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大小姐第一次下地
作者:糖布丁   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最新章节     
    “看来宋知青真是坚强,我就不行,我离开家几天就受不了了。”
    宋书宁微微一笑,“那不一样,张同志你家庭好,有父母疼爱,有兄长维护,我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宋知青在大队还习惯吗?”
    宋书宁不解地扫了她一眼,她该不会是知道自己给大队长送礼,想要换一个轻松活儿的事了吧。
    “还行吧。”
    “我很佩服宋知青的毅力,要换成我的话,我都不一定有这样的胆量。
    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我肯定很难适应。”
    宋书宁很赞同她的这句话。
    穿到这边来,她到现在还是处处不适应。
    当初原主也是为了避开裴青棠那个变态,迫不得已才选择下乡。
    不过大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宋家父母肯定舍不得其他孩子下乡,最后还是得她下乡来。
    张青苗继续说道:“宋知青,像你们这样的知青,我听说想要回城很困难。
    要不就是在城里买了房,要不就是找到城里的工作,别的路子都不通。
    对了,要是跟城里人结婚,也能回城,是不是真的?”
    宋书宁兴致缺缺,“是吧。”
    她一点不想回江城,甚至想要远离江城。
    这年头户籍管得严,她没办法到别的城市生活。
    想了也是白想,宋大小姐不喜欢自寻烦恼。
    张青苗看着她一脸不感兴趣,忍不住疑惑,她怎么会是这个反应?
    她跟裴青棠不是青梅竹马,感情深厚吗?
    她为什么不选择跟他结婚,回城享福,反而选择留在这里?
    真是想不明白。
    吴大娘问宋书宁,“小宋,你带来的骨头和猪肝要怎么做?”
    “拿来炖汤喝吧,骨头猪肝汤,给大伙儿都补补。”
    “行,那就炖汤喝,待会儿再用陆同志带来的肉炒甜笋,晚上的菜就齐了。”
    炒竹笋要多多放油,用五花肉炒甜笋,味道才会好。
    张青苗听到做饭,把其他事情都抛在脑后,“大娘,那我开始做饭了。”
    “行,麻烦你了。”
    “不麻烦。”
    张青苗手脚麻利地收拾食材,宋书宁站在旁边看着,并没有动手。
    她还挺喜欢张青苗的手艺,她愿意下厨做饭,求之不得。
    当天晚上张青苗做的菜,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能吃到骨头汤,还能吃到肉,去到别的地方做工,哪有这么好的待遇。
    就算他们在家里,也舍不得这么吃呀。
    宋书宁也吃得心满意足。
    吴大娘给她开小灶,她终于吃上香喷喷的大米饭。
    来到这边这么久,这还是她第二次吃到大米饭,真是太感动了。
    她从来没觉得米饭这么好吃过。
    她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准备下地的时候。
    宋大小姐哪里干过农活,她这辈子唯一干过跟农活沾边的,只有到中草药实验基地考察。
    可那也不用她亲自动手呀。
    她特意跟吴大娘借了草帽。
    虽然现在没有太阳,但是防晒措施一定要做到位。
    她去到工具房领工具,这才知道大队上的男同志要去开荒,女同志今天得去翻地。
    翻地这个词是如此的陌生。
    以前她看书的时候,农活不就是要拔草,割稻谷之类的吗,怎么到她就需要翻地了呢。
    炮灰的命也是命呀。
    大队上的人拎了工具,分成两拨,一波去翻地,还有一波拿着斧头,铁锹,钢钎之类的工具去开荒。
    听说去开荒特别辛苦,要用斧子把树木砍断,把树根挖出来,所以只挑力气大的去开荒。
    不过因为开荒太辛苦,所以拿的工分也高,能拿的都是满工分。
    有些妇女想要高工分,不顾辛苦,也跟着一块儿去开荒,王彩玲就是其中一个。
    现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赚工分,她要是不多干点,家里的粮食就不够吃的。
    宋书宁跟着大部队去到目的地,看着长满杂草的旱地,瞬间呆住了。
    这么一大片……这么多杂草,确定得让她们来干吗?
    “这得多少天才能干地完呀?”
    旁边的一个婶子笑道:“还要几天呢,今天就得干完。”
    宋书宁那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瞬间就瞪圆了。
    这么大一片地,今天,就今天一天要干完?
    她开玩笑的吗?
    大伙儿纷纷下地,去到自己划分的区域去干活。
    张红军收了礼,给宋书宁划分一块比较松软的土地,“宋知青,你就在这儿。”
    “谢谢大队长。”
    宋书宁有样学样,跟其他乡亲一样,拿起沉重的锄头开始锄地。
    锄地不算很难,把土翻上来,草埋到地下去,腐烂了可以当成废料。
    让她觉得心塞的是,旁边的人哐哐哐埋头就干,瞬间窜出去好几米远,可她自己才踏出一步。
    他们怎么会这么快?
    不行,宋大小姐不能落后,绝对不能让人笑话。
    雄心壮志是有的,可惜能力不足。
    不只是当地的乡亲远远将她甩在后面,就连其他女知青,都甩出她一大截。
    这年头大家都穷,根本没钱买手套,干活多了,手心被磨出一层厚厚的茧。
    宋书宁的手心也有一层茧,这些天她一直想办法保养皮肤,皮肤嫩了不少,掌心被磨得生疼。
    干活怎么会这么辛苦。
    这绝对是她做过的,最累人的一件事。
    最气人的是,即便她这么努力,还是落人一大截。
    宋大小姐咬着牙往前追,手心都磨出水泡。
    可这片土地好像没有尽头,她再怎么使劲往前,那片田地还是一样的距离。
    “吧嗒,吧嗒”,汗顺着下巴掉到土里,很快就渗进土里去。
    她觉得自己腰酸背痛,手心更是火辣辣的痛,张开手一看,手心已经磨出血了。
    晌午到了,大队长才吹哨子,众人停下手头上的活儿,拿着工具,准备回家吃饭。
    蔡知青看着她,故意冷嘲热讽道:“宋书宁同志,你今天干活怎么这么慢,该不会是磨洋工吧?
    你不是指望我们干完活,就过来帮你吧?
    你可别想了,我们干完自己的活儿就已经够累的了,可没力气再来帮你。”
    宋书宁还在闷头翻地,“你放心吧,我从来没指望你们,我自己的活儿我自己会干。”
    蔡知青立刻高声喊起来,“大伙儿都听到了,这可是她自己说的,不用咱们帮忙。”
    林知青劝宋书宁,“宋书宁同志,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先去吃饭吧,下午再来干。”
    “我不吃了,你们先去吧。”
    其他知青都回去了,反正她不住在知青点,也不跟他们一块儿吃饭,管她呢。
    宋大小姐决不允许自己比别人差,连翻地都不能比别人差。
    就算她干活的速度比别人慢,她延长干活时间,总能赶得上别人了吧。
    可是干活好累呀。
    她感觉自己的手都要烂掉了。
    要是以后的日子都要这样,那就太难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