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骑骆驼的人
作者:董梨   原配穿越小三,六零后女人的一生最新章节     
    三千多米的高海拔,两人如果不是怕冻死真就跑不动。
    又一次催着骆驼卧下爬到了驼峰间,骆驼也习惯了新主人的羸弱,听话的很,任人类折腾,爬上爬下。
    太阳爬出灰蒙蒙的云层,散发着没有温度的光亮,两人还是冷,但心里有了温度。
    “这tmd真冷,太阳出来也没用。”马金搓着手,跺着脚,活动着全身。
    顾学义何尝不是如此,即便如此他知道脚已经有了冻疮。
    不是万不得已谁又愿意在大冬天里出来卖冻肉,不小心就是冻死的节奏。
    顾学义看着冬日里昏黄的草原,从怀里拿出水杯喝了一口。
    刚开始是水杯温暖着他,现在是他暖着水杯,不然只能啃冰疙瘩了。
    他虽然把挖金子挣来的一半钱费用在家里了,但也只是解决了一下燃眉之急。
    现在估计家里又告急了,希望这条生意线能成功。
    两人小跑牵着慢悠悠的骆驼活动取暖,沙漠之舟比起现代汽车有点极度低速。
    两人此刻恨不得一脚踏回市区。
    “行了,行了,还是骑上去吧!我俩的小细腿啥时候能回去,还是骆驼要快些。”
    顾学义不知为何,心里有种烦躁。
    “哇塞!好大一群藏原羚。”站得高,看得远,马金上了骆驼就看到草滩里的羚羊。
    顾学义心里一紧,两腿夹紧驼腹,对着马金急急吼:“马金往公路上跑,快,快。”
    顾学义已催着骆驼跑了起来,因为怕来往汽车吓着骆驼,他们行走在离公路将近一百米的位置。
    “咋……咋啦?”马金看到顾学义那么紧张,也催着骆驼跑,嘴里还好奇的问。
    真是个好奇宝宝。
    “狼群,羚羊那边的山包上有狼群,快上公路。”
    顾学义觉得来往车辆多,狼会有所顾忌,就算避不开攻击,最起码也可以得救。
    他是怕狼群在攻击羊群时,把他们也顺带捎上。
    虽然尕伯教了他们如何利用骆驼逃避狼群,可没有实战经验,心理没底。
    “艹!”马金一边望向狼群的方向,一边骂骂咧咧逃窜。。。
    此时狼群也开始围攻羚羊群,草原上立刻黄尘漫天飞舞,既看不到狼也看不到羊,只看到一大团黄烟在移动。
    这时后方驶来一辆卡车,司机放慢速度看热闹,顾学义两人趁机跑走。
    这可不是凑热闹的时候,他们只想安全回去。
    虽然阳光不强烈,下午也比早上暖和了不少,经过了狼群的恐吓,两人没有那么悠哉了,一路催着骆驼急行。
    看到g市那一刻,两人眼里直冒水花,总算回来了,快累死了。
    两人无法通过市区到白云桥,只好沿着昆仑河绕过去。
    两人的悠哉劲头又来了,“马金,你宰过骆驼吗?”顾学义考虑的要多一些。
    马金皱眉,“没,我以前以贩卖为主,很少宰货物。你呢?”
    顾学义憨笑了一下,“见别人宰过。”
    马金也笑了,“不过我觉得不难,学习一两次也就会了。”
    “会倒是能学会,就是我们外行干出的活不好。”顾学义从没觉得有什么是自己学不会的。
    “不行第一次就找个师傅,不然肉不干净影响价钱。”
    不会屠杀的人会把毛弄到肉上,这样的肉不好卖,价位也低。
    “哎呀!这门咋开着?”马金看着大门大开的小院,咋呼。
    “小偷都不屑出手的地方,又没啥值钱东西。”顾学义牵着骆驼进大门,
    马城正拿着一把挂面做晚饭,听到说话声,撩起门帘看出去。
    “哥,你咋找到这儿的?我还以为进贼了。”马金高兴了。
    “哥,这是顾师,你见过,还记得不?”马金指着顾学义一脸的笑,能看出弟兄俩感情不错。
    顾学义不记得啥时候见过此人,还是伸手握住面前的手,互相问候。
    顾学义和马金浑身僵硬,他们不像马背上的民族,习惯了那样天天脚不着地颠簸的生活。
    两人像僵尸,走路姿势都变了。
    马城做了晚饭,又给两人房间里的煤炉引着。
    西北是个寒冷的地方,房间没有取暖设施不行。
    看两人又累又困的,马城又去喂骆驼,的确很勤快又有眼色。
    “顾师,宰杀骆驼的人不用找了,我哥就是个好手。”马金饭后揉着自己的腿,还不时挠着脚丫子,他的脚也有冻了。
    顾学义面露喜色,“真的吗?那太好了。”心想得让马城入股,这样挣钱才会心齐。
    他熬了一锅辣椒水,准备泡脚,生了冻疮如果不这样处理,会痒的让人抓心挠肝睡不着觉。
    第二天,准备先宰杀一个骆驼,这样现宰现卖,肉新鲜,好卖。
    马城又去借了一辆三轮车,三人把骆驼赶到昆仑河对面的草滩里。
    用尕伯教给的法子绑了四蹄,把骆驼放倒,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了马城。
    顾学义心里说不出的难过,这是他驯服的骆驼,可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之路。
    人生是什么?逼疯了多少人!又逼死了多少人!
    他们第一次屠宰,设备也没置办齐全,还好马金有熟人,在别人的肉架子上挤挤开卖。
    骆驼肉比牛羊肉便宜,无骨肉四块钱一斤,被附近的几个小饭馆抢购一空,带骨肉也卖的红火。
    带肉多的三块钱一斤,肉少的两块钱一斤。
    骆驼肉性寒,味香,喜欢的人挺多,主要便宜。
    穷人家几乎十天半月见不到一点肉,遇到便宜的就想解解馋。
    三人忙的连午饭都没吃,钱的魅力使人顾不上自己的五脏庙了。
    一千多斤的骆驼,到下午就剩了一点肉少的骨头。
    新鲜肉当天卖完最好,肉质鲜也不折秤。
    家里还有一堆下水要收拾,马城提前回去做饭去了,也只有他能分的清盐巴和调料。
    马城是小团队里最忙活的人,顾学义心里有点感动,总能心想事成。
    这也是造物主对他的眷顾,满足,感动。
    一个好汉三个帮,好伙伴是生意场上宝贵的外界因素。
    多半天时间一个骆驼差不多就卖完了,确是一个好消息。
    晚上,三人的小饭桌上也有一盆香喷喷的骆驼骨肉,配着青菜面片汤。
    三个大男人,忙外又忙里,一天下来骨头都要散架了。
    顾学义是最笨手笨脚的一个,只不过是他出的本钱,但也不好什么活都要马金弟兄俩做。
    晚饭后,顾学义主动去洗碗,被马金抢了下来。
    小伙子心里感激,如果不是顾学义,他弟兄俩这会儿还到处乱跑不知该干啥呢?
    不让顾学义洗碗,他只得去整理那一背包钱,白天太忙根本没时间整理。
    马城出去联系收下水的雇主,大家都有活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