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血影真身(求收藏)
作者:夜辉初辰   神冥九耀最新章节     
    秦银月看着眼前这个男孩
    “你终于醒了!”银白色的发色变成蓝色,双瞳出现了一抹红轮的影子
    她现在也只能勉强保证自己不会晕倒在这精神之海,因为一旦晕过去,那么她可能因为精神灵体破损而永远不会醒来,所以她现在也只能强撑着自己被夜辰带出去。
    “废物你醒来又如何?还不是一样要被我灭在这里!”
    血影握紧长刃与大刀冲向夜辰,而此时此刻的夜辰却轻蔑的笑了笑,如同君王一般注视着他。
    “幼稚!你还以为你能打赢我吗?”
    夜辰举着长枪看着向他冲过来的血影。
    当血影将刀砍向夜辰的脖子,以为能轻而易举干掉夜辰的时候,夜辰却消失在他的面前
    “哪里去了?”
    血影四处张望,不仅夜辰不见了,就连秦银月也消失不见了,在场除了他自己就没有别人的身影了
    “到底哪里去?你这个胆小鬼,有种别躲起来啊!”
    “呵呵!说你什么好呢?这个灵海是我的,只要我愿意,你可永远碰不到我”
    夜辰的身影此时出现在那个血影的上空,身旁的秦银月脸色虽然还是有些惨白,但是得到了夜辰的玄力的传输之后,已经可以站稳了。
    “胆小鬼,可敢于我决一死战!”
    血影气急败坏地对夜辰说
    “只要你赢了我,我保证不再为难你。怎么样?
    “好啊!”夜辰笑了笑对着他说
    ”如果我赢了,你就给我把命留下,我输了,就心甘情愿给你杀掉,怎么样?”
    “那就别废话了,来吧!”
    血影将长刃和大刀都收回,举起一把巨刃冲向夜辰。而夜辰却不紧不慢的将秦银月扶到一边。
    ”夜辰……”
    银月刚想说些什么却被夜辰用手指止住了她的嘴唇
    “相信我!”
    短短的三个字让秦银月缓缓的点了点头转身到一旁。
    当刀刃与长枪的碰撞发出尖锐的声音时,整个精神之海都开始震动,这两个人打的可真的是难舍难分,足足十几回合也没有决出胜负,这时血影已经是精疲力尽了,他从来没想到眼前这个废物居然和自己打的难舍难分,心里暗暗感到了一丝危险与棘手。
    “再来啊!我还没有打够呢!不是说要取我命吗?”
    夜辰摸了摸自己的长枪,对血影比了比中指
    “再来!”
    血影此时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举起大刀对着夜辰说:
    “你别得意,有种让我三招!”
    夜辰冷笑道
    “好啊!那我就让你三招好了。”
    只见夜辰闭上双眼,就在血影的大刀就要砍中他时,睁开双眼,一瞬间就消失在原地,出现在他后面,并冷冷地说
    “你太慢了,这么慢怎么可能要我的命啊?”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躲过了我的攻击!我不信,再来。”
    这时血影无论如何都不相信一个明明玄力只是玄初一重的,而且玄脉明明已经破损的人竟然躲过了他的攻击,当即抡起大刀向他劈去,可让他没想到的事,无论他怎么攻击都未伤到夜辰的一丝一毫
    “啊!我就不信了,看我的地狱幽焱,你给我死”
    血影明白如果此时没有杀死夜辰的话,他将死无葬身之地。当即就发射了之前对秦银月使用过得地狱幽焱
    “夜辰,小心!”秦银月深知那股幽焱的威力。
    只听见“砰”的一声,夜辰的周围掀起了一股尘埃,血影冷笑道
    “这下我看你这个兔崽子怎么活,哈哈哈!”
    可当尘埃都消散时,血影就慌了。因为夜辰不仅没有死去,连一点伤都没有,只见夜辰提着一把长枪,昂首阔步的向他走来。
    “三招已过,该我了。”
    夜辰一脸冷漠向他走了,血影这时候有点头皮发麻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是一个玄初一重的人,我可是比他大了不只一重两重,足足有大半个境界啊!
    ”他居然躲过了我攻击,看来此子不能留。”
    他眯了眯眼睛,直接冲夜辰砍去,夜辰也不堪示弱,举起他的长枪就跟血影又打了起来,虽然夜辰有融合血珠的加成,移动速度有所加快,但是力量和玄力的压迫感越来越大。
    “不能与他硬拼,否则我迟早会玄力消耗殆尽的。”
    夜辰心里暗暗想着,横扫一枪就向后退了一段距离。
    “他没有玄力了,真是天助我也。”
    血影也向夜辰冲了过去,狠狠的说
    “小兔崽子你死定了,你的命我收下了。”
    “噢!是吗?我怎么觉得你没有资格啊!”
