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新花样
作者:萨卡班甲鱼ovo   一首无赖,我在披荆斩棘乱杀最新章节     
    秦疆说英语、日语以及俄语都是拿得出手的水准,毕竟有前世和原身记忆的双重加持。
    虽说没什么伦敦腔,但交流也是绝对无障碍!
    “华夏美食我很喜欢。”汤姆汉克说,“还有城市的交通非常便利,和我在youtube上看到的有所不同。”
    心里明白眼前男子说的是来华参加节目,但汤姆汉克避重就轻,不想对参赛的华夏歌手有评价。
    “布莱兹,可以让服务员上餐了。”秦疆说。
    只要嗨得住,任何地方都是主场,秦疆准备好大吃一顿了。
    也不知道布莱兹是在什么地方看的推荐,选择了这家店,据说是非常正宗的中餐。不过秦疆吃到口中,味道除了有的菜太甜、有的菜太咸、有的菜火候不够之外,也可以说是美食。
    而布莱兹还兴致勃勃地讲解,“汤姆,这是中式酸甜西红柿丁,华人都喜欢的开胃菜。”
    “而这个焦糖山地黑猪五花和特调微辣酸甜汁焗猪柳伴圆葱,更是中餐的精华,你快来吃吃。”布莱兹嘴上和汤姆这样介绍,但筷子却是一直给秦疆夹菜。
    毕竟汤姆只是普通朋友,如果是在美利坚,她都不会请客,但在国外还是要互相照顾。
    而秦疆是大师啊。
    很好,幸亏秦疆还长着一双眼睛,认识鱼香肉丝和红烧肉,如果只有耳朵,他还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法式卷心菜微甜浓汤,味道太清淡了。”汤姆吃了一块五花肉,然后喝了一口白菜汤。
    布莱兹和汤姆汉克是按照菜单上的名字念的,在秦疆看来——这家店有前途。
    店里的红灯笼、实木桌椅以及装潢,都是按照老外的刻板印象来置办的,特别是一楼中庭,还摆放了大石狮。
    餐食口味也更偏向老外。
    瞧瞧餐厅内的食客,百分之七十老外,秦疆认同的,要挣谁的钱,就往那方面使劲儿。
    不像国外某些地方,要挣钱,还把游客当傻子。
    服务员端来最后一道菜时,汤姆汉克下意识地问:“今天过得怎么样?”
    “非常好先生。”服务员也是习惯了,老外就爱这样问。
    早知道就接受蔡彬嘉邀请,去吃地锅鸡了,秦疆想。
    本帮菜的红烧肉和川渝的不同,后者是用黄豆和土豆炖肉,比起红烧,更像是炖肉。本帮菜是要把酱汁挂到肉上,一口咬下去,猪肉软糯而不腻。很显然,这个店没做到不腻。
    “秦,为什么《歌手viii》不邀请你?”布莱兹想抽烟,但魔都餐厅的室内基本是禁止吸烟,因此她中途放弃了掏烟动作。
    “如果你上的话,我要拿第一太难了。”布莱兹实话实说,当初在格林卡音乐祭,就没打赢秦疆。
    “邀请了,不过我有事要忙,就没上。”秦疆随口回应。
    “那真的可惜了。”布莱兹说。
    “参加节目感觉如何?”秦疆问布莱兹。
    “感觉这个节目花费了很多钱,但在歌手的选择上没有花心思。”布莱兹说。
    “汤姆先生呢?”秦疆又问。
    这次汤姆只能正面回应,“舞台设备很专业,现场乐队都是专业的,如此优秀的舞台,我下一期会全力以赴。”
    话里话外就透露出一句,“我对华夏歌手没什么好说的。”
    “舞台很专业吗?”秦疆随口问。
    “非常好,比《完美歌手》的舞台好太多。”汤姆点头,
    “24讯道+12讯道+全景声音频车+特种车,音轨的铺设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演唱会。”汤姆夸奖,“虽然具体的音响品牌我没注意,但从呈现效果来看也是顶尖的。”
    芒果卫视真有钱。秦疆感觉到,论综艺投资,国内几乎没有电视台可以与芒果一战。
    吃完饭,特别说明,由布莱兹女士慷慨解囊。
    这让汤姆很诧异,去欧美乐坛打听打听,布莱兹和人吃饭付过钱吗?没有的!
    甚至和歌迷吃饭,布莱兹都是让歌迷掏钱。
    因此汤姆是准备好自己掏钱的。
    秦疆也没发扬绅士品格送布莱兹回酒店,主要是他要走路消消食。
    接下来一周,秦疆上班三天,拍摄了一个杂志,以及一个冬季代言的广告。
    剩下的事件,都在“说服”朋友们。
    来秦关音乐节唱新歌的……蔡彬嘉和王星然答应了,鞠牧和季海肖还在攻克中。
    又到星期五,第三期《歌手8》播出时间。
    再一再二不能够再三,因此,按理来说格莱美捶草莓音乐节,捶着捶着,上蹿下跳的猹,以及饭圈粉丝都应该没多大动静了。
    说句不好听的,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在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还未被称为三大件的年代,美利坚已是猫王时代。
    现代流行乐有差距,就是有差距。
    然而第三期却引起了更大的热度,因为有人玩花活!
    先说说前四名的票数——
    [1、汤姆·汉克(637)
    2、凯瑟琳·凯蒂(607)
    3、布莱兹·哈德森(578)
    4、王亦(571)]
    先说说,第三期投票观众共660人,这票数有两个亮点。首先,汤姆汉克这牲口吃完满分;其次,王亦差点进入前三,布莱兹从冠军落到季军,因为唱了一首《拉·库卡拉查》,没用擅长的约德尔。
    《拉·库卡拉查》,或许有很多见多识广的小伙伴知道,这是墨西哥民歌,原意是“蟑螂”,布莱兹进行改编了,唱得也是极好。
    侧面反映出,王亦实力真可以的。
    玩花活的是汤姆汉克,他的代表作《ghost town》,弄成了中文版,然后唱中文拿了第一。
    这就很有意思了。
    “哈哈哈哈,一个美利坚歌手唱不熟悉的中文还拿了第一,华夏歌坛毁灭吧。”
    “第三期邀请了谁?白虹?有什么用啊,还不如王亦。”
    “有一说一,我没想到唱甜歌的王亦业务能力这么强,第一名和第二名是断层,第三名和第四名又是另一个断层。”
    “现场观众有点问题,为什么要投给外国人?芒果卫视不是有黑幕吗?为什么现在不敢了?”
    “???楼上什么成分,歌手是竞技舞台,合着你的意思是吃果果的投自己人?那还比什么?”
    “芒果卫视谢谢你,你撕破了华语乐坛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