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揣着良心的阿来(2)
作者:小猫三三   执法律师最新章节     
    过得片刻,阿来又忐忑地问道:“吴大哥,如果公司赔了钱,那老头还会坐牢吗?这可是人命啊!”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却听官婷咬着牙冷冷地道:“阿来兄弟你放心,你能把这东西拿出来,说明你是个怀揣着良心和正义的人。我们也跟你一样,是来帮助那个可怜女孩儿的。就像你说的,只要这视频见了光,老头跑不了,那女的也跑不了!”
    阿来看看我,我点了点头,他这才放下心来。
    “那我们该怎么做?”阿来问道,“是直接把视频交到公安局吗?”
    官婷反问道:“阿来兄弟,这视频你怎么得到的?”
    官婷这一问,阿来顿时语塞,神情也变得不自然起来。
    他结结巴巴说道:“官律师,这事……,这事吴大哥知道的。”
    官婷见状,不明所以地看向我。
    “年轻人,做了些不懂事的事情。”我干笑了两声,这才把阿来在酒店房间里安装摄像头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我说完,官婷呆了。
    过得片刻,又是好气又是笑地咬牙说道:“阿来呀阿来,你说你这么大点孩子,都干了些什么事儿啊!”
    说完,又一脸崩溃地看向我,问道:“怎么办?这事儿捅出来,他也讨不了好!”
    一听这话,阿来急道:“怎么?这事儿我也脱不了干系?”
    官婷恨得牙痒痒,没好气地道:“这会儿你知道害怕了?害人的事儿与你无关,但是这视频……唉!”
    阿来一见官婷这样子,也知道自己惹了麻烦,又问我道:“吴大哥,这视频交上去是不是我的事情也曝光了?”
    我看他一眼,点了点头。
    “那之前你怎么不说?”阿来急了。
    “如果连累到我怎么办?我要是出了事,丢人事小,我爷爷怎么办?”阿来急得团团转,张着两手,仿佛无处安放。
    “官律师,如果我的事曝出来会怎么样?”阿来又问。
    官婷苦笑道:“单看量刑的话,少不了要坐几年牢。”
    “啊!要坐牢?”阿来一听,惊得指尖夹着的烟都抖飞了出去。
    “那我不干了!”这家伙说着,转身就走,“反正那女孩又不是我害死的,跟我没关系。她死都死了,我犯不着搭上自己。”
    “哎!这事儿可是你自己想做好人,求我帮忙的啊!”我在背后高声喊道。
    “是我先提出来,我现在反悔了行不行?我哪儿知道做好人还得搭上自己呀?”阿来头也不回。
    官婷瞪我一眼,小声道:“你真是,怎么不先把视频拿到再说?”
    说完她正准备叫住阿来,我伸手止住了。
    官婷莫名地看着我。
    我笑道:“他要是不给,难不成你用抢的?我还忘了给你说,这小子可是会蛊术的咯!”
    官婷闻言,更是一惊,“那怎么办?”
    我说道:“你放心,这小子本质不坏,就像你说的,他心里装着良心和正义呢!”
    “你了解他?”
    “不了解?”
    “那你怎么知道?”
    “感觉!”
    我和官婷正自说着,就见已经走了老远的阿来突然停住了脚步。
    官婷“咦”了一声。
    “别出声,可能有戏,这家伙正在思想斗争呢!”我说道。
    只见阿来呆愣了片刻,两手不停地搓着,突然一跺脚,又转身向我们走来。那脸上的表情,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倒霉孩子,被老娘打出家门,又哭着闹着要回家的样子。
    官婷诧异地看我一眼,笑道:“你这感觉,还挺准!”
    我没有说话,笑着掏出烟来,待阿来走近,递给他一支。
    他点着烟,狠狠地抽了一口,说道:“吴大哥,我要是进去了,你会不会来看我,给我上点钱,捎点烟什么的?”