    夜辰一只手握着长枪挡住了他的大刀,另一种手中凝出了一道雷霆,直击血影的灵诞穴,血影此时不禁吐出一口淤血,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玄天力在不断流失中
    “这是什么回事?为什么我的玄力一直在下降。难道你……你会通穴倒流之术。不,我不能死在这里。”
    血影见情况不妙,便斜架大刀,向夜辰挥出一道火焰斩,想要乘此空档逃脱。可还没跑多久,一把长枪从他胸口钻出。
    一路追杀的血影绝对想不到,一个他眼中被视为废物的人,竟然能做到如此快速的闪避并追击,他临死前才真正看清楚夜辰的真正实力
    “你……你明明只是玄初一重,怎么可能能杀了我。你到底是人,还是……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倒在了夜辰的长枪之下。
    的夜辰终于松了一口气,
    “真是难受啊!对付他竟然让我费了这么大的力气,玄力只剩下一成了,看来他那招威力巨大,幸好他还没有发挥全部威力,不然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其实夜辰也不会什么通穴倒流之术,只是南宫瑶从小就告诉他灵诞穴是人类玄力的聚集地,如果受到封闭会使体内玄力消散,外部玄力进不来。
    秦银月这时跑了过来,将夜辰扶着坐在地上“你怎么样了?有没有伤到哪里?”
    “没有,但是玄力消耗的有点多,可能很难带着你出去,现在你过去将他拖过来,他还没死的。”
    “为什么没死?我明明看到你的枪刺穿了他。”
    “当然没有,我只是让他短暂昏迷了,你现在快点将他拖过来,然后我想我应该认识这个人。”
    秦银月也不怀疑夜辰说的,直接将那个血影拖了过来。“好了,然后要这个怎么办?”
    “这个”夜辰拿出一个血色的药丸递给秦银月说“塞到他嘴里”
    “那他怎么咽下去?”秦银月捂着嘴笑“你想噎死他啊!”
    “夜辰对秦银月翻翻白眼说道:“这个入口即化!”
    “哦~懂了”秦银月将那药丸往那个血影嘴里一塞,那一刻药丸就消失了。
    “咳咳咳,我这是怎么了?”那个血影睁开眼睛看着夜辰和秦银月“夜辰,你怎么在这里?这里又是哪里?”
    “张沐辰,你不记得你怎么到这里的吗?”
    夜辰双眼直盯着他“你难道就记不得你刚刚还在追杀我吗?”
    “不知道”张沐辰使劲摇了摇头。
    “我的小丸子妹妹,也就你妹妹还好吗?我记得当初你和她来找我玩之时还扎的两个丸子头呢!”夜辰微笑着说“她应该还好吧!”
    “妹妹……啊~”这时张沐辰的头部发生剧烈疼痛,让他感到无法忍受的痛苦使他双手抱住头,五官都扭曲在一起。
    “妹妹……我的妹妹死了,丸子她死了。她被夜墨那个混蛋侵占后,精神失常投河自尽死了!”张沐辰终于想起了所有事情来。
    他是被夜墨强制控制变成了血傀儡,而他的妹妹丸子为了救他,独自一个人跑到夜墨面前求情可是这并没有救回她的哥哥,反倒在一次次被夜墨侵占后被抛弃而失心疯死在了江里。
    而他也经不起妹妹为他而死,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里,他摆脱了束缚想杀掉夜墨,可没想到的是他身上的血傀咒让他无法下手,于是他被夜墨打毁了肉身封印了记忆来进入夜辰的体内。
    “一切都想起来了吗?”夜辰手提长枪站起来,伸出一只手对着张沐辰说
    “我一切都想起来了”张沐辰接过夜辰拉他的那只手“夜辰,现在想起的了话,那么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夜墨”
    “是的!不仅为了我也为了我们的妹妹丸子。”夜辰严肃的说“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我的实力还不够强大,所以必须要提升实力。”
    “要我怎么做?”张沐辰看着夜辰说“需要我做些什么?”
    “现在你只需要将伤势养好,修炼出强大的精神力。”
    “为什么?”张沐辰懵逼了,你让他恢复伤势还好理解,修炼精神力是干什么?
    “防止你再被控制啊,笨蛋!”夜辰一手敲在张沐辰的脑门上。
    “知道了,别打我头ok!”张沐辰也不多说什么“你在外面多加小心有需要我的再叫我!就这样吧!”说完他就向远处跑去。
    “这个张沐辰真的是,我说的没说完就跑了!”夜辰看着远处离开的张沐辰感叹道“真的还没有变呢!”
    “那夜二少爷我们可以走了么?”银月温柔的声音,嗲嗲的说“再不走人家就哭给你看”
    秦银月为了演的真一点还用手揉眼睛,逗得夜辰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好了我们走吧!”夜辰说完就带着秦银月离开了精神之海。
    当夜辰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原本手里握着的长枪也消散了,而他的手也正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只距离银月的胸脯只有十厘米的距离。
    而正当他想挪走之时却发现手抽筋了。夜辰此时也是感到无语了,过三分钟他终于能够挪动自己的双手了,而好巧不巧的是这时秦银月也睁开了眼睛。
    “你要干嘛!”秦银月也注意到了他的手所对位置。
    “如果我说这个是我醒了就已经这样了,而且我手当时也抽筋动不了了,你信吗?”夜辰试探着说,而秦银月一脸平静的向他走来“你!说!呢!”
    这时候整个寂静的洞穴传来了夜辰那惨叫声,当夜殇他们闻之而来的时候,夜辰已经满头大包倒在了地上,旁边是一脸怒气的秦银月。
    “二少爷,你怎么了?”徐枫徐云两兄弟急忙将其扶起,夜辰此时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没事,我不小心摔了一跤,绝对不是银月打的,对没错就是摔的!”夜辰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所以也就没说什么了。
    这时冥修走了过来,一只手搭在夜辰的肩上,不一会笑着对他说:“不错,玄脉不仅成功恢复了,而且感觉更加强盛了,并且玄力已经达到了玄真三重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