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前一后到了停车场。
何升很识趣地隔了几步远,跟在后面。
他可不想去当这个电灯泡。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见他家总裁头也不回地跟着上了闻拾柒的车。
何升:“……”
闻拾柒:“……”
饶是这几年来,闻拾柒已经将自己的心性锻炼得足够沉稳,不再随意有情绪起伏。
这一刻,看着身边这个厚脸皮的男人,也还是忍不住气都粗了几分。
“闻总这是要做什么?”
她压着心头的火气,尽量用平静的声音问道。
“我的车坏了,就麻烦苏代表送我一程了。”
闻慕迟道,冷峻好看的面容上端的是一派严肃正经,不知道地还真当有这么一回事呢。
站在车外,正犹豫着自己到底要不要靠近的何升:“……”
好家伙,总裁现在撒谎都不打草稿了。
闻拾柒都要气笑了: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闻总应该没有去看过自己的车吧?”
看都没看,就知道坏了?
敢情您闻大总裁是有千里眼呗?
“嗯,刚刚何助理告诉我的。”闻慕迟依旧一本正经。
无辜躺枪的何升:“……”
但他很有眼见力啊。
不等闻慕迟暗示什么,当即就冲着车里头的闻拾柒连连打哈哈道:
“是,我们的车刚刚坏了,正要叫拖去维修呢。
“我们总裁还要麻烦苏代表送一程。”
说着,还装模作样地掏出了手机,真就给维修公司打电话了。
闻拾柒:“……”
得,演戏还演全套呢?
她瞥了闻慕迟一眼。
虽然很想直接把人踹下去,但也明白,今天要是不让这男人如愿了,人是甩不掉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
“不知道闻总想去哪里?”
“嗯,肚子饿了,去吃个饭吧?就当做是庆功宴了,也顺便替你接风洗尘。”
闻慕迟道。
这顿饭,便是不吃也得吃了。
绕来绕去,这男人要做的事情,也还是会换着法子做成。
闻拾柒也是无语。
不过,这一次她也没有再拒绝。
问了地址,便开车了。
闻慕迟就坐在副驾驶,一眨不眨地看着身边的女人。
她,变了很多。
但,又仿佛没变。
她一直都是极好看的。
这一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在她才刚亭亭玉立初现少女美好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她藏在安静外表下的美丽和诱人。
就像一头闯进林中的小鹿,纯真,却让人忍不住想要占有。
偏她自己还不自知,成天跟在他的身后,犹如一条安静的小尾巴一样。
让他一回头,就能看见她眼中全然的信任和依赖。
让他愈发难以自控。
所以,他开始拒绝她,躲着她。
甚至故意表露出对她的厌恶。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好像察觉到了,然后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木讷。
也……
不再那样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然后,他又不满意了。
于是,他又重新撩拨她。
让她的视线一直落在自己身上。
他就满足了。
可是,等发现有越来越多的目光注意到她的时候,有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她的美好的时候,他突然就又不高兴了。
那个时候,他做了什么呢?
哦,是了。
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引导,让她不再穿那些能够展露她美好的衣服,让她变得越来越古板。
明明还是一个小姑娘呢,就打扮得如同一个呆讷的老妪。
性子也越来越不讨喜。
可是他高兴啊。
高兴这样终于没有人再发现她的好了。
那样惑人的,引人犯罪的,如同罂粟一样的女孩儿,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的行为……
嗯,怎么说呢,其实很渣吧?
大概就是别人口中说的“渣男”吧。
可是现在的闻拾柒……
此刻坐在他身边的闻拾柒……
不再隐藏自己的锋芒,不再将自己包裹在那层层叠叠古板老旧的衣服里。
她终于彻底变成了让所有人都侧目的样子。
美好,耀眼,光彩夺目。
让人几乎移不开眼。
在她的身上,终于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半点痕迹。
闻慕迟的手猛地紧了紧。
闻拾柒却只觉得如坐针毡。
她即便没有侧目,也能感觉到身边人落在她身上的视线。
不是那种特别灼热的,但却十分专注,专注到仿佛他的眼里只有她一个人。
这让她十分不自在。
只觉得连车里的空气都变得让人焦灼起来。
所幸,餐厅到了。
她立刻停了车,如逃也一般地下了车。
闻慕迟盯着她的背影,突然一笑,眼中的所有阴霾一下都散去。
这不是还有他熟悉的样子吗?
虽然现在的闻拾柒看起来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但偶尔间的小动作、神态,还有刚刚那个落荒而逃的背影,都还是过去他熟悉的那个样子……
这样,就好。
他们还有时间。
这一次……
闻慕迟止住了思绪,跟上了闻拾柒的步子。
这家餐厅是一家私人菜馆,名叫“食味”。
虽然开在市区,位置却并不怎么起眼,整个装潢都带着古朴的味道,让人仿佛一下回到了宁静古朴的古代。
颇有一种“大隐隐于市”的味道。
闻拾柒不知道的是,这家“食味”幕后的老板其实是她认识的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闻慕迟那几个好兄弟之一的温斐。
那个安安静静自带忧郁气质的贵公子。
能来这里吃饭的人,大多也都是圈子里的人。
所以,当闻慕迟突然带着一个女人进来的时候,立刻就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三年前,闻慕迟隐婚的事情,虽然并没有传出去,但是圈内的人还是或多或少都听说过一些。
尤其在闻拾柒失踪的那一段时间,闻慕迟仿佛疯魔一般将整个帝都搅得血雨腥风,之后又突然消失……
当年有不少人都听闻了个中内情,也都知道了,原来是闻慕迟那个隐婚多年的妻子出了意外。
大家这才恍然,原来,被人称之为“疯狗”的闻爷竟是这么在乎他那个隐婚的妻子。
一转眼,又是三年。
这三年来,“疯狗”闻爷好似更疯了。
杀人不见血。
在商场上的手段愈发狠绝。
让人几乎闻风丧胆。
也从来没有传出过任何绯闻。
虽然听说他和夜家的千金订了婚,但是,也几乎没有什么人见过他将人带出来。
订婚三年,也丝毫没有传出两人要结婚的消息。
大家也都在暗暗揣测,这位夜小姐怕也不得闻慕迟的心。
订婚,大概只是为了联姻。
都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人,也算是都清楚“家族联姻”那一套。
但!是!
今天!闻慕迟竟然带着一个女人来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