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蔻蔻
作者:杏子与梨   全能大画家最新章节     
    所有的中产阶级都有一个共通点,在生活仿佛自由落体一般轰然坠落之前,他们都有一种幻觉——以为自己很强大。
    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大,也觉得自己的心理很强大。
    丹敏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成功的跨越了中产阶级的区间,成为了这座城市里上流社会的一员。
    权势金字塔的最高峰,依稀向他揭开了一角面纱。
    权力黄金般灿烂的光华从分开的云雾中照在他的身上。
    于是。
    他错误的把自己也成了“天上人”的一员。
    或许他没有想错。
    要是丹敏明真是个超级狠人,三下五除二就把豪哥踹在地上给办挺了,那么对方身后的利益链条自然也就崩溃了。
    那层天幕或许真的就会彻底向他张开怀抱。
    再过十几年。
    蔻蔻的父亲就也是在政府大楼里喝着茶,笑看天下风云的一方巨擘了。
    自己没本事,又怪的了谁呢?
    如果丹警官那天去孤儿院的时候,有机会和阿莱大叔多聊几句,没准此刻会感慨良多。
    历史总是一次又一次回荡着相同的旋律。
    某种意义上来说,丹警督和阿莱中校身上所发生的事情,带着某种命运般神秘的黑色幽默。
    在宿命的十字路口,他们都有成为风光无限的“大人物”机会,也许某种世界的展开方式里,丹敏明已经青云直上,进入权力中枢。
    阿莱大叔则早已经当上了将军,成为叱咤风云的军方头目。
    但事实是,
    权力的金冠冕太重,丹敏明没有能力举起,而阿莱大叔在痛苦的挣扎中,选择了对那麻袋美元现金说“no”。
    政治家的世界要比艺术家的世界残酷的多。
    顾童祥哼哼唧唧练了一辈子,画到老没能突破那一层瓶颈,至多无非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下场。
    而仰光波谲云诡的政治斗争则是徒手攀岩。
    登顶或者坠落。
    “winordie”的游戏,从来没有给失败者体面的下山道路。
    不进则退?
    不,你无路可退。
    连原本高官中倾向于支持他们,曾经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给予保证的上司。
    在发现要输的时候,也瞬间就选择把他们当成弃子丢出去。
    各扫门前雪,准备断臂求生。
    于是,他们体面的上流生活都在一瞬间,摔的支离破碎。
    与丹敏明不同的是。
    阿莱大叔是军阀混战的金三角地区狰狞的炼狱中,一点点爬上来的人,是被炮火捶打出来的男人。
    望过天堂,也到过地狱。
    见过权力的中心,也见过世界的狰狞。
    拥有钢铁一样的意志。
    所以当他像浮萍一样坠入谷底后,阿莱大叔最后选择了放下,也像浮萍一样选择安静的世间当一个小小的门房。
    丹警督不一样。
    这片土地现实的很狰狞,但生活对他并不狰狞。
    入警队,当官,娶富家小姐,晋升……他这一辈子顺顺利利的就喝着咖啡,住进za里看椰子树去了。
    他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但骨子里依然是那种没有见识过生活毒打,岁月静好的软弱中产。
    因此。
    当他被从za街区里不名誉的赶出去。
    他过去四十年的岁月静好结束了,他的警督职业结束了,他的生活也随之结束了。
    他是个软弱的人。
    面对生活的失败,最大的怨气也仅仅是摔木雕,吼老婆。
    丹敏明甚至都不恨了。
    他都觉得奇怪,自己竟然不恨豪哥,不恨上司,不恨那些给他使绊子的同僚。
    他麻木了。
    麻木的想要逃避,麻木的想要死亡。
    丹敏明梦呓般的拉开抽屉。
    他从里面取出皮质的枪套背袋,打开锁扣,从里面抽出了一把有着象牙贴片的手枪。
    缅甸本地兵工厂生产的ma-6手枪。
    仿制瑞世名枪西格绍尔p226制造,弹容量8发,发射9x1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
    这支枪,是他晋升实权警督后,一位将军送他的贺礼。
    上面有精致的铂金和象牙贴片做为装饰,握柄处还用缅语刻着他的名字。
    不太合法,却足够威风。
    讽刺的是。
    丹敏明早就不是需要冲锋在一线的基层警员了。
    自从得到这把枪以后,就一直收纳在枪套里,这些年来,从来就没有开过一发子弹。
    是星爷电影里那种所谓的“善良之枪”。
    它第一次开枪射击,竟然是对着自己。
    丹敏明麻木的搬动击锤,打开保险,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
    “毕此生平后,入彼涅盘城。”
    他顿了一下,缓缓的说道。
    这是一千五百年前高僧善导大师所留下的着名的归去来偈的一语。
    意思是众生苦厄,不如早日结束轮回的苦恼,涅盘进入净土的极乐世界。
    缅甸本土90%的人口,都是佛教徒。
    就算是政府的高级官员,也大多信奉佛教。
    即使不持有宗教信仰,在仰光信佛也是贴近民众的好方法。
    各种礼佛法事,同样是重要的社会交际场合。
    大概小时候,嚷嚷的总要上各种兴趣班,学习艺术的女儿还是或多或少的让他染上了些许文艺气质。
    丹警督一直在心里,很清晰的认为他就是个粗人。
    可当他对着自己举起枪的那刻,脑海里,竟然想起了曾经装模作样的去参加泼水礼时,大金塔寺庙里的一位僧侣所唱的佛偈。
    “别!”
