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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男主 + 双洁 + he + 双重生 + 兽世 + 金手指 + 基建 + 种田 + 冒险 + 美食
秦朗(攻)vs 慕容璃(受)
私设很多,金手指很大,剧情夸张,攻受都腹黑护短,有仇必报,有恩必还。
本文种田,基建为主,感情为辅,节奏较缓,偏爽文,是《穿越古代之末世大佬霸宠小夫郎》姐妹篇,但剧情独立,不影响观感。
作者文笔小白,文中的世界观,各种设定,都是瞎编乱造,逻辑型读者和对文笔有要求的读者慎点,谢谢!
正文:
千万年前,兽人(亚兽),野兽,鲛人三族,由兽神统领,在其英明领导下,大家和睦相处,安居乐业。
但自古合久必分,许是安逸太久,三族内部,开始出现矛盾,并逐渐深化。
兽神心怀大爱,从不计较得失,一心只为子民谋福祉,心中自然认为,他们也该那样,对同伴宽厚仁和。
但他的劝解,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一时间,整个蛮荒大陆风起云涌,三族发生大战,死伤无数,血流成河。
兽神为了阻止这场灭族灾难,牺牲自我,最后耗尽灵力,化作尘烟,消失在天地之间。
三族因其强势干涉,虽已停战,但最终还是走向了决裂,并在千百年间,划分成无数的种族部落。
而不知何时起,蛮荒大陆就出现了“七星连珠,兽神现世”的预言。
预言的真假,各部落无从考究,但三族却都在等待这一刻出现,或者说,他们希望,兽神能够降生在自己的部落,其目的不言而喻。
只是,如今千百年已过去,“七星连珠”和“兽神”都未出现,渐渐地,大家都默认了,那只是一句戏言……
————
蛮荒大陆,乌莽森林断崖处。
嗡————
粗壮的蛇尾,带着破风之声,将逃到崖边的兽人,扫地(de)凌空飞出悬崖。
他突兀地发出一声惨叫,身体极速下坠,随着嘭的一声重响,整个人就砸进了冰冷刺骨的寒潭之中。
哗啦————
水花四溅,兽人被呛得大脑发昏,鲜血自其口中喷涌而出,他的胸肺,疼得仿佛要炸开一般,四肢在水里扑腾不停。
只是,他每动一下,胸口被巨蟒造成的伤势,就会加重一分,几息之后,兽人感受到了死亡的冰冷讯息,渐渐闭上了眼,身体开始不断下沉。
突然,变故在一瞬之间发生,其胸前佩戴的那枚雕刻着古老符文的墨色吊坠,突然发出一道强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整个寒潭涨满,又直冲九霄。
轰隆!
下一刻,一道闪电响彻天际,天空风云变幻,寒潭之上,空气迅速涌动,一抹荧光自九天之外直线降落,冲进寒潭之中。
轰————
惊雷炸响,一切尘埃落定。
夜空之上,七星连珠,乾坤归位,同一时间,蛮荒大陆各个部落的祭坛,纷纷发生异动……
秦朗侧身坐起,抬眼环视寒潭周围,终于确定,自己是真的重生在了这个奇幻且危险的异世大陆。
他本是大燕王朝的猎户,因为村长媳妇采参而摔下山崖,当场身亡。
不知是何原因,其魂魄被困在莽山村内,始终不能轮回。
直到异世穿越者袁朗,为他寻到了根,并带着秦家人,为他超度立碑。
秦朗才在那一刻得到救赎,他的魂魄化作一道荧光,快速飞向九天,意识也逐渐模糊。
待其醒来,就出现在了这寒潭岸边,秦朗脸上露出苦笑,他清醒的那一刻,便已接收了这具身体的所有记忆。
朗,一个豹部落兽人,从他记事起,就因其不同于所有同类,可以随意化做兽形而被视为异类,不祥之人。
但因着部落的第一勇士林,为他说过几次话,还强势要求首领分洞穴给他住,所以,没人敢对他太过过分。
只是好景不长,朗成人礼那天,林在外出打猎回来之时,遇到了野蛮弑杀的虎部落人,为了保护大家,他拼死抵抗,最后被重伤而亡。
豹部落的首领和族巫,怨恨朗为部落的勇士带来噩运,就派兽人将他骗到了乌莽森林。
这里是吞天巨蟒的领地,任何人一旦进入其领域,必死无疑,只是,还没等他们到达此地,朗就察觉到了不对,想要逃跑。
可惜,他虽是兽人,却不能兽化,战斗力只比一般亚兽人稍强一些,根本不是豹部落那些战士的对手。
最后,他被重伤扔进乌莽森林,惊动了吞天巨蟒,在慌乱之中跑到断崖边,却还是没能逃过一劫。
秦朗心中有些感慨,此人和他的经历,倒有几分相似,但不管如何,能再世为人,他已经很满足了。
不会兽化又怎样?他就不信,凭着自己一身的狩猎技艺,和在莽山村做鬼时,从朗安学院学到的新奇知识,会在这异世活不下去!?
