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说明贵族的劝解很是有效,吉尔伽里昂彻底破防,将主持军务的权力交给贝拉·红鬓。
既然你那么喜欢出席战争议会,以后也别待在艾里昂了,跟着伊姆瑞克去洛瑟恩吧。
这一情况导致凤凰王陛下与艾里昂骑士之间的友谊,以火箭式似喷涌。
在听到与陛下同行的坐骑乃是莫泰里厄斯后,不少艾里昂骑士都希望见证这只坚定坐骑的风采。
可实际情况却从骏马观赏大会,变为骑战比赛现场。
握住训练长矛的伊姆瑞克,有些嫌弃于手中木杆轻飘飘的感觉,即便是艾里昂最为沉重的实木训练骑枪,也难以适应凤凰王恐怖的力量。
莫泰里厄斯被更换上龙形马铠,棱角有型的白色盔甲闪烁着神光,双目炯炯有神。
虽然在应对战场时,坚定坐骑已很久没出现在凤凰王陛下的同行名单,但毋庸置疑没人敢怠慢这只骏马。
仅是一套龙形马铠,便是寻常战士一生难以寻觅的宝物,而那枚悬挂于脖颈前的硕大红宝石,似乎也在说,咱卡勒多战马就是高人一等。
伊姆瑞克吹了一声口哨,示意还在饮水的莫泰里厄斯过来。
当身着龙形马铠的骏马走至身前时,阿娜丝塔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沫,老师的坐骑给她感觉很不一样,强大、坚毅且迅捷。
不过真正吸引她注意力的,乃是莫泰里厄斯胸前悬挂的赤红色宝石,怎么没见其他人的坐骑有类似的东西。
“老师,它是?”
抚摸骏马头颅的伊姆瑞克,正在与同伴做着战前预演,不能冲得太快,避免把对手弄死。
“我的坐骑莫泰里厄斯,它已经服侍我两百多年了。”
“可龙王子不该骑着巨龙吗?”
被说到痛处的伊姆瑞克,用长达四米的骑枪毫不留情在学生脑袋留了一个包。
“不管天空,还是地面,龙王子都是世界最优秀的骑士。”
所以,你们有时候应该叫做马王子?
被撵走的阿娜丝塔心中嘀咕,低着头来到大姐姐身旁,望着场地两端的人,心中有些发憷。
作为凤凰王对手的,乃是一位早已成名的银盔骑士,比之伊姆瑞克仅挂着长袍软甲便上马的轻松姿态,艾里昂精灵无疑认真得多。
最吸引学生注意,莫过于骑士头盔上如彩虹一般在风中飘散的丝带,以及点缀于护面的红宝石。
想到在老师住所见到的龙王子盔甲,阿娜丝塔有些纳闷,龙甲最大的特征就是有诸多巨龙形状的装饰,颇具威严的龙翼头盔,以及龙鳞状的胸甲。
但从华丽程度而言,很难与银盔骑士相提并论,根据她这几日在城中的观察,越漂亮浮夸的东西,越让人敬畏。
比如那些待在场地两侧,戴着夸张羽翼头盔的凤凰守卫,阿娜丝塔就发现没人敢向他们搭话。
她指着银盔骑士说:“他应该很利害吧。”
菲丽丝点头,不厌其烦解释道,“银盔骑士有一项传统,每当杀死一名危险的敌人后,便被允许于头盔增添一条丝带,当杀死一名恶魔,便会镶嵌一枚红宝石……
他的话,应该实力不错。”
“那老师呢,如果遇到不认识的人,他该怎么用装饰证明实力?”
