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终生合同
斯特恩也是头疼。
本是想捧林东,哪想到这家伙其实压根儿就不用他捧,反倒是已经直接有点破坏平衡了。
特别是超音速的电梯门战术,配合上超音速那准到令人发指的外线,简直就是堪称无赖。
联盟其他球队也有学的,但学得不像,没有那种提前意识,配合得也不够精妙,一用就是移动挡拆。
但超音速却能用,因为负责开关门的樱木花道和佩顿的意识以及配合都实在太好。
这两人在掩护时都总是能提前站位,并且脚下完全不动,纯粹靠身体的挤靠来完成那一瞬间的关门,让裁判找不到挑剔的点。
要是超音速凭这招只是和其他球队打得有来有回,或者只是个80%左右的胜率,斯特恩觉得所有人大概也就忍了,但这100%胜率却也实在是有点太过……
于是在超音速拿下34连胜破纪录这一天,新的联盟规定连夜出炉。
——新增一个双人掩护犯规。
不管你脚动没动,不管你是不是提前卡位,进攻方只要在进攻时同时借助了两人的掩护去获利,那就直接吹。
不过,林东正处于谈判阶段的代言续约倒也由此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了全美热议的一个新热门话题。
11月24号,超音速客场挑战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超音速的两连败,以及小牛的这场大胜让整個联盟都总算是松了口气。
小牛则是靠着三剑客的发挥再次以一个大比分的18分之差拿下超音速。
要再让超音速这样连胜下去,怕是所有球队都已经快要没信心和超音速交手了。
而新政策的出台,显然让已经顺风顺水适应了34场的超音速多少有点不太适应。
112:108,马刺终结了超音速的连胜。
而紧跟着的另一场硬仗,达拉斯小牛,超音速的外线问题仍旧没有解决,手感没能恢复适应,林东则是处于和安德玛续约的关键商业时期上,各种谈判拉扯消耗了不少精力,加上此前连胜的势头已断,松懈了下来,以至于这场比赛只拿到33分12助攻7篮板。
因此尽管林东爆发砍下61分12篮板11助攻,却也仍旧没能力挽狂澜。
在gdp全力爆发的情况下,又没有了电梯门的掩护,习惯了安逸的超音速外线集体失准,已经习惯了电梯门的樱木花道也打得有点迷茫,非但在进攻端有点无所适从,且也因为习惯性的双人掩护意识,被接连几个哨子给直接吹了下去。
他和安德玛的代言人合同是持续到12月10号,而一些谈判细节也已经被泄露了出来。
安德玛为他准备的是一份7年5亿美金的长约。
坦白说,以林东如今的热度以及给安德玛带去的利益而言,7年5亿美金是匹配不上他的身价的。
但也众所周知安德玛正处于扩张期,现在手里完全没钱,这应该也是安德玛能拿出来的最大诚意了,且还裹挟着林东有15%的安德玛股份,他要是不签安德玛,安德玛保准市值大跌,那他这些股票也将立马贬值,而以安德玛目前市值近百亿来看,这可是十几亿美金,也是安德玛在续约林东时最大的绑架筹码。
也意味着如果有别的公司想要签林东,那就得拿出一份儿超出这将近20亿美金价值的合同来。
虽然都知道林东肯定值,但代价也实在是太大了,让许多大品牌都望而却步。
只有耐克一头扎了进来,并且给出了一个堪称恐怖的筹码。
10亿美金、3%耐克股权以及所有冠名销售品销售额的25%特许权使用费。
这是一份儿终生合同。
同时,只要林东愿意,耐克还可以出资以现有市价收购他手里15%的安德玛股权!
有人粗略估算过这份儿合同的价值,
耐克如今股票市值并不算多,但也有223亿美金,3%的股权就意味着6亿多美金,算上10亿的终生代言合同,林东只要签下,就能有16亿到账,这已经远远超过他在安德玛那15%股权的价值了,毕竟那15%的股票真要卖出去,保证立刻大贬值,最后能套现一半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且还手握耐克一个25%特许权使用费的终生条款,这与迈克尔乔丹在耐克aj特权完全一致,这才是真正的大头,可以说光这个合同就能让他一辈子都不愁吃穿,再加上林东与耐克强强联合后带来的市值收益等等,整体价值预估10年内就能达到至少50亿美金以上!
甚至耐克还考虑了林东脱离安德玛时,手中股票亏损的价值问题,要将这部分也算进去,这份儿合同的长期价值甚至已经超过了60亿,将远远超过林东和安德玛合作的从中获利,除非安德玛能干掉耐克成为全美第一品牌,但那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事。
看来耐克这次是铁了心了,就算是当年的乔丹也没这样的待遇啊……但安德玛商业奇迹的活生生例子就摆在面前,这让人无法质疑,林东就是值这么多钱!
坦白说,全美都没人认为有人可以拒绝这样一份儿合约,除了林东。
因为安德玛?因为所谓的情分?
去和一个美国商人去谈情分,林东还真不至于。
当初选择安德玛,不过只是看中了他能提供两年短约的灵活性,也为自己未来的商业价值铺开一条路而已,自己就算现在真扔了手里的安德玛股份,对安德玛来说,将它在两年时间里从一家小工厂带到今天的规模,安德玛依旧是赚的盆满钵满的,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背刺亏欠。
真正让林东犹豫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耐克品牌自身。
自己终有一天是要回国的,老美的汉堡他是真吃不惯。
所以如果真把自己和耐克终身绑定到这种程度的话,那到时候身败名裂的就一定是自己。
钱嘛,自己爱的只是篮球,没有什么商业野心,100亿和10亿对自己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都是足够用。
所以,短约可以马上签,长约慎重考虑年限问题,终生则直接免谈!
当然,出于道义,安德玛那边还是要先谈一谈的,至少借助耐克这份儿天价合同,将压力给到安德玛,7年5亿是不是少了点?
没钱?没钱没关系啊,要不咱们先来个2年3亿?1年2亿也可以啊,你别光看你一年的销售额,你安德玛要看的是市值,是整体的收益,而自己是值得起这个价的。
至于耐克那边,耐克上次就拒绝了自己的短约条件,而现在自己的价值铺垫已经打足了,这次的胃口又不小,估计会很难谈,先谈安德玛也是反过来给耐克施压。
当然,如果安德玛那边真能谈成2年5亿的天价代言费,那就继续吊着耐克两年,先签安德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反正手握迈克达威护膝,自己的职业生涯还长着呢,用不着卖身一样去急于拿价值,因为自己没有意外可言!
林东的想法很简单,很多钱和超级多的钱是没太大区别,但前提是,自己得先有很多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