想到这些,秦朗摸了摸胸口已经神奇愈合的伤势和吊坠,起身站立,朝着远离豹部落和乌莽森林的方向离去。
只是,前路茫茫,秦朗从黑夜走到白天,又从日出走到日落,才成功穿过一望无际的荒原,在眼前的森林边缘停下。
此时,他已经疲惫不堪,便决定原地休息一晚,等明日再继续寻找合适居住的地方。
这里离乌莽森林和豹部落还不够远,在还未强大起来之前,他是不会将自己立于危墙之下的。
但若有一天,他有了足够的能力,一定会再回豹部落,为朗和林报仇。
他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那位善良兽人的死,和豹部落的勇士明,有着莫大关系。
只是朗苦无证据,加上自身实力不允许,才会装做若无其事,只待将来有了机会,再为林报仇。
可惜最后,对方也没能逃过族人的暗算,不过既然他来了,那么,这些事情就由他来做吧!
秦朗收回思绪,亦步走进森林,打算寻些吃的果腹,他运气很好,才走进林中不过十来丈的距离,就远远发现了一棵挂满果实的粗壮大树。
其树干之上,还有几只不知品种的动物,在啃咬着上面的深红果实。
秦朗眼中闪过惊喜,连忙捡起脚边的石头,随手扔了出去。
嘭!
石头砸在树干之上,发出一声闷响,动物瞬间受惊,瞪着鲜红的双眼左右环视,随后窜下树干,夺路狂奔。
秦朗立马冲过去,一边观察四周环境,一边伸手摘下十来个拳头大小的深红果实,用兽皮兜着,迅速跑出森林。
这才在密林边缘,选了一棵大树爬上去,躲在茂密的枝干中间,抱着果实大吃特吃。
一口气连吃四个果子后,秦朗就饱到开始打嗝,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果子,水分充足,口感十分不错。
心想着,明天要是有机会,他一定要再采些带在路上当口粮。只是,他身上就这块破烂兽皮,连个兜都没有,也不知道怎么带走。
其思考间,视线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不经意扫向树下那片一人多高的草丛。
隐隐认出,那是他那个世界,专门用来编织箩筐的野生茅草,顿时眼前一亮,连忙将果子放在粗壮的枝丫上,快速下树,打算采些茅草编成背篓来用。
哪知他才上手,十指就被划出血口,野生茅草,仅叶片肥厚锋利,枝干高大,韧性更是比之秦朗从前见过的,还要强上数倍不止。
他心里十分高兴,这倒是能让他省上不少事,不用再加工处理,就能直接编筐了。
秦朗捡了一块边缘锋利的石片,小心点砸下一捆茅草,又将叶片刮掉,只留下那一根粗长的茎。
随即按照自己预估的大小,将20根茅草茎,按照统一竖向,整齐摆在地。
这才拿起一根新的,从横向一上一下的平行穿过所有茅草茎,再换另一根。
如此反复,直到编成四方的平底,便可暂停,先调整好所有茅草茎的长度,尽量保证四面长度一致。
即可将所有茅草茎往上折叠,而后 拿出一根新的均匀对折,以任意拐角为中心点,将草茎挂上去…………很快,一个结实的背篓就编好了。
秦朗满意抿嘴,见天色已暗下来,连忙将剩下的茅草茎和石片装进背篓,背着爬上大树。
这才借着月光,用草茎编了两双草鞋,一双现穿,一双则是留着备用。
随即开始改良他身上穿的衣服,说是衣服,其实就是一块宽大兽皮做的遮羞布。
只是,这兽皮遮住了上面,就遮不全下面,他总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会漏腚。
便用石片将兽皮割成两半,其中一块儿,被他切出两个圆形大洞,做成简易版的马褂,直接套在了身上。
只是,长度堪堪遮住肚脐,看着有些不伦不类,但总比直接裸着上半身好。
