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农村婚俗
作者:都市农民   俗世小三儿最新章节     
    我在黑暗的空间里飘着,像一片被风吹起来的叶子,飘飘荡荡,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有点眩晕,也有一点特殊的舒服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黑暗消失了,眼前一亮。我看到了一个屋子,看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身上插满各种管子。爸爸妈妈还有几个人站在我的旁边说着什么。我慢慢回到了自己的身上,瞬间有了实实在在的感觉,我好像着陆了!
    但我的灵魂似乎又飘了出去,来到了小河的上空,我看到了那个戴着长围脖的人,上了汽车疾驰而去。我看到了人们打捞我的场景,看到了刺猬妈妈在水里紧紧抱着我....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忽然出现在一辆轿车里,在山路上飞奔。我竟然会开车!在一个拐弯处,车失去了控制,我拼命地抓着方向盘,我有点慌了,但是无论怎么乱摸乱蹬,车子好像一点都不听我的,向着一棵大树撞了过去,车弹了起来,向着山涧坠了下去....
    “啊,啊!”我大叫着,猛的睁开了眼睛,才发现自己在医院里。这是我第二次住院了。
    后来爸爸告诉我说,我被村里人打捞出来后尚有微弱的呼吸,胸口处流着血,赶紧把我送进了渤海县医院。医生说我的命真大,心脏部位受到刺伤,如果再向右边1毫米,我就没命了。医生还说,在冰河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就算是成年人也很难活下来,说我是一个奇迹。
    爸爸说我已经昏迷了10天了,王天赐住了2天就回家了。王大福很感激我救了他们家的儿子,医院的费用都是他们家出的。前天乡里和村里也有人过来看望我,送来了慰问金,说我是见义勇为。
    爸爸说我的伤有点奇怪,为什么心脏部位有一个扎伤?像是利刃刺的。但是那天去河边玩耍的孩子都说不可能,没有人带着刀刃。要说是冰刺刺伤的吧,也不对,反正怎么解释都不合理。
    我只能对爸爸说,当初就知道救人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就算我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
    后来王大福带着王天赐到医院看过几次,王大福甚至跪在我的床前。后来王大富叫天赐当我的干弟弟。天赐很是开心有这么一个哥哥,但是爸爸妈妈可不这么想,人家这么富裕,咱这么穷,好像攀高枝一样,就是不同意。
    王大福最后直说了:“大哥大嫂,不管你们愿不愿意,杨之首都是天赐的哥哥。”最后没办法,爸爸妈妈只能认下了这门亲戚。
    我没意见,有个弟弟不是坏事,再说了,天赐这孩子我还真的是喜欢。
    又过了七天,我身体没什么大碍赶紧出院了。天天人吃马喂的,住不起!
    回到家里,左邻右舍都过来探望,都夸奖我了不起。不到一天时间,送的鸡蛋就盛了一大筐,甚是壮观。小牛他们也都来了,看到我没事,都兴高采烈的。
    一天早晨和以往一样,我起来后去田间晨跑,也和以往一样,不跑正常路,专门在河沟、地沟里跑。后来我发现一个问题,3个多月了,我竟然没有发现一只野兔子。
    按理说,没有发现是正常的,但是丽兔仙子说过,这里是仙道,不可能一只也看不到啊?沟里还时常看到兔子套,好像一只也没有抓到过。在雪地上转了半天,也没有发现兔子脚印。
    可能是我多想了吧。跑到河边,来到那天出事的地方,河面再次结冰,我慢慢走了上去,一直走到那天冰窟窿的上边,感觉冰层很厚实,我跳起来跺了几下,冰面也没有出现裂痕。可是那天这么厚的冰为什么会裂开呢?
