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夜晚出行逛酒吧
作者:爱吃下酒菜   从僵约开始的诸天之旅最新章节     
    “叮铃铃!”
    按下门铃,响了几声,大门紧闭,没有丝毫要打开的迹象。
    以为门铃声太小,里面的人听不见,叶晓提高嗓门,喊道:“嫂子,开门啊,我是叶晓!”
    喊完之后等了一会儿,依旧是没有动静。
    “咦,奇怪,不是说好今晚吃大餐的吗?”
    摸不着头脑的叶晓也不等了,又是门铃又是叫喊的,这么大动静都没人来开门,八成房间里压根就没人。
    没人正好,叶晓也不是非要吃大餐,正好趁着月黑风高,去街上逛游逛游,看能不能捡到钱。
    昨天凯子是钓到了,但凯子不给力,只来得及请他吃了一顿饭,身无分文的他,只能自食其力了。
    要离开之前,先回去报备一下,省的某些人以为他跑了,到处找他,他可不想真挨一发真心咒。
    “姑婆,马小玲呢?”下了楼,回到马小玲家里,找了一圈,厕所也看了,没人,找不到人的叶晓,只好问房间里除了他之外唯一的生物,死鬼马丹娜。
    穿上衣服之后,虽然没有那么养眼了,但相貌还是让马丹娜神魂颠倒,忙不迭的开口说道:“小玲的朋友出事了,她去帮忙了。”
    马小玲的朋友,多半也是王珍珍的朋友,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两人都不在。
    “哦,行,我出去逛逛,若是小玲回来了,你跟她说一声。”叶晓点了点头说道。
    “那你还会回来吗?”马丹娜有些担心,小玲可是跟她说了,让她看着叶晓来着。
    若是生前,她自然有信心看住一个人,可她现在已经死了,法力根本用不出来,要是叶晓真想走,她还真拦不住。
    “哎,放心,我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一时半会的,是不会走的!”叶晓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关上了房门。
    ……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出来?”叼着烟,叶晓蹲在街头的路边,要不是他的打扮没那么浮夸,简直跟小混混没什么两样。
    “天佑大哥让我跟着你!”复生看着热闹的街道,有些不解,“为什么我们要蹲在这里?”
    “没钱,等着好心人!”
    叶晓言辞简单,却让复生一头雾水。
    不过很快的,他就知道叶晓是什么意思了。
    尾随着三名小混混,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切换了形态后,三名小混混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只觉得脑袋一痛,就被叶晓打倒在地。
    “你是什么人?”苦痛哀嚎中,明显是三名混混中的老大,声色厉茬喝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叶晓活动了一下手腕,第一次动手,没取到预料中的结果,下手太轻了,他的本意是直接把人打晕的。
    小巷中比较昏暗,仅有的光亮,还是从街头巷尾处照进来的,但叶晓站在背光处,三名混混看不清叶晓的脸,仅能从身形上判断,叶晓是一个大人,小的那个,一看就是未成年。
    这年头,出来打劫,还带着小孩子吗?
    混混中的老大,琢磨不透,也看不透,还在放着狠话:“小子,我不管你是谁,你要现在离开,我可以当今天的事没发生过,要不然……”
    “要不然怎么的?”叶晓把话接了过来,“杀我全家?”
    “呃……”混混老大语塞,杀全家倒不至于,他还没那么丧心病狂。
    “行了,你也别说废话了,今天算你们三个运气好,第一单我不想杀人!”叶晓不耐烦道。
    夜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他不想在三人身上,浪费太长时间,一拳一个,力道刚好,懵逼不伤脑。
    临昏迷前,混混老大仍然还在想,自己是哪做错了,得罪了叶晓。
    他哪知道,他们三个只是倒霉,叶晓看上他们仨,纯属临时起意。
    在三人身上摸索了一番,将搜到的钞票放到了自己兜里,叶晓带着复生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嘛!
