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籁子满脸红光,灿烂的笑容仿佛春日里最明艳的阳光一般耀眼,那从心底满溢而出的兴奋和幸福简直要感染在场的每一个人。
村里的小伙子们个个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他们一边嘻嘻哈哈地调笑着,一边簇拥着、推搡着,将牛籁子紧紧围在了中间。
大家情绪高昂,兴奋地举起手中的酒杯,嘴里大声嚷着:“新郎官,今儿个大喜的日子,可不能不喝!”
“来来来,多喝点!”
一个接一个地把酒杯凑到牛籁子嘴边,非要给他灌酒不可。
人群中不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声,那声音仿佛要冲破云霄,每个人的眼睛里都闪烁着激动和喜悦的光芒,整个场面热闹非凡,欢快的氛围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忍不住也跟着沉醉其中。
而这场宴席上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那农家自制的玉米酒。
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粮食短缺是常态,人们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难以保证。因此,酒这种奢侈品自然成了众人眼中的宝贝。
而今天,牛籁子豪横的拿出了玉米酒,让大家敞开了喝。
这些玉米酒,可是牛籁子跑了好几个大队才偷偷买到的,再加上文蕾帮忙精心准备的席面。
在这个时代,绝对算上一场豪宴。
席面上的老少爷们,那真是个个红光满面,嘴角流油。再瞧他们那喝酒的架势,一个个端起酒杯,仰起头,“咕咚咕咚”几大口,二两玉米酒就下了肚。
喝完一抹嘴,脸上绽放出满足的笑容,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有的爷们喝得兴起,直接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一只手叉着腰,扯着嗓子喊道:“好酒!好酒啊!”那声音震得房梁似乎都在微微颤抖。
还有的几个人凑成一堆,互相碰碗,扯着大嗓门说着北省的方言,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笑声中充满了畅快和欢喜。
牛籁子的二叔,牛二爷,喝得满脸通红,开始讲起了年轻时的趣事,周围的人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声。
那边几个年轻人,喝了酒更加兴奋,开始划起拳来,“五魁首啊,六六六啊”的声音此起彼伏。
整个小院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也幸好牛籁子小院是篱笆墙,若是有房顶,就北省这帮老爷们的大嗓门,屋顶都给掀翻了。
从新房中跑出来的孩子们,叫着喊着文蕾和丁雁羽,暂停了一下热闹的场面。
赵六丫听到孩子们的叫喊,从厨房中蹿了出来,冲着喜房扯着嗓子就是一阵吼。
“文知青和丁知青早就回去了,她们俩连饭都没吃呢!说是要回去收拾,明早要赶火车回家!”
赵六丫那大嗓门绝对是铆足了劲的喊叫,她是生怕杨敏听不清楚。
其实赵六丫心思很明显,她就是想让杨敏记住文蕾和丁雁羽的人情。
不说两人送给杨敏的结婚礼物,那都能算上送女儿的一份嫁妆了。
就是在牛籁子这边她们,出肉、出力,忙前忙后的,比牛籁子爹娘都用心,最后连饭都没吃。
赵六丫都替文蕾觉得亏的慌,要是杨敏和牛籁子不知情,她觉得自己肯定会给牛籁子两嘴巴子。
牛籁子这时才知道文蕾和丁雁羽忙活了一天,饭都没吃就回去了。
他顶着微醺的脑袋,若有所思的朝着文蕾小院瞅了瞅,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不管文蕾去哪,他铁定会跟着跑去。
哪怕文蕾回城,自个就去城里黑市倒卖,反正这辈子他决定,自己就跟文蕾混了。
牛籁子老娘张了张嘴,随后瞅了几眼每张桌子上的菜肴,心里对文蕾不仅感激万分,更是觉得亏心。
牛籁子爹牛头,手中正端起一碗玉米酒,此刻还高悬在半空,他砸吧砸吧了几下嘴,随后将酒碗放在了饭桌上。
“哎,俺家赖子多亏了文知青和丁知青,以前混不吝的不招人待见,现在不仅能赚满工分,人也活的像个人样了。
俺这些年啊,活的闹心,以为他铁定打光棍了,没想到也娶上媳妇了。
关键,这席面啊,几乎都是文知青帮忙撑的场面,这人情欠大喽!拿什么还哦,这辈子还还的清吗?”
杨组长抿了口自己碗中的酒,瞥了一眼牛头,心想:你懂个屁!牛籁子才去城里换几天破烂,不仅自己建了新院子,天天穿的人五人六的,肯定跟文蕾有别的勾当。
就牛籁子胆大包天的货色,不混黑市,老子就不姓杨。
张组长瞅了一眼牛头,端起碗冲牛头举了举。“行了,喝酒吧!大喜的日子多说点吉利话。
文知青和丁知青能帮牛籁子置办酒席,说明他们相处的好。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你掺和不来,就喝你的酒,牛籁子自然记得这份情。”
文蕾和丁雁羽不知道她们俩在兰溪村那些叔伯大爷眼里已成了神仙般的人物,婶子大娘更是对她们竖起了大拇指。
甚至在村民们眼中,牛籁子能有今天,真真是因为文蕾和丁雁羽。没有废品站,牛籁子肯定还是那个混不吝的光棍,吊儿郎当活着,一辈子都不会有个好。
文蕾倒没想过,自己愣是把好好的一个生产队弄成了破烂村。
每次看到废品站草棚里和草棚外那一地的破烂玩意儿,她都觉得有点辣眼睛。
而现在,却因为这些破烂,她又被冠上了“拯救迷途光棍汉”的美称!
文蕾的小院里,众人也没闲着。这两天因为杨梅和牛籁子的婚事,着实占据了大家不少时间,琐碎的事情也繁多。
明天大家都要各自回家了,行李以及要给家人带回去的山货、猎物和粮食,都得收拾出来。甚至由于东西太多,可能得早一点到火车站走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