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学做衣服
作者:怡红院的布隆   七零之我靠纸扎手艺混的风生水起最新章节     
    林惜君并没有让周成请她吃饭。
    而是自己去柜台要了一份菜三两米饭,端着菜吃了起来。
    她虽然对周成有一丝好感,但是做为一个现代独立女性,特别是自己手里还确实有一些钱的情况,她不会吃别人的请。
    这个时代金钱物资这些,她太清楚了,别说一顿饭了,就是一分钱的事,都会有人一直记着,记你一二十年。
    所以她觉得没有确定关系的情况下,一分钱便宜也不要占的好。
    “这林惜君果然不是普通女人,要是搁其他人,知道自己在国营饭店请吃饭,绝不可能错过。”
    林惜君的举动让周成更觉得她与别人不一样。
    于是,在也给自己点了一份菜和米饭后,端着菜和米饭坐到了林惜君的对面。
    “唔?!这国营饭店师傅的手艺不比我在京城吃的差了!这也太好了,林知青,你尝尝,真的,这地三鲜味道真的是绝了。”
    周成一直都没有来国营饭店里吃过,所以第一口尝到这里的饭菜后,脸上全是惊讶,不过此时他还不忘自己进饭店主要是为了什么,立马夹了一个菜到林惜君的碗里让林惜群尝尝。
    “不用了,谢谢!”
    林惜君倒没想过周成直接会夹菜到她碗里,想拒绝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周成已经把菜放进了她的碗里。
    人家都把自己的菜夹给了她,她也不好意思就光吃别人的菜,于是就客气了一句。
    “你也尝尝我这个锅包肉!”
    “那我就尝一个!”
    周成说的很客气,但是当吃了一块林惜君的锅包肉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肉菜就是比素菜香啊!
    尽管地三鲜因为油大,茄子过油后口感也有点像肥肉的软糯口感,但是跟真肉比起来,那真的是差不少啊!
    上次周成吃肉还是李弘文没有搬走前那顿兔肉,这都过去一个多月了,天天在知青点吃少油的青菜,他想肉早就想疯了。
    现在终于能吃上了,他这筷子就有些控制不住了。
    林惜君也就是客气客气的,她虽然有仓库,里面有一些熟食,但是那些东西也是吃一次少一次,再加上跟好几个人一起住,想吃还得找机会,而且前些日子农忙,她更是找不到机会,所以也有些日子没吃肉了。
    说句不客气的话,要不是怕露财,她都想多来几盘,一次吃个够了。
    看着周成一筷子一筷子的不停,她表情都不好了。
    “呲~”
    见周成没有停的意思,林惜君忍不住把盘子往自己这边拽了拽。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好吃了没忍住,这样,你多吃点我这个!”
    林惜君的这个动作,让周成瞬间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过分,有些不好意思的把自己的地三鲜往林惜君面前推了推。
    太丢人了!
    “不了,自己吃自己的就好!”
    林惜君此刻对周成是有一些不喜的,不过想想这个时代人对于肉的缺失,她又理解了周成的行为。
    他不是还道歉了么,而且也把他自己的菜推了过来让自己吃,想到这里,林惜君心里那点不喜也没了。
    两人这桌就在李弘文的边上,发生的事李弘文全看在眼里。
    说实话,从周成点了素的菜端过来坐下,他就心里就对这个周成看不上。
    这个饭店里不是就只有一道肉菜,牌子上挂的菜里除了锅包肉还有溜肉段,还有红烧鱼。
    林惜君点了一个,他完全可以点另外的肉菜,结果这两个都没挑,挑了个素的,这就让人看不上眼了。
    如果说挑了素的,只吃自己的,那其实也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他吃起林惜君的锅包肉,那是筷子使的飞快。
    不过看看林惜君的样子,好像并不是太介意,他摇摇头,这事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就是单纯的看不上这个人而已,倒也没必要上去添堵。
    吃完自己的,李弘文就出了门,背着东西往回走了。
    半道看前后没人,他就把东西收回了空间,然后等快到村子或者路上看到有人的时候,再把东西拿出来。
    回到家,李弘文把之前吃的兔子皮找了一块弄了盆水给泡上。虽然他觉得茶叶这个法子一定可行,但是还是决定先用一块试试。
    万一呢?
    是不是?
    兔子皮放了这么久,已经干的都硬了,一时半会也不会软,所以把这兔子皮泡上,李弘文就不管了,想处理得两三天后了。
    不过,皮革准备鞣制了,他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
    那就是他不会做衣服。
    皮子鞣制他觉得最终问题应该不大,但是皮子鞣制后,把皮子做成衣服,就有些问题了。
    之前缝个被罩他自己还能凑和缝上,反正也就是个长方形,只要被子能装进去就行。
    可衣服不一样。
    大小问题,合不合身的问题等等,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大问题。
    “霞姐,你会做衣服么?”
    下午马彩霞收工过来拿让李弘文帮忙捎的东西,李弘文把东西给她后问道。
    “衣服,当然会了,怎么?你想做衣服?”
    这个技能对于这个年代的女人来说,基本算是必备技能,特别是农村妇女,要是不会做衣服肯定会被人在背后指点的。
    马彩霞虽然性格泼辣一下,但是该具备的技能还是具备的。
    “能教教我怎么做么?”
    李弘文决定学学。
    “你想学?你一个大男人学这个干什么?你有什么衣服坏了,或者想做什么衣服,给我,我给你弄就完了。”
    马彩霞一听这个,有些失笑的道。
    男人做女红,这个时代还是比较少的,特别是在农村,谁家男人要是会这个,是会被笑话的。
    除非是鳏夫,否则一般男人不会主动学这个的。
    “我想自己学着做,霞姐你愿意教教我么?”
    李弘文没有笑,而是很认真的问道。
    没办法,这个技能他觉得还是自己掌握的好,他的衣服还好说,关键是他还要给父母做,不仅要做春季穿的,还要做冬天穿的厚棉衣。
    他的加上父母的三身衣服,他怎么跟人解释还要做一套女人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