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 为公益
作者:小面包   穿越替嫁流放县,种田发家我最横最新章节     
    “印彩券?”
    林宝初又来给扶贫小队下任务了,不出意外,大伙再次没听懂。
    朱金华问:“彩券是什么,和消费券一样吗?”
    林宝初把自己刚才和沈筝商量后,一起设计出来的彩券拿给大家看。
    “筝筝和许嘉仪打赌约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吧。”
    “既然是赌约,那便最好有彩头。”林宝初用二指夹着一张彩券,“这几张彩券,便是彩头。”
    大伙围了过来。
    桌上一共有六张不同胜率的彩券。
    在设计彩券之前,林宝初让沈筝又去找了一次许嘉仪,定了比试场数。
    不管比试的内容是什么,场数都定在五局。
    五局三胜。
    这是赛场上输赢的评判标准。
    而彩券上,是许嘉仪五比零胜、许嘉仪四比一胜、许嘉仪三比二胜。
    以及沈筝五比零胜、沈筝四比一胜、沈筝三比二胜。
    一共六种胜率可选。
    “彩头还可以这样下……”
    许牧身为钱庄掌柜,对此甚至好奇,“沈娘子,为何不直接买输赢,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林宝初没直接做解释,而是反问他,“许老板,若只买输赢的话,你会买谁赢?”
    这个问题……
    许牧看向沈筝,冲她抱歉地笑了笑,“我大概会买许小姐胜。”
    沈筝气得鼓起一张脸。
    怎么连一起做事的同仁都不看好她啊。
    许牧见沈筝瞪他,他摸了摸鼻子:“七公主,这你可不能怪我啊,我想大家应该都会这么选吧。”
    他说的是事实,所以沈筝更生气了。
    她扭过头,不看他们!
    林宝初继续说:“好,就照许老板你所说的,城里绝大部分人都选许嘉仪胜,那将会出现一种情况。”
    “大家都买许嘉仪胜的话,彩头就会集中在一方,结果许嘉仪真胜了,那另一方的彩头怎么够分给那么多人?”
    “庄家自己垫吗?那谁还来坐庄?”
    “这,便是直接买输赢的劣势。”
    林宝初将六张彩券排列在桌上,“所以我设计了这些彩券,目的就是平衡奖池、扩大奖池。”
    许牧听林宝初这么一说,觉得很有道理。
    同时,他也听出了一些别的门道。
    “沈娘子,照你这么说,六张彩券,只有一张会中,剩下的五张庄家岂不是直接赚了?”
    林宝初知道他的意思,她不瞒他们。
    “是,所以卖彩券所挣的所有银两,将全部归到县衙的公账上,用于造福百姓的公益事业。”
    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还是要有公益。
    “公益事业?”许牧不懂,“那是什么?”
    “嗯……”林宝初想了想,“比如给街上的乞丐盖安置所,资助上不起学的孩子,还有小坡岭大火后的植树造林等,这些都属于公益。”
    得。
    他们的眼界再一次没跟上林宝初。
    许牧佩服得无话可说,只想给林宝初拱手作揖。
    扶贫小队叽里呱啦、你来我往说了一大堆,好像做了一个什么很重大的决定。
    看得新来的翟望三人一愣一愣的,耳朵都没跟上,更别说眼界了。
    “成,那咱们就印这个彩券吧!”朱金华拍手同意,“印出来我也买几张。”
    沈筝跑到朱金华的位置前,双手撑在桌上,一脸希冀。
    “朱掌柜,你买谁胜?”
    朱金华往椅子后靠了靠,笑道:“我买许小姐四比一胜。”
    他听说这场比试不是一对一,双方可自行选人。
    他这一分,是给林宝初的。
    沈筝这边有林宝初在,大概不会一场都不胜,至少林宝初文章写得还不错。
    诗词歌赋就另当别论了。
    沈筝再次受创,“我不理你们了!”
    什么嘛,她堂堂的七公主,从小跟着太傅在宫中念书识字,她有那么差吗?
    其实倒不是沈筝差,是许嘉仪盛朝第一才女的名声太响亮了。
    但凡听说过许嘉仪的人,大概都会买她胜吧。
    事实果然如此。
    买彩头猜输赢的事情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全民热潮。
    而且这一次丰耕县衙不设限,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县人,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购买,上不封顶。
    最重要的是,一张彩券两文钱,猜中就翻十倍!