另一块稍大一些,秦朗就用石片将边缘修整齐,再把兽皮对折,再对折,形成一个正方形,找到对折位置上方,大概两到三寸位置,对最下方对折角,直接裁断(参考古法裁剪n裤法)。
随后,将裁剪好的布片,摊开拼接成裈(汗裤),这才用石片的尖角,在兽皮边缘,间断扎上小孔。
再借用细小的树枝,将绑兽皮的皮绳,按照缝制衣服的锁边针法,穿过那些小孔,锁边打结,切下多余皮绳。
随即在腰部下方一寸位置,也间断扎上小孔,穿上皮绳,拉到前面,一条简易版的裈(汗裤)就做成了。
秦朗将裤头拎在面前抖了抖,继而套在身上,将绳子拴好,瞬间觉得圆满了。
“嗯……”
他抬手伸了个懒腰,动了动发酸的脖子,便心满意足地歪靠在树干上,双手环抱于胸前,抬眼看向天边,想着那算是见过面的家人,慢慢闭上了眼。
同一时间,豹部落的兽人泰,终于带着同伴,顺利回到族地,只是,大家还没进入部落,就被首领宗和族巫,拦在门口,问他们要人。
“朗呢?他人呢?”
泰见两人一脸慌乱,疑惑摇头,“首领,族巫,不是你们说的……要将他丢进乌莽森林吗?”
二人闻言,脸上纷纷褪去血色,“完了……”
————
秦朗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伸着懒腰,环顾树下片刻。
见没有危险,才背着背篓下树,跑到林中摘了半篓果子,折下一节两指粗细,长约五尺的笔直树枝。
用石片将一头削尖,做成长矛模样,这才拿在手上,试了试手感,随即转身,用力朝前快速抛出。
咻————
树枝带着破风之势,狠狠扎进前方的土堆,秦朗快跑上前,单手拔出长矛,见上七寸位置,均沾上少许黑土,心里有些意外。
原身的爆发力,竟如此惊人,他投掷长矛的位置,距离此处,起码有七丈远。
看来,对方并不像黑豹部落的人说的那样无能,或者应该说,他为了自身安全,悄悄掩藏了大半实力。
秦朗一颗高高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他高兴地欢呼一声,便背着背篓,挥舞着手中长矛,在荒野中狂奔起来。
渐渐地,他又发现,这具身体不仅爆发力超强,还有惊人的速度和耐力,他在荒原上已经跑了近一个时辰,都不觉得累。
如果,原身生活在大燕王朝,那必定是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
对,练武!老猎户和管家教他的功夫,虽然不是多么高强,却很实用。
如果他能再练起来,将来若是遇到一般兽人,说不定,还能打个平手。
此刻,秦朗无比希望,自己在下一瞬间就能找到适合居住的地方,这样,他就能一边打造庇护所,一边练武,增强实力了。
想到这些,秦朗脚下的速度又增快几分,一路狂奔到晌午,此时日头当空,他已经饥肠辘辘,看着不远处的河道,打算捉两条鱼烤了吃,便再次狂奔起来。
只是才刚跑到河边,他就听到草丛中传来窸窸窣窣地响动,秦朗神色立变,深邃的眼眸中,迸射出无限杀意。
他放轻脚步,寻声上前,利用手中长矛,快速扒开半人高的草丛。
就见里面趴着一只,不是,是一个红瞳墨发的垂耳兔亚兽。
二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对方的惊呼声,也随之响起,“秦大……”
垂耳亚兽,睁着一双红瞳望着他,眼中似有惊喜,又带着些许不可置信,却在顷刻间,灰败下来,“求求你,不,不要杀我……”
他侧趴在草丛,看着秦朗瑟瑟发抖,漂亮的大眼蒙着水汽,显得更加明亮,像一汪星河,险些让秦朗迷失其中,好半晌才张嘴发出声音。
“你受伤了?”
