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只要我活着,就会立刻来救你
作者:文王梦熊   锦衣女卫升职记最新章节     
    周立寒拆好了包袱,笑道:“好啦好啦,交响乐的‘陈指’,来拿你的新年礼物吧。”
    陈瑰意傲娇地哼哼两声,看到礼物的时候却大声一哇。
    “好漂亮的云杉木!”她再次叫起来,捧着木头两眼放金光,“这色泽这纹路......莫非是罗刹来的?啊啊啊你怎么弄到的!”
    “这不上个月去泉港出差事呢吗,”周立寒学她傲娇地哼两声,“正好看到有罗刹商人,想起你喜欢琢磨‘小拉琴’‘大拉琴’什么的乐器.....好像是云杉木这类材质罢?就蛮给你带了,就算你用不着,也可以给老秦爷。”
    “还是你爱我!”陈瑰意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了,“用得着用得着,我和老秦爷都用得着!老秦爷,你能不能用这个帮我作——...呃人呢?”
    张望一圈,其他人都到齐了,唯独没瞧见秦老匠的身影。
    周庭霄略微尴尬地轻声道:“师父,起床吃饭了,陈姐姐喊你帮忙了。”
    陈瑰意顺着他的眼神仔细一瞅,得,躺在一边睡着呢。
    “算了算了,再过一个半时辰就到放炮竹的点了。”何屠户好笑地说,“等下给放个庭霄小儿做的炮,看看他醒不醒。”
    周立寒也接玩笑:“要能炸醒老秦爷,那他就出师咯!”
    何屠户的女儿何小乔如今是周庭霄的忠实迷妹,在旁鼓着腮帮子打气:“一定能!庭霄哥哥这么聪明,当然能出师了!”
    周立寒笑着又拿出下一份礼,就是给何小乔的,是一块可以挂在腰间的山茶花雕小玉珏,既能保平安,也能算日后的一丢丢嫁妆。
    “这个给陈姨,是我在泉港采的个百年药草......”
    “给何屠户的在屋外呢,一条很聪明的大犬,给你们守饭馆;”
    “这个给芳姨,是......嗯,洋人那弄来的什么‘巾’,会让你每个月那几天舒服些。”
    “这个给老秦爷,一套不错的新雕具......周庭霄,你给塞他身上去。”
    终于就剩下自家姥爷和老弟了,看着姥爷吃得正香、没空抬头的样子,周立寒先拿出给周庭霄的。
    周庭霄接过东西,打量一番,有些稀奇又稍有失落:“这是骨笛?”
    虽然有礼物就已经很高兴了,但兄长给其他人送都是投其所好呢,给他却......
    “叫骨笛也行,不过我一般叫骨哨。”周立寒却很得意地把腰一叉,“别看这么小、只有三个孔,它可以吹简单的六声乐曲,也可以用来打猎,模仿声音吸引猎物。”
    周庭霄思索了一下,抬头望她:“此物之意,是兄长想让我随陈姐姐学乐,还是随姥爷学猎?”
    “哈?你在想什么。”周立寒弹了下他的脑门,“你这把是我改良过的,吹的声音可以引出附近的飞鹰。”
    周庭霄眼睛比方才亮了些许:“见到飞鹰盘旋是好兆头和好警示呢,兄长费心了。”
    “嗨,你先听我说完。”周立寒得瑟地摇摇手指:
    “看见鹰你该担心它把你叼走吃了...我是想说,你把这个随身带着,万一哪天碰上什么危险,就吹响这个骨哨,引出附近的鹰群扑散,四处翱翔嗷叫。这样,即便我不在你附近,但能察觉到鹰的不寻常动静——只要我还活着,就会立刻来救你。”
    她话说完。
    周庭霄半晌没反应。
    于是周立寒又有些尴尬地摸脑袋补充:“你别不信啊,我们锦衣所有专门驯养观察飞鸟的,你要是照我说的做,我真能立马察觉......呃当然,可能未必及时赶到...没关系!姥爷陈姨何爷秦爷都懂的,他们谁发现了,都会马上来救你!”
    陈医娘撇嘴:“鬼小子,感情你拿我们的人情送你弟呢?”
    何屠户大笑:“看似只送了一支骨哨,实则送了好几座靠山!哈哈哈哈。”
    那边大人们打趣起来了,这头周庭霄还在怔怔。
    周立寒耸耸肩,继续掏,“最后一个咯,给姥爷...”
    她话音未落。
    只觉一双堪堪到腰间的手抱住了腰际。
    “谢谢兄长。”周庭霄似乎平静的声音透出些许哭腔微颤,“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只要我活还活着,就会立刻来救你。
    从前的他,身边并非不缺这样的人。
    但不过是那些人的使命,他们以护佑他为生计。
    可是如今,他有了一位“亲人”,会成为这样的人。
    周庭霄又环得更紧了些。
    初来几日他就奇怪过呢,兄长一个打猎习武之人,腰肢竟然格外纤细,甚至还有些柔软。
    周立寒登时哎哎几声,把他扒拉开:“谢就谢好就好,抱啥啊抱,这么多人看着你不害臊吗?”
    陈瑰意笑得很贼:“霄弟弟,你爱抱你哥就要趁小,再过几年长大了,这样可容易被女孩子误会喔。”
    陈医娘嗤声:“小登徒子!”
    “我知道了,多谢兄长和陈姐姐的教导。”周庭霄泪眼汪汪地握着骨哨坐回桌边。
    周立寒得以拿出最后的礼物,是一件银灰色的丝绸服。
    周猎虎把脸从碗里抬起来。
    “怎么说?”他隐居深山好多年,外孙女不可能不知道,在山里穿丝绸还不如裸着。
    “那自然是倘若有朝一日,孙儿我一飞冲天、平步青云,上面派来人查看、封赏,届时需要姥爷穿这个来给我撑场面了。”周立寒笑嘻嘻的。
    她知道送了丝绸姥爷也不会穿的,姥爷是极佳的猎人,他有能力猎杀缝制上好的皮衣。
    送丝绸主要是送个承诺和寓意,表明自己将来出人头地了绝不会把姥爷一个人扔在山里。
    周猎虎默然思考了一下,摇摇头,把衣服塞回去。
    “没必要。绸缎易损,我遭不住。甭是上面派贵人来,瞧见我衣服颜色怪异、到处是线头,适得其反。还是粗布麻衣穿得省事。”
    这番话几个小辈听得云里雾里,但大人们都瞬时从谈笑间沉默了。
    周庭霄隐隐嚼出了些别样意味,这让他看周猎虎的眼神更深邃几分。
    对,丝绸很华丽,但是,很容易损坏。
    但那也是能接触过丝绸的人,才知道它虽然风光华丽,但......也容易破损褪色。
    那么,姥爷曾经到底经历过怎样的“丝绸之路”,最终选择了如今的“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