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落到这里来的,谁的身上都有一段故事,不堪回首。
包括谢锦昭。
大厅里,松油燃起了明亮的火把,将整座大厅照得亮如白昼。
“大家都有愁啊!”谢锦昭感叹一声,白皙修长的手指在桌上轻轻地敲了敲,一双黑亮的眼睛里倒映着烛火,宛若漆黑的海面上亮起的灯塔。
“金花娘子,拿酒来,今晚,我陪诸位一醉方休!”谢锦昭道。
“好啊!”金花娘子的声音娇且媚,前面的头发垂落后挽起,遮挡住了她半边脸上的一道深深的疤痕,鬓边一朵大红绒花,穿着正红的大裙,一走三扭,实在是很难让人相信,她其实是良家女子。
十多年前,她被一个刚刚中了进士的官老爷看中,要聘她为小妾,那时候她还没有嫁人,但有了婚约。
未婚夫被人害死,她自残面容,独自进了山,本来是要殉葬在未婚夫的坟前,后来被一对老人救了。
老人就住在这山寨里头。
后来,山寨被土匪们霸占,金花娘子也顺带地落草为寇,混了个小头目当当,主要管山寨的后勤。
启明星在天边升起,雾霭变得厚重,沉沉地压下来,火把在晨风中跳跃,满山寨的尸首已经全部清理干净,埋土下葬了。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叫匪贼了,往后都是清平军的一员,来,干!”谢锦昭和所有人一样席地而坐,她端起酒碗,举起来,说了几句,便一饮而尽。
不是好酒,但喝得痛快。
“统领,敬你一个!”
渐渐地,有胆大的过来和谢锦昭喝,先谢锦昭还一饮而尽,但几碗之后,她明显不胜酒力,金花娘子见此,在一旁帮她。
“哎呀,你们把统领灌醉了,到底想干嘛啊?”金花娘子一拍胸膛,“有我在,你们谁都别想打坏主意!”
众人都大笑起来。
谢锦昭醉眼有些迷蒙,指着伍麒等人道,“来,和他们喝,今天你们谁没有被喝的趴下,我重重有赏!”
晨风中,迷雾里,篝火下,绵延的大山,广袤的山林,憨直的汉子,娇媚的娘子,一切都这么美好。
让人的心里,不知不觉地就生起了一股豪迈来。
谢锦昭是当真有些醉了,看到刁峥被灌酒,她忍不住大笑起来,拿了竹枝在空酒桶上边敲,边唱;
弱冠弄柔翰,卓荦观群书。
着论准过秦,作赋拟子虚。
边城苦鸣镝,羽檄飞京都。
虽非甲胄士,畴昔览穰苴。
长啸激清风,志若无东吴。
铅刀贵一割,梦想骋良图。
左眄澄江湘,右盼定羌胡。
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注1】
刁峥整个人一怔,连杯中酒都忘了喝了,他端着酒杯,似乎陷入了沉思中,谢锦昭的歌声将他带入了一个虚无的境界中,这些年来放不下的,难忘的,不能和解的,耿耿入怀的,都好是一场梦。
他也跟着放歌起来:
吾希段干木,偃息藩魏君。
吾慕鲁仲连,谈笑却秦军。
当世贵不羁,遭难能解纷。
……【注2】
这几个人,之前在战斗的时候并没有多出面,和那些一直和他们缠斗的匪徒不一样,就算是刁峥,和谢锦昭过招的时候,也都没有出全力。
谢锦昭对他们的印象还很不错。
人,就算堕落到了泥淖里,依然坚守底线,这样的人很少,只要本质不坏,谢锦昭都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
邱成被吵醒了,他揉着眼睛出来,看到满营地都是火光,那个被众星捧月一般的少年提着酒壶,喝一口和众人笑闹一番,刁峥唱了几句,她也跟着附和。
哪怕坐在一众还没有洗净一身匪气的粗糙汉子中,她身上依然有着浑然天成的贵气,和那豪迈的爽朗之气结合起来,有着惊人的人格魅力,让人忍不住俯首称臣。
“醒了?过来喝酒!”谢锦昭眯着一双迷人的眼睛,朝邱成扬了扬下巴,她喝了一口,唇瓣挂着酒水,水润艳泽,少了些冷酷,多了些亲切,飒爽逼人。
邱成过去,拿了一只碗,金花娘子为他斟了满满一碗酒,他朝谢锦昭举了一下,谢锦昭用酒壶和他碰杯,“干!”
邱成拉住了她的手腕,“你喝多了,我干,你随意!”
说完,他一饮而尽。
谢锦昭并没有全醉,知道自己喝多了些,她也没有逞强,指着自己的兄弟们,“以后,他们,他们,你要多多关照,以后我们一个阵营的兄弟了,我们一起杀敌,创清平盛世,建美好家园,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不要和我们一样!”
谢锦昭看着醉了,说的话好像是胡话,但没有人这么认为。
她点燃了希望。
人有了希望,才能活得像个人。
经历过苦难的人其实最天真,一颗糖,就能让他们尝尽生活里所有的甜。
邱成胸膛里汹涌着酸涩的感觉,又像是有糖稀被火烧着,汩汩地冒着甜甜的泡泡,酸而甜,复杂而又陌生的感觉让他无所适从。
“好!”他心底有着疑惑,“之前,你为什么要救我?”
这个问题,让他辗转半天,想来想去,他最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谢锦昭歪着头,反应有点迟钝,似乎在想,这是什么问题?
“你不喜欢我,我知道!但是……”她到底有些醉了,一个“但是”说得既重,拉得且长,“我们是战友,我们站在了一条战壕里,你把你的后背交给了我,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兄弟!”
邱成的鼻子有些酸。
营地里,只有松油燃烧时候发出的噼剥声,风从山冈吹过的时候都很轻柔,静悄悄的。
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兄弟!
多普通的一句话啊,又不是从来没有听到过,但这一刻,也许是氛围,也许是心境,还有可能是因为说话的人不同,他竟然信了,也愿意信一辈子。
次日一早,一行人出了山继续前行。
走了两天的路,路上除了死人外,没有行人。
山沟里有小孩的尸骨,道路边的火堆旁有森森白骨,骨头上有被刀刮过的痕迹。
扶风郡离岐州城不过一百多里道路,很快就到了,他们在一处山丘上扎营,底下,密密麻麻都是营地,运气不凑巧,他们所在的地方,正好位于从洛州来的那支叛军所驻扎的地盘的后面。
“这里很容易被暴露!”蓝淮君透过树枝,朝前面张望,天色已晚,目力所及的范围有限。
谢锦昭极目远眺,“我们人少,如果可以和城里的联系上,正好打一场伏击战,只要将这支叛军队伍消灭掉,正好解了扶风郡被围困之愁。”
至于南陈那边,谢锦昭不知道曹震现在状况如何,但扶风郡的困局不解,曹震的情况也不会好起来。
唇亡齿寒,这个道理南陈和南蜀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