    琢磨了半天也没有头绪,干脆不去想了。
    春节总是那么短暂,转眼出了正月,媒婆们也忙了起来。正月里不说媒,这是我们当地的风俗习惯,但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国的历史传统。那时候说媳妇比较难,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嫁女也难。
    大人们说,五六十年代,当兵的比较吃香,说媳妇比较容易,谁家闺女如果找了当兵的,脸上特有面子,但当时却有一段顺口溜:新社会,新天地,大闺女爱上当兵的,当兵的复了员,大闺女傻了眼。这也是当时社会一种写照吧。
    不管是五六十年代,还是到了七十年代,农村都比较穷,嫁闺女重点看家庭条件,模样当然也得参考,但是农村那时候都是土里土气的,模样差不多就行了。
    一天,我们村里来了很多人,南边来的,都是母亲或两口子带着女儿,给女儿找婆家的。说实话就是想给自家闺女找口饭吃。
    村里的媒婆赶紧分工,拉着他们挨家挨户转,谁家有光棍都在媒婆的心里。记得那一天,我们村有三四个光棍脱单,花费嘛,200元左右人留下,父母走人。现在看来,那婚姻简直就小孩子过家家,瞎胡闹!后来感觉这边日子好,有几个小媳妇回到娘家又拉来几个姐妹,可给当地的光棍们谋了福利。
    又一天上午,媒婆杨婶婶的院子里站了很多人,中间站着一个老太太和一个人高马大的女人,这女的身高1.7米左右,20来岁,身材健壮,条顺,头发比较长,长得还算秀丽。
    “各位乡里乡亲,我带着女儿来这里,就是想给我的女儿找个婆家,我们不挑长相,只要能拿的起钱就行。”老太太这是卖闺女吗?
    “哈哈哈”,人群发出一阵笑声。
    “钱怎么拿?多少啊?”一个人应和着。
    “你们看看,我家闺女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谁娶了谁不亏。”老太太很自信:“那就按斤称吧,这比较公平。”
    “一块钱二斤!我买了。”又有一个人嬉笑着。
    老太太脸一红,脸色不怎么好看。闺女站在旁边也不说话。
    “实实在在的,一斤2块钱,谁拿的出,谁娶走。”老太太语气坚定,不容砍价。
    这时于天庆拉着儿子于二才钻了进来:“我儿子没媳妇,我们要了。”这个于二才个子也很高,平时不怎么说话,闷声闷气的,前段时间外边来了这么多小媳妇,一个没看中他。
    大家一看,齐声呐喊:“拉称了!”
    杨婶婶外屋还真有一个大称,就是那种有一个大大的底座,侧面竖着铁秤砣的那种。一会有人把称拉了出来。老太太叫女儿站了上去。152斤!304块!
    “谁也别抢,亲家母,来我家坐坐,我给你拿钱去。”于天庆高兴的拉着老太太就走。
    于二才高兴地脸色通红,羞羞的盯了几眼大美女:“走,我们过日子去!”
    “闺女大屁股,生儿子,老于家赚大了。”一群人哄笑着散了。你还别说,这个女人还真挺会过日子的,后来还真给于二才生了大胖小子。
    我们现在看不懂那时候农村所谓的爱情,在那个传统和封闭的岁月,爱情就是搭伙过日子。
    在春耕之前,生产队一般没有活干,村里劳力一般都无所事事,聚群打牌,聊天,老人们晒墙根,似乎只有介绍对象能引起人们的更大的乐趣。
    后村王家老二王大胜晚上见对象,知道后,我找到小牛他们几个去看相亲的,运气好的话,可以得到一块糖。
    那天,王家院子很是热闹,里里外外很多人。我们只能隔着院子的窗户向里面看。但见屋子中间站着一位身材高挑,貌美如花的少女,杏眼,红色小唇,红黄色的披肩头发,最明显的就是嘴巴下方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红痣。对于这长相,在当时这绝对是狐狸精级别的人物,超乎人们对女人长相的认知,能迷倒全世界的人。
    村里人也是议论纷纷:怎么这姑娘红色的头发,怎么披肩发?在肯定美丽的同时,也在猜疑这个女人的不正经。
    屋里炕上也坐着几个年龄大小不一的女人,但是都是清一色的红色头发,清一色的漂亮。
    “这是女人嘛?这不会是天仙吧?摸摸她的手,死了也愿意啊。”院内一个青年人说道。
    “真他妈俊,人间还有这么漂亮的人!红色的头发,怎么染得?真好看!”另一个附和道。
    “羡慕什么,这媳妇你们娶的起吗?”一个中年女人冲着那二位说道。
    一会过来一个老头说道,怎么娶不起?女方家住南面100多里,彩礼嘛也就三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