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王孙说请勿赐叔孙侨如》
简王八年,鲁成公来朝,使叔孙侨如先聘且告[1]。
周简王八年,鲁成公将要来朝见周王,于是派叔孙宣子先来访谒并向简王禀告这个消息。
[1]叔孙侨如:即上一篇中的叔孙宣子。
见王孙说[2],
叔孙宣子拜见了王孙说,
[2]王孙说:周大夫。
与之语。
和他进行了交谈。
说言于王曰:“鲁叔孙之来也,必有异焉。
王孙说回禀简王说:“鲁国的叔孙宣子这次来访,一定另有企图。
其享觐之币薄而言谄[3],
他觐见所进献的聘礼菲薄而言谈阿谀奉承,
[3]觐(jin):泛指诸侯朝见天子。进见,访谒。谄:谄媚奉承。
殆请之也[4];
大概是他自己要求来的吧;
[4]殆:表推测,相当于大概,几乎。
若请之,必欲赐也。
如果是他自己要求来,一定是想得到赏赐。
鲁执政唯强,故不欢焉而后遣之;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
鲁国的当政者中唯有他强横,所以尽管不乐意也只得派他前来;况且他的相貌上宽下尖,这相貌很容易触犯他人。
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其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
因此陛下不要赏赐他。如果贪婪强横的人来朝见而满足了愿望,这就不是鼓励善行了,而且财物也满足不了他的欲望。
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之,其喜怒取与亦议之。
所以圣人在是否给予的问题上也是有所选择的,在喜怒取予上也是要衡量考虑的。
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
所以既不主张施以宽惠,也不主张过度苛严,只主张赏罚得当就可以了。”
王曰:“诺。”使私问诸鲁,请之也。
简王说:“好的。”于是便派人私下向鲁国打听,果然是叔孙宣子自己要求来的。
王遂不赐,礼如行人[5]。
因此简王就没给他赏赐,如同对待一般觐见的使节那样接待了他。
[5]行人:负责朝觐聘问的官员。
及鲁侯至,仲孙蔑为介[6],
到了鲁成公来朝见时,是由季文子陪同的,
[6]仲孙蔑:即上一篇中的季文子。
王孙说与之语,说让。
王孙说与他交谈,他很谦和礼让。
说以语王,王厚贿之。
王孙说将此事告诉了简王,简王便将厚礼赐给了季文子。
《单襄公论郤至佻天之功》
晋既克楚于鄢[1],
[1]鄢(yan):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鄢陵县一带。
晋国军队在鄢陵打败楚国后,
使郤至告庆于周。未将事,王叔简公饮之酒[2],
便派遣郤至向周王告捷。还没有朝见周王之前,王叔简公便设酒席宴请郤至,
[2]王叔简公:韦昭注云“周大夫王叔陈生也”。
交酬好货皆厚,饮酒宴语相说也。
宾主互赠了厚礼,席间相谈甚欢。
明日,王叔子誉诸朝。
第二天,王叔简公在朝堂上称赞郤至。
郤至见邵桓公[3],
郤至又会见了邵桓公,
[3]郤(xi)至:晋大夫,在鄢陵之战中是晋新军的副统帅。后文的“温季”亦指他。邵桓公:周大夫,疑是西周末大夫邵公的后裔。
与之语。
与他交谈。
邵公以告单襄公曰:“王叔子誉温季,以为必相晋国,相晋国必大得诸侯,劝二三君子必先导焉,可以树。
邵桓公把谈话的内容告诉单襄公说:“王叔简公称赞郤至,认为他一定能在晋国掌权为相,而且为相掌权后定能得到诸侯的大力拥护,因此王叔简公劝各位大臣为郤至多说好话,以便今后在晋国能有所照应。
今夫子见我,以晋国之克也,为己实谋之,
今天郤至来见我,认为晋国这次打败楚国,实际是由于他的谋划,
曰:‘微我,晋不战矣!
