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李逵vs李鬼(一)
作者:九霄   梦回1949,列强就是用来坑的最新章节     
    4月12日一大早,胡振华本以为可以睡个好觉,谁知道才凌晨,套房里的电话便响个不停。
    胡振华很不情愿,把头埋在被子里,可电话的铃声穿透力很强,依旧在老胡耳边响个不停。
    胡振华无奈,伸手抓向床头柜上的电话,摸索了好一会儿,他才找到目标,将听筒放在耳边。
    “喂!”
    “董事长,不好了,有人冒充咱们公司,在偷偷售卖保单,昨天夜里就已经开始了!”
    胡振华的眼睛,骤然睁开,发出凌厉的光芒。
    “好,我知道了,你叫什么名字?”
    “董事长,我叫段龙,保安队的!”
    “谢谢你,说说具体情况!”
    段龙一番解释后,胡振华这才了解情况。
    偷卖保险的不止一处,从段龙的描述里,至少有3处,其中一处,玩的是艺术,发售的保单和ta公司一模一样,都是小额保单,这是名副其实地冒充。
    第二处取名为ta人寿,盗用的是ta公司的logo,谎称ta公司开展了新的业务。
    第三处,卖的是也是船票险,不过,他们卖的是大额,低于500大洋的不接,谎称是ta公司考虑到许多市民仍未买到,要继续给大家送福利。
    挂断电话后,胡振华看了一眼旁边的手表,才4点半。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感叹道:老子穿越是要惊天动地干事业,可不是来当牛马的。
    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一天消停过。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看来,亿万富翁,也不是谁都能当的。
    王翠翠也醒了,睡眼惺忪,
    “先生,发生了何事?”
    “有人冒充ta公司,别担心,我会处理好的,你再睡一会儿”
    胡振华在她额头吻了一下,穿戴好衣服,走了。
    三害和亚特兰被召集到七楼,当他们了解情况后,于兵立即跳了起来,吼道,
    “他奶奶的,真当我同安公司是软柿子,谁能能来捏几下!干,必须干他,我立即召集弟兄……”
    郭大虫打断他,
    “兵子,冷静一点,我们是公司,不是帮会!公司,要在一定的规则下行事!”
    于兵闻言,坐了回去,脸上仍气鼓鼓的,
    “老子咽不下这口气!”
    也难怪于兵脾气大,昨天,他被请去警察局喝茶,今天,又出了这么档子事情。
    旁边的电话铃声响起,郭大虫接听后,突然说道,
    “段龙报告,那些家伙准备收摊子跑路!段龙已经派人跟了上去。”
    “这些狗东西居然学会打游击了,还成精了他们!”
    郭大虫忧心忡忡,
    “据段龙报告,那三伙骗子,一晚上至少弄走了三十多万大洋,如果别的帮会也来效仿,咱们防不胜防啊!”
    胡振华一拍桌子,喝道,
    “马上叫停所有投保!”
    他站了起来,喝道,
    “这种事情,我们有口难辩,所以,要么不做,要做,必须做绝!”
    胡振华看向郭大虫,
    “郭哥,你立即通过特殊渠道,散布谣言,说青红帮和刘副市长冒充ta公司诈骗,金额高达五百万大洋!”
    郭大虫心脏砰砰乱跳,声音有些发颤,
    “华子,你这是要借刘副市长和青红帮的手,把那些骗子揪出来?”
    “你这招驱狼吞虎之计虽然高明,可你想过没有,在魔都,敢拿青红帮当枪使,一旦为其察觉,咱们以后就麻烦了!”
    青红帮,是魔都的地下皇帝。
    昔日,连蒋总裁在未发迹时,都要拜青红帮的码头。
    青帮,又称清帮、安清帮,是民间成立的一个帮会,最初是清代漕运水手中的一种行会性秘密结社,旨在保卫自身利益与官方作斗争,之后发展成黑恶势力。
    红帮,又称为‘洪门’(天地会),起初以‘反清复明’为口号,但自成立的第一天,其组织就极为松散,这为洪门发展成黑恶势力埋下了伏笔,帮中鱼龙混杂,许多人完全是强盗团伙作风,没有一点反抗鞑子的影子。
    红帮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触碰到青帮的利益。随着双方的交往愈多,经济利益的驱动,促使双方趋于合流。到了20年代,两大帮派融合为一,“青红不分家”已成人尽皆知的事实,两者无明显的界限。
    青红帮等级分明,家规极严。
    如果你单纯地观其帮规,会误认为这是一个正义的组织,其帮规大体上有十条。
    不欺师灭祖:这是青红帮最基本的规矩,强调对师父和师门的绝对敬重。
    不违犯帮规:违反帮规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如使用龙棍责罚。
    不藐视前人:青红帮成员应尊重前辈,不可轻视或侮辱。
    不江湖乱道:在外的言行要谨慎,避免被外人窃听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不扒灰放笼:指损人利己的行为,如乱伦、捣争扰财等。
    不引水代纤:不得引错人入帮,影响帮会的名誉。
    不奸盗邪淫:禁止奸盗邪淫,以维护组织的团结和发展。
    须有难同当:在困难时刻要相互支持。
    须有福同享:在幸福时刻要共同分享。
    实际上,青红帮到了后期,约束力大减,做事根本没有下限,大烟、妓院、暗杀,无恶不作。
    青红帮的大本营在魔都,但势力遍布全国各处。
    青红帮所经营的产业,基本上分为固定和流动两大类。
    固定一类所从事的是占据码头、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等危害地方的事情;
    流动的一类所从事的是走私、兜跑底子等等,这些也被称为所谓的文差使。至于抢劫、强抢、偷窃等事情,则又另成一派,又称武差使。通常来说,只有帮中极其穷困之人才会犯险从事后者。
    诈骗,也是青红帮所涉及的业务,胡振华怕这个罪名安在他们头上,并不过分。
    因为冒充ta公司,即使不是青红帮干的,也得到了其默许,这里是魔都,青红帮虽然做不到一手遮天,但却是地下势力中名副其实的王者。
    胡振华看着郭大虫,说道,
    “所以,这事,要做的绝对隐秘,不能留下首尾!”
    “好,我明白了!”
    胡振华又看向赵志,
    “老赵,你立即联系各大报馆,把这个新闻曝给他们,我想,他们一定非常感兴趣,你可以把诈骗金额报高点,比如300万大洋!”
    “明白!”
    虚报金额,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离间诈骗集团内部,他们不可能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收了多少钱,他们自己恐怕都不清楚。
    胡振华曾看过一部电影,某银行丢了一批金条,侦探请行长在记者采访中虚报数量,劫匪果然上当,半夜里去劫持行长,求证具体金额。
    于兵见大家都有任务,问道,
    “我那?做什么?”
    “我要你扩充一下保安队,咱们的护卫力量,实在是太薄弱了!”
    上次杀手潜入华懋的事情,老胡想起来都后怕。
    于兵点了点头,问道,
    “有什么要求没有?”
    “当然有,必须是良家子,如果能招到老兵更好!”
    “明白!”
    胡振华摆了摆手,
    “时间紧迫,大家分头行动吧!”
    无论是胡振华,还是郭大虫,都没表现出对刘副市长有多大忌惮,因为通过于兵的事情,胡振华切身感受到了什么叫资本主义:只要你有足够的资本,会有大把的人为你解决麻烦,甚至,可以和市府高层叫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