    “这就是你说的,好心人?”复生看着叶晓的眼神,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他还以为叶晓是想当乞丐,乞讨来着,他还想说,凭叶晓的男色,去个夜场,比在街头挣得多。
    哪知道叶晓不按套路出牌。
    “这还不是好心人吗?”叶晓诧异说道,“要是没有他们的无私奉献,我吃什么,我喝什么,我住哪?”
    “都怪求叔,把我钓的凯子给宰了,不然的话,我至于这么落魄么。”
    说起这个,叶晓就很不是滋味,狐妖就狐妖呗,狐妖要真有本事,破了他家的家训,他还得感谢狐妖来着。
    求叔那个家伙,把式耍的那么厉害,叶晓都以为他要召唤神龙了,结果就只有一声龙吼,吸引人用的,杀招却是其它。
    对于叶晓的歪理,复生自是无话可说,他只是觉得这样做有些不好:“你要是缺钱的话,就去找个班上啊,再说了,你现在不是住在小玲姐姐家里么,怎么会没有地方住呢?”
    他虽然是僵尸,但却从来没有做过害人的事,只是偶尔用自己的能力,去教训一些为非作歹的人,缺钱了也是去打工,靠合法手段挣钱,还从来没有想过,像叶晓这样的拦路打劫。
    叶晓有些不屑:“马小玲自己都经常拖欠房租,也就房东王珍珍是她朋友,换成别的房东,早把她赶出去了,我不觉得我住进她家里,会一点代价都没有。”
    “不信你就看,不出三天,她必然会找我要钱。”
    “还有,上班打工?”
    叶晓更是嗤之以鼻。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街上这么多人,没钱了,随便找个人就有钱了,我为什么要打工?”
    “你这么做是违法的!”半天,复生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违法?”叶晓不以为然,“他们能抓住我再说。”
    复生无奈说道:“你就不怕我告诉天佑大哥?他可是港警。”
    叶晓一边在街上,寻找着新的目标,一边不在意的随口说道:“不是,你们在别人面前装装也就算了,在我面前装个屁!”
    “我都叫出你的名字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俩的真实身份?”
    “还港警,真把这个假身份当真了?”
    “你果然知道!”复生眼神一凝,变的认真起来,“你到底是谁?”
    他们在昨天,之所以没有当场揭穿叶晓,就是因为摸不清叶晓的来历,叶晓能一口叫出他的名字,势必也会知道他们俩的身份。
    要知道,真况天佑,可是没有他这个堂弟的。
    “你管我是谁?”
    叶晓淡淡说道:“你们扮演你们的,我扮演我的,大家相安无事多好。”
    有道理……个屁!
    复生脸色复杂,他们玩儿角色扮演,是因为特殊情况,才不得已搬进嘉嘉大厦。
    叶晓知道他们的情况,他们却不知道叶晓的情况,根本不对等,他们怎么可能放心的下。
    可如今他最大的依仗况天佑不在他身边,以他的实力,不知道能不能对付的了。
    复生心里思索着,要不要动手,逼迫叶晓说出实情。
    叶晓没有搭理一看就知道,在想怎么对付他的复生,真打起来,指不定谁打得过谁呢。
    在街边蹲了没多久,叶晓眼前一亮,起身招呼了一声。
    “走!”
    复生无奈跟上。
    ……
    又是一次“无私奉献”,随着得手的次数增多,叶晓也越来越熟练,一拳下去,绝对不会让目标有喝假酒的感觉,保证一觉醒来,头不会痛。
    “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坏蛋?”复生有些好奇,原本他以为叶晓是随机挑选的,可看的次数多了,他也发现,被叶晓打晕过去的人,或多或少的,都会有点问题。
    不是随身携带武器,就是随身携带违禁品。
    也得亏这些违禁品里,没有叶晓讨厌的“面粉”,不然的话,叶晓绝对会手起刀落,不给他们晕倒的机会。
    复生到底活了这么久,不是单纯的迂腐之人,那么多次了,一次都没阻止过叶晓。
    叶晓也是心情好,辛勤劳动,总是有收获的,他不介意跟复生多说两句。
    “正常人走夜路,谁会专门选择看不清的地方啊?你看那些人,专挑犄角旮旯走,哪个地方黑走哪,再加上他们鬼鬼祟祟的表情,一看就是做贼心虚,这种人能是好人?”