    旁边怀孕的女人见到丈夫拿枪的动作,被吓呆了。
    此刻才终于反应过来。
    尖叫的过来想要夺枪。
    丹敏明本来一直麻麻木木,脑子里浑浑噩噩的状态,可当森冷的枪口对着他的脑袋的那刻。
    还是感受到一种冰冷的寒气从脊椎直上后颈。
    他迟疑了一瞬间。
    妻子就已经跑了过来。
    他想要阻止,又反抗的不太坚决,两个人争抢间,手枪掉在地上。
    “哐!啪!”
    一道鞭炮爆开似的脆响,在书房里猛的炸开。
    西格绍尔公司生产的手枪,一直以设计精致,在恶劣的冰雪、沙尘环境下耐用闻名。
    但它设计的军用制式手枪有一个小小的缺陷,就是容易发生撞击走火事件,所以不是很常被警界采用。
    这支枪又是缅甸本地自产仿造的,没准工艺本就不如原版的可靠,贴上象牙贴片不代表它就被贴上了质量优渥的buff。
    再加上。
    丹敏明这些年养尊处优,不仅这枝枪几乎没开过,保养也很少保养。
    此时,枪落在地上,一瞬间就竟然就走火了。
    黄铜的弹头射到了一边的金属铁皮柜子上,在狭小的书房空间里,瞬息间乒乒乓乓的折射了好几下。
    弹头乱飞。
    正在争抢的丹敏明和妻子,都被这刹那间的射击声惊呆了。
    两个人一下子都不动了,似是雕塑一般的站在原地。
    半晌。
    女人惊叫的捂住嘴巴,指着地板——
    “血。”
    这时丹敏明才觉得小腿火辣辣的疼。
    贴着地面弹射的子弹翻滚间,擦伤了他的小腿。
    幸运的是。
    子弹已经在不断的折射间耗费了大多数动能,所以伤的不是很严重。
    “你在这里,别再犯傻,我去拿医疗箱来。”
    女人起身,想要捡走掉落的手枪,然后去取消毒药水和纱布。
    嘭!
