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富弼
作者:喜欢血叶兰的钱公公   群英荟萃合集最新章节     
    一、富弼其人:北宋风云中的璀璨之星
    富弼出生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 年),家庭背景优越,可谓书香门第。其曾祖父富处谦曾为内黄县令,祖父富令荀任商州马步使,父亲富言更是咸平年间的进士,官至都官员外郎。
    富弼年少时便展现出非凡的特质,好学且有气量。他的才华与气度吸引了大臣范仲淹的关注,范仲淹称他为 “王佐才”,并将其文章推荐给同僚王曾、晏殊。晏殊一看富弼的文章,便认定他将来必成大器,毫不犹豫地将女儿许配给他。
    富弼的传奇人生由此开启。在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 年),他听从范仲淹的建议,通过制科入仕,被推举为茂才异等,考入第四等,登科及第后授官为将作监丞、出知河南府长水县。此后,他在仕途上历经波折,却始终坚守信念,为北宋的稳定与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无论是在政治、外交还是文学领域,富弼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北宋风云中一颗璀璨的明星。
    二、仕途之路:曲折前行铸就辉煌
    (一)制科入仕展才华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 年),富弼听从范仲淹建议参加制科考试。同年七月,他被推举为茂才异等,考入第四等,登科及第后授官为将作监丞、出知河南府长水县。一个月后,又被知河阳军李迪召为签书河阳节度判官厅公事。初入仕途的富弼,凭借自身才华和努力,在各个职位上积极作为,展现出卓越的才能。
    (二)积极谏言显担当
    明道二年(1033 年),富弼三年孝期结束回归朝堂。此时范仲淹因抗议郭皇后不当废而遭贬谪,富弼上书朝廷为其辩护,认为皇后不该废,范仲淹是忠臣谏诤也不该贬,自己因此被贬为绛州通判。此后,富弼屡屡上谏宋仁宗。宝元三年(1040 年),他被召为开封府推官,兼知谏院。此时朝廷在西北集结大量兵备,但东南九道防守不足,富弼上谏请求在每个要道各招募数千士兵进行训练和布防,又建议减少军队冗费以作国用,减轻税收施行仁政。康定元年 (1040 年) 正月初一出现日食现象,富弼上谏请求撤销宴乐,在别馆中赐下酒饭招待西夏使者。他还借日食之事上疏,请求废除越权言事的禁令。此外,富弼又上谏称皇上要批阅的奏章太多,应选拔侍臣分担批阅再挑选可用的施行。
    (三)外交风云展雄姿
    当时辽国在边境驻扎军队,并派大臣萧英、刘六符前来索要关南土地。朝廷大臣都认为辽国情形深不可测,不敢担任外交使臣前往谈判。富弼深明大义,立刻入朝向皇帝叩头说:“人主忧虑臣下耻辱,臣下不敢爱惜生命贪生怕死。” 他奉命两次出使辽国。第一次出使前,富弼听闻女儿死亡;第二次出使前,又闻妻子生了儿子,但他都以国家利益为重,忍辱负重前往。在与辽兴宗的谈判中,富弼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他指出如果开战,功劳归臣下而人主担祸,且胜负未可知,即使胜了所亡士马也需人主承担。对于关南地,富弼认为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若各欲求异代故地,对北朝不利。最终,富弼成功拒绝割地要求,以增加岁币为条件与辽达成共识,维护了宋辽和平。
    (四)新政推行勇向前
    庆历三年 (1043 年),富弼任枢密副使,与范仲淹推行 “庆历新政”。他们提出多条时政建议,主张革除弊端,如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等。然而,新政触及到保守势力的既得利益,仅维持了不到两年便失败夭折。但庆历新政代表了北宋最高统治者与进步朝官的共同意志,适应了当时积极求变的形势,打破了宋初以来保守政策下的因循局面。
    (五)救灾典范留美名
    河朔地区遭遇大洪灾,富弼时任京东路安抚使。他采取多种措施救助灾民。首先,根据管辖八州的仓储盈虚状况,选择 5 处丰熟州县,开放粮仓,调度粮食,罢官籴,暂停政府收购粮食以稳定粮价。其次,采用 “劝分法”,鼓励乡绅大户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并借鉴前朝纳粟补官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此外,他还鼓励民众自救,开放国有山泽森林池塘之地,让流民自行获取土产,安排地方官员劝诱流民借种种植自救。富弼还筹划征集了大量政府与私人空闲住所,用来安置灾民,并将本地受灾区域划分进行有序隔离和救助,明确各级机构责任,为死者设置 “丛冢”,防止瘟疫发生。他通过周密考虑和细致部署,救活了五十余万灾民,其救灾方法被全国视为典范。
    (六)位高权重守原则
    至和二年(1055 年),富弼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宋英宗即位后,他受封祁国公,宋神宗一朝又进封郑国公。期间,富弼以足疾为由,屡辞高官,仍关注朝廷大事并积极谏言。熙宁四年 (1071 年),富弼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被罢免相位,以左仆射之职改判汝州。他趁势请求退休,以司空、武宁节度使兼中书门下平章事、韩国公之职退居洛阳。退休期间,富弼仍然心系国家,积极谏言。元丰六年(1083 年)八月,富弼在洛阳家中逝世,终年八十岁,朝廷赠太尉称号,上谥号 “文忠”。
    三、历史评价:功绩卓越传千古
    淮北师范大学历史学者余敏辉在《三朝宰相富弼的政治风采》一文中指出,富弼 “历任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初为谏官,屡次极言进谏,大胆抨击时政;并多次出使辽朝,不辱使命;后与范仲淹倡言新政,保国利民。晚年阻挠王安石变法,称疾引退,不愧为北宋中期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史称‘有大臣之风’。”
    范仲淹称赞富弼:“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实为国家之栋梁。” 富弼在范仲淹的推荐下步入仕途,展现出卓越的政治才能和外交智慧。
