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章 三义绝
作者:河边鹅卵石   家父万历爷最新章节     
    会议室里,朱常瀛面色阴沉的能滴出水来。
    猪笼案的调查进展神速,有自首人,受害人也没死,又有东头村村民作证,关键还可以动刑,所以不几日也就水落石出。
    本以为是通奸案,然而却是乱伦案,实际上又是卖淫案,其狗血剧情简直惊爆人的眼球。
    话说苦主卢秀儿也是凄惨,与刘家长子刘家栋虽婚却没有子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时代的女人没有孩子简直没有活路,活的比狗都不如。
    刘家栋出海死在外头,女人更没了依靠,沦为刘家牛马。牛马也就罢了,她那小叔子刘家宽也不是个东西,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次酒醉回来,竟把嫂子奸污。
    自此而后,这卢秀儿便沦为刘家宽的玩物,两个老东西初时还喝骂几句,久之也就见怪不怪。这还没完,刘家宽嗜赌如命,外边欠下利滚利的高利贷,又打起了嫂子的主意,逼着卢秀儿给他那些赌友陪睡。
    渐次以往,这刘家宽似乎突然就开了窍,打开了发家致富的大门,先后几次跑回潮州老家诱拐三名女子为娼,后又伙同本家几个不务正业的堂兄弟私设赌档,黄赌一起搞。
    尼玛,还真让他混成了四邻八乡一霸,这两年没少赚那黑心钱。
    卢秀儿似乎也认了命,做起了娼妇加老鸨,赌场床第,吃喝玩乐,总比给两个老东西做牛马来的要强。
    而董本昌为赌场常客,一来二去的同卢秀儿打的火热,最后竟密谋携款潜逃。
    只是这卢秀儿胆小懦弱,脸上藏不住事,为刘家发现端倪,一顿好打便什么也都招了。
    话说这刘家也是狠毒,恐无端端把人打死露出马脚惹上官司,便将通奸的罪名扣在二人身上,以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了。
    只是那董本昌虽然孤身,无亲无故,但为人世故,也结交了一二朋友,半夜里被救,逃进城里来。
    这便是猪笼案的整个案情。可以说,涉案人没一个好东西,那卢秀儿虽可怜,但论整治那几个娼姐,手段也不差她那黑了心的公婆。
    怎么判,自有法度,但背后映射出的社会现实却令朱常瀛细思极恐,不寒而栗,所以就把督谏院的几位主要负责人都叫了来。
    朱常瀛要向旧制度开炮!
    “袁公,孤记得曾经与你就《民律》中有关夫妻和离一项有过争论,而且至今也没有取得一致。今以刘氏所作所为,先生仍旧认为旧法不可更改么?”
    “唉!”袁可立叹息道,“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殿下莫要揶揄老臣,老臣也对此等恶翁恶姑十分厌恶,更对刘卢氏遭遇心怀怜悯,只是改弦更张谈何容易?便改了,百姓不认,也无法推而广之。”
    “但改总比不改要强,明知是病而不治,同讳疾忌医有何区别?”
    袁可立沉默片刻,回道,“老臣愿闻其详。”
    “有关夫妻,法有七出三不去,我意再加三义绝。夫恶可义绝,翁姑不善可义绝,夫亡无所养可义绝。”
    所谓七出,即休妻的七个理由: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所谓三不去,即保护女人不受抛弃的三个条件: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糟糠之妻不可弃。
    所谓义绝,乃是一项强制离婚的法条。按律,夫妻任意一方存在伤害、杀死对方亲族等重罪行为时,由官府裁决,强制离婚。
    前两者大明百姓无人不知,但对于义绝,则知道的少之又少。
    朱常瀛曾仔细研究这个义绝的作用,源出亲亲相隐,实际是把亲情放在夫妻之情的前面,用以区分原告被告。比如有人打死了老丈人,那就必须先离婚再宣判,否则就会牵连女人,如此这案子也就没法判了。
    总之,有关夫妻和离这一项,通篇对女性是十分不利的,三不去就是对女人最后的怜悯,然而并没有实质的保护,有时候‘不去’比‘去’了更惨!