    就在这时,书房的大门猛的响了一下。
    整个木门都是一震,然后是第二下,这次大门猛的就打开了。
    穿着睡衣的女孩,站在门口,她右脚的纤细的脚尖依旧保持着侧踢蹬击的动作。
    那是蔻蔻。
    她穿着昨晚在沙发上睡觉时粉嘟嘟的睡衣。
    衣服有些褶皱,细长的头发也有点凌乱。
    这两天家中的变故,让往日充满能量的蔻蔻小姐,也显得有些疲惫。
    不过不愧是学着舞蹈,练过跆拳道,上过击剑课的腰细腿长的好姑娘。
    虽说打网球被酒井小姐这样的专业选手摁在地上摩擦。
    但家里这种上了锁的薄薄一层书房大门,两脚就踹开了。
    也不知。
    她之前在门边听了多久。
    “蔻蔻,到外面去,这里没有你的事情。赶紧去取纱布来。”
    女人觉得这狼狈的一幕不适合被小孩子们看到。
    想要让她离开。
    “取什么纱布,他想死,让他去死好了。”
    蔻蔻迈步走进书房。
    她是一个身材妩媚,笑容开朗的姑娘,配上白粉色的肌肤和喜欢穿的粉色少女气的衣服,以及身上常用的香水沐浴露的气息。
    整个人明媚,细软,又带着一两丝调皮。
    走在校园里,总让人感觉像是一株带着不扎人的小刺,绽放的正艳的山桃蔷薇。
    粉粉嫩嫩的女孩儿站在屋里,身上依然残留着淡淡的香味,脸上却一点都没有笑意。
    她盯着自己的父亲,又看了看地上的手枪。
    “瞧你窝囊的样子,入彼涅盘城?想死后进入极乐世界?你也配。什么样的菩萨才会超度你这样的人啊?”她冷笑道。
    虽然女儿从来都不是啥乖乖女,经常把老爹气的火冒三丈。
    可丹警督极宠自家的宝贝女儿。
    再加上自觉对前妻有所亏欠,一直把蔻蔻放在手心里捧着。
    但现在他正是心神无主的时候,受伤的小腿还火辣辣的疼。
    又被刺到了痛楚处。
    火气腾一下就起来了,一巴掌就狠狠摔在了蔻蔻的脸上。
    “滚,你怎么敢这么和你父亲说话。”
    “丹敏明,伱干嘛!别拿蔻蔻撒气,这又不干她——”旁边的女人见状,想要跑过来劝阻。
    蔻蔻一伸手就阻止了对方。
    女孩本来就长的白白粉粉的,父亲狂怒之下,也没有收手,这结结实实的一巴掌,蔻蔻脸上瞬间就出现了一个红手印子。
    连嘴唇都被擦破了一点。
    但她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站在那里不闪不避。
    “打,来,继续打。吼老婆算什么本事,扇女儿一巴掌,谁不会?你今天要是能打死我,我到反而看得起你!”
    “继续,把你真的本事都用出来。”
    她居高临下的盯着老爸看,眼神讥讽。
    扇了女儿一巴掌后,丹警督就后悔了,再加上蔻蔻的一双眼睛实在倔强的吓人。
    死犟死犟的盯着他看。
    他反而被逼住了,有点不知所措。
    “想自杀么?来。”
    老爸怂了。
    蔻蔻小姐却不依不饶。
    女孩走过去,从地板上捡起手枪,熟练的拉动套筒,确定走火并没有损害手枪的枪机结构,下一发子弹已经正常的上膛了。
    她把手枪推在桌子上。
    “你们今天都疯了!”旁边的阿姨都看呆了。
    “别阻止他。他死了,我照顾你。”蔻蔻喝斥住了旁边的后妈,把手枪推过去,“来,别对着太阳穴打,我记得以前有局里的叔叔说过,自杀打太阳穴不一定立马能死,太痛苦了。把枪口伸进喉咙里,从上向上打,对着脑干,绝对一击致命。”
    “动手吧。”
    她把这支刚刚走过火的手枪,推进老爸的怀里。
    丹敏明望着手枪。
    呆了两秒钟。
    他又像触电一样,把手枪重新推了回去。
    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选择自杀来逃避,都是一时间的冲动,从楼上一跳下去就后悔了。
    可惜跳楼不是跳绳,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不是你跳到一半,想不跳,就能不跳的。
    生死间有大恐怖。
    刚刚一举枪,和死神擦肩而过的畏惧感,几乎是彻底占据了他的心神。
    既使妻子不来抢,他也未必一定有扣下扳机的勇气。
    “不过我要是你,与其没出息的在书房里自己寻死,不如拿把枪到西河会馆里找豪哥拼命,那将来我弟弟妹妹出生了,我还能告诉他,父亲死的像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反正你觉得自己的生命不重要了,若是正好能把豪哥干掉了,也算是为这个城市做了一件大好事。”
    丹敏明颓然的靠在椅子上,捂住脑袋。
    蔻蔻从来都是一个凌牙利齿的姑娘,挖苦起人来,像小锤子一样,字字钻心。
    而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父亲。
    不仅没有勇气活下去。
    其实连面对死亡的勇气都没有。
    连女儿,甚至都比他自己,更加清楚的知道这一样。
    “又不想死了?”
    蔻蔻等了几秒钟,见老爹依旧呆呆的坐在那里,没有回应,她就自顾自得平静说道,“好,那么我们就说说应该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