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d市。
机场,一架飞机降落,一个高大的青年率先出来。
帅气刚毅的面庞,健硕挺拔的身躯,线条分明的肌肉,仿佛浑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行走起来龙行虎步,一看就是练家子。
“d市的空气与雁门关果然不同,啊,自由的气息!”
现在舱门口,沙宾看着外面的风景,用手撑着机舱门,一时间忘乎所以,直到机舱门发出痛苦的呻吟才让他回过神来。
不好意思,用力过猛了。
“这飞机质量不行啊,以后赶紧……”
听到后面的乘客吐槽,沙宾有些尴尬,赶紧背着背包,走下飞机。
当然,他当初来的时候是八百年前。
这一千年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其他地方浪,坐视岁月变迁,只偶尔回去检查镇魔塔的状况,因为待在雁门关让他很不舒服,总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毕竟如果让路法知道了他的所作所为,还不知道想着如何炮制他呢。
这一千年来,他的收获也很大。
除了意能修炼到了50,达到了二级战将的巅峰。
(普通人无法运用意能,意能值为零,但不代表没有意能。
1-10意能值为三级战士;11-20为二级战士;21-30为一级战士,以此类推。)
他还收集到了一半复活戈尔法三人的能量。
阿瑞斯的科技,早已经能够做到将生命基因数字化的水平,只要生命的基因码在,就有复活的可能,但是需要收集复活生命所需要的能量。
路法等幽冥军团的复活能量是生物的负面能量,而戈尔法三人的复活能量正好相反,为正能量,通俗点就是正气与邪气的区别。
如何收集正气,沙宾八百年前来到d市,来到了五行铠甲与异能兽大战的现场,收集铠甲召唤人们所释放出来的正面能量。
无奈他来地球来的太晚,一千年时间,异能兽只出来作乱过两次,且迅速被铠甲勇士平定,因此没能收集足够复活三人的能量。
“今年是异能兽降临地球的四千九百九十九年,也是异能量最强的一年,这次,我想做个好人!”
说完,他摸了摸背包中的金影石。
八百年前,铠甲勇士镇压作乱的异能兽,然而,八百年后,岁月变迁,时间能够磨平一切,当初人丁兴旺、繁盛的五行村,已经消失在了岁月长河中,五行后人分布在大江南北,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祖先的荣耀,甚至连至关重要的五行光影石,也全部都遗失了。
而沙宾,得到了主杀伐的金影石。
同时,他也得到了八百年前雪獒铠甲召唤人的血液,将对方的金之血脉用庚伮金刚杵复制,复刻在了自己身上。
那一代雪獒铠甲召唤人很强,但命运却不怎么样,每一代雪獒铠甲召唤人似乎都是如此,被敌人针对,被队友针对。
“金主杀伐,本应该锋芒毕露、一往无前,可惜却夹在队友和敌人之间左右为难!
如此窝囊,我不答应!
让我来改变雪獒铠甲召唤人的命运吧!西钊,你还是去下棋拍戏吧,你的位置让给我坐就行了!”
庚伮金刚杵不愧是银河系最伟大的科技结晶,除了脆了点,没有任何缺点,都是优点,连五行血脉都能复刻。
只不过庚伮金刚杵无法凭空复制,需要得到样本血脉,而且也无法将五种血脉糅合在一起,融合成五行血脉,否则他都有资格召唤帝皇铠甲了。
当初他就头铁的想要融合,结果差点把自己身体搞崩了!
他也因此明白,就算得到了配方,不知道比例,配置出来的东西也无法让人满意。
除非得到帝皇铠甲召唤人的血液。
可惜,帝皇铠甲召唤人只出现过一次,还是两千年前,那位召唤人现在恐怕都成化石了,哪里能得到血液。
不过现在他又有了新目标,那就是最强小学生─向阳!
只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是得到金影石的认可。
不错,他得到金影石已经十年了,身体内的金之血脉浓度也有百分之八十五,然而却始终无法召唤雪獒铠甲,即使他将自己的身体用庚伮金刚杵重组,变成了完完全全的地球人,也无法召唤。
“唉,小可爱啊,你还要我怎么做,我都说了我是如假包换的地球人,你怎么就不信呢!”
沙宾轻声呢喃道。
本以为这次和往常一样,金影石毫无反应,不想背包中的金影石突然绽放出微弱的光芒,同时,他只觉得右手手腕微微发烫,定睛一看,手腕上竟然出现了一个雪獒图腾!
“有反应!看来d市是来对了!”沙宾心中欣喜不已。
只要他加入五行铠甲小队,不仅实力能够变强,路法也不能将他当成免费的打工人!
什么?你反对?
那就问问铠甲五流氓答不答应!
“先找个地方住吧!”
打了辆出租车,来到了市中心幸福街道。
直接花了近一千万,买了一栋两层的小别墅。
沙宾很有钱,不像那三个坑货队长一样,混了一千年没什么长进。
这一千年,他做过几任皇帝的贴身侍卫,做过战无不胜的大将军,当过主政一方的父母官,还当过称霸上海滩的黑帮大佬,偶尔隐居山林,精心修炼,也曾爱上某个女子,与其结婚生子。
最后,他选择了剪断过去,孑然一身。
安顿好之后,沙宾准备吃个午饭。
走在街道上,行人看着他那铁塔一般的身材,顿时眼神闪烁,自觉地与他拉开距离。
沙宾摸了摸下巴,自己有这么可怕吗?
正好,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提着一袋零食蹦蹦跳跳地走来,沙宾跨步向前,走到小女孩跟前,向下俯视对方。
小女孩:……
“小妹妹,叔叔很可怕吗?”
小女孩嘴巴顿时瘪了,哇的一下就哭了出来,露出缺了口子的大门牙。
唉!果然是普通人家的小孩,当初那几个皇子,每次见到他,就像几只猴子一样,把他当成了大榕树,爬上爬下,一点也不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