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北区法院准备对比特软件和贝尔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纠纷,举行审前听证会的事,在硅谷这里吸引了众多科技业的目光。
因为通常情况下的专利诉讼并不会有这样的流程,立案、取证、召集陪审团,然后开庭才是正常做法。
但这起诉讼案很特殊,首先它涉及软件和通信,跨行业的专利适用问题。
其次国际标准与专利相互引用的原则,是否可作为法律依据,也是一个模糊的分歧点。
当然如果按照科技行业大多数人的观点,以及比特软件提供的国际电信联盟的授权回执为证据,陪审团以及法官一定会做出倾向于比特软件的裁决。
尤其是最近报纸等媒体针对这起诉讼,也是闹得沸沸扬扬。
大多数人都认为比特软件的行为合法合理,不构成所谓的侵权指控。
也正是看到这样的舆论优势,sgr才对贝尔的起诉做出了驳回动议。
本来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的话,法庭很可能批准比特软件的动议。
也就是驳回贝尔的起诉,不予立案。
但比特软件的对手是tt和贝尔,尤其是前者,它在加州的法律资源不比sgr差。
甚至因为每年花费数百万美元用作政治游说团体的经费,tt在公共部门的人脉关系比sgr还要深厚。
借助《水星报》等媒体的摇旗呐喊,tt以比特软件不属于通信行业为由,拒绝成承认后者采用国际标准的合法性。
双重影响之下,法院内部也产生了分歧。于是为了彻底了解技术相关的关键词合适意义,加州北区法院决定举行释义听证会。
释义听证会,顾名思义就是双方呈现自己的证据,并对此做出声明和解释。
法官会根据双方对专利术语的解释,去决断专利案件的违法与否。
因此本次听证会非常重要,法官对于解释的裁决可能大致表明该专利侵权案的结果。
另外本次听证会有陪审团出席,但他们不对双方辩论的结果做出审判。
因为专利术语是需要一个法官决定的法律问题,而非需要陪审团决定的事实。
加州北区联邦法院,第一次穿上深色西服的迪恩。
在sgr律师团队以及比特软件的高层的陪同下,穿过法院门口灯光闪烁的记者群,走进了这栋巍峨的意大利式建筑。
虽然并不是正式的庭审,但是比特软件的这一方的律师团队还是全体出动了。
紧跟在迪恩身边的就是sgr的合伙人律师鲍里斯.费尔德曼,另外还有两位律师一个来自比特软件法务部,一個来自斯坦福法学院的荣誉教授。
主要辩论由鲍里斯.费尔德曼负责,其他律师则辅助迪恩应付各种提问。
例如通过眼神和微不可擦的手势提醒迪恩注意措辞,防止落入对方的语言陷阱。
或者当经过长时间的对弈后,观察到迪恩的状态下降或者被激怒时,他们负责及时打断并向仲裁人申请中场休息时间。
面对tt和贝尔这样的对手,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也因为这次比特软件自带舆论正义效果,斯坦福也无偿派遣了一位法学院荣誉教授来帮助比特软件应付这次听证会。
其实这位荣誉教授的象征意义更大,这一举动主要为了彰显斯坦福对自家学生的支持。
当然比特软件来者不拒,迪恩需要斯坦福站台来博取舆论同情,斯坦福也需要展示自己的学风,大家各取所需。
和大多数法院一样,加州这里的听证会大厅也都是以原木色为主。
坐在大厅主席台最前方一排的是负责这起诉讼案的主审法官以及三名陪审法官,再后面一排是陪审团人员。
主席台前方分列两边就是tt一方,以及比特软件一方。
在大厅的最后面还有拿着笔记一言不发,准备随时记录的议员、助理以及被授权记录听证会全程的加州几家电视台媒体。
一双双眼睛,零零总总十几台摄像机、数码相机,它们全都对准了大厅正中央的两方代表。
虽然听证会还未开始,但是法庭沉闷、肃穆的气氛已经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饶是瓦伦丁和大卫他们已经见惯了风浪,但被强制禁锢在这样密不透风的人墙空间之内,依旧让他们感到口干舌燥。
不过众人关注的焦点不是他们,甚至也不是距离比特软件不足两米远的tt团队。
所有人,堂前的法官、陪审团,后排的议员、记者,以及对面的tt一方,都在用审视的目光盯着那个棕发年轻人。
他太年轻了,如果忽略那张英俊的脸庞,没有人会把他和一家估值七千万美元的软件公司联系在一起。
这或许也是现在斯坦福不遗余力为他站台的原因,这就是一块明晃晃的金字招牌。
而迪恩在干什么呢,他在打量贝尔团队的领头人,准确的说是tt信息部门的经理亚历克斯.霍华德。
本次听证会威廉.肯纳德并没有出席,以他的级别通常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于是亚历克斯代劳了这一职责,而且他本身也对网络信息技术有一定的了解。
不过此时亚历克斯却觉得浑身不自在,媒体的镜头本就已经让他处处小心翼翼。
一旦被他们抓到举止不当的动作,那么在场的记者大概率会放大这一事实。
然后第二天一拥而上,开始对贝尔和tt口诛笔伐。
本来应该有同样压力的那个年轻人,此时却面无表情的盯着他。仿佛这处大厅里,受审的人只有他亚历克斯一人。
就在他频频转动目光,忍不住就要提出抗议之时。高居主席台之首的威廉.斯瓦泽法官,轻轻的按下了手边的电子按钮。
随着一阵铃声响起,大厅里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挺直了腰背,听证会开始了。
白发苍苍的威廉.斯瓦泽起身用威严的声音宣布道,“本次听证会的辩论结果,并不代表后续庭审的判决。
但是在开始辩论之前,请双方代表宣誓对本次听证会上所有的证词、证据负责,没有隐瞒或者谎言。
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辩论权力,并且你将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追责制裁。”
“我保证!”
