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一场游戏(十四)
作者:我家猫秃头了   推理虽然有用但真的很令人讨厌最新章节     
    接下来半个小时内,大家陆陆续续上完厕所,处于脱水状态。
    好在,之后就不会腹绞痛了。
    “我有个疑问,你根本不是侦探,而是杀手吧?不然作为侦探,怎么会随身带这个东西?”
    只有罪犯才会随身带一些奇怪的粉末吧?
    哪知道沽纾一副惊讶的样子。
    “啊?奇怪吗?我以为其他侦探都这样啊。”
    众人:……
    她是从原始社会来的吗?
    是小说看太多了,导致认知发生了偏差?
    无论是性格,是发疯,还是给人下毒,哪一样都不是正常人,这些有毒的东西都在她一个人身上。
    不是罪犯都对不起这些特质了。
    “你不会以后也会……”
    “不,放心,我只带了一点,都给你们了。”
    沽纾说的时候,一副好像给你们用,是你们的福气的表情,把其他人更加整得无语了。
    不过好在,真相即将被解开,大家都迫不及待了。
    “不过你为什么非要我们恢复体力了才说明答案?”
    3号不解。
    既然知道,直接解开不就行了吗?
    沽纾手里拿着笔,正在上面画着什么,听到3号的问题,她停顿了两下。
    “因为侦探都是这样的啊,每次侦探要揭开真相,都会把所有人聚在一起,并且是在大堂,换个地方说明一切。”
    众人:……
    所以她刚才让他们恢复身体,并不是为了他们好,而是单纯的让他们换个地方,好让她继续装?
    这什么脑回路?
    算了,她不是正常人,无法理解。
    “好了,我也好了,快说答案!”
    最后7号匆忙从厕所出来,直接坐在地上,等着沽纾说明真相。
    人算是彻底齐了。
    “嗯,在揭开谜题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下案情。”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后,大家在房中都隐约听见了枪响,一共三声,这一点,是所有人都没有意见的。
    随即,就是205的1号开门出来查看,206的6号开门出来,两人互相看了下对方,1号忽然大喊“杀人啦,恶魔杀人啦,快关门。”
    随即6号和1号相继关门。
    第二天发现尸体,小孩死在了门边,被斩首,两个大人是被枪击所杀,三把猎枪的子弹都是空的。
    而死者的房间里,并没有发现第三道子弹的痕迹。
    房门是锁上的,房间钥匙就在死者的兜里,并没有放在其他地方。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
    大家回顾完之后,仍然一头雾水,并不明白沽纾的突破点在哪。
    “别急。”
    沽纾说着,把刚才一直在写写画画的纸摊开了给大家看。
    这是二楼房间的平面图,分为上下两个部分,201-204是一类,205-208是一类。
    具体如下:
    唯一不同的,是205的房间有一样和其他房间不同,是衣柜的摆放位置。
    根据大家住的信息把所有人的信息填上。
    201是沽纾、202是7号销售男、203是3号小说家、204是2号家庭主妇、205是1号国企员工、206是6号健身教练、207是5号包工头、208是4号收银员。
    沽纾把这个拿给大家看,大家也只是看了下,纷纷摇头。
    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同来。
    “还记得我最开始的那第三声枪响吗?”
    枪响大家都记得,于是点头。
    “我拿到各位钥匙进房间搜查,主要就是为了找到这个消失的第三声枪响的子弹在哪,然后呢……我发现了它,你们猜……它在哪里?请仔细看我画的图。”
    大家看见图之后,又看了一会。
    3号大叫:
    “啊!是这个!在这里!对吧?”
    3号指着205的衣柜。
    房间的布置一般都是一样的,唯有205的衣柜挪动了,这就很能说明问题。
    “诶,我住进来的时候就这样了!”
    1号解释。
    但沽纾的笑容让他十分的不安。
    “别急啊,会有你说话的机会。”
    1号:……
    “可为什么?”
    3号露出不解。
    “子弹怎么会在205的房间里?难道他在自己房间里开枪的?案发现场并不是x的房间?”
    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第一案发现场,就不是死者的房间,而是205房间,所以才会存在有一枪是射空的。
    “不对啊,孩子是死在门口的……”
    2号才想起那个孩子,门口绝对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就是之前那个跳楼案子是一样的啊,还记得红鲱鱼吗?”
    沽纾提醒他们。
    “有一个人死在门口,那是第一案发现场,就能说明其他人也在那个房间里吗?”
    沽纾反问。
    其他人顿时哑口无言。
    “所以,他先杀了两个灰布人?然后再出去开门,杀害了小孩?”
    他在两个房间内来来回回?
    这么大动静,不怕被发现吗?
    万一有好事者出来,岂不是就露馅了?
    “是,也不是。”
    沽纾否定了他们的说法。
    她提醒众人。
    “各位,注意一点,小孩是死在了门口,还记得我们最开始进去看到的场景吗?”
    记得啊,小孩死在门口,血流淌一地,延伸到了门缝里,才会让沽纾看到血迹。
    “如果1号是先杀了两个灰布人,再回到灰布人的房间去杀死小孩,那他离开的时候,会留下血脚印,对吧?血上会有印子,但我们看到的现场,有吗?”
    众人这才想起,死者漫延的血迹里没有脚印,是一个没有被破坏的血迹流淌的现场。
    那血迹斑驳,就算小心翼翼也会被踩到。
    凶手不可能直接一个立定跳远吧?
    怎么想想那个场景,都觉得很好笑。
    那么问题来了……
    1号杀了人之后,怎么从房间离开的?又怎么搬运尸体的。
    “如果是先回到x房间去杀小孩,那血迹无法解释,他怎么离开的,就算立定跳远,他后面还有两具尸体,怎么跳?”
    背着尸体跳得那么远吗?
    1号是天才吗?
    “如果不是先杀了人再进去,而是先进去搬了尸体再杀人,那问题又来了,小孩会眼睁睁看着1号搬运尸体而无动于衷吗?”
    沽纾再补充一点:
    “我检查过小孩的尸体,没有被捆绑束缚过的痕迹,只是有些防卫性伤口。”
    所谓防卫性伤口,就是有人攻击你,你下意识的去用身体去挡留下的伤口。
    这说明小孩为了抵挡1号的斧子,是拼命逃跑的。
    那这就是个悖论。
    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1号搬运尸体无动于衷,又在发现1号的时候拼命反抗。
    他们刚才的推论,并不正确。
    “那有没有可能是下安眠药之类的?”
    4号立刻举手问。
    沽纾再次摇头。
    “1号如果大半夜给你一杯喝的,你暂且还要怀疑,更何况是那三个灰布人,你觉得他怎么让三个人喝下?”
    4号:……
    是啊。
    “还有一点。”
    沽纾提醒大家。
    “如果1号是在房间杀死两个灰布人,别忘了,有三把枪,死者不可能带三把枪去找1号吧?”
    6号立刻回答:
    “说不定本来第三把就没有子弹,他们就是带的两把,杀了之后,1号回去,发现空的再对孩子实施屠杀。”
    但这个问题又回到的最初,杀人路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