他指了指对方被水泡得发皱,丝丝渗血的肩头,看那伤势,应该是某种动物的利爪造成。
“需要帮忙吗?”
秦朗那么说,也是出于对这个红眼亚兽的可怜,“小兔子”上身裹着一件灰色的兽皮坎肩小褂。
下着一条和他同款,做工精细的灰色皮毛短裤,将其衬得白白嫩嫩,娇娇小小的。
整个人看着,实在不像秦朗印象中的蛮荒亚兽,倒像他们那个时代的“哥儿”。
再来,就是因为对方那句未完全喊完的“秦大”,秦大什么?
这蛮荒大陆的人,可不会那么复杂的称呼,他们名字,一般都是单字,这人绝对有问题。
“谢谢。”
垂耳亚兽抿了抿嘴,警惕地抬眼看着他,“你能帮我在周围找找,有没有大蓟……”
“你不是这里的人!”
秦朗猛然打断亚兽的话,言语间带着满满的肯定与激动。
“什么?”
亚兽的心,猛颤了一下,那撑在地上的右手,却紧紧握住藏在身侧的骨刀。
他似是明白了秦朗在说什么?又有些不敢确定,再者,他不知对方是敌是友,尽管这人刚刚对自己释放出善意。
但其实,他是想趁此人分心,或是给自己找药时趁机逃跑,只是,秦朗却管不上这些了。
他上前蹲下,手里的长矛,顺势cha在亚兽身旁,入土三寸,对方顿时被吓得全一抖,兔胆俱颤,瘪嘴掉起了泪,“你说不杀我的。”
同时快速抽出骨刀,猛地扎向秦朗胸口。
“居然是只黑心兔子!?”
他连忙侧身躲开,笑着一把握住亚兽纤细的手腕,随之一折,对方痛得立马松开了手,骨刀顷刻掉落,斜着cha进草丛。
秦朗顺势将人推倒,快速捡起地上的骨刀,退到安全距离,这才起身站定,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这只狡猾的“红眼兔子”。
垂耳亚兽心知自己逃不掉了,当即换上可怜巴巴的表情,泪眼婆娑地看着他道。
“我不想这样的,我怕你是坏人……我,我前两天出来采集,遇到了鹰部落的人。
他们想将我抓走,我一路挣扎着逃到河边,借着空心的芦苇杆,藏在水里许久,才躲过他们的追捕。
后来我上岸后,实在过于疲惫,就躺在草丛里歇了会儿,谁知道,你突然来了,又是个兽人,我才会以为,你是他们的同伙……”
亚兽欲言又止地看着他,意思再明显不过,我刚刚那是无心之失,你一个兽人突然出现,我出于警惕,才会出手。
只是,秦朗不吃这套,但他也不会计较这些,相反还很高兴,如此聪明,说话有条有理,还会那么多这个世界没有的字词的人,绝对不是“土着”。
便点头接话,“明白。”
随后单刀直入,“你刚刚喊秦大,是在叫谁?我看你的样子,像是看到旧识?后面又觉得自己认错了。
只是说来巧合,我也姓秦,单名一个“朗”字,家……不在这里。”
他抬眼打量着因其言语,而强装镇定,身型微颤的亚兽,继续自说自话。
“不知你听没听过,一个叫“大燕”的地方,那里是我的家乡,我是镇国大将军秦浩天的次子。
小时候,因为家中生变,我被外祖母的管家带着逃命,阴差阳错离开了京都。
因为年纪太小,加上当时受了伤,我忘记了很多事情,就和他当了乞丐,只是没几年,老人家就过世了。
我一人孤苦无依,四处流浪,后来遇到好心的猎户,被他收留,我原本以为,苦尽甘来,却没想到……”
秦朗渐渐陷入回忆,回想着那个叫袁朗的男子,为他做的一切,心中十分感激。
这人虽占着自己的身体,秦朗却十分高兴,因为就算他能活过来,也自问没有对方那样的能力,能够将害死阿么和外祖的人扳倒。
所以,除了袁朗,没人能在他心里留下如此重的分量,哪怕是秦浩天和秦风。
而听完秦朗经历的亚兽,却是震惊得无以复加,他大睁着眼,激动地再次打量起对方。
看着与那人七成相似的眉眼,亚兽心里十分确定,对方没有说谎。
因为,就算秦朗再会编故事,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巧合,和他都是大燕人,还是幼时旧识。
想到这些,他迫不及待地发问,“秦大哥,你还记得阿璃吗?慕容王府的小哥儿慕容璃,小时候,我们见过几次面的?”