他说:‘如果不是我,晋国就不会打赢这场战争了。
楚有五败,晋不知乘,我则强之。
楚国有五个失败的因素,晋国却不知道乘机利用它,是我强烈坚持主张开战的。
背宋之盟[4],一也;
楚国违背与宋国的盟约,这是其一;
[4]背宋之盟:鲁成公十二年,宋、晋、楚会盟和好,鲁成公十六年,楚联合郑国背盟伐宋。
德薄而以地赂诸侯,二也;
楚王德行欠缺却以土地贿赂诸侯,这是其二;
弃壮之良而用幼弱,三也;
抛弃强壮优秀的将领而用司马子反那样幼稚懦弱的人,这是其三;
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5],四也;
组建辅臣谋士却不采纳他们的意见,这是其四;
[5]不用其言:指交战之前,楚内部的主和派曾劝阻楚背盟行为,楚王没有采纳。
夷、郑从之,三陈而不整,五也。
集结了蛮夷、郑国跟从参战,然而三方军阵庞大却不严整,这是其五。
罪不由晋,晋得其民,
挑起战端的一方不是晋国,所以晋国就会得到民众大力拥护,
四军之帅[6],旅力方刚,
[6]四军:晋当时有上、中、下三军与新军,每军设将(统帅)、佐(副统帅)。
四支军队的将帅气盛势强,
卒伍治整[7],
[7]卒伍:泛指军队,行伍。
军队行伍严整,
诸侯与之。
各路诸侯都站在晋国这一边。
是有五胜也:
因此说,晋国有以下这五个取胜的因素:
有辞,一也,
与楚开战有正当的理由,这是其一;
得民,二也;
深得民心,这是其二;
军帅强御,三也;
士卒将帅十分精悍,这是其三;
行列治整,四也;
军队行伍严整号令严明,这是其四;
诸侯辑睦,五也。
与各路诸侯关系和睦,这是其五。
有一胜犹足用也,
其实晋国使用任何一个取胜因素就足以胜楚了,
有五胜以伐五败,而避之者,非人也。
如今以五胜之势去攻伐五败却还要躲躲闪闪,那不是有作为之人的表现。
不可以不战。
所以说这一仗非打不可。
栾、范不欲[8],
栾书、士燮不愿开战,
[8]栾、范不欲:在决战前,中军统帅栾书、副统帅士燮(xie)曾对作战方案提出过不同意见。
我则强之。
是我强使他们下达作战命令的。
战而胜,是吾力也。
结果获胜了,这是我的功劳啊!
且夫战也微谋,吾有三伐:勇而有礼,反之以仁。
他们在战斗中没有一点谋略,而我有三大功劳:不但勇而有礼,而且还以仁爱为本。
吾三逐楚军之卒,勇也;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
我三次追逐楚军,这是勇;遇上楚君必定下车快步上前,这是礼;俘获了郑伯又放了他,这是仁。
若是而知晋国之政,楚、越必朝。’”
如果让我主持晋国政事的话,楚、越等国一定会甘愿前来朝拜称臣。’”
“吾曰:‘子则贤矣。抑晋国之举也,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
“我对郤至说:‘你确实有才干。然而晋国提拔官员不会不论位次,所以我以为晋国的政务恐怕还轮不到你来主持。’
谓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军之佐以政[1],
[1]荀伯自下军之佐以政:指荀林父从下军副帅升任中军统帅。
他对我说:‘有什么位次?已经去世的荀伯是从下军副帅升任中军统帅的,
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政[2],
赵宣子没有军功也升任中军统帅而主持政事了,
[2]赵宣子:即赵盾,在晋襄公七年任中军统帅。
今栾伯自下军往。
如今栾伯又从下军之佐升为中军主帅。
是三子也,吾又过于四之无不及。若佐新军而升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
就这三个人来说,我的才能只有超过他们而没有所不及的。我如果以新军之副将升为正卿而主持政事,不也可以吗?我一定想办法达到目的。’
是其言也,君以为奚若[3]?”
这都是他所说的话,您认为如何呢?”