    这笔买卖即便是没中,两文钱也不会太心疼,中了便是十倍。
    可以一试。
    “当家的,咱要不要试试?”
    “想试试就试试呗,又不是什么大钱。”
    “可要是像上次银券一样,被骗了咋办?”
    “骗啥呀,你看人家手上的彩券,那都是有县衙盖印的,告示也是咱们的新县令亲手写的,这还能有假?”
    “说得也是……”
    设立公益专属活动,可以说是商卓上任的第一把火。
    在县衙的告示中明确写出,此次比试所有收益将全部用于丰耕县的公益事业,造福丰耕县百姓。
    为此,作为这场比试的参与者,许嘉仪和沈筝在百姓们当中还得了不少好名声。
    百姓们觉得,她们是为了县衙造福百姓的事情,不惜抛头露面在筹善款呢。
    客栈里。
    许嘉仪听说了彩券的事情,也听到了百姓们对她的高度评价,以及大家都买她胜的事实。
    她沾沾自喜。
    “还算这些人有眼光,赢沈筝和林宝初二人,简直是易如反掌。”
    “玉儿。”许嘉仪吩咐自己的婢女,“去,买一千两本小姐五比零胜。”
    她不仅要赢,还要钱!
    把之前赔出去的银两,全都赢回来。
    许嘉仪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热闹的街,又吩咐了另一个婢女。
    “速速去丰织县请父亲和哥哥,再传请柬到附近各个与侯府交好的世家,把能请的都请来。”
    她许嘉仪,要一展风采,给天下百姓一个大大的震撼。
    -
    “你说要买一千两许嘉仪五比零胜?”
    许牧震惊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他还以为她和普通百姓一样只是买几张而已。
    谁知一开口便是要买一千两!
    或许是办事大厅的人全都将目光投过来,且皆为震撼。
    玉儿跟随许嘉仪多年,见过不少这样的眼神,她心中的那抹优越感油然而生。
    抬起下巴,让清脆的声音传遍整个办事大厅,“是,一千两,买我家小姐五比零胜。”
    原来是许小姐家的婢女啊。
    扶贫小队得知她的身份后,震撼的表情就统统转为理所当然了。
    他们收回目光,继续干活。
    他们怎么回事?
    怎么不惊讶了?
    玉儿见一句话后,眼前人的态度就直转急下,那种落差,真让人心里不舒服。
    许牧拿了一张许嘉仪五比零胜的空头彩券,用笔端端正正的在券上补写金额。
    接着在金额上盖上专属印章。
    这样一来,一张许嘉仪五比零胜的一千两彩券便完成售出。
    这样的空头彩券林宝初特地留了一些,就是为了出这样的大额彩券。
    今天已经出了几张五十两以上的券了。
    都是买许嘉仪胜的。
    连秦恭也是。
    林宝初和沈筝为了比试,准备拼了。
    她们跟商卓请了假,比试前不去县衙了,生意和地里的事情林宝初也全部交给沈戟。
    她们两人准备日夜泡在书馆,看书!
    林宝初想在熟读盛朝书籍的同时,给自己一点时间和空间,去回想复习前世所受的教育。
    来这儿太久,她都快忘了。
    不过,她有信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复盘整理以前学过的知识。
    她林宝初从小到大最不怕的就是考试,甚至还对考试有种莫名其妙的期待感。
    期待战胜每一次考试的成就感。
    这也是她一毕业就考编上岸的动力之一。
    “嫂嫂,咱们从哪里开始看啊?”
    偌大的书馆,数万册书籍,沈筝一时间不知该从何下手。
    以前在宫中跟太傅学习,都是太傅教哪一页,她就读哪一页。
    让她自主读书,她还真无从下手。
    相反,林宝初目标明确。
    “咱们直接上二楼,先把历年举人以上的文章读过一遍吧。”
    对林宝初来说,想要以最快的速度了解盛朝文化,读科举文章是最优选择。
    科举文章,往往最能反映盛朝的文化变化。
    毕竟中了状元的,留在盛京城做官第一步,都是进翰林院。
    “好。”
    沈筝提着小裙摆,屁颠屁颠跟上。
    二楼的书籍相比一楼较有难度,所以二楼人不多,半天也不见一个人上来。
    林宝初和沈筝找了个安静的位置,把自己带来的笔墨摆好,便去找文章了。
    此情此景,真是熟悉。
    林宝初也没想到,到了古代,成亲三年半了,她还有奋战图书馆的一天。
    “筝筝,我先过去看了。”
    她目标明确,动作很快,抱了一大摞的书册往桌子那边走。
    沈筝看到她这般,观念都被颠覆了。
    “嫂嫂,你看这么多?”