秦朗怔住,这世界也太小了,他居然在这里遇见了对方。
当初,他在袁家四处飘荡,也听到了不少关于大燕皇族的密辛,这慕容璃,可是慕容家唯一的正常人。
对方才华横溢,正直善良,京都上下人人称赞,可惜,天妒英才,让他年纪轻轻就死在了回家路上。
不过想想,小哥儿那时死了也好,否则,等到他发现慕容峰的真面目,对方再与秦家兵戎相见,他都不知道要痛苦成什么样。
“秦大哥?”
清亮的嗓音,凭空传入秦朗耳中,瞬间将其飘远的思绪拉回,他连忙点头,“记得。”
继而笑着上前蹲下,将手里的骨刀递给对方,说话声音不自觉放软,“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找药。”
说着就要离开,不想被人拉住了衣角,他转头看向小亚兽,轻声发问,“怎么了?我很快回来。”
“我和你一起。”
慕容璃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一个人待在这里,其实挺害怕的。”
秦朗闻言失笑,“好,那我们一起。”
随即伸手将人扶起来,与之并行顺着河道朝前走去,大蓟,苦蒿这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的药物,大都长在荒地,河岸,溪流旁,顺着这个方向走,准没错。
果不其然边,二人才前行不过数十丈,就在荒地与河岸的交界处,看到一丛苦蒿。
秦朗连忙扶人坐下,将背上的背篓取下放在一边,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果,走到水边洗干净,随手递给对方,“吃吧!补充一下体力,我待会就给你包扎伤口。”
“谢谢。”
慕容璃伸手接过,有些急切地小口吃了起来,刚刚还没觉得,这会儿看到吃的,他只觉饥肠辘辘,腹鸣如鼓。
“不客气。”
秦朗看着埋脑啃着红果,时不时伸着白嫩手指扒拉一下兔耳的亚兽,一边采摘苦蒿,一边问他,“你这耳朵不能收回去吗?”
“暂时不能。”
慕容璃摇头,“这个世界,不管兽人还是亚兽,只要受了伤,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兽态。”
他语气微顿,抬眼看着秦朗,“你不知道?”
秦朗摇头,随后点头,“我才刚过来没多久,虽然继承了原身记忆,但因他没有父母,又不能兽化,在部落不受欢迎,所以很多事情,都没人告诉他。”
包括林,对方对他已经仁至义尽,加上每天都要带人出去打猎,回来还要照顾一洞穴的家人,哪有时间和他说这些。
“抱歉。”
慕容璃暂停进食,启唇告诉对方,在这个世界,有三类种族,分别是野兽,鲛人和兽人。
其中,亚兽在兽人中的分类,相当于他们那个世界的女子和小哥儿,肩负着孕育后代的责任。
野兽是雌性怀崽,但它们永远是野兽状态,而兽人和亚兽大部分时间都是人形。
但兽人在战斗,以及受伤时会出现兽态,而亚兽,在生产时,也会化作兽形。
另外,兽人和亚兽幼崽,在两个寒季也就是两岁之前,只要到了寒冬,都会变成兽形。
秦朗认真记下对方的话,沉吟片刻后,又问他,“那你来这里多久了?”
