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做贼心虚
作者:李友参   满级武者遍地走,第一杀手怂成狗最新章节     
    百尺竿头不动人,虽然得人未为真。百丈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
    会京府隆升客栈后巷,李焕仙这一觉睡得真香,直至日上三竿后依旧在房内打呼噜。
    “这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还不起?”
    门外传来芸娘的不悦之音,随后一声破门而入的寒风便紧随而来。只见芸娘一脚踹开李焕仙的房门,皱着轻眉看着趴在床头流口水的男人,脸上甚是不悦。
    感受到寒风的袭来与香风的靠近,李焕仙光着膀子紧了紧棉被,眼睛都懒得睁开,一抬手就拉住芸娘欲要掀被子的小手,直接将其拉入怀中,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陪我睡一会儿……”
    “睡个屁呀!你给我起来!前院都要忙死了,你还有功夫赖床?再不起来帮忙,信不信姑奶奶把你赶出去?!”
    芸娘虽然是个久旱逢甘霖的寡妇,但并非贪恋色欲之人。房围之事,隔三差五的温存一下就好。哪知李焕仙好似欲海蛮牛一般,一开了头就要起来没完没了,就似腰子是铁打的一般,搞得芸娘这身强体健的美少妇都吃不消。
    自打李焕仙知道邱老头那番戒色的规矩是在玩自己后,他就变得有些狂躁愤怒。再加上身边一堆烂事情短时间又搞不定,一身精力无处发泄,干脆就花在床上了。
    本来前几日搞定何仲年后,李焕仙想着消停几天,与芸娘谈谈以后的去留问题。可芸娘是真的怕了他了,死活不与他同房。
    剩下李焕仙一个人,眼睛憋得发红,无奈之下就打算苦修《风雷无相》中绝技,不倒单。就是杀神霍山传下来的练功方法,风雷不倒。即夜间不睡觉,结跏趺坐,盘踞终日,不分昼夜。乃破生死玄关,速证功果之要行。
    结果……李焕仙修了小半个时辰,一身欲火虽然炼化了,但却困意上头,倒头就睡着了。
    “生意好你还这么大的火气?人手不够就在招几个伙计嘛!不行就叫九郎他们去帮忙。”
    李焕仙依旧神志混沌,砸着嘴竟说胡话。人家孙朝阳与田九郎、季老头三人可没他这么脸皮厚,吃住芸娘的自然要干活。
    本来芸娘也没兴趣找李焕仙来前院帮忙,可是连他的弟兄们都去前面忙活了,那李焕仙这领头不露个脸如何服众?难道真想让他们自己人都在背后骂他吃软饭?
    “啪!”
    只见芸娘有些恨铁不成钢的一巴掌扇在李焕仙屁股上,看到李焕仙屁股与脸皮一般厚后,便一脚踹了过去,扯掉他身上的棉被吼道:“二皇子进城了!手底下一堆护卫来客栈吃特色菜!你能不能像点样子,去前院帮帮忙?!”
    “二皇子?金世奇吧?那孙子我熟的……金世奇进城了?!!!”
    突然间,李焕仙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双手在自己脸上狠命的搓了一通后问道:“朝……小海在前院招待?”
    “是呀!你兄弟那么懒的人都知道帮忙……”
    “妈的!”
    未等芸娘唠叨完,李焕仙连鞋都顾不上穿,作势就要冲出去找孙朝阳。可还未等他半边身子落地,芸娘便一把拉住李焕仙的手臂,脸羞得彤红道:“你先穿上裤子……”
    “啊?不好意思……”
    一番折腾后,顶着有些发烧的老脸,李焕仙急匆匆冲入隆升客栈前厅。一进去,就看见大量会京府乡绅在客栈内款待金世奇的护卫。
    这些护卫虽然是皇家禁卫,但平日虽金世奇走南闯北,估计好处也捞了不少,故而在这鱼龙混杂的客栈内,倒也放得开。一个个的不是烟袋锅一叼,就是手中正掐着土烟卷,在客栈内吆五喝六的与乡绅们喝酒划拳,搞得客栈乌烟瘴气。
    李焕仙强忍着熏人的焊烟雾,做贼心虚般的耷拉着脑袋在客栈中扫视了一圈。果然,孙朝阳真是心大!竟然在与一桌侍卫拼酒划拳!
    “这个白痴……”
    李焕仙低声骂了一句,不由分说的拉住正在兴头上的孙朝阳,不顾众人的嬉笑喧嚣,将孙朝阳连拉带拽的拖到后院。
    “三哥你干啥呀?”
    “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笨?你什么身份自己不清楚吗?”
    看着孙朝阳有些莫名其妙,李焕仙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臭骂道:“金世奇见过你我,若是被他知晓我们藏身金国,还能有命吗?你他妈不惜命,老子还想回北海老婆孩子热炕头呢!”
    “三哥呀!”
    只见孙朝阳掏了掏耳朵,一把搂住李焕仙的肩头说道:“放心吧!这些护卫,都是最外围的土包子,怎么可能认出你我来?况且,你真以为我是白痴吗?老弟我知道你怕金世奇,所以特意请那群护卫喝酒,为的就是套话!”
    嗯,孙朝阳的确与之前不一样了。他心里很清楚自己与李焕仙如今的处境,自然不会轻易以身犯险。只不过他也有些好奇,也知道李焕仙会好奇。好奇什么?自然是金世奇来会京府这乌烟瘴气之地的理由了!
    “呦?你小子还真能开窍?”
    听着孙朝阳在这自作聪明的解释,李焕仙白了其一眼后问道:“套出点什么来?”
    “没有。”
    “操!”
    被孙朝阳的答复彻底搞到词穷,李焕仙无奈的一拍脑门,看都懒得再看孙朝阳道:“给我滚回房里练功去!金世奇不走,不许你出门。”
    “那你呢?”
    孙朝阳没有答应,但也没得拒绝,反而问向李焕仙,想知道他接下来要怎么做。只见李焕仙侧过身,轻拍自己的厚脸皮问道:“你老实说,我现在这般模样,金世奇能认出我来不?”
    李焕仙现在,三十六七岁的模样,整体气质大变,人也变得更加消瘦脱相。当日与孙朝阳初见之时,这傻小子都一眼没认出来。那按理说,金世奇与李焕仙不过数面之缘,应该认不出吧?
    “三哥呀!你应该知道,金世奇想弄死你吧?”
    瞧着李焕仙还在这做白日梦,孙朝阳撇着嘴说道:“金世奇早年来楚国嘚瑟,被二哥揍得满头大包。后来去秦国嚣张,又被你撅得像甘蔗一样。七公主那笔账也算在你头上了,大秦那位皇帝也与你……不用我多说吧?如今,天下只知诗圣李焕仙,不知诗王金世奇,估计那孙子做梦都要把你千刀万剐。”
    “我问你能不能认出我来?你说这些没用做什么?”
    李焕仙真的有些在意自己会露相。因为一旦被金世奇发现,那自己真的不好在他的地盘脱身。可孙朝阳这小子看问题根本找不到重点,问他东,他偏说西南北。
    看着李焕仙冷着脸火气不断的上涌,孙朝阳也不敢在兜圈子了,直接一拍李焕仙的肩膀道:“怎么自打见到了春月楼的相好,三哥你反应就迟钝了呢?我的意思是说,金世奇恨你恨得牙根都痒痒。所以,你就算是化成灰,他也能认出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