    我点点头。
    “能想法瞒住我爷爷不?”阿来又问。
    我再次点点头。
    “那行,这事儿我干了!”他咬着牙说道。
    “你可想好了,做好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别到时候又反悔?”我故意敲打他。
    “妈的,好人不好人的我没兴趣。”阿来愤然道,“只是想起那女孩……,觉得可怜!”
    说完他从怀里掏出手机,毫不犹豫地递给我,又道:“吴大哥,这好人可是咱们一起当的,你别忘了你说的话。别到时候你在外面做了好人,我在牢里连烟都没得抽。”
    我拍了拍他的胳膊,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的眼睛,接过了手机。
    阿来也看着我,突然就笑了。虽然笑容里有些苦涩的味道,但那笑容却干净、透彻,那是一个人内心的样子。
    官婷叹息着安慰他。但是她说了什么,我全没有听进去,我只是在一旁静静地思索着……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想必也认为阿来确实是个有正义感的好孩子,我也有同感。
    但是他之前所做的事情,错了就是错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那么,他之前的行为究竟会给他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这里,我又要给大家唠叨几句了。
    阿来在酒店客房装摄像头的事情在前面的章节已经说过,在此不再赘述。
    阿来整个的行为,如果按照法律性质来区分的话,可以分为两个:一个是在客房安装摄像头偷拍别人隐私的行为。另一个是将偷拍得来的视频贩卖牟利的行为。前者属于违法行为,而后者则是犯罪行为。
    说到这里,或许有看官不理解了,违法犯罪不是一回事吗?日常生活中人们也经常是将二者连在一起说呀?这两者之间难道还有区别吗?
    其实,这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习惯性地将这二者混为一谈罢了,真正在法律上来评价,这二者还真不是一回事。
    所谓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的行为,这一类行为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担责的后果一般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罚款、拘留等等。
    那么日常生活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呢?举个例来说大家就明白了。比如普通的交通事故,伤了人,毁了物,这就属于违法行为,是需要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的。还有普通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属于违法行为,一般的处理就是派出所对违法者进行罚款或者拘留。
    这些都是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所调整和规范的范畴,但上述这些行为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了,也是有可能上升到刑事责任范畴的。比如交通事故可能上升为交通肇事罪,打架斗殴可能上升为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家所熟知的“皮肉交易”中,一般而言,提供服务方和接受服务方也属于违法行为,没有上升到犯罪的程度。但是,如果提供服务方“做大做强”,组织或者强迫她人my,这就构成刑事犯罪了,而且罪责不轻。
    就阿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来说,我国并未将这类行为列入刑事法律规范和调整的范畴,因此,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阿来的第一个行为仅属于违法行为,还没有上升到犯罪的程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第一个行为的处罚主要是罚款或者拘留。
    所谓犯罪行为,是指违反了刑事法律的规定,这一类行为因为触犯了刑法,所以要承担的就是刑事责任了,而什么是刑事责任这就无需我多说了。
    阿来的第二个行为是将视频卖给了他人,这不仅构成了传播,而且还以此牟利。我国《刑法》规定,仅仅是传播这类东西是要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是有组织地传播则是处三年以下有期,情节严重的则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也就是贩卖,少则三年以下,多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所以,阿来偷拍了视频之后又贩卖出去牟利,其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属于犯罪行为。究其严重程度,自然是卖得越多,盈利越多,也就罚得越爽。
    另外,在此我觉得有必要为大家适当延伸一下,主要是担心有看官会认为,这类行为仅仅是罚款和拘留,因而掉以轻心,以致一时糊涂做了错事,如果因此而误导大家就不好了。
    如果偷拍了这类视频,并且刻意传播出去,这也极容易构成刑法所规定的“侮辱罪”。而利用这类视频、图片去威胁、恐吓别人,从而牟利的,也极容易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以,作者的本意是旨在劝诫各位看官,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