“我保证!”
辩论的双方代表依次起身宣誓,这其中包括迪恩和亚历克斯。
法庭听证会和在国会举办的听证会不同,为了倾听双方的证词,以及尽可能的做到中立原则,法官并不会做出倾向性的提问。
最开始的流程是原告方,也就是贝尔一方做出指控陈述,然后被告方再做辩论或者解释。
贝尔一方的陈述由库利律所的律师代劳,就和当初诉状所写的一样,他们指控比特公司的tes软件侵犯了贝尔实验室的dpc编码技术专利。
“迪恩.普莱斯先生,你清楚比特公司tes软件使用贝尔实验室专利技术这一事实吗?”威廉.斯瓦泽严肃的逼视着迪恩。
sgr的鲍里斯.费尔德曼举手想起身回答,但却被威廉.斯瓦泽制止了。“请迪恩.普莱斯先生回答这个问题。”
好吧,刚刚的解释有误。通常情况下,法官不会做倾向性提问,有关系的除外。
面对开局的这个下马威,迪恩冷静的起身回答。
“法官大人,各位议员,如果您指的是作为国际公开标准g.722中所使用的dpc编码技术,那么,是的。
不过我需要首先声明,比特公司之所以采用g.722标准,并不是因为这其中包含了dpc编码技术,或者是因为这项技术来自于贝尔实验室。
而是因为它是一份国际公开标准,我们是在行业准则内行事,我们为符合美利坚利益的标准做出了推广贡献。”
“但这项技术来自贝尔实验室是事实,比特公司在收到我们的律师函后,依旧没有停止tes软件的售卖。
这是对《专利法》、《知识产权法》的蔑视!”贝尔一方的律师立刻起身反驳道。
“法官大人”鲍里斯.费尔德曼起身发言,“在这里我不得不重新解释一遍公开标准的定义,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文件声明。
任何成员国内的企业在得到授权后,都可以无偿使用g.722标准生产或者制造符合标准内容的相关产品。
美利坚毫无疑问是国际电信联盟的成员国,比特软件也得到了国际电信联盟的许可授权。
这是我们的授权书,以及缴纳授权费用的相关证明。”
在鲍里斯.费尔德曼的示意下,几份复印件被呈给了主席台上的法官,包括坐在他们对面的贝尔一方。
书面证据一向是听证会上的重要呈堂供证,从法理上来说,盖有国际电信联盟公章的回执,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应。
但贝尔一方对此也并不是没有准备,“法官大人,国际电信联盟推行的g.722标准的原则是建议,而非强制。
这份回执最多证明国际电信联盟向比特公司建议了这份标准,而后者采纳了。
但这依然无法回避比特公司,侵犯标准中包含有贝尔公司专利的事实。
至于行业公开标准无偿使用原则,我们不否认这样的事实。
但g.722面向的是通信行业,而比特公司显然不是,它不适用于公开无歧视原则。”
主席台上的几位法官商量一会后,又再次面向迪恩提问。
“迪恩.普莱斯先生,这份回执上有你的签名。
你当初向国际电信联盟申请使用标准时,是否阐明了它将用在何处?
以及比特公司是否在收到贝尔一方的书面通知后,仍在继续进行tes的销售行为?”
迪恩没有去留意贝尔一方隐隐带着微笑的表情,他用略带疑惑的口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法官大人,各位议员,我们是不是都忽略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