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行侠仗义
作者:偏执的灯泡   无为不苦最新章节     
    闲来无事,便又拾起书架上的书本看起来。
    原着外文于我定是看不懂的,只能捡些汉字简书看看,看久了,也把自己当成书中人,喜怒哀乐也随着书中人的情绪断断续续地变化着,等意识到自己可笑时又羞怯的控制一下,并换成其他类别的书籍。
    哪怪自己知识浅薄,有些书籍时常因不能得知其中的乐趣,故而无法长时间的看下去,硬是坚持一番,也不能从中得到益处,便又干脆放弃。
    这类书籍种类众多,对我来说大都晦涩难懂,林尉闲时我便向他抱怨一阵,或是要求他找些热销的书给我。他还是叫我待着无需干任何事……
    至于现代社会里逐渐泛滥的热点新闻、短视频什么的,实在不能给我带来多少乐趣。时间越久,体重也慢慢涨起来。一日,竟瞥见院中角落放着一个老旧的落了厚厚一层灰的电子秤,奇怪山城里有谁会对体重这件事感兴趣,试着站上去就看到体重竟已超出百斤,大惊!
    平胸却很胖,真是人间最可恶的遭遇,赶忙推掉晚饭。
    再要求下山回家看望爸妈时,已是深夏。林尉和顾从之一直陪我到蔚县才离开。
    到家时,爸妈喜出望外,一家团聚,家常必不可少。回家前骗着父母,说我一直在林尉舅舅的公司做些杂事。
    有林尉视频作证,爸妈不再怀疑,也放心不少。一月前他们几次念叨着要来看我,都被我回绝,只说工作忙,没时间陪他们,哪日到了休假时间,自会回家看他们。平日微信视频和电话什么的也很多,所以爸妈就不再为我的事操心。
    跟他们讲能听懂人话的猪以及毫无声息的瀑布等奇事,爸妈只当我开阔了见识,附和着表示了极大的兴趣,相处甚欢。三个将对方生命看得比自己还重的人,快乐地享受着假日。
    再过几日后林尉又到我家做客,顺带着将我领回山上的宅子。
    他给我的理由是我现在不能待在家中太久,即便和父母在一起也不行,以免又惹到什么祸事可能殃及爸妈。我听的明白缘由,便也悻悻地跟着上了山。
    回去后,没承想颜如玉像转世重生过一般,见我走近,竟欢快的在地上跳着,发出吼叫声,亲密的嗅闻着我。我见此倒是觉得受宠若惊,站在原地任由他触碰,生怕自己某个动作又激怒他,以至于他像之前一样再攻击起我。毕竟跟前还站着可能正在监视我的人,实在不宜还手。
    我站在原地几分钟后,他的热情才消解了些。当我正要夸耀自己得到憨猪的喜爱时,林尉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开,只留我一人承受着颜如玉的情感。
    叹口气又研究起憨猪,真是见了鬼了,这猪怎地突然变得如此喜欢我呢?我下山前我们绝对算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状态,回蔚县后也未曾有什么东西改变,折返山城时更是未遇到奇人异事度化我,怎的叫他如此亲昵我?怪了……
    环顾四周,未得见其他人,便从颜如玉挥洒热情的地方离开,任他在身后追赶,依旧热情如火。被他绊到腿时也觉得烦躁,想起上次肖读盛因他叫我站着磨了两个小时墨的事,心中开始不快……我不是小气的人,但因为这头猪,我确实受了点虐待。
    比起他此刻的没心没肺,我属实是爱记仇的。不过每日闲着也闲着,记个仇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朝颜如玉高吼一声,看他被吓一跳后愣愣的眨巴着小眼睛,我居然开心不已。
    也就是那日后,颜如玉时不时的独自来我院中,我看着书逗弄他,再戏耍几下,他也不生气,倒是与我越来越亲密。
    我本不喜欢驯养宠物,收养黄金屋是因为他足够可怜,那天他同我一样挣扎在最边缘。可颜如玉不同于其他普通家宠,他是极度聪明和善解人意的,我看书累了或无聊极了,就会与他说说话,可惜的是,他不能用语言作出回应。不然,这生活倒也极其有趣。
    他哪日若是不来,我站在大门口嚎一嗓子,他便屁颠屁颠地摇着小肉翅膀飞奔过来,我喂他一些坚果,一人一猪一起快乐一阵儿。日子再长一点后,这只猪貌似也胖了不少。
    我们活的都算惬意……
