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幼便失去了母亲,饱尝世间艰辛,因此,绝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再度承受那犹如炼狱般的苦楚。
陈家旺见小溪面色有异,便知晓她又忆起了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于是轻声宽慰道:“所以我们要将身体调养好,唯有如此,才能照看孙儿啊!”
小溪深思熟虑后,觉得相公说的不无道理,若没有强健的身体怎能行,到时即便儿子不介意,儿媳恐怕也会心生不满。
她连连点头,表示赞同,“相公所言极是,欲求长寿,必得有副好身板,不过,我更为好奇,你与黑娃是在何处捕获的山鸡?”
听闻小溪提及此事,陈家旺犹如那波澜壮阔的海洋一般,口若悬河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述了一遍。
小溪听后满脸惊愕之色,“当真如此?我竟未察觉到黑娃受了伤,抽屉里不是还有半瓶金创药吗?要不,你将它送给黑娃,否则在这寒冬腊月,若是生了冻疮可就棘手了。”
野鸡着实难以捕捉,尤其是听闻黑娃为了将其抓到,手背上竟还划开了两道口子,小溪不禁心生怜惜。
黑娃本就身材瘦小,仿若孩童一般,能够追上野鸡,着实不易。
“好的,待我用完饭,便给他送去,对了,差点忘了告知你,我在山上偶遇二堂哥,他执意邀我去家中做客。”
陈家旺重新回到桌前坐下,刚捧起饭碗,却又再度放下。
“是吗?那你怎么没去呢?”听到二堂哥,小溪的双眸瞬间明亮起来。
“二堂哥夫妇皆是极好面子之人,我若登门,必定会准备一桌丰盛的饭菜,他家本就日子拮据,我又怎好意思叨扰。”陈家旺如实答道。
小溪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说道:“你所言极是,姐弟四人中,当属二堂哥家日子最为拮据。不过如今好了,他的货郎生意还不错,想来要不了多久,便能苦尽甘来,你不去也是对的。”
其实细细思量,二堂哥这一路走来,实属不易,能将日子经营至此,已实属难能可贵。
当初为给二堂嫂治病,家底已然被掏得空空如也,幸而老天爷眷顾,赐给他们一个女儿,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这家底一旦被掏空,想要重新积攒起来,无异于精卫填海,需要经历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好在二堂哥是个勤勉之人,每日都在拼命赚钱,不是走街串巷,便是在村外悉心照料那几亩薄田。
别人拔一遍草,他就拔两遍;别人在家睡午觉,他依然在田里忙碌不停。正因为如此,他家的田每年都能比别人家多收获半担粮。
“我就是考虑到这些,所以才没去,瞧他那模样,还挺失望的呢!”吃饱喝足后,陈家旺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
“大伯如今往酒楼送兔子,每月都能有一二两银子的进账,小堂弟也从最初的倒卖鸡蛋,摇身一变,成为了见什么赚钱就倒什么的小贩,钱财方面还有岳家帮衬,唯独二堂哥,孤立无援……”想到此处,小溪不禁叹息一声。
“哎!你也不必忧心忡忡,二堂哥如此吃苦耐劳,日子定然会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我们当初不也和他一般无二,除了分家所得的那五两银子和几亩薄田,一无所有,如今不也购置了铺子和宅子吗?”
虽说家里能有今日之局面,与他们的好运气不无关系,但为了宽慰小溪,陈家旺也只能这般劝说。
小溪笑靥如花,柔声说道:“相公所言极是,困难宛如过眼云烟,迟早会烟消云散,只要锲而不舍地努力,幸福的日子还会遥不可及吗?”
就如自己,她从未敢奢望,有朝一日能过上奴仆环绕、家有余粮的生活。
出嫁前村民们的闲言碎语,犹如余音绕梁,无人知晓彼时的她,是何等的忐忑不安。
虽说自己吃苦耐劳,但正如众人所言,男人指望不上,凡事都得自力更生,那岂不是要累得半死!
那时的她别无所求,只求能果腹蔽体,便心满意足。
要求如此之低,毕竟在娘家,填饱肚子对她而言都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每日只能以稀粥咸菜果腹,不仅要下田劳作,家务也得一力承担,那点稀粥,几泡尿就没了,饿得实在难受时,也只能以水充饥。
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竟能过上这般美好的生活,曾经那些对她不屑一顾的人,哪个不艳羡不已,就连那个混账爹,也是懊悔不迭。
倘若她依旧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估计他也不会这般追悔莫及。
此刻,远在莲花村的田大福,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爹,您是不是着凉了?要不我去郎中那里给您抓点药?”正在挑豆子的田宝儿,抬起头关切地问道。
田大福摆了摆手,说道:“无妨,不过是打了两个喷嚏罢了,我这身子骨硬朗得很呢!”
让郎中开一次药,少说也得十文八文,年后儿子就要成亲了,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能节省一文是一文。
“这几日我常听您夜里咳嗽,真的没事吗?您可千万别为了省几个铜板而硬撑,万一病情加重,可就麻烦了。”
田宝儿忧心忡忡,暗自思忖着,等挑完这些豆子,就去郎中家抓点药回来。
田大福摆了摆手,晃着脑袋说道:“哪有那么夸张,可能是最近旱烟抽得太多,嗓子才会不舒服,你不用担心。”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自从上次去铺子,被姐夫数落了一番后,父亲就像霜打的茄子,一直无精打采的,没事时,就坐在窗前闷头抽旱烟袋。
田宝儿心里跟明镜似的,他们曾经把大姐伤得太深,大姐夫也是心疼大姐的遭遇,才会这般。所以,他并不怪大姐夫。
但身为儿子,看到父亲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他这心里也像堵了块大石头,可又能有什么法子呢!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哪能说化就化呢!
沉思了好一会儿,田宝儿的眼睛突然闪过一丝亮光,心里有了盘算。
“爹,要不咱们也别等明天去集市上卖野猪肉了,干脆直接拉到酒楼门口去卖得了,能进出酒楼的人,那可都是腰缠万贯的主儿,自然是不会差钱的,然后留下一块,给大姐家送去,也正好趁此机会看看两个孩子。”
这野猪是他昨天傍晚回来时,在路上偶然碰到的,可能是不小心掉进了猎人的陷阱,后腿上被扎了个血窟窿,鲜血汩汩地往外流,也不知它是怎么逃出来的,恰好就在路边休息时,被田宝儿给撞见了。
这是一只半大的母野猪,估摸也就一百四五十斤,因为没有獠牙,所以几乎没费吹灰之力,就被他给弄上了车。
想到后天就是镇上的大集,他也没着急去卖,先暂时帮它包扎好伤口,养在了猪圈里。
听到这话,田大福挑豆子的手停了下来,满脸狐疑地问道:“这能行吗?野猪肉口感粗糙,可比不上家猪鲜嫩可口,那些有钱人会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