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紫微讳
作者:那就微笑吧   道教神话:我乃世间最后一位真仙最新章节     
    道教神话:我乃世间最后一位真仙正文卷第一百一十章紫微讳夕阳,官道,凉风。
    还有一名浑身是血的青年男子。
    陈云望着地上倒躺的无头女尸,站在那边久久不语。
    说真话,如果有选择,他真的不想杀死林妃云。
    只是这女人心肠极其恶毒,不分青红皂白对自己动手就算了,竟然还唆使柳归白与张青接二连三来找自己和身边亲近的人麻烦。
    陈云相信,若是今天不杀了对方,也许以后自己修为越来越高对方不敢来报仇,但张乾、林辰,乃至小山村之中的父母、妹妹弟弟别想安分活下去。
    “不杀你,我寝食难安!”
    他目光变得坚定。
    《太平经》中主张乐生、重生。
    《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中有言:仙道贵生,无量度人。
    道家一向是尊重生命,不主张夺取人的性命。
    这点从当初林辰带大家下山驱鬼遇险,王老志问对方“错在哪”能看得出,传道观的思想也认为“人命大于天”。
    陈云接受道家熏陶许久,自然也不想取人性命。
    只是在他的心目中,家人、朋友远超一切。
    故而,为了以绝后患,他不可能放过林妃云。
    “若是这么做会让我坠入魔道,我亦无悔!”
    陈云坚信自己选择是正确的!
    同时,他心中颇为感慨,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十七年,修仙亦有大半年,这林妃云就像是前生玩关卡游戏时遇到的第一个“boss”,曾经让自己感到束手无策,最终靠着升级和“神器”总算打赢了。
    那种满满的成就感,让他忍不住心灵升华,仿佛破除了什么迷障,神智都变得清明了起来。
    就好像拨开乌云见青天。
    “说起来,如果她不被我言语激怒的话,也许想要打赢这场证明自己的战役,我还要拿出飞针和细犬两件法器。”
    陈云忍不住摇了摇头,“连我底牌都没有逼出来,林妃云,你死的不冤!”
    想着,他想要治疗一下伤势,然后将林妃云的尸体找个地方埋了。
    证明了自己,以绝了后患。
    陈云自然要给予自己修行路上碰到的一个boss最后尊重。
    如果不是对方的逼迫,也许自己不会这么快就修炼到接近下等法师。
    正要利用《积精炼体》的方法催生精气修复伤势。
    忽然,陈云看见自己手臂上那一条条伤口竟然已经愈合结痂了!
    更让他感到惊讶的事是,自己明明什么事都没做,伤口便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嗯?”陈云怔了一下,“为何我的伤口愈合速度会变得如此之快?”
    他忽然想到“积精炼体”上有介绍,若是练至小成,伤势顷刻平复如故。
    但凡练至中成,肉身犹如精钢,可以做到真正的刀枪不入。
    如果能练至大成,四季如一,寒暑不侵,水火不入,几乎可以做到以肉身之力撼动山河的壮举。
    “原来我不知不觉将积精炼体练到小成了。”
    陈云若有所思,“而且我真的没想到积精炼体这门炼体法如此神奇,我那些皮肉伤虽未伤及根本,实则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很严重的,没有个把月不可能痊愈,我刚才与林妃云交战看似时间很长,实则也就过了几分钟而已,那些严重的创伤便已愈合,看来以后我得对这门功法稍微上点心,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带着修炼。”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能把积精炼体融汇到自己的丹道功法之中。
    既然伤口已经在快速愈合,陈云索性没再去管。
    他朝着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有许许多多坑坑洼洼,很显然是林妃云刚才念动紫微神咒全力爆发之时留下的。
    陈云想了想,蹲下去想要抓起林妃云的尸体埋下。
    结果他刚蹲下去便看见一块绣花锦帕静静地落在林妃云的尸体旁。
    “这块锦帕好像是林妃云发动紫微神咒的法器。”
    陈云想了想,伸手将绣花锦帕捡起收入了储物戒指之中,刚才林妃云手捏法印、念的口诀和走的罡步,他基本上都记住了,如果配上这块锦帕,不知道能不能复制使用紫微神咒,他想要拿回去尝试一下。
    如果真的可行,那么,自己就能多一门保命的强大手段了!
    不过陈云估计不大可能,因为一般法术和神咒,都有特殊的行功路线,需要搭配自身修炼的力量,然后才能释放出来。
    他只是观得“形”,没有领悟到内在的核心,想要复制的确很难。
    “不管能不能复刻紫微神咒,这块锦帕都是了不得的法器,一定还有其他的作用,我带回去慢慢尝试。”
    或许是看见这块锦帕,陈云不由动了“摸尸”的念头。
    他伸手在林妃云尸体上搜索了一下。
    还别说,真又发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例如腰间挂着的荷包里面塞着两三个小瓷瓶,里面装着三种不同的丹药,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还有其衣袖暗格里,陈云也发现了一块“令牌”,这块令牌写着“黄巾力士”四个大字,貌似是召唤黄巾力士圣象的法器,当然,也有可能是直接召唤黄巾力士的法器。
    他暂时搞不明白,一股脑全都丢进了储物戒指里。
    让陈云感到比较遗憾的事情是,这一次没有搜索到任何的功法或者法术秘籍。
    不过自己马上就要跟随恩师学习更厉害的术法了,陈云倒也没感觉到太过遗憾。
    将林妃云尸体埋葬好。
    陈云又从旁边捡了一块方木,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头在上方刻下了墓志,上面有林妃云名字,至于年龄他猜测不到,毕竟对方只说修炼三十四年,并未说何时开始修炼。
    最后,他在墓志两侧刻了一行诗:怒气三千丈,皆作飞花流。
    随即,陈云头也不回朝着终南山走了回去。
    经此一战,自己大仇已报,心结已解,该全力冲击突破到下等法师了!