    谁一上来就抱这么一大堆书啊,放在桌上,都把人挡住了。
    林宝初端正坐姿,打开一本空的册子,准备抄笔记,“啊?怎么了吗?”
    这不是备考的基本操作吗?
    虽然和许嘉仪比试不算考试,但也差不多。
    沈筝不敢相信,“这些,你今天都要看完吗?”
    林宝初摇摇头。
    沈筝默默松了口气,她就说她看不完吧。
    林宝初翻开第一篇文章,“这是今天上午的量,要在午饭前看完。”
    “什么!”
    沈筝倒吸一口气,瞪大眼睛,像是看到怪物一样。
    她家嫂嫂……好强!
    林宝初冲她笑了笑,“你慢慢看吧,我不等你了。”
    为了节省时间,林宝初抄录笔记时就不用繁笔字了。
    按照自己的习惯,可能还要用前世的成语典故,或者网络梗代替。
    反正只要她自己看得懂就行。
    阅读理解嘛,林宝初从小做到大。
    沈筝果然跟不上林宝初,林宝初都看完两篇了,她第一篇的前半段都还未读懂。
    这些考学的,怎么文章写得这般晦涩难懂!
    她还是不看科举文章了,反正嫂嫂看了就行。
    沈筝又起身去找别的书看。
    两人一个稳如泰山,一个浮躁不安,对比十分明显。
    自然,她们二人的动态,身在客栈的许嘉仪时刻都在关注着。
    当得知沈筝和林宝初在书馆临时抱佛脚、奋笔疾书的时候,她不屑一顾。
    “真是异想天开,竟想凭借一个流放之地的小小书馆,就想赢过本小姐,愚蠢!”
    她许嘉仪可是把翰林院的每一本书都读过!
    想赢她,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
    林宝初早出晚归、勤奋好学,每天都泡在书馆。
    沈筝还时不时会跑到县衙来喘气,跟大伙儿吐吐苦水,林宝初却一次也没来过县衙。
    这让扶贫小队对她又好奇又佩服。
    佩服她的毅力,同时好奇她是怎么做到的?
    她一个女子,没有考学的压力,当真能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文章看进去?
    “许老板,咱们一会儿一起去看看沈娘子吧?”
    午饭时辰,朱金华收拾东西,打算抽空去看看林宝初。
    午饭他就不在伙房吃了,一会儿在美食街上随便买点垫垫就行。
    许牧也正有此意,“好啊,走走走,咱们都去看看。”
    林宝初交代他们最好别去打扰她读书,所以这些天大伙儿一直忍着。
    想着这次大家一块去,也就打搅片刻,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再说了,现在又是吃午饭的时辰,林宝初也要放松一下,吃个午饭吧?
    一行四五人,相约朝着书馆去。
    在上书馆二楼的时候,几人默契地放轻脚步,不发出一点儿声音。
    上楼后,果然在一个角落的位置,看到了正在读书的林宝初。
    窗边三月的阳光投在桌上,那个位置正好是林宝初执笔的右手,笔尖滑动行云流水。
    林宝初低着头,一手翻阅一手书写,十分认真。
    微风吹来,吹动她的头发,那一缕缕青丝在阳光下,仿佛在发光。
    几人下意识屏住呼吸,不敢惊扰了那边的人。
    沈戟也来了。
    他每日中午和傍晚都会到书馆来接林宝初回去吃饭休息,他要是不来,林宝初恐怕连午饭都忘了吃。
    “各位都在啊。”
    “嘘——”
    几人同时回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看到来人是沈戟时,几人动作全都顿住,而后尴尬地笑了笑。
    “是爷啊。”朱金华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来叫沈娘子回去吃饭的吧?”
    “那你们聊,我们就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