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自打沈要挂断了电话,萧子窈便再没有离开玄关半步了。
晚间不知几时许,十月寒秋风起,森森吹动门外一盏水滴似的门铃,如月下鬼敲门,森森的鬼气,森森的肃杀之夜。
郝姨早已下工了,公馆上下便只剩她一个,没人看着她,她却也学得乖了起来,好好的穿着毛袜子,也好好的穿着鞋,又披了一件貂皮风氅御寒,一副分分明的、贵女的派头,却是孤零零的蹲在玄关之后掩面发呆。
——那模样,就如一条可怜兮兮的、毛茸茸的宠物小狗似的,无处可去也了无所依,所以只有乖乖的等在门后,等她的主人回来,然后,抱紧她。
其实,有些时候,就连萧子窈自己都搞不明白。
她与沈要,究竟谁是谁的狗。
她幼时曾经也有养过狗,却并未养得太久,大概几天、还是几月?她记不得了——总之,那是萧大帅特意牵回府来供她开开眼见的德国军犬,是洋人坐飞机带来的珍贵礼物,有服役番号,轻易小瞧不得。
“爹爹,这条狗好大只,耳朵还是尖尖的,又没有尾巴……爹爹说过的,要想看一条狗的心情如何,就要看它的尾巴摇不摇,可它根本没有尾巴,我判断不出来!万一它不开心,忽然咬我怎么办?我害怕。”
萧大帅听她如此这般,便笑道:“这种狗名叫杜宾,生下来不久就要把耳朵和尾巴割掉的,你只当它是寻常的犬只便是了,再用爹爹教你的那套法子去驯它,一定会没事的。”
萧子窈听罢,于是默了片刻。
是时,她只管藏在萧大帅的身后,又见那黑漆漆的大狗动一动耳朵,眼光灼灼,漆亮如镜,却是明明白白的盯紧了她去,像盯住一头猎物,却又没有吃人的架势。
她仍是怕,却也仍在坚持,不肯退让分毫,狗盯她,她就盯狗,四目相对,谁也怄气,谁也不服。
谁知,半晌过去,最终竟是那军犬败下了阵来,于是一歪脑袋、鼻子再轻轻一抽,忽然就呜咽了一声,便趴在地上等她来摸了。
萧子窈立刻大喜。
“爹爹!我赢了!我不怕它,它就怕你了!”
可萧大叔爱却只是笑。
“这哪里是它怕你,分明是它让着你罢了。你去摸摸它吧,它肯定是喜欢你的。喜欢你,所以才让着你。爹爹看得出来。”
她那时好开心,于是蹦蹦跳跳的从萧大帅的身后跑了出来,又抱住那条狗,小声附耳同它说道:“不痛不痛,以后你跟着本小姐,就再也不用受割耳断尾之苦了。”
她不过无心一语,却奈何,在人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有些话千万不能乱讲,唯恐一语成谶。
再之后,萧子窈便经常同那军犬待在一块了。
那么护主的一条大黑狗,但凡有人靠近萧子窈身侧半步,它都要站起身来冷眼盯上此人许久,也不叫嚷,就只是盯着——倘若来的是家中的亲眷,或是府中伺候的下人,它便会盯一会儿又百无聊赖的坐下去,有时是坐在角落里,但大多时候都是坐在萧子窈的脚边。
它应当是很喜欢萧子窈的,因为萧子窈也很喜欢它。
帅府有规矩,萧大帅也有规矩,食不言寝不语,饭桌上所有人都要端正,狗也要有狗的规矩,狗不可以混进人的桌下捡甜头吃——他一向军令如山,人与狗无一例外。
然,一旦萧子窈出现其中,以上的规矩虽然仍是规矩,却会为这条狗开出一次又一次的例外。
——它可以与人同吃同住了。
它从此变成萧子窈餐桌下的脚垫,宽阔脊背如豺狼虎豹,温暖且平稳,正好可以替她捂一捂凉冰冰的小脚,然后再扭头,顺势张嘴接住她偷偷丢来的排骨——那是她亲自剔去骨头的排骨,没有骨头只有肉,那么大的一个甜头。
其实,没什么可以再说的了。
大概便是,有时萧子窈也会将它独自放在府中留守,然后自己出门去做事情,而她每每回府之后、朱门一开,便会瞧见它正一动不动的蹲在门后、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很安静,却也很雀跃。
真奇怪。
它甚至不会惊喜的跳起来摇尾巴、大吼大叫,偏偏她就是知道,这条狗,现在一定开心得不得了。
然后,非常适宜的,旁人便会有些讨好的、却又不掺杂半句假话的趁机上前说道:“回小姐,这条狗从您出门之后就一直蹲在这里,谁叫它它也不理,仿佛就是为了等您回来见您第一眼呢。”
再然后呢?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军犬到底还是要归营的,萧子窈只听说它兜兜转转的上过几次战场,最后死掉了。
看罢,一旦同她分开了,它便又吃了苦。
萧子窈一动不动。
她觉得有些目眩,许是蹲了太久的缘故罢,便牵连着胃里泛起阵阵恶心,又隐隐约约听见外面似乎是有车子的动静,朦朦胧胧的响,伴着朦朦胧胧的光亮起来了,就照在玄关的毛玻璃上,连同她一道照亮,却还照出另外一个朦朦胧胧的影。
她于是眯了眯眼睛,却并未躲闪。
那门铃哗啦啦的唱起来了。
紧接着,便是夜色泼溅而来,裹挟冷冷的血雨腥风,沈要一下子冲进了玄关,气喘吁吁的,像一条狗、她曾经养过的那条狗——只要是为了见她,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他都可以不顾一切的飞奔而来。
“六小姐,我……”
萧子窈只抬起半张脸来看他。
那是工笔白描的桃花眼,衬一面黑漆漆的貂皮,像成了精的兽,又乖又坏,却是赤裸裸的望定他去,妖艳不可方物。
“沈要。”
她只管冷冰冰的开口说道,“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