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送检
作者:小猫三三   执法律师最新章节     
    十几天过去了,肖阿姨那部手机的消息如同石沉大海。老段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和人脉,也暗地里透露出悬赏的消息,但对于手机的去向仍然没有一点回音。
    我和瑞子也找过杜涛,他联系了之前所有认识的朋友,却还是一无所获。
    期间,我们又去看守所看过肖阿姨两次,无外乎是安慰她而已。知道我们寻找手机的工作没有一点进展,肖阿姨的状态也愈加消沉。
    小菲和肖倩是关系不错的同学,为了这事儿,她甚至去找过纪师傅,希望他能有办法探知到手机的下落。但是纪师傅表示,他擅长的是奇门之术,要算出手机的下落,他也无能为力。
    好在肖倩很单纯,相信我们的话,认为只要程序走完,她妈妈就可以出来了。她仅仅休息了几天,就开始回公司上班,每天都很努力的工作。见到她天真无邪的样子,秦祺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天接到秦祺的电话,我们几个陆续赶到他家。
    秦祺的神情看起来有些沮丧。
    “今天肖倩给我打了电话,说警察通知她,她妈妈的案子已经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了。这孩子什么都不知道,还兴高采烈地告诉我说她妈妈就快出来了。她……,她真以为这仅仅就是个程序。唉,我都不知道到时候该怎么给她说。”
    “以什么罪名移送?”我问道。
    “故意杀人。”秦祺说,“我托人打听了,案子已经送到了州里。”
    “卧槽,这么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了?”瑞子惊讶地道。
    “能不快吗?那黄惠生是什么人?”我说道,“他们家可是一直要求严办凶手。”
    听了我们的话,秦祺无奈地垂着头,平日里抽烟不多的他,今天一支接一支地抽,看得出,他确实是把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子,装到心里了。
    “现在咱们怎么办?”老崔也垂头丧气地问。
    “能怎么办?尽最大努力呗!”瑞子道,“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常规来说只有一个月。但是在黄惠生的作用下,我估计这时间还可能缩短。”
    我想了想说:“只有抓紧时间双管齐下。一方面,咱们再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寻访手机的下落;另一方面,我和瑞子以辩护人的身份跟检察院对接,尽量把时间拖出来。在这个案件中,手机是关键,只有找到手机,肖阿姨才有救。”
    秦祺猛抽了一口烟,恨恨地道:“事不宜迟,咱们分头行动。我相信老天爷是长眼的,不会无辜断送了好人。”
    从秦祺家出来,瑞子说:“老吴,看来得去趟检察院,现在可以查阅卷宗了,咱们留心看看,侦查阶段有没有什么漏洞,实体上的,程序上的,如果能找到问题,退回补充侦查,这时间也就缓冲出来了。”
    “那行。咱们先回所里,带上委托手续。”我点头道。
    “你在所里等我,我这边办好手续过来接你,你就别开车了,咱们连夜赶到州里。”瑞子说完,和我分道扬镳,各自回律所办理手续去了。
    说道这里,三三想给各位看官唠叨几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一些情况。之所以想谈这个问题,是因为这关乎律师收费,自然也关系到委托人的切身利益。律师圈子也是龙蛇混杂,乱象丛生,三三在此坦言一二,也是希望各位看官以后如果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吃亏上当。
    当然也希望同行理性看待,不喜勿喷,切莫对号入座。
    一般的刑事案件,县一级(包括县级市)的公、检、法都能够“一条龙”办理了,我们叫作管辖。但重大疑难的、涉外的、可能会判处无期或死刑的案件,都由地、市(州)一级的司法机关管辖。故事中肖阿姨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是有可能判处无期及以上刑罚的,所以由地、市(州)一级司法机关管辖,这也是我和瑞子需要去到州里的原因。
    律师代理刑事辩护,一般情况下收费都会比普通民事案件高一些。至于什么原因,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三三只能说,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委托人都是报着“花钱买自由”的心态找上门来的,自由是什么?自由多金贵呀!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一般会经过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负责,也叫侦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负责,也叫公诉机关)和审判阶段(法院负责,也叫审判机关)。
    所以律师代理刑事辩护也会照着这三个阶段来收费,这是比较中规中矩的收费方式。当然,笼统谈好总的价格,一次性收费的也不少,如果是这种收费方式,律师也详尽地告诉了你每个阶段的收费价格,那么恭喜你,你算是遇到一个比较良心的律师了。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会通过对案件的了解、分析,最后确定辩护方向,也即“无罪辩护”和“轻罪辩护”(也叫有罪辩护)。
    鉴于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有没有?有!但是概率非常小,小到什么程度,可以坦言说和中彩票差不多。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公、检、法三家都是执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机关,他们对于“罪与非罪”都已经非常娴熟。
    如果一个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就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那么侦查机关会以撤销案件的方式终结本案,也就没有下一个环节可言。
    当案件到了公诉机关,如果公诉机关经过审查,也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构成犯罪,那么公诉机关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也就此终结,同样不会走到下一个环节。
    而一个案件经过了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两重“过滤”,最后到审判机关却变成了无罪,言下之意就是说前两个机关都错了,各位看官觉得这种概率会有多大?