    就比如卢秀儿,即便丈夫死了,只要翁姑健在而且不放她,她就不能再嫁,死活也要耗在刘家,生不如死。
    朱常瀛当然不满意这样的法律,源于他那颗尚未泯灭的同理心,也源于现实需求。可以流动的女人是有利于社会安定的,最起码可以增加社畜劳动力。
    当然,朱常瀛也不敢大改,不要说男女平等,便七出三不去也不敢动,甭管合理与否,婚姻十规就是维系当下婚姻制度的基石,时机未到,改也无用。但不妨加上那么几条,这是朱常瀛最后的倔强,也是卢秀儿一案带来的契机。
    “夫恶可义绝,翁姑不善可义绝,夫亡无所养可义绝。”袁可立沉吟许久,微微颔首,“老臣以为可行,推己及人,若刘卢氏乃我姊妹儿女,为人欺凌至此,老臣定要提剑诛杀刘氏,以解心头之恨。只是尺度有待拿捏,否则恐乱了纲常,败坏人伦。”
    朱常瀛心中暗笑,果然用对了人就是爽快,袁可立嫉恶如仇,最见不得这等人间不平,只要他支持,那么这三条便能有力的推行下去。
    “这是自然,具体细则就请先生与有司斟酌推敲,纳入《民律》”
    “老臣领命,殿下宽仁,这是瀛州百姓的福气,老臣敢不尽力。”
    若说感谢,瀛州的女性确实要好生感激朱老七,女校一大把,许多行业中也不乏女性职业者,比如教师、医生、护士等等。而裹脚之风在瀛州更是不存在的,谁家有女人裹脚,那就不要做官了,而且下溯三代!
    虽然仍旧谈不上平等,许多女性转了一圈又回归家庭,所学似乎无用,但这只是个基数问题,受教育的女子还是太少,不足以撼动基本盘。
    还是要交给时间,急也无用。
    是彻底的改变还是循序渐进,见缝插针?显然朱常瀛没有选择,只能是后者。机会难得,趁势而上,为女人争取了几分抗辩机会之后,朱常瀛又同袁可立等人讨论有关五刑十恶八议等法条。
    所谓五刑,笞、杖、徒、流、死。
    每项又有诸多细分,比如死,就有凌迟、戮尸、腰斩、枭首等等,古人认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所以就发明出这般多死法。其实很没有意义,死就死了,绞刑留具全尸,枭首给个痛快,朱老七认为只保留两个就够了,弄辣么多幺蛾子干嘛。
    至于不致死的刑罚,也要调整,打人的不好,但追赃罚款要增加。就比如偷盗,怎么能只打板子追缴赃款蹲大狱呢,还要罚款,包括并不限于房子土地家财等等。没钱?那就劳改,用劳动力来偿还!
    再有,华夏历代的司法其实是侦讯同审判不分家的,定罪前刑讯逼供,定罪后施加惩罚,绝大部分犯人,其实是糟了几遍的罪。到了朱常瀛这里方才正式分家,独立运行,侦讯归于警署,审判归于法庭。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分工?
    看似简单,实则很难,这就不是能一蹴而就的事。朱老七能够争取的,就是庭审只能嘴炮不能动刑。至于侦讯阶段,针对不同案件不同情况也要对能动用的手段做出详细规定。不能说偷几个鸡蛋的事就把人腰子给干碎了。
    这个时代,想要破案,刑讯逼供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破案最高效的方法。后世那种就是我干的但你没证据能拿我怎么样的狗血桥段在当下很难发生,不认罪那就打的你认罪,叫你不认罪比认罪更惨。
    进而又引申至一个问题,民事案件能不能动刑,比如合同纠纷,财产纷争?
    这个时候侦讯也好,审判也罢,动刑就过分了,朱老七更倾向于控辩双方自证,法庭只看证据做出裁决。不涉及刑事罪,其实是没必要动刑的。
    所谓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而开国老祖宗又加了一个奸党,实际上已为十一恶。
    因言获罪,绝大部分都是从这里来的,朝堂上互相攻讦,民间诬告威胁,总逃不脱这些理由。
    就比如避尊者讳,这也不能写那也不能书,不小心一个疏漏被人抓住马脚便会口诛笔伐,甚至被置于死地。这尼玛绝对是陋习,朱常瀛批阅报告,如果看到某字缺一笔,或者某字通假,那都是要破口大骂,打回去命其重抄的。
    又比如奸党,朱常瀛也是服了开国老祖宗,搞这么一个罪名正合适互相扣帽子,网络罪名,这不是没事添乱么。
    要改,而且要大改,所谓十恶的定罪名目能减则减,应减尽减,道路以目,莫谈国事要不得。
    所谓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贵、议勤、议宾。
    简单来说就是与皇帝密切相关的人被定罪,需要获得皇帝首肯,比如皇亲国戚,三品以上官员,有大功之人等等。
    当然,朱常瀛不是皇帝,但在瀛州,所谓的八议中心就是要围绕着他来判定。
