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决定收囡囡为学生,左右无事,周显便打算现场教学。
虿奴等孩童还在玩耍,他把囡囡带到了已经清好淤道的河滩边,这里没有匠工劳作,只有他们两人,很安静。
“囡囡,你家姓林?”龙田村不像上郊村村中多是同一姓氏,而是杂姓混居,周显曾听溪狗提过一嘴,他家好像姓林,祖上是因为逃荒而来。
“是,师父。”囡囡恭恭敬敬地应道,小脸上满是虔诚。
这可不是对手工匠人称呼“师傅”的那种,而是师和父兼具,尤其是“父”,那几乎就等于父亲般的存在。
周显见她小心谨慎的样子,一时倒有些不适应:“那么,我就教你的第一个字,就是你的姓氏,林。”
说话间,他用枯枝在沙地上写下了“林”字:“看到没有,左边和右边是不是一样?”
“嗯,嗯。”囡囡初次求学,激动得连连点头。
“林的意思呢,是指成片的树木,你看,左边这个念‘木’,右边这个也念‘木’,组合起来呢,就是两根木头在一起,就是一个‘林’字,双木成林。”周显尽可能细致地讲解。
“嗯,嗯。”囡囡眼睛闪亮,学得很认真,求学若渴的她,已经彻底沉浸在这种新奇、激动的体验中。
“记住了吗?”
“记住了,双木成林。”
“很好。”周显对她的理解表示满意,毕竟不是三四岁的小孩子,无论是思维还是记忆力都不是小孩子能比的。
“下个字,就是你的名字,囡。”
周显在沙地上写下“囡”字,讲解道:“外面一个口,里面一个女,口呢,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嘴,用嘴吃饭啊,用嘴喝水啊等等。女是指女孩儿,就像你这样的小娘子,可以这么说,一口吞个女孩儿,就是你的名字,囡囡的‘囡’字。”
“一口吞个女孩儿……”囡囡嘴里喃喃念道。
“好了,接下来我教你怎么写。”周显握着枯枝,指着沙地。
“写、写字吗?”囡囡眼睛闪亮,这是她以前不敢想的,不但能认字,还能写出来。
“嗯,看好了,先写林字,一横,一竖,一撇,一捺,再一横,一竖……”周显写得极其认真缓慢,原本第一个“木”字最后一笔用点来表示,他怕囡囡无法理解两个“木”字为什么不同,所以都用了相同的比划,只是前一个“木”字的最后一笔捺划得比较短。
“你先试着写一下。”写完后,周显把枯枝递给她。
囡囡激动得有些不能自已,握着枯枝的手都是颤抖的,不过却坚持写完,写的自然歪歪扭扭,但却没有出错。只要是认字的人,都能认出是什么字。
“很好,接下来是‘囡’字……”
周显又一笔一划教起来,囡囡没多久也学会写了。
看着在沙地上一遍又一遍写着自己名字的囡囡,周显只在一旁暗暗看着,他不知道一个村中的小姑娘为什么突然想认字了,但这无疑是好事。
要是手底下教出个小才女来,他也会很有成就感。
正好他的三百千都是蒙学圣品,拿来教学再适合不过了,可惜这里没有拼音字母,不然的话,教学会更轻松。
他倒是萌生了编写一本汉语字典的想法,但一个人肯定不行,而且没有几年工夫,也根本不可能完成,想想还是算了。
……
一上午的时间,周显都在教学当中,囡囡学得很快,一个字基本念几遍,再写熟来,就能完全记下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云腾致雨,露结为霜。”
等到时近正午,《千字文》的前四十个字,囡囡都会了,周显是大为惊讶,在短短的两三个小时内,她居然能学会这么多字,加上有些字是可以拆开两个字或三个字的,他都会详细解释一遍。
总共的字数,估计有小来百个,她完全记下了,不说之后会不会忘记,光是这份学习的天资,就让周显都汗颜不已,要是放到现代,囡囡估计也是女学霸一级的人。
“好了,马上就要吃饭了,我们去那边等。”周显看了看别院工地上,匠人们开始停工歇息了,已经有放饭的推车穿行于匠人们之间。
这等于释放了一个“信号”,孩子们也到了饭点时间,每次给匠工们放饭之时,会有一辆特定的推车走向他们,给他们饭食。
这样一来,孩子们由原先的十来个,变成了二三十个,几乎一整天都待在别院边上。
村中的大人们也知道孩子会在这里吃午饭,所以没有一个人来叫,甚至还会叫自己的孩子到饭点就来这里吃饭。
这已经成为了村中的共识,村民们甚至希望公主别院能一直建下去,永远不完工。
“是,师父。”囡囡小脸上满是兴奋的红色,不是因为马上要吃到匠人们才能吃的好东西,而是因为学的那些字,她会认字了,也会写字了!这是她快乐的源泉。
两人走向已经停止玩耍正在别院边上翘首以待的孩童们,虿奴一脸兴奋地朝二人挥手:“黯奴哥,阿姊,快来,快来。”
“嗯,就来了。”周显呵呵一笑,他倒不是为了替家里省一顿饭,主要是不想表现得太“清高”,脱离“群众”,那就成孤家寡人了。
吃完午饭,周显又把囡囡领到河滩边,不过没有教她新的字,而是帮助她巩固记忆。
就让她在河边默写出上午教她的东西,除了其中有两个字稍有错漏之外,其它居然全对。
周显再一次汗颜兼羡慕,上学时他要有这样的学习天赋,什么清北哈佛的,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帮囡囡纠正过后,周显叫她每个字重复写三十遍,写完再教她新的知识。
但没等囡囡写完,远远地就传来了有喊他的声音:“小郎君,小郎君……”
“符叔?”周显一愣,看向了正从村路那边远远跑来的符叔,他叮嘱囡囡一句,让她留在这里写,自己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迎着符叔跑过去,符叔整个人看起来红光满面,像喝了一整坛的醪糟一般:“小郎君,家里来人了,是了不得的大事,小郎君快跟我回去,回去。”他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但看得出来,不是什么坏事,应该是好事。
“符叔,是什么大事?”周显好奇问道。
“小郎君跟我回去,来不及了……”符叔二话不说,抱起他就走。
周显无力吐槽,这身体还是太孱弱了,虽然对村里的孩童来说,已经算是“人高马大”,但在符叔手里,却依旧是战五渣的“小屁孩”,只能任由他抱着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