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宣布判决!无期徒刑!
作者:影正身斜   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最新章节     
    网络直播间中。
    不少网友却早已经泪流满面。
    “刘明还给自己留了这么个遗言吗?丸辣,泪目了!”
    “同为外卖员,我表示刘明的工作时间很真实!”
    “我说怎么工资那么高,原来都是用时间和身体日晒雨淋换来的!”
    “原来刘明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还知道沉没成本,但他还是没能战胜自己人性的弱点!”
    “这世上没有圣人,人性的弱点哪是那么容易战胜的。只是……唉,可惜了!”
    “湿了,湿了,我的眼眶湿了!不争气的眼泪这次从眼睛里面流出来了,怎么办?很急,在线等……”
    “刘明临走之前还在想着兄弟们,这是真的很难绷好吗!”
    “握草!这么快就开始刀人了吗?林律师,小心我给你寄刀片啊!”
    “怎么办,好好哭,因为我也是舔狗!……”
    “唉!现在舔狗太多了,给那些女的惯的都快上天了!”
    “没办法,现在社会风气就这样,在两性关系中,男性的地位日益低下,不舔不行啊!”
    “为了不至于成为单身狗,当好一个合格的舔狗,似乎已经成了普通男人求偶过程中的无奈之举。”
    “555……别说了,说多了都是泪!我再哭一会。555……”
    “最好把那些捞女全都抓进去判了!……”
    “…………”
    掌声停息,审判长对着检方说道。
    “下面请检方就本案发表审判意见。”
    检方席上。
    许浩和吴艳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
    许浩拿着材料站起身来说道。
    “检方对本案的判决意见如下:”
    “被告人甄善美,多次假借恋爱之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间接造成受害者刘明自杀身亡。”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已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的的结果加重犯。”
    “我方建议贵法院,依据《夏国刑法》和《夏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甄善美,实施诈骗罪的顶格判处!”
    “本案证人安慧,向犯罪嫌疑人甄善美传输犯罪方法,鼓励并宣扬犯罪思想。”
    “涉嫌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和诈骗罪的教唆犯。”
    “我方建议,依据《夏国刑法》和《夏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许浩的话说完,庭审现场“哇”声一片。
    这检方是真狠呐!
    一来就是顶格判处!
    审判席上。
    审判长周颉和身旁的二人小声讨论了片刻。
    周颉一脸严肃地敲了敲法槌,然后说道。
    “本席以本案审判长的名义郑重宣布,本案庭审到此结束。”
    “经合议庭商议决定,休庭半小时,半小时后将当众宣布判决!”
    “现在,开始休庭!”
    咚~
    随着法槌落下,审判席三人纷纷离席走出法庭。
    观众席上。
    有的人还在回味刘明最后留给自己的遗言。
    有的人已经开始议论判决结果。
    …………
    张三直播间中。
    网友们也纷纷讨论起来。
    “许检好猛!直接就是顶格判处!”
    “我刚才查了一下,诈骗罪的顶格判处是无期!”
    “卧槽!大快人心了呀!”
    “如果真能顶格判处,确实是大快人心,不过法院真的会这么判吗?”
    “…………”
    张三适时解释道。
    “就像死刑需要最高院复核一样,我国对于最重的刑罚都是不会轻易适用的。”
    “所以就算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我们看来穷凶极恶,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少能够顶格判处。”
    “不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检方的意见也是尤为重要的,在没有什么大的争议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检方的建议。”
    听了张三的解释,网友们更加兴奋起来。
    “这么说,法院顶格判处的可能性很大咯?”
    “这种人就得顶格判!可惜诈骗罪判不了死刑,要不然真想给她判个死刑才好呢!”
    “突然好期待判决结果啊!这半个小时好难熬……”
    “…………”
    庸城中级法院。
    某个会议室中。
    审判长周颉神情严肃。
    他看向一旁的陪审员邓冬雷,说道。
    “邓冬雷同志,你作为陪审员参与到本案的审理当中,应当依法就本案发表意见。”
    “关于本案的事实认定方面,你有什么看法?”
    邓冬雷闻言立即回应道。
    “审判长,我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甄善美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犯罪事实…………”
    周颉:“冯武,作为本案审判员,你怎么看?”
    冯武:“我也认为本案…………”
    半小时过去。
    合议庭三人回到了法庭审判席上。
    审判长周颉庄重而威严地敲响了法槌。
    “西川省农民刘芒诉本市市民甄善美诈骗一案,今日经本院开庭审理完结,下面开始宣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
    “本案被告人甄善美,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极其恶劣,且间接造成了被害人刘明的死亡。”
    “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明显构成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本案证人安慧,向本案犯罪嫌疑人传输犯罪思想,教授犯罪方法。”
    “已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和诈骗罪的教唆犯。”
    “经合议庭合议,依据《夏国刑法》和《夏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判决如下:”
    “一:判处被告人甄善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判处被告人甄善美退还被害人刘明被骗赃款,共计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五十元。”
    “三:鉴于被害人刘明之死确系自杀,与被告人甄善美并无直接关系,原告方主张的关于刘明死亡一事的赔偿,一律驳回,不予支持。”
    “四:本案涉及的其他受害人,有民事方面诉求的,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五:证人安慧,作为与本案相关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不明,本案暂不予审判。”
    “交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另行侦查起诉,另案审理。”
    “六:原告方主张的侵权追偿花费,不予支持。”
    “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湘省高级法院。”
    “判决宣读完毕。”
    “本案审理结束。”
    “闭庭!”
    咚!!!
    随着最后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
    这次庭审也最终落下帷幕。
    甄善美面如死灰。
    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无期徒刑!
    这意味着,她的后半生都将在牢狱之中度过。
    而她这几年来费尽心机捞回来的钱。
    也最终化作了泡沫。
    她这些年的所有努力。
    除了给自己换来一辈子的牢饭以外。
    什么也没有留下。
    另外一边。
    安慧满脸苦笑。
    两名法警在她的双手之间铐上手铐。
    然后将她押送下去。
    一辆警车早已经停在法院门口。
    可想而知。
    在警方查清了她的一切犯罪事实以后。
    等待着她的,也一定是庄严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