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李信睁开双眼。
感受着体内气血,微微皱眉:“气血之力增长太慢,每天虽有增加,玲珑宝塔每天产生一滴太少。”
意识沉入宝塔之中,感受宝塔的空旷,李信微微皱起眉头。
闭上眼睛仔细感悟,最终李信颓然放弃:“看来,没有什么捷径可走。”
意识还在玲珑宝塔中,就感觉有人抚摸自己的眉心:“夫君为何皱眉,有何烦心事?”
秦可卿已经醒来,就看到李信皱眉,帮他抚平眉心。
李信睁开眼,青纱帐中温度升高。
李信翻身...
......
直到日上三竿,秦可卿才幽幽出门,看到李信就送他卫生眼:“今日下午还要去宫中参加中秋宴,我差点起不来。”
李信低声道:“如果不是可卿太迷人,为夫岂能差点闪了腰。”
秦可卿又羞又喜。
能够让丈夫迷恋自己,这是她的魅力,自然是值得高兴。
但是这大庭广众之下,百日宣...
秦可卿羞抑之下,张口道:“等我成为黄脸婆,就没有这么迷人了。”
“傻丫头。”
李信哑然失笑:“等着你变成黄脸婆,我就变成了糟老头子,咱们谁也别嫌弃谁。”
夫妻二人说说笑笑,午膳已经准备好。
李信让丫鬟去将秦钟叫来,询问秦可卿:“王府属官,你可有人选?”
秦可卿毕竟已经执掌王府半年有余,对于王府的了解,比李信更清楚。况且以后也是秦可卿执掌王府,秦可卿感觉那些人忠心,那些人会做事也是有利于秦可卿继续执掌王府。
“其实吏部安排的属官,都很有能力,也很熟悉王府事务。”
秦可卿想了想:“咱们王府里面,原本的仆从,认识字的都没有几个,很多事务也无法处理,暂时留下他们就好。”
都说穷文富武,实际上,任何的时代,读书都是极为奢侈的事情,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读得起书。
最终,读书会被少部分人垄断。
攫取财富,永久占据高层位置。
王府的仆从,都已经成了奴仆,自然是家中不富裕,读不起书。或者干脆世代为奴,书都没有接触过,又如何能够识文断字?
“暂时留下也好。”
李信想了想:“等着习惯了他们的能力,也就可能用起来顺手一些。”
“姐姐、姐夫。”
夫妻俩说话间,没多久秦钟到来,秦可卿招呼着秦钟坐下:“在王府可还习惯?”
“习惯。”
秦钟向来羡慕那些勋贵子弟,如今沾了姐姐的光,能够住进王府里面,丫鬟就有八个,嬷嬷四个,小厮都有四个。
房间很大。
床很软。
不要说习惯,他已经喜欢上这里。
“来,先吃饭。”
秦可卿给秦钟夹菜,对于这个弟弟,秦可卿是真的很宠。
嗯,还有王府的饭菜,真的很好吃,还很丰盛。
“呵呵...”
李信嘴角一勾,笑出声来。
秦钟迷惑:“姐夫,笑什么?”
“没什么,先吃饭。”
李信还没有回答,秦可卿一瞪眼,这里是王府,不是秦府。
食不言寝不语,秦钟都忘记了?
秦钟赶紧低头吃饭。
李信则是看他有些怜悯:“我有挂,所以才厉害,就算是成为我的手下,也需要长时间锤炼,才能够借取我的力量,何况你不是我的部下。”
吃过饭,再次游园子。
秦钟一溜烟的跑了,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李信也不管他,秦可卿则是让人跟着秦钟。
之后,秦可卿询问贾元春,皇族盛宴一些规矩。
贾元春有问必答。
在这种情况下,转眼到了下午,白硕来报:“王爷、王妃,宫里公公来接。”
李信也没带什么人,坐上宫里的马车。
秦可卿被皇后收为义女,不是第一次入宫,却是第一次参加皇族盛宴。又是好奇,又是紧张。
毕竟,原本秦府在整个神京城来说,就是小门小户。
如此盛宴,她以前想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够参加。
跨越的阶级太多。
“不必紧张。”
李信安慰着秦可卿:“咱们只是参加宴会,尽量不出头,不出声,该吃吃,该喝喝。”
“那我们岂不是来混吃混喝的?”