“快半年了。”
慕容璃叹了口气,随即狠咬了口红果,囫囵嚼巴几下,便吞了下去。
“当初,我从马车里摔出来,当场就失去了意识。
等再睁眼,就到了这里,还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借住在杂居部落的亚兽。”
“你不是兔部落的吗?”
秦朗笑着指了指他的耳朵,慕容听出对方话里的揶揄(这里是褒义),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兔部落早没了,我就是个流浪兔!”
亚兽的眼中染上怒意,“璃的部落,是被鹰族首领带人毁掉的,他的阿爹阿父,都死在了鹰族人的利爪和喙之下。
全族就剩他和十几个人逃出来,只是逃亡路上,危险重重,兔子天性胆小,那些人为了活命,先后选择加入了其他队伍。
而阿璃,也就这具身体的主人,因为太过俊秀貌美……”
他脸颊微烫,有些不自在地看了看秦朗,见对方一脸认真聆听的样子,没觉得他自恋,才继续道,“阿璃被其中一名同伴出卖,献给了一名豺狗兽人。
他因为对方长得太过丑陋,害怕地慌不择路,一下撞到树上,也不知是撞死的还是吓死的,总之后面我就过来了。
然后,我用计诱骗那个豺狗兽人,趁其不备,重伤他的那……那里,趁机逃走,最后辗转到了荒原部落。”
“原来如此。”
秦朗点头,随手将采来的苦蒿揉出汁水,为其敷在右肩的抓伤上。
“嘶……”
慕容璃只觉肩头伤口处,如针扎一般,痛得忍不住低呼出声。
好在刺痛的感觉转瞬即逝,只剩些许不适,但也在他的承受范围。
秦朗看其一眼,随后脱下汗褂,给他缠住伤口,这才将背篓背上,把人扶起来。
“走吧!我先送你去荒原部落。”
“嗯,谢谢秦大哥。”
慕容璃感激道谢,与他边走边道,“秦大哥,你要是没地方可去,就在荒原部落住下吧!
那里的人,虽不怎么样,但部落不排斥外族,只要你每日上交大半当天采集的物资,就可以安心住在那里。”
秦朗皱眉,“大半?”
“对。”
说到这事,慕容璃脸上的笑意也淡了几分,“实话告诉你,住在荒原部落的人,大都是没什么狩猎技能的老弱病残,和犯错被赶出部落的流浪者。
我要不是从小喜欢看各种杂书,学了不少东西傍身,才能每隔一段时间,故意展露一点小技能,将他们唬住。
就凭这副小身板儿,只怕还没在荒原部落站稳脚跟,就已经被人拆食入腹了。”
其实慕容璃话没说全,他不仅爱好甚广,当初还跟着御医学了一年的医术,只是这一点,他从来没在外人面前提起过。
一是因为自己只懂皮毛,不好意思卖弄,二嘛,是他十分清楚,这个世界的大夫,比族巫还要重要抢手。
如果被人知道他会医术,只怕不出一天时间,蛮荒大陆的各部族,就会派人到荒原部落抓他。
“这样啊!”
秦朗心里有了些许想法,但一切,还得等到去了荒原部落,了解清楚情况再说。
便点头笑道,“我先去看看,合适就住,不合适就再找其他地方。”
“好。”
慕容璃表面没说什么,一颗心却空悬而起,说实话,他很想跟着秦朗离开荒原部落。
毕竟自己一个亚兽,长相与战斗力完全不匹配,在这个茹毛饮血,野蛮成性的世界,他的处境有多危险,不言而喻。
所以,在遇到对方之前,他一直在致力寻找值得相交的同伴,想要和对方离开这个鱼龙混杂的部族,寻找新的居住地。
现在倒是遇到了,只可惜,秦朗这人看似热心善良,实则头脑清醒,善于思考,不会轻易为某件事和人,作出决定,他还得再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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