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要我陆景侯命的人,我都会先要了他们的命。”
陆景侯冷着声音说完,动动眼神,李顺就一命令下,将那二十人就地射杀。
砰砰枪声接连响起,震耳欲聋。
鲜红的血喷溅在白墙上,触目惊心。
围观人群吓得抱头蹲成一片,胆小的直接尿了裤子。
实在是发生的太快,让人没有半点心理准备。
江宁更害怕了,捂着耳朵,死死闭着眼睛,一眼不敢看。
但在枪声响起前,陆景侯就用披风遮住了她的视线。
她的眼睛很干净,很清澈,他喜欢在她眼睛里看见他影子的那种感觉。
所以,他绝不会让血腥的画面脏了她的眼睛。
她的胆子原来也不大,闭着眼睛捂着耳朵也吓得尖叫,一转身,埋进了他的怀里。
难怪有些男人会专门吓唬女人,吓得女人花容失色后,主动投怀送抱。
那他可就笑纳了,将她遮在披风里面抱走。
江宁委实吓得不轻,怎么回到船上的都不晓得。
她闷头坐了好一会儿,军医来给她开晕船的药,给陆景侯手上的伤换药,她才渐渐缓了过来。
陆景侯不仅屁事没有,心情还很好。
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杀人对他来说早就司空见惯,甚至驾轻就熟。
他能有如今的权势,又何尝不是踩着尸山血海,九死一生拼来的。
不过呢。
他这会儿的心情是真好。
就像从深秋,一下子到了阳光明媚的春天。
他揉揉她的脸,哄着她问:“到了下一处县城,要不要我陪你下船去到处走走?”
“不了。”
江宁马上就拒绝了,但她提了个请求,“可以教我用枪吗?”
陆景侯深感意外,“你真想学?”
“嗯。”
“为什么?”
“我有想要保护的人。”
“未婚夫?”
“不,是我姆妈。”
陆景侯明白了,江家人没少欺负她们母女俩。
她学会用枪,不一定非要把江家人毙了,但在关键时刻,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他便拿来他的勃朗宁,手把手从最基本的开始教。
李顺送茶水进来。
赶巧陆景侯把江宁圈在怀里教怎么瞄准,就把枪口指向李顺,说:“接下来就是稳住手,抠动扳机,砰!”
李顺一个激灵,差点把茶水打翻了。
军座,别这样。
玩笑开的忒吓人。
他想留着小命,跟军座继续打仗,安国兴邦!
于是。
陆景侯就带江宁去甲板上,让李顺临用枕头弄了个靶子,绑在护栏上。
“这里和靶子在一条直线上。”陆景侯说,教得格外仔细,也格外乐意。
他太清楚枪这玩意儿,在当下新不新旧不旧的年代有多么重要。
他更清楚,学会用枪才能让枪起作用。
反之,就是一块破玩意儿。
她真要学会了,不仅能保护她姆妈,还能保护她自己。
不管将来他和她的结局会如何。
不管她最后有没有跟他。
他都不可能时时刻刻,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护着她。
她能保护自己,也就至关紧要。
“手别抖。”
他合住她拿枪的小爪子,“心里决定了要打哪里,就不要犹豫,只管瞄准目标,扣动扳机。”
“我,我……”
“不用紧张,告诉你自己,从你手里打出去的每一个子弹,都是为了保护和守护。”
他陆景侯也有想要守护的人。
所以他义无反顾地打了这么多年的仗。
江宁却是头一回将一把枪落在自己的手里,决定着子弹打出去的方向。
她的手仍然有些发抖,心头七上八下。
但她真的很想学会。
她也想做到他刚刚说,打出去的每一个子弹,都是为了保护和守护。
砰!
她瞄准靶子,开了一枪。
子弹穿过枕头,留下个烧焦的小窟窿。
手枪同时产生的后挫力,震得她手发麻,短暂失去了知觉。
而他搂着她,匡正她拿枪的姿势,在她耳朵惯着她纵着她,“真不错,再来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