秦可卿果然放松下来,皇族就是最庞大的家族,宴会上,皇子、皇族王爷,皇子妃、王妃,公主、驸马...
根据贾元春说,皇族子弟、家眷就有数百人参加。
秦可卿毕竟是皇后收的义女,算不上皇亲国戚。
建宁王虽是王爵,但是今日宴会不是论功,而是血脉远近亲疏排位。
按照道理来讲,李信还是秦可卿带来的家属,不出意外,他们会在最角落,或者最后方有位置。
到时候除了吃喝还有什么?
唔...
有歌舞。
据说宫中歌舞极美。
换着花样的跳舞,两个时辰内,都不带重样的。
最后,就是月圆之时,赏月吟诗。
而这,就成了争储皇子的舞台。
一个皇后义女,一个异姓王,又不需要博取关注,也不去争什么储君之位,这个时候除了看他们表演,还真是只剩下吃喝:“不过,夫君说的很有道理。”
“据说除了龙肝凤髓,宫廷酒宴极其丰盛,应有尽有。”
李信也没参加过这种宴会,但是不妨碍他听过:“咱们王府都没见过的东西,可要多吃点。”
听着如此市侩之言,秦可卿感觉有趣。
这才叫生活嘛。
别看建宁王平日里冷冰冰的,实际上在自己家里,是一个略有调皮心的人。
“建宁王兄...”
夫妻二人下了马车,刚走了几步,恰巧几辆马车停下,忠顺王从其中一辆马车中下来:“可巧了不是?”
“忠顺王兄。”
李信拱手,态度和善。
秦可卿也是微微一礼,秦可卿知道,当初她嫁给建宁王之前,忠顺王就是媒人之一。
“呵呵...”
忠顺王看了一眼秦可卿:“既然是皇后娘娘收你为义女,我为陛下之弟,以后呐,我可就要妄自尊大,要建宁王叫我一声王叔喽。”
李信一愣,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但是秦可卿却正儿八经的,微微一个拂礼:“王叔。”
皇后收义女,可不是说说而已,那是正儿八经的,要将名字记录在皇族族册之中。所为义女,要叫皇后母后,皇帝父皇。
按照礼仪,秦可卿就应该叫忠顺王一声王叔。
李信哑然失笑,入宫一趟,将自己的辈分都搞低了一辈。
“好侄女儿。”
忠顺王抚须而笑:“当初去为建宁王做媒人,没想到咱们是一家人嘛。我有两女,也已经出嫁,与侄女儿年龄相仿,以后多多走动,中秋宴之后,带着侄女婿去忠顺王府一趟。来来来...”
忠顺王介绍着自己的王妃:“这是你婶子。”
秦可卿又行了一礼:“婶子。”
忠顺王妃打量着秦可卿:“好美的人儿,来来来,咱们娘俩一边走,一边聊聊。”
正在说话间,又有一辆马车停下。
从马车中下来一个身穿公主袍服,十七八岁,容貌极美的公主。
这个公主,下了马车,就看到了忠顺王,还有忠顺王身边的李信,甚至没有等待从马车中下来的一个年轻男子,径直走了过来。
公主微微一礼:“卿蝶见过皇叔。”
之后,这位公主看了一眼李信:“恕我眼拙,皇族子弟未必全能认的,这位是哪位皇叔,还是王兄?”
既然这里是家宴,都是皇族或者皇族亲戚,一些礼节自与宫外不同,忠顺王笑容满面的回答:“此乃建宁王。”
“建宁王?”
这位公主,很明显眼睛中流露一抹异彩:“卿蝶见过建宁王。”
忠顺王介绍了李信,自然也要介绍这位公主:“建宁王,此乃陛下三公主,封号永康。”
“三公主?”
正在与忠顺王妃说话的秦可卿,忽然心中一动。
那次迎功路上,皇后偶然间提过一嘴,三公主曾数次请求皇帝,将她赐婚给建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