    不知哪日突然做了与现实相反的梦,梦里优思甚重,小人缠身,痛苦不已,不知如何是好,眼泪蓄满眼眶不自知,生活乏味可陈,东倒西歪,简直无法忍受。因为思虑过重,让我无比难受。并觉身体不比以前康健,十分希望所爱之人与我皆平安无事,快乐一些。
    梦醒后,心中唏嘘。
    在那之后,又是半年,我居然开始心安理得的每个月末眼见着银行卡里的钱越来越多……因为工资实在不低,我有一种自己被人包养但包养那人分明忘记了我的感觉……半年里,从夏到冬再未见到肖读盛和顾从之。幸而与山城里的其他人熟识了不少,也不觉得日子过得慢,只是相识的众人不大与我频繁交谈,连日常为我送餐收拾房间的汪吉阿姨也尽量快速的整理好后离开,很和善,除了不爱说话,我挑不出其他问题。
    哎……这就是我曾经幻想过的退休后的生活?空白的时间属实有点多了……
    所以闲来无事久了也开始做些强身健体的运动,照着视频教学练习拳道和柔术什么的,时间一久,自觉打趴几个三流小混混不是难事。
    时不时的找打扫隔壁院子的王炔叔叔掰个手腕,居然输少胜多,我开始有点自负,毕竟王炔叔叔是羌人,他们是有把子力气的,所以连带着我的精神状态也好了很多。
    因为身手越来越灵敏,便特别想从将坏人打倒时的勇猛状态中获得快乐,以此弥补自己曾经因为体弱卑微受到恶人胁迫时的憋屈。再不然,哪日林尉若是在山城,便央求他带我下山到蓝和市里行侠仗义,专挑夜深人静的时候,但凡见到哪里有变态,自己绝对上前一招制敌。
    林尉居然每次都同意,只是能碰见变态的时候不多,群殴的人倒是不少,要是遇到了我就和他一起掺和进去,等架打完了便到不打烊的店里吃点酒菜后歇在顾从之在蓝和市区的某个房子中。
    这种事听起来荒唐,好像我不分青红皂白的瞎仗义,但实际上,得到我和林尉帮助的都绝对是秉持正义的那一方,是的,我们不单纯的爱护弱者,而是通过人们脸上或凶狠或害怕或无奈或窝囊或视死如归的表情判断谁正在遭受不良的待遇。
    而我在经历不多的几次实战后,胆子越来越大,有时甚至一人下山,才发现自己绝对是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朝被蛇咬,二朝又入井,三朝四朝犯着险,却乐此不疲的人。
    若是你们想求证,那我承认上边的说法仅仅有一点夸张……真正的变态和流氓不是想遇到便能遇到的,凡是遇到的也不过是些有贼心没贼胆儿的人,吓唬他们两句就转身逃走了。真遇见那种几声都喊不走的,若是林尉跟着,自然没有后顾之忧,若是自己一个人,便赶忙跑开躲在一旁报警,等着警察叔叔来处理。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也不是完全自大到愚蠢,通常谨慎小心,同时又告诉自己我必须与我贪生怕死且懦弱的性格作斗争……
    所以,某日夜里在喝退两个调戏炸串摊主大婶的小青年后,竟引来其他几个,那几个一看就知道是不要命的浪荡人,三四十岁,光着膀子,眼神中凶光溢出。我当然觉得不妙,转身大跑,大概二里地后,那几人才停止追赶。我喘着粗气开车回到阴山脚下,心想着那大婶应该也收了摊回家哭诉去了,而我也并未将此事告知林尉。
    歇了一段日子,实在无趣,决定记些日常琐事,可近一年未写任何词句,懒惰深深牵绊着我,致使一整日进度停滞不前。无果后也时常自责,但程度不严,只是浅浅责怪一番,转眼又忘,等于毫无用处。这一月来,日日无所事事,闲散度日,毫无起色。一边抱怨,一边接受,一边安抚自己,完全陷入一种不上进和消极的死循环中。
    今早起来阴着天,忽得又想起来这事来,从床头柜中找出日记本,读几行后,又来了兴趣,思量几番,却又不知如何将其进展下去,也是为难。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趁着林尉又不在,忍不住想再次下山,有点不见黄河不死心的气数。
    不过,自诩行侠仗义之举也显得可笑幼稚,肖读盛曾说过,若是没有十足把握与实力去帮助别人,即使一番热情,也是愚蠢到极致的行为。我只当是他个人的偏激之词,没想到很快就应验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