    因此,一般情况下的刑事辩护,律师大多会以“轻罪辩护”作为辩护方向。选择“无罪辩护”会慎之又慎,因为一旦“无罪辩护”的方向错误,会给当事人也就是被告人,造成难以挽回的不利后果。
    如果哪位看官“有幸”惹上了刑事官司,而你的律师经过分析后“郑重”地告诉你:
    “这个案件粗一看,确实构成了犯罪;但细化了案件事实,再结合法律一分析,似乎又在罪与非罪之间;可是凭着我多年的经验,以及我个人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我却认为这个案子不构成犯罪。但要认识到这一层不容易,所以我个人认为,要想把这个案子处理好,关键在于首先掐断先入为主的有罪思想对办案法官的影响,继而引导办案法官,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以及客观地看待本案事实……”
    “亲其亲”,这是老话,说白了就是人都有护短的情结。如果你作为被告人家属,我相信这段话一定会说得你热血沸腾,并且让你更有底气坚持自己一厢情愿的无罪观念,当然也会让你对这位律师信心倍增,甚至会从心底升起一股“相见恨晚”的感觉。于是,花再多的钱,你也会觉得“物超所值”!
    然而三三想提醒你的却是:你要小心了,你遇到的是一只“千年的狐狸”,业务水平高低暂且不说,忽悠人却着实下了一番功夫。
    前文故事中的钱光明这个角色,就是从这类人物中提炼、升华而来,之所以给他取了“钱光明”这个名字,也并非三三随心所欲,而是有一定的意味在其中。
    当然,你遇到的律师也可能是这样,啪啪拍着胸脯对你说:“你放心,你这个行为绝对不构成犯罪”,那么你可以起身走了。因为这只“狐狸”属于刚“下山”那种,道行还浅着呢!
    谈完了“无罪辩护”,咱们再来说说“轻罪辩护”。
    真正良心的律师,在客观分析了案件事实之后,会告诉你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境况,以及会影响后续定罪量刑的情节和因素。最后才会提出一个相对贴合实际的预判,或者说是评估。他不一定会和你谈法律如何规定,因为谈了你也不一定懂。
    案件结束之后,你会发现,法院的判决和当初律师提出的预判相差无几。但往往是这个时候,委托人会觉得,既然当初律师的预判和现在的判决结果差不多,那么我这律师是不是白请了?我的钱是不是白花了?
    其实我告诉你,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你的律师给你说了实话,他的作用和价值体现在,努力促使判决结果无限接近当初的预判。如果没有这位良心律师的工作,也许案件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
    当然,你也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情形和刚才说的差不多,只是案件的判决结果和律师的预判相差比较明显,而且作为当事人的你更愿意接受判决的结果。当然也会庆幸,多亏请对了律师,判决的刑期整整比之前的预判少了三年或是五年。
    这就跟农贸市场买菜一样,最后成交的价格比商贩口中吆喝的价格低了不少,你的心里总会觉得自己是成功的。其实这不过是正确的市场营销手段,切合了消费者的心理预期而已。说出来,各位看官也都懂。
    三三曾经办理过一个涉嫌强奸的案子,委托人的精明出乎了我的意料。
    当时委托人听完我对案子的分析和预判之后,当即决定委托我作为他儿子的辩护律师,对于我提出的律师费他没有一点意见。
    办完委托手续后他笑呵呵地对我说:“其实在你之前我已经见过好几个律师。”
    我说:“看出来了。为什么选我?”
    他的回答极其简单:“你不蒙人。”
    后来判决结果出人意料的满意。他也满意,我更满意。
    因为我最初给出的预判是四至五年,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四年半至五年半,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四年。
    跌破了检察院量刑建议的下线。这个案子成为了我好长一段时间的招牌,也成为了我和朋友喝酒、聊天时臭嘚瑟的资本。
    后来这位委托人请我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早年间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之后一直从商至今,再没有机会接触法律工作。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俩相识一笑,像两只狐狸。
    说到这里,事情并没有完。因为这个案子还有后话。
    判决之后,当时办案的检察官主动联系了我。
    他说,当时工作疏忽了,发出的《起诉书》有点小小的瑕疵,让我把之前的《起诉书》退给他,他重新修正后再补一份给我。
    我听了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都是一座山上的狐狸,还给我玩儿这些聊斋?
    我说,哎呀!我的工作也疏忽大意了,原件被我不小心弄丢了。还好我留了复印件,已经装卷归档了。要不,我给您再复印一份?
    他一愣,只得悻悻地说,复印件就不用了。
    我假模假样地问他,但是我看那《起诉书》没问题呀,哪里错了?
    话赶话,说到了“关节”上。
    他嘿嘿地干笑说,你知道的,我们提出的量刑建议在法院有个接受率,这个案子,法院的判决结果超出我们量刑建议之外了,所以……
    哦!我也笑了。我懂,我懂!但是原件确实找不到了,我这边也是爱莫能助啊。
    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心说,我好容易弄到这块“招牌”,你给我拿去改了,以后我拿什么吹牛逼?
    至今,这份《起诉书》我还好好地留存着。每一次看到它,我除了看到自己辛苦工作换来的成绩,也看到另外一些东西,关乎人心,关乎人性。
    这世上的每一条路都不好走,有些人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有些人却能把路越走越宽。我想,这应该是源于内心深处,最初的信仰。而这份《起诉书》也一直警醒着我,不论前路如何逼仄,也要坚守初心,迎风向上。
    说了太多题外话,但此番说话并非有意诋毁,每个行业都有良莠不齐,这是不争的事实。三三在此只想借着故事给更多的朋友一些提醒,让看到这个故事的人少走弯路,便是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