    有关八议,也是能减则减,应减尽减,比如王妃二姨家的小叔子,算个毛的皇亲,就不能给这个待遇。关键什么案子都来找他拍板,这尼玛神仙也忙不过来啊。
    就比如这个议贤,说的是有德行有名望的人如果犯罪,量刑要获得皇帝首肯。但究竟怎么定义有德行有名望?法条又没说,争论起来没完没了,也分不出个对错来。
    这是不可接受的,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比如被授予过某种荣誉或者勋章啥的才算数,空口说白话的不要。
    好吧,必须承认,每一点改变推进的都相当艰难,要让别人听得懂,进而认可,进而愿意执行并且推广,朱老七也是耗费了无数心血。
    这一商讨,就是多日。
    期间,卢秀儿一案也有了结果。
    三名地方官员因收受贿赂,违反移民安置令,判流放西里伯。
    刘善仁身为村正,行贿贪赃,瞒报户籍,知情不报,玩忽职守,判免职,笞二十,永不叙用,收缴赃款罚银五十元。
    刘善举、刘家宽父子,拐卖人口、逼良为娼、霸凌村人、戕害人命未遂,判刘善举父子徒十五年、没收非法所得,赔偿卢秀儿银五十元,赔偿被拐女子银各三十元。
    卢秀儿,本为被害,但亦欺压被拐女子,判赔偿被拐女子银各十元,由本人意愿,与亡夫和离,其嫁妆核银十五两从刘氏家财中出,自此婚嫁自由,与刘氏再无干系。
    澎湖本就不大,加之朱老七推波助澜,此案早就在市井传的沸沸扬扬,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判决一出,更是激起千层浪。
    后世网络如此发达也抵不住假消息满天飞,而今口口相传,民间又哪有真相可言,各种传言甚嚣尘上,最恶毒莫过于传言那卢秀儿即淫荡又恶毒,克死前夫,又勾引小叔,甘作娼妇,害得刘氏家破人亡......
    把个朱老七气的三尸神暴跳,稍稍打听,才知自官司犯了之后,这刘家族人便开始四处散播流言,污蔑卢秀儿,要知道,犯法的可不仅仅刘善举父子,还有若干帮凶呢,心有不甘,垂死挣扎。
    也是这刘家找死,至今都不知道谁在幕后盯着这桩案件,一脚踢到了铁板。
    这也好,朱常瀛冷冷一笑,暗道刘氏既然不想做人,那就不要做人了,命人提练案情,誊写抄录,于澎湖各处张贴告示,将案情公之于众,大白于天下。尤其东头村周边,命骑巡逐村宣读告示,以正视听。
    如此折腾下来,各种奇谈怪论才逐渐被压制下去,舆论风向开始怜悯卢秀儿,对刘氏的种种不齿展开鞭挞。
    话说朱老七堂堂瀛州之主,捏死一乡土村霸不是轻而易举么?
    其实不然,应对内部矛盾更特酿的累,要运用规则内的手段树立威信,引导民意,哪怕再不起眼的敌人,对付起来也要小心翼翼。道理很简单,程序不合法,就是统治者威信塌方的最直接原因,官府都不讲规矩,谁特娘还讲规矩?
    事件告一段落,袁可立启程回转屏东。
    老头子的任务很重,年底前要完成《民律》《刑律》初稿,提交议政会审议。同时,还要分兵派将,巡视地方。
    其实御使巡视地方在大明早有成例,所谓巡按是也。
    大明巡按,由都察院提名,皇帝亲点,代天巡守,品级不高但权力极大,到了地方,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每年一任,于各省巡视政情民意,纠察百官,问案理讼。
    制度本是好的,是制衡地方权势坐大,约束官吏队伍的极佳手段。但如果用人不当,这个巡按本身就是个大祸害,那就惨了,瘟神过境,走到哪里哪里倒霉。
    瀛州虽没有巡按,但巡视也是必须的。而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上下勾连,沆瀣一气,朱老七汇同长史府、督谏院对巡视组巡视地方做出了极为详细的规定,而且明暗两条线同时进行,互不统属。
    目前来看,这套制度还是行之有效的,与其说制度好待遇高人事精干,朱老七私以为还是用对了人。
    袁可立,这位督谏院的当家人实在是给力,为人高风亮节,做事雷厉风行,同时又不缺乏变通手腕,最为重要的,老头子有一颗同理心。
    为天地立心,为百姓立命,用在老头子身上那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可惜又庆幸,这样的人竟然在中枢无用武之地,被皇帝老子给罢黜了。
    送走袁可立,朱常瀛同两个女人打过招呼,收拾收拾行李,这就准备去往厦门。
    哪料想没过两天,那个东头村又有坏消息传来,刘氏老太太跳堰塘自戕,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