[3]奚若:犹奚如,何如,意为怎么样。
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颈’,其郤至之谓乎!君子不自称也,非以让也,恶其盖人也。
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
单襄公说:“有人说‘刀架在脖子上’,恐怕说的就是郤至这种人吧!常言道,君子不自我吹嘘,其实并不是为了谦让,而是厌恶这种行为凌驾于他人之上罢了。
求盖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贵让。
人的本性,都想超越在自己之上的人,但是又苦于无法凌驾。总想凌驾他人,反而会被抑制得更厉害,所以圣人崇尚礼让。
且谚曰:‘兽恶其网,民恶其上。’
况且有谚语说:‘野兽厌恶捕捉它们的罗网,百姓仇视高高在上的官员。’
《书》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
《尚书》中说:‘百姓可以亲近,但不能凌驾于他们之上。’
《诗》曰:‘恺悌君子[4],
[4]恺悌(kai ti)君子:释义泛指品德优良、平易近人的人。
《诗》中说:‘品德优良温文尔雅的君子,
求福不回。’
以礼能求得万福。’
在礼,敌必三让,是则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
按照礼仪,地位相等应再三谦让,这正是圣人深知百姓是不可凌驾其上的道理。
故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
所以想要统治天下的王者必须先得到民心,然后全力庇佑他们才能安稳,才能因此而长保福禄。
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5],
[5]七人之下:晋四军的次序是中、上、下、新,每军有将、佐。郤至是新军佐,位居最末,所以说他“在七人之下”。
如今郤至位在七人之下却想超越他们,
是求盖七人也,其亦有七怨。
这是要凌驾于七人之上啊,因此就会引起那七人的怨恨。
怨在小丑,犹不可堪,而况在侈卿乎?
被小人物所怨恨,尚且还很难以忍受呢,更何况那七人都是有地位的大臣呢?
其何以待之?”
郤至将凭什么来应付他们?”
“晋之克也,天有恶于楚也,
“晋国的这次胜利,是上天憎恶楚国,
故儆之以晋[6]。
因此让晋国来警诫他们。
[6]儆(jing):告诫、警告。
而郤至佻天之功以为己力,不亦难乎?
然而郤至却轻薄上天之功而据为己有,这不也是太危险了吗?
佻天不祥[7],
[7]佻(tiao):轻薄,不庄重,轻佻。
轻薄上天之功不祥,
乘人不义,不祥则天弃之,不义则民叛之。
凌驾他人之上不义,不祥将被上天遗弃,不义就会遭到百姓叛离。
且郤至何三伐之有?
况且郤至哪里有三件功劳可炫耀的呢?
夫仁、礼、勇,皆民之为也。
他所说的仁、礼、勇,都是百姓所为。
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
为正义而舍身的行为才可以称为勇,遵奉道义而守法的行为称为礼,积累义举而建立功勋才能称为仁。
奸仁为佻,奸礼为羞,奸勇为贼。
玷污了仁是佻,玷污了礼是羞,玷污了勇便是贼。
夫战,尽敌为上,守和同顺义为上。
作战是以消灭敌人为准则,以不开战就能使敌人顺从正义为上策。
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
所以要用刚毅勇敢来治军,要用爵位尊卑来治理朝政。
叛战而擅舍郑君,贼也;
违背作战的准则而擅自释放郑君,这是贼;
弃毅行容,羞也;
放弃奋勇的机会而下车去向敌国楚君行礼,这是羞;
叛国即仇,佻也。
背叛了国家的利益而去亲近仇敌,这是佻。
有三奸以求替其上,远于得政矣。
郤至有这三种耻辱的行为却想替代在他之上的大臣,这恐怕距离掌权还远着呢。
以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虽吾王叔未能违难。
依我看来,刀已经架在他的脖子之上,他不会长久了,恐怕我们的王叔简公也难以避免灾难。
在《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泰誓》上说:‘百姓所希求的,上天必定依从。’
王叔欲郤至,能勿从乎?”
王叔简公想要举荐郤至,怎能不跟着一起遭难呢?”
郤至归,明年死难。
果然,郤至回国后,第二年就被晋厉公杀掉了。
及伯舆之狱[8],
[8]伯舆之狱:周灵王九年,王叔陈生与周大夫伯舆争政,灵王偏向伯舆,王叔陈生因而逃奔晋国。死难:指郤至被晋厉公所杀。
王叔陈生奔晋。
后来王叔简公与伯舆争权夺利,终因失败而逃奔到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