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无价宝易得,有情郎难寻
作者:炳森王   穿成冰块脸雇主的阿姨,我懵了!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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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徐致成没想到接电话的是个男人。
    他尽量把语气调整得“礼貌”和“得体”。
    “喂,这是林月的电话吗?是这样的,她今天没来上班,我是她的直接汇报领导,想问一下她什么情况?”
    季正并不知道“林月”的领导是“徐家大少爷”。
    他的回答也极为妥帖:“林月的新冠核酸阳性,她前天发烧了,手也扭伤了,发烧反复,身体还没恢复好。为了贵公司其他员工的健康和她本人的康复,我想她暂时无法到公司上班了。她刚吃了退烧药,现在睡着了。”
    什么?
    手受伤?
    “她怎么会受伤呢?”
    “发高烧,晕了过去了,从平台上摔了下来,万幸没有大碍。”季正淡淡地回道。
    徐致成心口一悸,不自觉地握紧了手机,稳了稳心神问:“您怎么称呼?您是?”
    “我姓季,她的......家人。”
    姓季?
    家人?
    男朋友要升级为家人了吗?
    不对 ,姓季?徐致成的脑子里突然闪过“季正”两字。
    他脱口而出:“您是季正?”
    “对!不过.......您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哦。因为,林月的入职表上,写的紧急联络人是季正,不过上面写的与本人关系是——朋友?”
    “哦,大概是写错了吧。”
    挂完电话,徐致成陷入了沉思。
    他记得“林月”喝醉后,好像说过“季正”是她表弟?
    所以,“男朋友”是另有他人吗?
    -
    林静的病假一直请到了第九天,除去中间一个周末,她用了病假七天。
    这九天时间,她前三天在医院度过,中间三天她自己在家睡了三宿,后面三天她听季正说小森、李芷和老林也感染了新冠,怕老两口照顾不来,便央求季正把小森接到自己身边,带了三天。
    有小森在身边,还管什么“唐僧肉”?
    高岭之花徐致成同志,又高又冷,老娘我便放弃了!
    唐僧肉难吃,就让别人去吃吧,我便不吃了。
    至少那几天,徐致成是彻彻底底被林静抛之脑后了。
    还有什么美男子,能比得上自己儿子?
    小森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
    虽然森宝长得更像丁家的人,但因为他体内留着自己血脉,小森便成了林静眼中天底下最可爱的孩子。
    尤其是小森发烧的两晚,林静彻夜不眠,她把小森抱在怀里,就像是小时候那会,不停地亲他,告诉他自己爱他,永远爱他,这辈子爱他。
    小森也在梦里把她当成了妈妈。
    甚至白天,小森搂着她问:“林姐姐,你真的好像我妈妈呀,会不会像奥特曼一样?你是妈妈的另一个‘人间体’?”
    林静回答:“有可能,所以小森以后要常来。”
    “那你快点嫁给阿正舅舅吧!真想做舅舅和舅妈的孩子。为什么林姐姐不让阿正舅舅住这边?我看出来,他很想和我们一起。”
    林静无语!
    -
    m集团的带薪病假对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而言,只有八天。
    也就意味着林静的全薪病假已经快余额不够了。
    小森被接回去后,她就准备明天去上班。
    人总要实际一点,再怎么不想搭理人,可毕竟她还领着m集团的薪水不是吗?
    她从保险箱里,取出了那枚翡翠戒指。
    把它捏在手中,仔细一看,确实很美。
    有故事,有品质的东西才会流入这样的高端拍卖行。
    只是不知道,以后拥有它的人是谁?
    不过,这到底不是她该操心的事情了。
    就像博物馆里的古代珠宝,金银玉石不腐,主人却已经尸骨腐朽或者荡然无存。
    她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盒子里。
    这好歹是一个男人的爱啊。
    林静知道男人给女人花钱并不一定代表他爱她,可若是对女人一毛不拔,那便必定是不爱了。
    所以,徐致成要比丁佳民更爱她一些是吧?
    -
    她没有那种郁金香味道的信笺纸。
    于是在灯下,她撕了张便利贴,在上面写了几行字,替换了本来的那张卡片。
    合上锦盒,她在心里想:一切都回到原点吧。
    brian,谢谢你!
    谢谢你对我的帮助,谢谢你曾经给予的爱,谢谢你的出现。
    至于我们俩的事,我只能说“造化弄人”,“事与愿违”。
    理不清,剪还乱,我要放弃了,也希望你以后能越来越好。
    -
    善良而笨拙的人很难产生“恨”这种情绪。
    也没有“不甘”。
    若是像林静这样的笨人,经常不甘的话,那她早该在屡次考不到班里前十五名时,就要去“死”了。
    她也没有季正那样的方向困扰,因为纵观她之前的际遇从来就是阴错阳差,人生方向很少能按照自己设想的走。
    错的麻木了。
    -
    路灯下,淅淅沥沥的细雨依旧在风中画着斜线。
    林静楼栋的对面,一连三天都出现了一辆黄色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依然是那位健谈的谭师傅。
    自从那天被这位“大客户”用千元巨款“打发”后,谭师傅没想到自己还会接到徐先生的单。
    一连三个晚上,谭师傅都载着这位大客户,来到这个老旧小区。
    谭师傅发现他并不下车,只是坐在车里抽支烟,偶尔抬头看着楼上的灯光。
    一支烟抽完,他就嘱咐开车。
    不过在小区门口,他又会让车停一下。
    他会走下车,把手中的烟头丢弃到垃圾分类小屋的“不可回收”垃圾桶里。
    -
    作者的话:
    今日和母上大人聊天。
    无意中透露我在写小说。
    母上大人嘱咐道:“闲来练笔散文即可,何必写小说?”
    作者知道母亲大人爱散文,向来瞧不起小说这类题材。
    何况还是言情小说?
    于是便“诓”她,在写“历史”小说。
    -
    幸福和忙碌的人或许是不会选择写小说的,
    现实生活有时候比小说精彩。
    譬如,当少女第一次爱上一个男孩的时,谁敢说她不是生活在小说里?
    哪还有时间写小说?
    如果男主就在对面,何必再造一个出来?
    要么已经失去,要么得不到,要么擦肩而过。
    这就是码字的意义?
    言归正传,是去争取在现实里“游戏人间”呢,还是继续把文写下去?
    毕竟“吃、喝、游、乐”都要消耗时间。
    作者又犯了难。
    在这一点上,作者无比佩服“夏云”,她在似乎每天都在过“偶像剧”,并且在吃喝玩乐上从来不含糊。
    今天和暴发户吃高级餐厅,明天和糙汉文男主一起去商务ktv喝酒,后天就和蓝颜知己去吃路边大排档,每天都换“男主”!
    她说如果换做是她,才懒得动笔呢,她只会动嘴。
    她最讨厌作者身上的酸腐气了。
    哈哈哈!
    真是气人啊.......
    要不就按照读者宝宝的建议索性写到一百万字?
    但作者这样高敏感、情绪波动大、世俗好利的人能坚持下去吗?
    如果不写到一百万,那就得及早收尾,
    否则多写一个字都算浪费。
    可强行完结也不好吧。
    现在,作者沾染了男主的不甘心,男二的迷茫,女主的摆烂,三者交错........
    每隔一段时间,尤其是在扁桃体发炎后,作者就会走到放弃的边缘......
    老读者应该见怪不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