菲丽丝无奈笑着,野丫头缺乏常识,天性质朴率真,但这份天真或许便是伊姆瑞克看中的理由。
“你的老师无需这些东西装饰,他站在原地,就足以让对手感到畏惧。”
侍女的话并没有错,当银盔骑士见到对手乃凤凰王时,首先做的事情并非是于马背紧张以待,翻身下马举起骑枪指向天空,随后拔出常见平举向伊姆瑞克。
这说明他将神灵的注视之下,向凤凰王表达敬意,虽认为不可能胜出,但依旧想要一搏。
而伊姆瑞克也回之以礼,将骑枪竖于地面,自腰间取出创世之剑,向骑士的左右肩头各点三下。
这说明不管胜负如何,凤凰王都尊重战士的荣誉。
如此激励,引得银盔骑士神情盎然,只恨不能单膝跪在陛下面前,肩头被创世之剑轻点赐福。
隔着老远,他垂下头,向伊姆瑞克问候:“陛下,若艾里昂骑士的武艺有幸得到您的赏识,可否获得阿苏焉化身的恩赐。”
添头吗……伊姆瑞克认为这会让比赛变得更有意思,当上凤凰王了,肯定不能按照从前的习惯以金叶币作为彩头。
既然如此,何不以创世之剑作为添头呢。
将剑连鞘一同扔于主台之上,精准的手法让承担精灵命运的神器笔直竖于中央。
伊姆瑞克很是轻松点头,“我喜欢勇士,就如同你们尊敬勇敢的骑手一样……你们应该也很明白,我并非能轻易战胜的对手,与我的战斗不会算如胜负之中。
这场比赛的胜者,将由创世之剑册封冠军头衔,望诸位多加努力。”
不管能否获得阿苏焉的恩赐,但创世之剑的册封前所未有,所有人都知道,此乃神上神在凡世的象征。
台上有一位被凤凰王亲自册封的库诺斯神选,骑士们不相信以陛下对战斗的敬意,会敷衍了事用创世之剑轻点几下肩头。
银盔骑士激动点头后,立即翻身上马,如此一来便毫无负担了,只需享受与陛下的战斗。
在号角声响起后,他高举骑枪越过肩头,向对手嘶吼。
“愿凤凰王的荣誉,指引我获得胜利!”
虽然这一口号有些古怪,毕竟与银盔骑士迎面重复的对手,就是凤凰王本人。
但好在陛下对此并不在乎,拉动莫泰里厄斯缰绳之后,四米长实木训练骑枪无需托架帮扶,仅是单手便竖直如铁,与胸口、手肘形成牢不可破的三角造型。
百米长的跑到在精灵骏马速度下一晃而过,银盔骑士冷静举起骑枪与盾牌,根据他对卡勒多枪术的了解,第一枪往往会瞄准对手的喉咙或是胸口。
将胸口护住,靠经验反应可能刺向喉咙的骑枪,这是他的判断。
但伊姆瑞克可能不太擅长于比赛类型的战斗,他手中骑枪瞄准盾牌的姿势一动不动,似将这面特意加厚的防具视若无物。
等真正与凤凰王短兵相接之时,银盔骑士将骑枪对准了陛下英俊的脸庞,他的速度更快一些,在伊姆瑞克的骑枪尚未接触盾牌之时,手中武器已是接近肩头。
但崇尚力大砖飞原理的伊姆瑞克,比起坐骑高速移动时带来的冲击力,更喜欢亲手将对手刺穿。
尚未接触盾牌的骑枪在他手臂伸出之后,凭空快出一截,在银盔骑士尚未得手之际,他已是有了实际战果。
骑兵对冲无非便是看彼此的反应能力,当节奏忽然快上一截后,银盔骑士手中的钢铁盾牌已被刺出一个大洞。
好在陛下仅将此次比赛当成玩闹,在刺穿盾牌后手腕一转,用着推力将对手甩于马下,而非一击毙命。
落马的骑士,亮丽盔甲多出一些尘土,他起身后看着回来的凤凰王,摸着有些发疼的肋骨说。
“您可真是不留情,盾牌被击穿的时候,我还以为要死了呢。”
伊姆瑞克不置可否,耸肩说道:“毕竟挑战巨龙领主还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但确实打得不错,差点就让我破相了。
你的名字?”
银盔骑士立正站好,将骑枪握住竖于身侧,端庄向陛下说起自己,以及家族。
“拉姆斯特尔之子坎伯兰,向您表示敬意。”
“很好,希望你的长枪能继续为我制造惊喜,坎伯兰。”(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