    “那你就确定,他们身上一定带着钱?”复生追问道,“万一没带钱,你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白忙活就白忙活呗!”
    叶晓无所谓说道:“没带钱我就找另一个,这么多好心人,总有身上带钱的。”
    摸了摸兜里快要装不下的收获,叶晓问道:“我今晚是不打算继续了,你是自己回家,还是继续跟着我?”
    港岛不愧是大都市,连街上的小混混,都比其它地方的小混混有钱。
    “你不回去吗?”
    “夜晚,才是我的战场,我要去潇洒!”
    有钱了,自然要去放纵一番,叶晓可不是不舍得花钱的人。
    复生仔细的想了想,道:“我跟着你!”
    回去也没什么意思,假况天佑接了真况天佑的班,警局有案子发生,他身为警局最出色的警员,案子被交到了他手上。
    演戏要演全套,扮演也要扮演的像一点,虽然以前从来没办过案,但为了不暴露身份,假况天佑还是赶鸭子上架,接下了案子。
    晚上不一定回来。
    反正回去也没事做,还不如跟着叶晓,说不定还能有意外收获。
    “行,那就跟着吧。”
    叶晓没说什么,多一个“人”而已,也不会有额外的花销。
    找了一个大排档坐下,点了一堆吃的。
    这个点了,人不是很多,没等多久,点的东西就上齐了。
    看着眼前的食物,复生眼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
    既然叶晓知道自己的身份,复生也不隐藏了。
    “你知道我不能吃人类的食物,还点这么多?”
    “事先说好啊,你要吃不完,打包的时候,我可不帮你提。”
    “神经,本来就没点你的!”叶晓头也不抬,专心对付着自己眼前的食物。
    味道怎么说呢,还行,不难吃。
    ‘得亏我不是人类,哪有一起出来的人,只顾自己吃,不点别人的?’复生心里吐糟着,不由问道:“你说的潇洒,不会就是这个吧?”
    “有什么问题吗?”叶晓耸了耸肩,民以食为天,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最大的潇洒,就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没!”复生摇了摇头,“我还以为,你会去夜总会、酒吧之类的地方。”
    夜总会、酒吧之类的地方,才是潇洒的地方,吃饭喝酒一条龙,只要你有钱,基本什么项目都有,没有的也会立马有。
    复生虽然没去过,但也听说过。
    “夜总会太吵了,我不习惯,酒吧也差不多,老是蹦迪,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蹦的。”叶晓撇了撇嘴,他才不会去那种地方。
    去了也不能真枪实弹,还不如不去!
    “有钱又有闲咯,再不就是压力大。”复生记得电视上说过,去蹦迪的人,都是发泄负面情绪的人,通过摇头晃脑,加上酒精的麻醉,趁机释放内心的不满,所以酒吧之类的地方,是最容易滋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地方。
    “不不不,你只说对了一部分,还有一些人,是为自己的小蝌蚪找妈妈去了。”叶晓坏笑着说道。
    身为假的小孩子,复生秒懂,略有些嫌弃:“他们那些人也不怕脏,不怕染病?”
    “为了那一哆嗦,不怕!”
    说话间,叶晓已经将食物全部消灭,结了账,带着复生无所事事的压马路。
    “你要是没地方可去,就回去吧。”
    复生有些累了,不是身体上累,而是心里累,大晚上的压马路,神经病啊,还一连压了半个小时。
    “有地方去啊,诺,那不是么。”努了努嘴,叶晓示意复生看向前方。
    “你刚才还说,不喜欢酒吧的环境?”
    “这家酒吧,一看就是清吧。”酒吧不喜欢,清吧叶晓还是可以接受的。
    清吧没有酒吧那么喧闹,伴随着舒缓的音乐,喝着小酒听着歌,不失为一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