结。”
    这时大堂经理走了过来道,“您是崔小姐吧,常总特别交代只能他来结,我带您去清和园吧,您这边请。”
    崔长嘉没有办法,只能先去吃饭了。
    常远亮他们已经到了,崔长嘉推门进去,包间里其乐融融,她赶紧扬起笑脸。
    “嘉嘉,过来给你介绍一下,”常远亮让她过去,给她介绍主位上的中年男子,“这是温科长,原来你爸你哥跟温科长都熟。”
    崔长嘉赶紧过去握手,“温科长,今天真是劳烦您了,给您添麻烦了。”
    温科长戴着眼镜,不胖,因为包间里很暖和,他的外套脱了,只穿了蓝衬衣,显得人很斯文。
    温科长笑着说道,“真是虎父无犬女啊!”
    昨晚上常远亮找他,他一听就觉得这姑娘可不像是崔文泉的闺女,她招数挺狠,这是把叶国初往死里整的节奏啊。
    崔长嘉一副非常惶恐的模样,“让温科长见笑了,实在是被人欺负的太狠了。”
    “听说是被叶家那小子给退婚了是吧。”
    崔长嘉苦笑着自嘲,“幸好是退了,您说是不是?”
    “这话说的好,你看我们所里的这些小伙子,”温科长指着带来的三个小伙子道,“他们三个都是单身,有相中的没,挑一个带回去,给崔总当上门女婿去!”
    那小伙子里忽然有人道,“温科长,崔长嘉是我同学呢,刚才在五金市场上没敢认,这会听你们一说我才敢确认了。”
    崔长嘉扭头看去,那小伙子长得很阳光,一副身强体壮的样子,看上去还是挺好的,她同学么?但她不认识他啊。
    “不认识了?我刘敏健,”小伙子见崔长嘉一脸懵的样子,不好意思的说道,“上学我一般都坐倒数第一排。”
    崔长嘉想起来刘敏健是谁了。
    高一的时候,一开学,这小子就喜欢上了班花冯媛媛,然后他干了一件特惊天动地的事,他用刀子划破了自己的手,写了一封血情书塞到了冯媛媛的桌洞里。
    未曾想,班花冯媛媛不仅没被感动,她还被血书的味道给冲吐了。
    刘敏健就被整整嘲笑了三年.......
    不过,现在看,刘敏健还是挺正常的,尤其还穿着衬衫制服,比一般的男孩子显得帅气。
    “记得,记得,就是感觉变化太大了,没太敢认。”
    看着崔长嘉精彩的眼神,刘敏健脸上也挺精彩的,他就知道,他这一辈子都逃不了“血情书”这个梗了!
    其实,崔长嘉刚才是在想,刘敏健若是想起自己曾经干的蠢事是后悔呢?还是觉得丢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