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中马蹄下飞扬起无数的沙尘。
霍去病看着前方漫漫风沙中,几乎不变的景色。
深知此行,必须要快!
快!
和匈奴这样天生马背上的骑手交战,战机稍纵即逝。
只有以排山倒海之势,快速冲锋,让敌人不得以喘息之机,才能最大程度保证胜利。
更何况此次出行,霍去病的军队中,配备的都是全军最优秀的将士,全军最优秀的装备,全军最不怕死的一群虎狼之师。
霍去病极其优秀的个人能力,再加上每战必胜,能跟着他出去打仗,只要能活下来,封侯的机会极大,封侯对于军人来说无疑是一生所求。
所以,想去霍去病军队的将士都是和霍去病的风格差不多的“战斗疯子”,耐力强,不要命,能受得了长途奔袭。
再加上,霍去病敢用匈奴降将,所有将士一视同仁,其他将士看不上眼的匈奴降将,霍去病敢用重用,所以匈奴降将都很愿意为汉军卖命!
有了天生在草原里,在大漠里逍遥自在的匈奴人带路,这支雄狮就像是插上了苍鹰的翅膀,自然他们就不会迷路。
正悲催怀疑人生的李广,一眼就看到了匈奴兵。
“草,霍去病原来用匈奴人!”
该死,自己怎么没想到。
李广难封,难在当年的政治觉悟一泻千里;难在关心士兵行仁义却懈怠纪律;难在老旧的作战方略跟不上汉武帝发起的大型战役作战需求。
而霍去病天生锋锐,打仗善闪击战,快速突袭、大迂回、大穿插、歼灭战。
【霍去病:“带兵打仗,需要的绝对不是行仁义!将帅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赢!!!”
“仗打不赢,就是天天和士兵同甘共苦,也是个无能之将!”】
李广感觉自己被霍去病这话,狠狠扇了一巴掌。
这说的不就是他么。
我李广带兵打仗,与士兵同甘共苦,进退相济。
将士们没吃没喝,我绝不先动口。
任两千石高官,李广家中却没什么积蓄。
是个好人,却不是一个优秀的将领。
霍去病一路奔袭一千多里,直接来到了漠北。
【霍去病:“此战,要让匈奴人明白,大汉才是这片土地的主宰!”
“擅开兵戈,欺我同胞,寇敢持兵仗凌我者必戮!”
很快急速前行的大军,就遇上了左贤王部落的贵族之一聚集地。
兰氏部落。
这个部落盛产大美人。
“杀!”
“杀!”
“杀!”
霍去病军团疯狂屠戮,一路杀穿兰氏部落。
大军所过之处,降者生,抗者死!】
天幕上的血,在大漠中汇成了一条血河,让人看的肝胆欲裂。
这个少年郎,够狠。
匈奴军团根本无法抵抗,节节败退。
【此战一路斩获七万余人,俘虏匈奴三位王,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八十三人。】
霍去病直接杀到了狼居胥山。
【封者,祭天;禅者,祭地!】
霍去病下令于此地封禅。
【就在这里,霍去病望苍天浩瀚,祭天封礼封狼居胥!】
“好!”
“好!”
“好!”
刘彻激动颤抖连说三个好,虽然封禅是帝王专属,但是我大汉冠军侯值得这个荣耀!
大概像是爹看儿子,刘彻心里的自豪难以言明!
小小的刘据眼睛中散发出了一束束爆表的迷弟之光。
“哥哥真威猛!”
李广这下子是真的佩服了。
封狼居胥,如此豪情如此荣誉,霍去病,你,老子佩服!
满朝文武俱不拜服。
卫家、霍家太过悍勇,如此战功,还能说什么过呢。
身为外戚,却自己硬生生打下了赫赫功名。
【霍去病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
而后,抵达瀚海悬崖。
天水一色,惊涛拍岸,年轻的霍去病心潮澎湃。
——吾奉大汉皇帝令,领五万骑,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杀敌无数,封狼居胥,禅于姑衍,登临翰海!】
【霍去病——华夏第一位封狼居胥的武将!
自他后,封狼居胥也将成为华夏武将的最高荣誉。】
【从此,浩瀚大漠拦不住汉人的脚步;从此,巍巍苍天压不住汉人的脊梁;少年将军一战打出了华夏风骨!】
【自此,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
【而这一年,他才二十二岁!】
【可这样一位西归大河,列郡祁连,饮马瀚海,封狼居胥的大汉战神,北境草原霸主的命中煞星,却在两年后,轰然倒下。】
【曾经‘鲜衣怒马少年郎’,说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少年将军永远的离开了这片他依恋、用生命扞卫的土地。】
刘彻轰的站起,这位雄伟的帝王面色懵然。
像是被迎头狠狠一击,上一秒还沉浸在无尽的喜悦和自豪中,下一秒心就像掉进了万丈深渊,爬都爬不起来。
怒吼:“不可能!”
刘彻目光紧紧盯着一个个划过眼前的字。
年纪尚小的刘据,眼睛瞬间就红了。
霍去病常在宫中,刘据和霍去病的感情极好。
“哥哥!”刘据脸一鼓,想哭,可是父皇最讨厌他哭,他想了想又憋了回去。
【而这种早亡,也将他彻底镶嵌在一颗难以攀越的高峰之上。】
刘彻回过头,目光紧紧盯着白泽。
“不,这是假的对不对!”
“去病怎么会死呢!他才24岁,他才24岁啊!”
“就算是另一个世界的霍去病,朕也不许他死!”
“是谁干的,朕要灭了他的九族!!!”
而看到霍去病早亡的大臣,立刻打消了去霍家提亲的想法,如此少年,天妒啊。
眼看着天幕正激动的汉军,顿时沸腾了。
大汉王朝有这样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是好事啊,竟然死在24岁,这和早夭有什么区别!
“是谁,我们要为了霍将军报仇!”
白泽叹道:“关于霍去病死亡,后世有多种猜测。”
“第一种可能,是大众普遍认为可能性最大的。”
所有人立刻竖起耳朵来听。
“霍去病善闪击战,快速突袭、大迂回,这种战术对于身体的负荷极大,再加上他每次行军带的食物不多,往往是杀到哪里,就抢到哪里,直接吃敌方军粮。
而匈奴人生活在草原、大漠,吃的都是高热量食物。
但即便是如此高热量的食物,想要满足霍去病这样打法的身体营养需求也是很难的。
所以他最擅长的打法,对于霍去病自己的身体而言,无疑是催命符。
在行军途中,身体早已经透支,很可能染上了什么病症。”
卫青看着自己身旁还全然不当一回事的外甥,气的不打一处来。
霍去病豁达一笑。
“舅舅,不过是早亡,那又如何呢,至少那个我,给大汉江山打下了巍巍河西,将匈奴人驱逐到了漠北之北。”
“若是放弃这样的打法,我和普通的将帅有何区别!”
“舅舅,我想赢!我想让陛下赢!我想让大汉赢!”
“我要将大汉七十余年的耻辱血洗一空!”
“我要让匈奴人再也不敢践踏我大汉河山,不敢伤我大汉子民。”
卫青看着霍去病闪闪发亮的眼睛,沉默了。
他攥着外甥的肩头,努力压平颤抖的嘴角。
将心里的悲痛压下,这就是他卫青的外甥,他亲手教出来的悍将!
“第二种可能,是说霍去病可能是中毒了。”
刘彻:是谁!哪个畜生,敢给朕的去病下毒!
卫青眼中射出了狼一样凶狠的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