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白荷的心事
作者:我吃烤地瓜   都穿越了,谁还娶公主啊?造反!最新章节     
    女子身后离得远远的,俏生生侍立着四五名身段轻盈婀娜的宫娥。
    一个个面色平静,举止毕恭毕敬又小心翼翼。
    可此时,白荷怔怔望着前方头顶明月向南而立的女帝,心中却是万千感慨。
    其实无论太监还是宫女,自然都是有宫中独立的一套品阶制度。
    而能在天子近前侍奉,端茶递水铺纸磨墨,白荷的品阶自然不低。
    严格来说,很高,至少宫中其他绝大多数宫女见着,都得赶紧欠身施礼,叫声“姑姑”,尽管她今年,才刚满二十。
    虽只是出身于济州府最底层一个农家,祖祖辈辈皆靠着租种当地一个小地主家的几亩薄田为生,颇为贫寒清苦,可白荷从来都知道,自己这一生又是极其幸运的。
    十岁那年便因为长相乖巧又伶俐聪慧,机缘巧合得了当地县衙一个小吏的赏识,被向上举荐。
    经过重重考核筛选,绝对称得上过五关斩六将,杀出重围才终于被选中,进了皇宫。
    虽说能被选中进宫做宫女,同样需要签卖身契,可终究与那些因为活不下去被卖到牙行,然后再被卖去给那些官员或大户人家做丫鬟的苦命女子不同……
    不仅爹娘可以得到一大笔钱,足足牙行的好几倍,可以一举买上好几亩肥田,从此不但再也不用受那尖酸刻薄小地主的欺负,更也不必每年辛辛苦苦种那么点粮食,一家人肚子都填不饱,还得被收去两成地租。
    而且自进宫开始,每月都会有一笔月钱。
    虽算不得很多,但是,在宫中吃穿用度,都不用自己花钱,因此,每个月领的银子,除了其中一半,每隔一段时间会托人带给老家的爹娘,让他们能日子能过得轻松些……
    其余的,都可以全部存下来。
    而且如今都已经存了好几百两了,绝对算得上小富婆一个了。
    更重要的,宫中从来都有规矩,宫女到了二十五岁,卖身契便可以解除了。可自由选择,是继续留在宫中侍奉,还是出宫去……
    当然,绝大多数宫女,都会选择离开皇宫。因为不但会得到一大笔遣散费,而且还可以以自由之身,成婚生子,并且青衣监的老姑姑,还会帮着推荐寻摸一些好人家!
    虽说庆国的女子,二十五岁已经算老姑娘了,但因为不但身世清白,而且能识文断字,又懂规矩知服侍人……更何况,能做宫女的,身段模样绝不会差。
    因此,这些宫中出去的女子,自然很受大户人家青睐。
    绝大多数,最后不是嫁给了朝中官宦家做妾室,便是嫁了士绅大户家做妻,再不济,也得嫁给风度翩翩学识渊博的才子。
    说实话,刚进宫那两年,很苦。
    不但要一边读书识字,还要学习各种各样繁琐又生涩的礼仪规矩,还要继续重重考核筛选,很是严苛。
    真的很苦!
    因此,许多人因为受不了那份苦,放弃了,身边也不少同时被选中进宫的女子,因为考核不合格,被淘汰送出宫去。
    还好的是,她白荷坚持下来了!
    十三岁那年,被调去了胡昭仪跟前伺候。
    那是先帝几十个嫔妃中,最受宠的妃子之一,只是不到两年,因为卷入一场朝堂争斗中,好像是协助其亲弟弟陷害某位朝中大臣,罪证确凿……
    然后被打入冷宫。
    再然后,她白荷便被调来了眼前这位女皇帝身边。
    当然那时候,跟前这位主子,还只是公主身份,也已开府建牙。
    可是紧跟着,随着先帝越来越病重,连太医院的诸位医官都直言回天乏术,夺嫡之争愈演愈烈……
    她作为主子身边的人,也算是亲眼目睹了,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皇室争斗。
    有史以来,皇位的争夺,向来都是血流成河,绝对是步步惊心,稍有不慎万劫不复。
    所幸还好,最终,主子因为获得朝中齐王殿下以及几位手握兵权的武将支持,从与几位皇子公主的较量中胜出,最终登上龙椅。
    再然后,更亲眼目睹了,主子登基之初,便遭遇刺杀,重伤昏迷两三天。
    也目睹了主子醒来之后,调养足足四个月不上朝,可正当朝堂非议四起之时,终于身穿龙袍头戴冠旒,踏入承明殿……
    接下来,是如何堪称雷霆手段,运筹帷幄,肃清朝堂的蝇营狗苟。
    不到一年,因为先帝后期几年,沉迷丹药长生之术,亲信奸逆小人,从而导致的朝堂混乱,权臣谋私结派的局面,就此终结!
    从此,朝堂清明,焕然一新。
    当然,也目睹了,主子接下来,不顾朝臣反对,大权独断所推出的一系列闻所未闻的铁血变革。
    诸如降低商税,鼓励经商,诸如国子监与太学,加设了诸多恪物学方面的新奇学科,并且同样作为学子考核标准,诸如大幅度降低朝中贵族与宗亲的国库供奉,限制各地就藩的勋贵吞并购买土地之类……
    短短几年,庆国国力便得到空前提升,国库充盈,人口激增,兵强马壮!
    这也是为何,眼前这位主子,更是被称为,庆国百年难得一见的圣主。
    只唯独,几个月前与南方康国之间那场大战,庆国败了,让她也不由得颇感惋惜!
    罪魁祸首,正是康国那个名叫王修的男人!
    那个男人,她其实见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