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幻实交混
作者:北溟鲲   北派:走地仙盗墓笔记最新章节     
    这风不刚猛,反而带着某种暖洋洋的和煦,人置入其中,并未感觉到丝毫危险,相反的,我们的身体和神经,一下处于一种极度放松的状态。
    若不是那血蟒缠在腰间,我和王胖子真想躺在那白色飓风之中睡个酣畅淋漓。
    饿了。
    若非血蟒束缚在我的腰上,我还不知道饿,此刻,这种饿,刚一出现,我的眼神就好像恶狼一般,看见什么都想吃。
    “王大哥,柳姑娘,秦二狗,我好饿啊!”
    因为突如其来的饥饿感,让我出现了瞬间清醒,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
    然后,我低头看向了血蟒,不,这特么的就是一条烤香肠,香,太香了,那种散发出来的孜然香味,让我腹部剧烈抖动,肠子胃在咕咕作响。
    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跟球球在疆市街头吃烤羊肉串的时候,再配上一杯扎啤,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吃。
    血蟒只是束缚住我的腰,并没有捆住我的胳膊,我抬起手,抓住血蟒的身躯,奋力向上一抬,刚好凑到嘴边。
    噗呲。
    我毫不犹豫的一口咬了下去,然而,那看似很粗很猛的血蟒竟然经不住我咬上一口,那血色鳞甲就好像纸糊的一样,被我一口咬破了。
    然后那十几米长的血蟒迅速干瘪,其内只有一小口黄金液体流进了我的嘴巴里,其余的,竟然变成了发黄的纸片,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庞大威猛的血蟒,竟然变成了类似蛇蜕的东西。
    通体透明,风轻轻一吹,便飘飞在了空中。
    与此同时,跟我一样遭遇的还有王胖子,秦二狗,和柳诗诗。
    他们都听见了我刚才的叫声,然后他们眼睁睁看着我一口咬死了一条血蟒,让血蟒化为了蛇蜕。
    “玄机,我终于知道这里面的玄机了,柳姑娘,王老板,咱们一起吃,快!”
    秦二狗知道的隐秘更多,他通过我的状况,好像想明白了什么,然后冲着柳诗诗和王老板大叫了一声。
    然而此时,不用秦二狗提醒,王胖子早就压抑不住内心对美食的欲望了,这家伙比我还猛,抓住血蟒的身子,就是一顿狂咬。
    柳诗诗尽管感觉非常恶心,但她知道,秦二狗这个老银币在这种生死危机时刻,是不会口出谎言的,因为就连秦二狗自己,也陷入了同样的危险当中。
    其实,秦二狗一直在寻找破解血树根的办法,甚至他得到的那一颗假的长生药都喂给了血蟒,然而,血蟒一点反应都没有。
    然后,他又通过龙虎天师和钟护法等,这种炁功已经大成的高手,可以几天不吃饭,靠着吞咽口中生出的津液都可以支撑很长一段时间。
    现在,我突然出现,并主动被楼兰女王束缚过来,然后非常出人意料的咬了一口血蟒,然后更让他惊骇的是,我居然没事,而且不仅我没事,反而那凶猛异常的血蟒,竟然被我一口咬瘪了。
    这个震惊无比的发现,让他瞬间想起了什么,那就是人的唾液是克制血蟒的利器。
    而且不仅如此,血树根上楼兰女王为何不主动杀死他们任何一个人,两个龙虎天师,一个估计早死了,一个身受重伤,被楼兰女王抓在手中,让他们都以为,龙虎天师死的死伤的伤,都是楼兰女王造成的。
    其实,这一切,都是误会。
    还有,在真正的地宫中,秦二狗看过墙上的壁画,一开始他弄不明白壁画里的内容,现在,结合我的诡异行为,让他一下子想通了。
    噗。
    我却不管那么多,也不知道秦二狗的真实想法,那血蟒,不,是血蟒中的那一小口黄金液体似乎很美味,我咬破瘪一条血蟒之后,紧接着抓住下一条,一口咬了下去。
    噗呲。
    下一条血蟒根本来不及挣扎,就被我一口咬瘪了,又是一小口黄金液体进入口中。
    与此同时,那矗立在空中,被血色丝线束缚的楼兰女王浑身颤抖,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她再也不挥动双臂轰出血色火气了。
    而且,束缚在她身上的那些血色丝线,竟然一条条的减少,继而化成片片碎渣飘落在阴风之中。
    秦二狗,王胖子,柳诗诗三人似乎也尝到了甜头,一个个的比我还疯狂,抓住一条血蟒就往嘴里塞。
    “哇哈哈,好吃,太好吃了。”
    王胖子一脸兴奋,吃得满嘴都是黄金液体。
    “这才是长生药,哈哈,这才是真正的长生药!”
    秦二狗也疯了,这老家伙把手里的宝剑丢掉了,抓住一条血蟒就扑过去,狠狠咬上一口,一边吃,嘴里还嘟囔着。
    柳诗诗也克制不住内心的食欲,尽管她知道,要给师傅留点,但就是控制不住,眼冒绿光的,逮住一条血蟒就好像看见了红烧肉,樱桃小口,直接咬了下去。
    我们仨就好像在享受一场饕餮盛宴,眼里全是血蟒。
    其实,血蟒只是形容词,它的真实本体还是血树根,只不过是灵性很足的样子。
    可是,血蟒在体内黄金血液消失之后,它就马上枯萎,化成了枯黄色的蛇蜕,随风飘动。
    “这是梦吗?”
    吃着吃着,我忽然感觉腰里百宝囊中有什么东西在隐隐透出丝丝缕缕的凉意,也就是这凉意,让我隐约发烧的身体感到几分舒爽。
    这就好像发烧感冒,用凉水物理降温,我的眼神渐渐恢复清明,然后我就看见手里抓的是一根枯萎发黄的树根,树根上挂着骸骨,有指骨,有肋骨。
    这些骸骨就好像被树根串起来一般。
    咝。
    我当即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抬头环视四周,只见,这哪里是什么后花园,这里简直是尸骨满地,用堆骨如山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不远处,柳诗诗,秦二狗,王胖子他们仨,一个个抓着一根惨白的骸骨在不停啃咬,看样子,他们啃的骨头似乎是哈密瓜。
    我身边的骨头山之上,矗立着一具完整的骸骨,而且这骸骨身上还披着一件破旧不堪的红色大氅,呜呜呜,一阵阴风吹过,那红色大氅迎风猎猎。
    “我了个草。”
    我感觉脑细胞不够用了,赶紧丢掉手里的骸骨,然后下一刻,我的眼神又陷入癫狂之中,弯腰抓起一根枯黄的树根,一口咬向了串在树根上的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