    晏殊对富弼也是极为赏识,不仅将女儿许配给他,还认为富弼有宰相之才。富弼也没有辜负晏殊的期望,在政治舞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富弼一生两次为相,历经四朝,在宋朝为官 61 年,是宋朝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他在政治上参与庆历新政,主张革除弊端,为北宋的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外交上,他多次出使契丹,坚持抵御西夏,成功化解宋辽危机,维护了国家的和平。在河朔救济大量灾民,其救灾方法被全国视为典范。
    富弼的一生,充满了智慧和勇气。他的功绩卓越,在北宋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后人所传颂。他的事迹激励着后人,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争议之举:家书之焚引热议
    富弼奉宋仁宗之命出使辽国期间,得知妻子晏氏生下儿子,晏氏大喜,连忙派人快马加鞭将家书送到富弼手中。然而,富弼听闻妻子生了儿子,但却没看家书,立即把家书烧掉了。
    这一行为在当时备受称赞。在那个时代,人们崇尚忠君爱国、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富弼深知自己身负重任,前方将士正在和西夏血战,而陛下派他出使辽国,是希望他能稳住辽人。此时,任何琐事都可能乱了他的思绪,影响国家大事。他的果断之举,展现出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为了当时人们敬仰的典范。
    但到了近代,富弼的这个举动却充满了争议。部分学者认为,富弼虽然为国尽忠,但对家中妻儿也太不近人情。在现代价值观中,家庭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地强调,人们认为富弼在面对家庭重大事件时,过于冷漠。妻子生子是人生中的大事,他却连家书都不看一眼就烧掉,这种行为让人难以理解。
    也有人认为明知家书内容,还烧掉家属,有沽名钓誉之嫌。他们觉得富弼可能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忠君爱国形象,而故意做出这样的举动。然而,这种观点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从富弼的一生来看,他为官清廉,不攀炎附势,在政治、外交等方面都有着卓越的表现。他在出使辽国的过程中,头脑清晰,不卑不亢,最终不辱使命。他烧家书的行为,或许并非出于沽名钓誉的目的,而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出于对国家大事的高度责任感。
    对于富弼烧家书的行为,我们应该从历史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在北宋那个时代,国家面临着外部的威胁,忠君爱国、为国家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精神被广泛推崇。富弼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敬佩的。而在现代社会,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照搬古人的行为方式,但我们可以从他的精神中汲取力量,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勇于担当,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总结回顾:富弼传奇永流传
    富弼的一生,如同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展现了北宋时期一位杰出政治家的风采。他历经宋仁宗、宋英宗、宋神宗三朝,在政治舞台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政治方面,富弼初为谏官,屡次极言进谏,大胆抨击时政。他不畏权贵,敢于为正义发声,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庆历新政,提出多条时政建议,主张革除弊端。虽新政最终失败,但他的勇气和担当令人钦佩。晚年反对王安石变法,并非固执守旧,而是出于对国家利益的深思熟虑。
    外交领域,富弼更是展现出卓越的才能。多次出使契丹,不卑不亢,与契丹主耶律宗真几番据理力争,成功拒绝契丹割地的要求,维护了北宋与契丹的和平。他以智慧和勇气化解了宋辽危机,为北宋赢得了宝贵的和平时期。
    河朔地区大洪灾时,富弼展现出出色的领导才能和人道主义精神。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救助五十余万灾民,其救灾方法被全国视为典范。他筹划征集公私庐舍安置灾民,开放 “山林陂泽之利” 让流民藉以为生,对死者妥善安葬防止瘟疫发生。
    然而,富弼也并非完美无缺。他烧家书的行为在不同时代引发了争议。但我们应该看到,这一行为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在北宋那个国家面临外部威胁的时代,忠君爱国、为国家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精神被广泛推崇。富弼的行为体现了他对国家大事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富弼虽已离世千年,但他的传奇故事和精神品质却永远流传。他的政治智慧、外交才能和人道主义精神,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在当今时代,我们可以从富弼的身上汲取力量,在面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时,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同时,我们也应该以客观、全面的态度看待历史人物,从他们的经历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
    总之,富弼作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的成就和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后人,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历史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