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华日战争”在历经了大半年的鏖战后,日本陆军的主力精锐尽数折损于朝鲜半岛,日本海军则被打得仅剩下残余。
日本的经济和产业在经过数个月的封锁后,已经全面陷入瘫痪,城市则在国防军的轰炸下,到处都是废墟。
另一方面,华夏军队已经登陆北海道等日本直辖领地,并且还在酝酿着新的攻势。
上述的一切,都表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挑起这场战争的日本,终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事到如今已然无力挽回。
走到这个地步,尽管其国内仍很有一些人在继续叫嚣着要奋战到底,但更多的人,特别是普通民众则早就不想再打下去了。
于是,在“纪伊海战”后不久,日本政府便在裕仁的授意下,开始了暗中寻求停战的努力。
日本求助的对象无非是英美两国,希望他们能够再度出面进行调停,而这一回日方一定会竭尽全力的配合。
美英两国尽管对于日本此前的表现仍心存不满,但若再这么打下去日本很可能要面临被华夏灭国的危险,这又是两国极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因此两国最终还是接受了日本的苦求,开始了新一轮的斡旋活动。
这一次,华夏方面的态度依旧十分明确,就是停战的前提条件只能是日本无条件投降,但日本却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使得调停再次陷入僵局。
国防军则迅速的做出了回应,利用新获得的前沿机场,开始对日本展开了规模空前的轰炸行动。
同时第四集团军也在北海道发起了强大的攻势,一举击溃日第7和第107师团主力,夺占了北海道的大部分地区,日军残余只得分散退到北方的角落,在惶恐中等待着覆灭之日的到来。
对于日本的局势,美英两国实在不抱任何乐观,为了防止最不利于他们的情况出现,遂决定对华日两国施压以尽快结束这场战争。
最终日本方面提出,假如能够以保留天皇体制作为前提,他们愿意接受战败并无条件投降,而华夏也迫于英美的压力认可了这个前提。
1932年的6月中旬,在“华日战争”爆发满九个月之际,天皇裕仁发表投降诏令,全体日军在一片哀嚎中放下了武器。
不久,国防军的战舰纷纷进入了日本的各个港口,并在东京湾内举行了隆重的对日受降仪式。
降书签署当日,大批国防军官兵便正式的开进日本,执行全面占领的任务,对日和谈的事宜也从此时开始进入到筹备阶段。
三个月后,这场将对远东地区新秩序产生深远影响的会议,在釜山召开,具体的开会地点则定在当年“清日战争”之后大清与日本讲和的谈判之所。
因为事关地区格局和各自的利益,美国、英国和法国都派出了代表进行旁听,最终华日两国也在列国代表的共同注视下签署了《华日和约》。
根据和约,日本承认以往对朝鲜的侵略和兼并为非法,并对由此引发的战争承担全责,从此废止以往与朝鲜间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承认朝鲜的独立地位。
作为其数十年殖民行为的直接补偿,日本需要向朝鲜做出十亿华元的赔款,同时还须向华夏赔付二十五亿华元的战争损失。
上述款项应在三十年内支付完毕,年息五分。
在领地方面,日本割让对马列岛给朝鲜,割让整个千岛群岛、大隅诸岛和吐噶喇列岛给华夏。
日本放弃所占包括小笠原诸岛在内的太平洋诸岛的直接管辖权,将其列为中立的非军事地域,由华夏、美国、英国和法国共同组建的理事会进行联合治理,直到这些地区具备独立条件为止。
日本国土由此被限制在四大岛,及其附属岛屿范畴之内。
在军事上,日本被踢出一切国际军控体系,并且不再享有原本被赋予的权力和份额,但仍需接受国际军控法规的严格限制。
日本陆军的规模被限定在总兵力不超过10万人的范围内,并且全面废除普遍义务兵役制度,取消一切形式的预备役部队。
海军方面,日本作战舰只的保有总量,被限制在十五万吨之内,其中包括全部水面和水下舰艇,单艘舰只的排水量不得超过7,500吨,主炮口径的上限为8英寸。
无论陆基还是海基,日本军用飞机的总数不得超过500架。
此外,日本还有义务每年向邻国通报其军事建设的现状,以示其今后除了保卫本国之外,再无扩张侵略的野心。
鉴于日本自古以来,曾屡次三番的对周围国家进行过侵略,数度挑起战争,破坏和平,给周边地区内的百姓带来深刻劫难,因此和约中还特意加入了勒令日本要对此反思的内容。
并要求日本在东京的皇居前广场树立和平纪念碑,其高度需超过皇居的最高建筑物,其上应镌有日本过往之侵略行径以及悔过之内容,以此来警示该国之民。
日本本国的政体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实行彻底的民选制度和文官政治,军人不得参与政治,日本天皇亦被剥夺一切干政的权力。
负有战争责任的现任天皇裕仁,虽因日本的投降条件可以免于直接惩罚,但必须退位从此幽居,因其此时尚无皇子,由其弟雍仁继承皇位。
上述对日本的限定须列入该国的法律条文,不得擅自更改且严格执行,还要在律条中明确的列出天皇并非“万世一系的现御神”这一事实。
除了这些以外,为了监督日本有效的履行和约中所有的限定,华夏将派出10万人的军队,朝鲜则派出3万人的军队,共同对日本进行为期十五年的驻扎占领。
两国的军队在进驻期间,驻军的费用全部由日本承担,期满后还应视日本的情况是否符合撤军要求,再议具体撤军事宜。
此外,《华日和约》中还订有华夏在日享有通航权,以及诸多经济权益等内容。
在对日本签订了和约之后,华夏与朝鲜王国也重新订立了,基于平等互助的双边条约。
其中对华朝两国疆界进行了调整,大体为从半岛蜂腰处划线,边界线东起咸兴湾南口,西至清川江入海口,其北为华夏国土,其南则为朝鲜。
除了其他条款外,条约中还明确了,在朝鲜自主独立的基础上,华夏将对其提供安全保障,并因此享有相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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