    ……
    回传道观的路上陈云还一直在念着“紫微神咒”的口诀,手中也在比划着林妃云捏的手印,步伐更是尝试行罡步,想看看能否复刻。
    或许是因为太专注了。
    他进入传道观遇到几个新来的师弟打招呼都没注意到,只是沉浸在思索之中朝着内院走过去。
    谁知迎面险些撞上人!
    陈云急忙抬头一看,发现是郑文叔。
    他赶紧行礼道:“见过郑师兄。”
    郑文叔笑吟吟地问道:“陈师弟,看你披头散发,这是和人去打架了吗?另外,伱心不在焉地手中还在比划着紫微讳的手印,脚下踏着紫微讳罡步,难道是在专研紫微讳吗?”
    陈云呃了一嗓子,“紫微讳?不是紫微神咒?”
    郑文叔哭笑不得道:“哪来的紫微神咒?诸真皆有名讳,但不可轻呼,皆需避讳,这紫微讳就是为了避紫微大帝名讳的简称,北极紫微大帝执掌天经地纬,以率日月星辰和山川诸神及四时节气等自然现象,能呼风唤雨,役使雷电鬼神,这紫微讳就是借紫微大帝一丝神力以求获得超凡的力量,当然,不同的紫微讳有不同作用。”
    陈云虚心求教道:“紫微讳不止一种吗?”
    “当然不止了。”郑文叔详细介绍道:“紫微讳,有紫微内讳、伏魔紫微讳、杀伐紫微讳等,常见的由云头雨字与鬼脚聻字合成,具有紫微大帝的神能,紫微讳可按照三官四圣、南北斗等分解。另外,紫微讳共计二十八划,二十八星宿也暗合于内,在一定程度显示紫微讳可广泛用于驱邪、镇煞、伏魔、杀伐、收惊、退煞等。咱们道门的不同流派,在使用‘紫微讳’或相关咒语时也都有不同的诀窍。”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我观你刚才手印、罡步与口中念叨的紫微讳,有点像是很普通的驱邪紫微讳,若是使用出来,还没有《天蓬敕咒》威力大哩。”
    陈云眼前一亮,“师兄会《天蓬敕咒》?”
    郑文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恩师不传你,我可不敢私底下传授给你,不过嘛,你这紫微讳我可以指点一二。”
    好吧,学不到天蓬敕咒也没辙。
    能够学会驱邪紫微讳,陈云已经很满意。
    他眼巴巴地望着郑文叔,“但求师兄指点。”
    郑文叔道:“我记得施展紫微讳需要有法器配合,一般是令牌,你可有这门紫微讳的令牌?”
    陈云从储物戒指之中拿出一块锦帕,“我与那妖女交手的时候,她好像是借助这块锦帕使用的紫微讳。”
    “妖女?”郑文叔眉头一蹙,手指在那边掐动,好像在推算着什么东西。
    半晌后,他脸色古怪地看着陈云,一脸幸灾乐祸道:“你完了!恩师回来定然会罚你禁闭!哈哈哈!”
    陈云:“……”
    “锦帕给我看一下。”郑文叔伸手接过锦帕看了一眼,然后主动指了指锦帕中间绣着的花纹道:“看见‘雨渐耳’三个字了吗?”
    陈云凑过去一看,“看见了。”
    郑文叔嗯了一嗓子,“你念动咒语,掐手印,走罡步之时,将真炁注入到这法器‘雨渐耳’之中,便可以轻易使用紫微讳,当然,若是你想不借助法器使用紫微讳难度有点高,需要以神驭炁在身中画出紫微讳,然后再念动咒语、掐手印、走罡步,具体诀窍我详细告之。”
    说着,他将不利用法器如何运功告诉了陈云。
    末了,郑文叔还纠正了一下陈云手印与罡步中的一些小错误。
    至于咒语没问题。
    陈云忽然想到上次从柳归白那边得到的紫微讳似乎和林妃云念的咒语有所不同,他又开口询问了一下。
    结果郑文叔告诉他那个是封灵类的紫微讳,威力与刚才那个差不多。
    当然,他也把口诀、手印、罡步与运功方法,一并教授给了陈云。
    陈云没想到无意间从林妃云身上学到不正确的紫微讳,竟然让郑文叔教给了自己两门正确完整的紫微讳。
    一回想到林妃云全力施展紫微讳爆发出如此惊人的威能,如今自己又学会了使用方法,陈云心中便忍不住感到高兴。
    修道至今,自己总算学会了两门威力巨大的“法术”。
    不过陈云也只是小小高兴了一下。
    因为他此刻的内心更期待自己修炼到下等法师之后,恩师会传授给自己多强大的术法。
    一定会很厉害吧?
    他心中暗暗期待着。
    正因为实在太期待了。
    陈云迫不及待希望夜晚子时能够快点到来。
    那样他又可以炼精化气冲击下等法师之境了啊!
    陈云相信,也许就这两天里自己便能修炼到下等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