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那他怕是要闹了。”盛书砚笑着说。
部队农场是比较笼统概括的地方,这年头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粮食什么,供应也不是那么足。部队虽然周末要去集市上采买,但更多的,还是自给自足。种田,养猪养鸡等等,都算是农场的活儿。
在农场干活儿,其实也跟在村子里大队上赚工分差不多。而且部队里干这些的,都是年轻的小伙子们,有的是力气,一天干的活儿,其实比村子里还重不少。
盛书砚想,侯耀祖这个从小被家里溺爱着长大的幺子,从前在家里都不肯好好下地干活儿,真要被侯天河扔进了农场里,那可是没人会“照顾”他,怕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那场景,想想都让人觉得好笑。
侯天河的脸色看不出来有任何情绪波动,“那就让他闹,在家里闹有用,在这里闹,谁理他?”
盛书砚打了个哈欠,“行吧,反正是你们家的事,你看着办就好。”
之前侯天河的确是一副没所谓的样子,但听着盛书砚说什么“你们家”,他的眉头不由轻轻一动。
“什么你们家我们家,还不是你家?”侯天河不喜欢听见盛书砚跟自己分得太清楚,他伸手,将盛书砚搂进了自己怀中,掐着后者的腰,语气像是有些威胁似的,开口问。
盛书砚今天已经很累了,她伸手在侯天河的胸口推了两下,哝哝两声,把人推开后,自顾自拿着睡裙洗漱去。
侯天河也知道盛书砚今天肯定是没什么心情跟自己做那事儿,但就这么被盛书砚好像毫无感情地推开,侯天河总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就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每次碰到盛书砚时,身体的本能反应就那么明显,完全控制不住,他只有拼命克制这种身体的本能冲动。可是盛书砚似乎不是这样,她在自己的靠近后,还能懒懒散散地毫不留恋地推开自己。
这种对比,让侯天河觉得挫败,却又有些隐秘的懊恼。
他不想承认这也是一种偏执的占有欲。
第二天盛书砚起来的时候,侯确被侯天河送去了幼儿园,侯耀祖也被侯天河带走,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盛书砚揉着眼睛从卧室出来,昨晚好不容易睡了一个好觉,今早醒来后,她脸蛋都红扑扑的,看起来格外诱人。
吃过饭后,走出门,盛书砚就跟程晴遇上,两人一块儿朝礼堂的方向走去。
“你周末没事吧?”程晴咬着一根玉米棒子问,她今天起来有些晚了,来不及在家里吃早饭,就拿了一根玉米出门。
她昨天才从自家老爹口中知道盛书砚和杨漫在集市上遇见了小混混的事,陈力用过部队上给地方施压,那几个早就有前科的小流氓,最后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就算不是被枪毙,也是要坐十几年牢的。
盛书砚摇头,“没事,我跟着侯天河一块儿,能有什么事。”
说到这个,盛书砚倒是想起来了那天在回程的路上,她还跟侯天河炫耀过自己的“扔飞镖”的技术,侯天河说要带着她锻炼锻炼。
不过可能这段时间男人被自己指派去院子里要做的活儿太多,忘了这回事儿。
程晴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我昨天本来想来找你,但我知道这事儿的时候都已经晚上八九点了,怕打扰你们,就没来。”
“那你幸好是没来。”盛书砚说,“这几天我家都不太方便。”
程晴:“嗯?”
“侯天河他四弟昨天冷不丁来了大院,我们在门口的时候就撞上了,他也是搭乘了后勤部的车,报了侯天河的名字,就被带去了大门口。”盛书砚开口解释,“他可能最近眼睛都要盯着大院里未婚的姑娘,所以你最好别来我家。”
程晴“诶”了声,“他怎么来了?”
她这么一副好像认识侯耀祖的口吻,倒是让盛书砚惊讶了。
盛书砚看着程晴:“你认识?”这不应该啊?
“不认识。”程晴不雅地翻了个白眼,“但是知道这么个人,很烦。”
盛书砚:“?”
程晴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你不知道知道吗?我大哥生前跟侯哥是朋友,当年侯哥才进部队没多久,表现很好,很是得领导赏识那一卦。后来还被领导介绍去学校,跟我哥在军校认识。大冬天的,侯哥都没一身厚实的棉衣。他那时候薪水也不高,每个月都还要寄钱回家,自己过得紧巴巴的。然后那一年,他过年休探亲假,我哥就去商店给他买了一身夹克,算给他的新年礼物。结果,我哥给侯哥买的衣服,侯哥居然是回了部队之后才知道。”
程晴有些激动,话都说得不是很明白,但盛书砚在旁边一听就懂。
程兵给侯天河寄的夹克,侯天河不知道,那这个包裹又没有寄错,肯定是被侯家的人拿走了。
按照她那个婆母的性子,家里什么好东西都要紧着给自己的小儿子,很有可能就从邮局里拿了这夹克,回家谎称是自己给小儿子买的,侯天河完全不知情。
“如果不是我哥那个人特别要面子,看见侯哥从家里回来后竟然没有穿他给他买的新衣服,特意问了这么一句话,侯哥估计都不知道我哥给他寄过新年礼物。”程晴冷哼了一声,“那衣服就是被昧下给了侯哥那个四弟吧。”
作为侯天河的弟弟,难道能不知道那衣服是怎么来的吗?先不说夹克的价格,就说这衣服就算是搁到现在,也不是普通的供销社商店有货的,那是她哥哥从友谊商店买来的好货,一般人根本就进不去友谊商店。
程兵是程晴最敬重的大哥,她大哥送给自己最好的战友的礼物却被一个陌生人给 强占了,程晴当然对侯耀祖没什么好印象。
很快,程晴别说对侯耀祖有什么好印象了,她都快想要把人揪出来,狠狠揍一顿。
事情是发生在午饭时间。
因为盛书砚舞蹈功底大家有目共睹,而且她这人看起来好像不好接近,实际上谁跟她说话都能聊上两句,给人一种很容易亲近的感觉。再加上盛书砚不搞“一人高光”那一套,谁站前排,谁在镜头面前露脸最多,全凭自己实力,让文工团的人心服口服。何况,她还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被人看见的漂亮,女孩子哪里有不喜欢漂亮的香香软软的同类呢?所以很快大家都和她熟悉了起来,中午也一块儿吃饭。
休息时间都是固定的,到食堂的时候,也难免会遇见不少家属。
不过今天,大家在看见跟文工团的姑娘们走在一起的盛书砚时,眼神都变得有些微妙。
盛书砚又不是木头,不可能感觉不出来这些视线里暗含的打量。
她不是喜欢被人蒙在鼓里,还被人看热闹。
所以当盛书砚再一次感觉到有人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之后,她倏然一下抬头,顺势看了回去。
那偷看盛书砚的人大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正主逮了个正着,尴尬之余,只好冲着盛书砚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
盛书砚心里也有点意外,她其实就是随便抓人,没想到这一抓,还抓到一个熟人。
“王嫂子,好巧。”盛书砚隔着一张桌子,跟人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