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芸能和丈夫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就算是背着巨债,总是被人打上门也从来没想过离开,两人之间还是有感情在的。
只是周芸在成为首富大小姐之后,一时间有些飘飘然,下意识的就觉得那样贫穷且邋遢的丈夫配不上自己......
但感情毕竟还在,周茗雪只是私下里略微像那粗俗的男人透露了点周芸现在的情况,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做。
不仅再也没有的脾气暴躁的对妻子发过脾气,还总是会表现出自己体贴入微的一面,短短几天时间就让周芸找回了两人热恋之时的感觉......
周茗雪对于周芸夫妻感情和睦的事自然是乐见其成,毕竟这样一来,就算是豪门圈子里的那些个适龄男人们再想动歪心思,也要考虑一下如果真的做了那插足的小三,自己家族的名声能不能承受得了......
荆家的父子两个都是没有脑子的人,周茗雪很快就将人给拉到了自己的阵营,帮着他们表现的越发像好丈夫和好儿子。
在这样的甜蜜攻势之下,周芸自然会认为丈夫和儿子都是值得被自己带去豪门的。
而在荆家的几人中,荆寒烟却是那个唯一的例外——
周茗雪看见她的第一眼,就已经想着要除掉她。
在周家周茗雪一直都是个小公主一样的存在,是周边所有同龄人中最众星捧月的那一个。
就算是现在咒怨暂时成为了周家的当家人,周茗雪依旧不觉得自己的身份地位会有所变化,但若是周芸把一个和她年龄相差不大的亲生女儿给带回了家......
尽管周茗雪有信心夺走本该属于荆寒烟的一切,但她还是不想看见一个同龄女生和自己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底下。
那样会让周茗雪下意识的觉得自己不再是周家独一无二的小公主......
周茗雪的计划很是顺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不仅让周芸再次深爱上了自己的丈夫,更是成功将那个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小女生给营造出了恶毒讨厌鬼的人设。
周芸厌恶了这个女儿,觉得她不配跟着自己去过好日子,所以直接就将这才十一二岁的小姑娘给独自留在了随时可能有讨债者上门的破房子里......
其实周茗雪一开始也想过对周芸的儿子的荆泽下手,毕竟比起荆寒烟这个长得丑巴巴的女儿,周芸明显要更喜欢儿子一些,未来周家的家业,她怕是更倾向于交给自己的亲儿子。
但是周茗雪考量之后,还是选择先和荆泽打好关系,他的年龄实在是小,就算是她使计让周芸讨厌她,大概率也不可能让他被留下。
所以最终被周茗雪选择出来,需要被最先解决掉的人只有荆寒烟。
她没准备让荆寒烟死去,一旦荆寒烟死了,就算她生前做过再多惹人厌的事,死后只怕也会被至亲之人再次惦记上,周茗雪不想看到周芸再将丁点呵护落到荆寒烟身上。
所以在她的谋划之下,周芸并不是带着他们一走了之,而是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上破旧的衣服回到那破旧的房子里。
全家一起对着荆寒烟开始了长达几年时间的装穷——
为什么会离开?因为要外出打工赚钱还债。
为什么不带走她?因为她现在还处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好转学。
那为什么会带走弟弟?因为弟弟太淘气了,留下来会增加她的生活压力。
面对荆寒烟的每一个疑问,她的亲人们都有解释。
荆寒烟信了,还很体谅的父母的辛苦。
但是小姑娘的乖巧懂事却完全换不来家人的怜惜,因为每一次他们穿着旧衣服回到破房子的时候,他们的新女儿都会受伤。
“小烟妹妹就这么不喜欢我吗?我不是有意想和你抢爸爸妈妈的?我把我的新裙子送你,你不要再推我了好不好?”
周茗雪用一次次的“受伤”,证明了荆寒烟就是个天生的坏种,永远都不可能变好......
周芸夫妻俩越发的厌恶于她,总是用各种手段来教训她,却总是嫌不够。
最终在荆寒烟考上了高中的那一年,周芸直接将那破旧不堪的老房子给卖掉了。
荆寒烟失去了仅剩的蜷缩之地......
“追债的人实在追的紧,家里也很不容易,你要多体谅我们。”
其实之前荆家欠的那几十万早就还清了,毕竟比起数十个亿的身家,区区几十万债务实在太过于微不足道。
只是荆寒烟被独自留在老房子的时间里,依旧时常会有追债的人找上门,而这些人则是周芸在周茗雪的劝说下花钱雇来的。
理由是——
“如果没有了债务的压力,妹妹怕是很快就会发现我们说外出打工的说辞是在骗她呢。”
于是,瘦小的荆寒烟在上学的同时还要的打零工攒钱,以还给那些时不时就会上门的讨债者们。
被雇来的讨债者每次要的钱都不多,堪堪在荆寒烟的承担范围之内。
周芸觉得这是对自己女儿的仁慈所在,只要她那女儿足够懂事,总有一天会更加的体谅父母,最终成为让他们满意的孩子......
只是荆寒烟却永远都无法让他们满意。
高中之后,荆寒烟靠着打零工赚来的钱,努力维持着学习和生计,她的家人不让她住校,因为那样会不方便他们回家探望她。
所以荆寒烟只得租了一个房子,高中整整三年,靠着四处打零工,努力完成了学业,并且按时还上那莫须有的债务。
荆寒烟一直在努力的生活着,她其实猜到了父母在外面的生活没有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那般穷困和艰难。
但是荆寒烟从来没有怪过父母,她从小就知道家里困难,所以她从来就只想努力为家人分担压力。
她要懂事点,再懂事点,这样才能让家人的压力减轻.......
总有一天,她也可以到父母身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